激发内生动力 凝聚改革合力
2019-06-20方卓
文|方卓
2016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从四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和制度措施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2018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8年工作要点》中指出,推动工程建设组织方式变革。推进工程总承包,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健全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是指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即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其最主要的特征是设计施工一体化。除了人们所熟悉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外,还包括EPCM(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DB(设计施工总承包)和EP(设计采购总承包)等多种形式。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有利于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理清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承包商、勘察设计与业主、总包与分包、执法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在新常态下,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之一,建筑业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必然的选择,也是行业未来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业内人士表示,与传统模式相比,工程总承包不仅改变了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更重要的是其拥有施工总承包模式无法比拟的优势。
实际上,真正的工程总承包符合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有利于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和资源高效配置,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有利于优化组织结构并形成规模经济,在组织形式上实现从单一型向综合型、现代开放型的转变,便于扩大市场份额;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效益,组织统筹管理设计、施工等力量,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控制投资,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利益和价值最大化;有利于提高全面履约能力,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充分发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所具有的较强技术力量、管理能力和丰富经验的优势,同时,降低工程风险,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效益。
然而,施工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不多,相较于国际市场工程总承包的成熟,我国建筑业价值链的长期割裂造成设计、采购、施工环节的分开经营;同时,由于没有总承包业务,导致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企业也不多。此外,熟悉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专业人员不多,大多数建筑企业缺乏相关专业人才,即使国内业务规模达数百亿的建筑企业,能做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人员、团队依然寥寥。
从传统单维度施工承包向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转变,已是新形势下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建筑企业本身的角度来说,需要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际成熟先进模式,及时调整和完善企业组织机构、专业设置和人员结构。从企业管理观念转变、组织架构、资源支持、机制保障、考核激励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形成集设计、采购和施工各阶段项目管理于一体,技术与管理密切结合,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组织体系。同时,要高度重视工程总承包的人才培养,培养一批符合工程总承包业务需求的专业人才,为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提供人才支撑。
从政府层面来看,需要高度重视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工作,创新建设工程管理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解决制约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的有关问题。不断引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从重点企业入手,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工程总承包的供给质量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