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和摇滚
2019-06-20赵大河
□文/赵大河
1
——我们的爱情是如何开始的?
——我追的你呀。
——怎么追的?
——打电话。我给你打电话。你们的电话永远都占线。
十年后,他们再次聚首时,很自然地探讨起这个问题。她不记得他们是如何相识,以及如何开始恋爱的。她头脑中永远是他弹吉他或者炒菜的画面。他弹吉他总是在阳台上。位置,永远不变。他坐下前,会将椅子摆放好,与阳台呈45°角。精确到什么程度呢?椅子腿永远放在四个不变的点上。只有那个位置,那个角度,他弹吉他最舒服。他永远坐的是同一把油漆剥落的木头椅子。椅子结实得很,一辈子也坐不坏。甚至可以当传家宝传给后代。只可惜椅子不是他的。椅子连同房子都是贝斯手的。他坐在椅子上,一条腿伸直,一条腿曲着,姿势永远不变。他弹吉他。她看他弹吉他。他问她,好听吗?她说好听,他脸上就露出灿烂的笑,得意地说那是他写的。如果她说不好听,他就说不是他写的。永远如此,一成不变。那么简单,那么美好。不需要“之前”,也不需要“之后”,掐头去尾,只要这一段。之前归于虚无,之后归于黑暗。记住这一段就好。但愿如此持续下去。当初,她看他弹吉他时也这样想过吧。我不要什么,我只要这样看着他,看着他就好。沉浸在音乐中,世界在旋律中展开,五彩纷呈……另一个画面,是他炒菜时的样子。他热爱炒菜,一如热爱弹吉他。他总是炒一个菜:土豆丝。那时,他们只吃得起土豆。土豆便宜。他炒的土豆丝很好吃。他向她传授过秘诀:土豆丝要焯一下,油烧热,将花椒煸煳,铲出花椒,放土豆丝,快速翻炒,三下五去二,OK。就这样简单。没别的。然而很好吃。这是她学会炒的第一个菜,也是她一直爱炒的一个菜。她百吃不厌。她总能在土豆丝中吃出爱情的味道。他炒菜时,阳光照进来,打在他身上,他看上去特别明亮,好像会发光似的,好美啊!她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脸贴在他背上……他虽然不方便,但不会赶她走。
记忆如同植物,有的生长得好,蓬蓬勃勃,占去好大一片空间;有的却枯萎,乃至消失,一点痕迹都不留下。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头脑中,这法则也适用。他弹吉他和炒菜,这两个画面覆盖了她所有的记忆吗?
——打电话。我给你打电话。你们的电话永远都占线。
她想起来了。她的大学宿舍楼是曲尺形,电话在拐角处,每层一部,放在一张破桌子上。桌子摇摇晃晃,没有人修理,但也不会歪倒或散架。就像有的人,看上去病病歪歪,但一直活着,仿佛能活到世界末日似的。电话机又黑又旧,一副饱经沧桑备受摧残的样子,仿佛电话刚发明时制造的机子,在那儿一直忠心耿耿服务到现在。换个地方,这电话机就是古董了。电话机前,永远有人在打电话,永远有人在排队等着打电话。还有人在队列外等电话。她们提前给家人或朋友说好,这时候她们会回到宿舍楼,可以这时候给她们打电话。等电话不需要排队。电话响,会有人拿起听筒:喂,你找谁?对方会说我找某某。接电话的人会高声喊:某某,电话!更多的时候,等电话是纯粹的徒劳。电话根本打不进来。什么时候能打进来呢?上一个电话挂断,下一个还没拿起听筒,只有这短暂的几秒、十几秒,电话能打进来。瞧,想打进来一个电话有多难。运气好,也许一拨就通。运气不好,可能一天都拨不通。
他不知拨多少次电话,才能打通一次。当她听到有人喊:格格,电话!她马上冲出门,飞快跑过去。不能耽搁时间,那么多人等着打电话呢。每次都是还没说上几句话,她就说:先这样吧,还有人等着打电话呢。拿听筒时,她不看排队者的表情和眼神。她有洁癖,必须用手绢垫着听筒。她知道这一动作不但耽误时间,还令人反感,但她不得不如此,因为她怕听筒上的细菌。她背对她们。她们的目光,如芒在背。即使你沉浸在柔情蜜意中,即使后面排队的人不催你,放开了,让你打,你敢打几分钟?你不会忘记时间。谈情说爱,好意思一直霸占电话吗?她每次放下电话都意犹未尽,话没说完,恋恋不舍。恋人间的话永远不可能说完。她希望在下一个人拨打电话前突然响铃。那样,她可以马上抓起话筒:喂,你找谁?她期望是他打来的。她会给大家一个不好意思的表情,我的电话,然后再说几句。他说我刚才话还没说完。她说我知道。她催他快说,后面有人等着打电话。说什么呢,这么短的时间?但他得说,否则就辜负了这个打通的电话。于是他又说了几句,至于说的什么,他也不清楚。他头是晕的,幸福的眩晕。这次能说完吗?还说不完。恋人间的话是永远说不完的。她会再次对他说,该挂了,有人等着打电话呢。当然,这样的场景没出现。
——你就没想过挂断再打给我吗?
——我试了几次,可一次也没打通过,永远占线。
有一次,她接电话时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下后面,看见大家表情怪异。她们回避她的目光,尽量掩饰,但她还是看出幸灾乐祸和忍俊不禁。好奇怪,她们笑什么?她低下头,看到自己穿了一只红拖鞋,一只绿拖鞋,也不禁莞尔。回到宿舍,站到镜子前,转身,她才发现真相:她背后连衣裙拉链是开的。从颈部到臀部,像被刀划开的一般。她的脊背裸露出一条线。准确地说,是裸露出一片楔子形状的区域。醒目的白。她愣了。刚才正要换衣服,有人喊:格格,电话!她就意乱情迷了。没人提醒她把拉链拉上。楼道里不时有男生出没,有个男生快步越过她回头看了她一眼。那怪异的眼神,她至今都记得。她站在镜子前,一阵羞愧。羞愧过后,她开始端详自己的身体。那裸露出来的一片,白,像月光。脊椎弧线优美,引人遐想。她索性脱下连衣裙,锁上宿舍的门,青春的身体像从笼中放出的兽,怯怯的,好奇地感受着自由。她的身体该凸的凸,该凹的凹,和谐美妙。她仿佛第一次看到这个身体,如此陌生,如此美好。
她记得有一次去男生宿舍楼,在走廊里碰到一个男生端着一盆水从水房里出来,看到她,“哐当”一声,盆子掉落,水泼洒一地。他的表情好夸张,眼睛瞪那么大,没见过女人吗?还有一个男生抱着吉他,拦住她:美丽的姑娘,让我为你唱首歌吧!
更不可思议的是,有天早上醒来,她朝窗外看去,竟然看到一个男生笑眯眯地看着她,冲她点头致意。她以为是在梦中。她的宿舍在四楼,窗外怎么会有男生的脑袋呢。再看,男生还在。不是梦。男生说他在练习攀岩。他确实是沿着垂直的墙壁像壁虎一样爬上来的。
可是,她的心思全在L身上。她每天每时每刻都在等他的电话,魂不守舍,不可救药。别人进入不了她心里。
2
——我们是怎么认识的?
——这你也不记得了吗?
——忘了。
——眼神,他说,眼神!
他在台上演出,她站在台口的位置。他们的目光碰到一起,火花四溅,噼啪作响。之前,如果读到这样的句子,她会说这是文学修辞。现在,她确信这是物理现象。如同物理课堂上,老师将燃烧的镁条放入氧气瓶中,瞬间猛烈燃烧,耀眼夺目。啊,多像奇迹。震耳欲聋的摇滚乐中,心脏狂跳,血液咆哮。他像孩童一般天真,有着天使的面孔,纯真到了极致。音乐石破天惊,仿佛在创造一个新世界,时间开始了!吉他发出富有穿透力的声音,制造出炫目的幻象。强有力的歌词在展开全景式的场面,见所未见的史诗般的场面。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强健有力。一切都光彩夺目。
男同学们感到危机:完了,要出事。他们的梦中情人动情了,要恋爱了。瞧,她的眼神!多年之后,聚会时他们承认,那时他们都爱她,但是谁也没有勇气追她。让L捷足先登了。瞧,她的眼神!他们知道,完了,没戏了。他们的女神要恋爱,他们谁也阻止不了。什么眼神?放电。这两个字太准确了。放电,是的,她与L在互相放电。
那是1986年。莫言出版了小说《红高粱家族》。张艺谋为拍电影《红高粱》,在山东种高粱。巩俐正在中戏读书。刘晓庆和姜文主演的电影《芙蓉镇》在全国热映。音乐学院的刘索拉写了一篇小说《你别无选择》,很火。同学们都在谈萨特和加缪,谈《恶心》和《局外人》。羡慕萨特和波伏娃超越婚姻的新型关系。弗洛伊德关于性和潜意识的理论振聋发聩。长江第一漂,引人关注。崔健的《一无所有》响彻校园。
那年她19岁。
开始恋爱。
3
——你第一次来我们学校演出?
——是。
云端乐队来学校演出,是学生会张罗的。
醒目的海报贴在三角地。这是图书馆、生活区、教学区交汇之地,熙来攘往。广告牌上每天都贴满各种海报,大多是讲座信息。讲尼采,讲李敖与柏杨,讲大国关系,讲晚年马克思,讲两弹一星,讲气功,讲特异功能,讲后现代文学,讲第三次浪潮,讲文明与冲突,讲海洋文明与黄土文明,讲新儒学,讲禅宗,讲历史与教科书,讲中日关系,讲长征,讲新启蒙,讲偶然与必然,讲英雄与超人,讲宽容,讲《金枝》与民俗,讲图腾与崇拜,讲本我与超我,讲自卑与超越,讲集体无意识,讲法国大革命,讲世界洪流,讲使命与担当,讲改革与革命,讲存在主义,讲波普艺术,讲美的历程,讲问题与方法,讲宗教与信仰,讲鲁迅,讲胡适,讲金庸与梁羽生,讲古龙,等等,不一而足,真是讲座满天飞。所有讲座都是免费的。新信息新观念像炮弹一样在校园上空呼啸,爆炸,摧枯拉朽。摇滚演出的海报比其他海报都大,如同羊群里的骆驼。海报上是一个人弹吉他的剪影,姿势充满动感,仿佛正有音符源源不断地飞出。
演出地点:大饭厅。
大饭厅并非饭厅。以前曾是饭厅。现在改成大剧院,但“大饭厅”的名字沿用下来了。大饭厅很大,每年的开学典礼都在这里举行。
她是学校歌舞队成员,有一个节目,她是主唱,要唱《采蘑菇的小姑娘》。扈小凤找到她恳请她把这个机会让给她。扈小凤说这次演出对她很重要,关乎她一生的幸福。一次演出怎么就关乎一生幸福了?她不明白。她不记得扈小凤具体说了什么,但她清楚地记得扈小凤期盼、恳求、忐忑不安、可怜巴巴的神情。面对那样的神情,你不让就会觉得自己在犯罪。好,让。她把登台演唱的机会让给了扈小凤,扈小凤对她千恩万谢,这是当时。之后,她和扈小凤成了敌人。扈小凤最终将她排挤出校歌舞队。
扈小凤是她见过的最有心计的女人。因为一次登台演唱,将自己包装成明星,招摇过市。这不算什么,她真正的大手笔在后面。毕业时,小三上位,成功嫁给了香港百万富翁。五年后,她离婚了,又嫁给美国亿万富翁。前者比她大20岁,后者比她大39岁。她与前夫没有孩子,与后来的丈夫育有一儿一女。
不说扈小凤了,这不是关于她的故事。
说扈小凤是为了说格格为什么站在台口。近在咫尺,格格心有不甘。她后悔吗?若说没有,那是假的。若说有,当时的她是不会承认的。她心情复杂。站在那里,看着台上,于是她的目光与他的目光碰到一起,火花四溅,噼啪作响。男同学看到,说要出事。她那时全然不知道男同学们站在那里,她没看到他们,她眼里只有流光溢彩的舞台,只有大放光芒的L。
演唱会结束,L问她要电话号码,她将宿舍楼四楼的电话说给他。她脸红心跳。她应该矜持点,不告诉他电话。让他从别处打听,让他着急,让他受点挫折。可是,没有,她马上就把电话号码说给了他,摆脱了他的纠缠,摆脱了尴尬的处境。他和她站在一起,引人注目。她不想引人注目。甜蜜、慌乱、手足无措。如果不告诉他电话,他会追着问。她不想这样,她不想成为人们注目的焦点,她要赶快离开他。她心跳得厉害,她快不会呼吸了。必须逃走,赶快!告诉他电话,摆脱他!之后,他就经常给她打电话。虽然那个电话永远占线,但只要锲而不舍,总有拨通的时候。
说到眼神,她讲了她闺蜜的一个故事。她没说闺蜜的真名,只说叫她媚吧。媚有一次开车在高速公路上与对面车道上一个开车的男人对上了眼神,电光火石间,也许十分之一秒,也许百分之一秒。他们靠眼神确认了对彼此的好感、欲望、希冀、允诺。她心跳加快,面红耳热。将车停在路边临时停车带,下车,点上一支摩尔烟。等。天蓝得像刚出窑的青花瓷,大朵的云像棉花一样堆在天上,洁白美丽。难得的好天气。第一支烟抽完,他没出现。她又点上一支烟。第二支烟抽完,他还没出现。她点上第三支烟。第三支烟抽完,他还没出现。于是她不再等了,她开车重新上路。一脚油门,飞驰而去。遇到第一个服务区,她减速,驶进去。她心中怏怏不乐。判断错了吗?会错意了吗?她将车停下,熄火,懒洋洋地打开车门,下车。刹那间,她愣住了。一辆嘶鸣着的宝马在她身边停下。马身上汗津津,明亮亮,热腾腾。他从马上跳下。正是他!他们相视一笑……
格格说,如果不是媚亲口告诉我,我很难相信这个故事是真的。又说,台上台下看一眼就爱上,别人会相信吗?
4
尽管父母为他安排了正式工作,他仍然选择不务正业,无所事事,搞音乐。为此,他不惜与父母决裂,自我放逐,在北京漂着。他是最早的“北漂”,有北京户口的“北漂”。
他与几个朋友组建云端乐队。他是乐队的吉他手。
乐队共五个人,分别是主唱、贝斯手、吉他手、键盘手和鼓手。这群人,主唱最帅,长发飘飘,声音具有穿透力。他唱歌的时候,每个人都觉得他是对他而唱,无尽的倾诉,仿佛只为一个人,一个特定的人。每个听众都认为自己是那个特定的人,尽管他们知道不是,但歌声营造了幻象。他就有这种本事。鼓手块头最大,一个人相当于两个人,他笑口常开,像弥勒佛,他打起鼓来,三头六臂,一个人如同一支交响乐队,喧嚣的声音能把整个世界掀翻。键盘手最腼腆,喜欢沉思,像个哲学家,他的音乐神秘莫测,让人想到诗和远方。贝斯手光头,三角眼,凶神恶煞,像个不折不扣的土匪。别看他外形凶悍,其实最温柔了,说话慢声细语。他会绣花,这是他一大爱好。他不但给自己的衣服上绣出一个个图案,还趁别人不注意时,给别人的衣服上也增添一点装饰:一支玫瑰,一只蝴蝶,一个蟑螂,一个猪头,一条蛇,等等。L也是长发,头发的长度和主唱差不多,但他没主唱帅。他看上去有点忧郁,深不可测,有时又像孩子般单纯。他反叛家庭最彻底,三年都不回家一次。他们以为我死了,他说,我也当我死了。这样最好。
他住在贝斯手家里。
贝斯手家是乐队的根据地。那个年代,住房极为紧张,可贝斯手父母竟然有两套房子。他们是马戏团的台柱子,各有一套房子。贝斯手从父母手里要来一套,大家共用。因为这套房子,L才没睡到大街上。
L第一次将格格领进这个小屋时她很惊诧,世界上还有这么脏乱的地方!她没法下脚,不是怕踩住乐谱,就是怕踢倒瓶子。L脸红了。他提前偷偷打电话给门卫宋大爷,让他通知几个伙计将屋子收拾一下,看来宋大爷没通知到。后来,L问宋大爷,宋大爷说敲门没人应声,还以为屋里没人。宋大爷满脸歉意,他也不好说什么。
他说不好意思,屋里这么乱。她说没什么。和屋子里的几个怪物比起来,脏乱倒可忽略不计。L向她介绍主唱、键盘手、贝斯手、鼓手。她说都认识,在舞台上见过。台上和台下真不一样。台上他们是一个协调的整体,如同一个人的五官,各不相同,各司其职,谁也代替不了谁。台下,他们一盘散沙,每个都可有可无,存在是荒谬的。台上他们光芒四射,每个都是发光体,光与热总是相伴的,他们的热情能够点燃整个剧院。台下,他们就像燃烧过的煤球,徒具煤球的形态,但谁都知道,不可能指望它做饭了。台上,哇噢!台下……
她笑了。你笑什么?我没笑,她说。她哈哈大笑,笑声惊动了对面屋顶上的一群鸽子,鸽子飞起来,在空中盘旋,发出哨音,它们大概从来没听到过这么清脆的笑声,想知道笑声是从哪儿发出的。几个人被她笑得不好意思,面面相觑。之后,他们也跟着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肆无忌惮。
——我第一次到你们住的地方,和几个人都不熟,我怎么会笑呢?
——你真笑了。
——我记得他们手忙脚乱一通收拾,屋子稍稍像个样子。
——屋子是你收拾的。他们还不乐意,说那样挺好,你一收拾,他们就找不到东西了。哎,我的被子呢?哎,我的杯子呢?哎,我的刮胡刀呢?哎,我的铅笔呢……
真是这样吗?她是帮他们收拾过屋子,但那是以后的事。
她喜欢干净,喜欢秩序,喜欢整齐。她住进去后,收拾屋子便是她的事了。她当仁不让。他们开始不习惯,后来也喜欢上了整洁。有时他们故意乱放东西,为的是让她有活干。或者,为的是“经她手”。他们喜欢物品“经她手”各就各位。
屋子那么小,住着五个大男人,她怎么就住进去了呢?起初,贝斯手的母亲也住在这里,她和贝斯手的母亲住一起。后来,贝斯手的母亲出国演出,她一个人住那间小屋。夜里L进来,赖着不走……你走。我不走。你走。我不走。别。就。别。就。不行。怎么不行?不行。怎么不行?就是不行。你……
L动手动脚,得寸进尺,得陇望蜀。她半推半就。这个词让她脸红。如此准确,仿佛为她而造。
故事推进得太快了,且慢,且慢,那年头从约会到拉手,从拉手到接吻,从接吻到上床,是个漫长的过程……
此前,他们已经交往一段时间了。拉过手,亲过嘴。她和他在湖边散步,然后拐上小路,来到陌生的园子,校园里还有如此荒凉的地方,她以前从没来过。一个人也没有,安静得很。树木黑魆魆的,草长得很高,蚊虫乱飞。他抱住她亲嘴。她料到会这样,既期待,又忐忑。她不但没躲,还鬼迷心窍地将舌头伸到他口中大胆地探索。他们自学成才,一会儿工夫就吻得有模有样,如饥似渴。他总不满足,他想要更多。要迁就他吗?不。她有要坚守的防线。她和他无声地搏斗。但他将搏斗误会成调情与鼓励。直到她咬住他的嘴唇,他才罢手。不能咬,我还要上台演出,他说。她要他老实点。他说他够老实了,否则……他没说出的话,让她自己意会。她面红耳热,心荡神驰。她说这里有蚊子,咬死人了。他还不肯走。她说好东西要慢慢享用。这句话将他说服了。他下边硬得像铁棍。蚊虫真多,但这里真安静。后来她再没领他进过这个园子。有一天,她拉他到三角地看布告。瞅瞅,她说。他无言。布告上说某男生与某女生在男生宿舍发生性关系,情况属实,依据校规第几条,给予二人开除学籍处分。还是纯洁点好,她说。好,纯洁点,我们给他们看看什么叫纯洁。他抱住她亲吻。要知道这儿可是学校最热闹的地方,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大庭广众之下接吻,像什么话。她推开他说,你疯了。他说接吻不会被开除吧。他声音好大,马上引来一堆目光。她觉得丢人,面红耳赤。他突然又抱住她接吻。她想挣脱,可是挣不脱。他劲好大。她头脑一片空白。天啊,这下丢人丢大了。他为什么要这样?小树林里还没亲够,非得在人最多的地方亲吗?头顶就是开除学生的布告。这儿,可真是地方!现在,可真是时机!她突然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了。他在表达不满,他在反抗。那时,她没听过行为艺术这个术语,不知道这叫行为艺术。他也不知道。她先是反抗,后来是配合。吻,不再是吻,与平时的滋味大不相同,没有渴望、陶醉、甜蜜,代之以惊恐、羞愧和愤怒,之后,是兴奋、奉献和光荣,是叛逆,是抗议,是斗争。她头脑中响起摇滚的旋律。这是现实生活的摇滚,行动的摇滚,是自由,是表达,是表演。她由配合变为主动。吻。大胆。无耻。刺激。忘我。冒犯。哦,接吻吧,朋友们,生命短促啊!观众很多。观众都很聪明,很快就理解了他们的行为艺术,报以热烈的掌声。光有掌声是不够的,得有行动,以行动来表达支持。你们对布告满意吗?如果不满,就行动起来吧。先是情侣效仿他们,当众接吻。接着,不是情侣的也行动起来,男生抱住身边的女生接吻,女生抱住身边的男生接吻。很快,男男女女,都吻在一起,一对,两对,三对……无数对。这是接吻的盛会,接吻的狂欢,不断有新人加入。青春在燃烧,荷尔蒙在燃烧……蔚为壮观。
多年后,她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宋庄两个行为艺术家在平房顶上当众性交,还配有照片。他们要表达什么,她不清楚。但她想起了L与她当众接吻的事,不知那时他内心里有没有更进一步的想法。
电影《香水》最后的场面极为震撼。广场,成千上万人,受到一种香水的蛊惑,集体交媾,场面宏大,情欲滚滚……哇噻,真够疯狂!
那天,L钻进她房间攻城略地,城池将要失守时,她想起了那张布告,说你想让我被开除吗?他愣了,会吗?她说会。你不想?她说想。你怕吗?她说怕。他也怕。他可不想让她因为这件事被开除,上大学不易,他担不起这个责任。善罢甘休,他又不肯。笨蛋,只有被发现才会被开除,谁来发现我们呢?
她看过一本《性知识》,知道性是怎么回事。但知道与体验是两码事。有些事,你如果不体验,就不能称之为知道。语言无法描述那些微妙的感受。慌乱,心跳,渴望,兴奋,羞涩,敏感,忐忑,激动,害怕,羞耻,勇敢,挑战,孤注一掷,不管不顾……这些词语都与平时的含义大不相同。平时,词语只是词语,这时候词语都活蹦乱跳,有呼吸,有性格,有气息,有形象,令人印象深刻。
“第一次”,这个词语从此有了属于她的注解。
5
——我给你织的围脖你一直在用?
——是。
——旧了。
——是。
——我有你们所有的唱片。
所有唱片的封面都是乐队的合影,正是从这些合影上她发现他一直都勒着她给他织的那条围脖。第一张专辑《哐,哐,哐》,五个人大步流星地走在宽阔的大街上,有风,主唱和L的长发飘起来,L的围脖向后轻扬,动感十足。他们那么自信,仿佛在说:世界是我们的,我们来啦!第二张专辑《汹涌的光》,五个人自由自在地站在一个朱红大门前,仿佛某人刚讲了一个笑话,他们正在笑,L一只手捂着肚子,一只手攥着围脖。这时候他们事业蒸蒸日上,开心得不得了。第三张专辑《我来了》五个人全戴着墨镜,黑衣黑裤,像黑社会“亮队”,站在高处,俯瞰下面,L的围脖是一抹亮色。他们那么严肃,好像预感到了什么,严阵以待。第四张专辑《全速前进》,五个人站在一辆敞篷跑车上,跑车风驰电掣,长发与围脖一同飞扬……车要开向哪里,会失控吗,谁也不知道,管它呢。
格格原来不会织围脖,她什么都不会织,她没摸过毛衣针。她从没想过要学,也没想过要给谁织东西。宿舍里六个女生,五个都会织毛衣,只有她不会。她看她们打毛衣,就撇撇嘴。然而,有一天她买回一堆毛线,说要学打毛衣,让上铺的王洁教她。王洁打毛衣又好又快。王洁说,不会吧,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她说,是。王洁看看她,又看看毛线,这么说真要学?真要学。有耐心?有耐心。她学打毛衣成了新闻。同学们都笑话她,爱情的力量真大啊,把我们的格格改变了。织毛衣难吗?会了不难,难了不会。她没想到她学得这么快,只几天工夫就学会了。织毛衣太麻烦,她决定给L织个围脖。这个简单。她不眠不休,三天就将围脖织好了。她展示给宿舍里的姐妹们看时,她们都啧啧称赞。这是她一生中织的唯一一件东西。她将剩下的毛线,连同毛衣针都送给了王洁。不再织了吗?不再织了。为什么?不为什么。一件就够了。唯一的一件,送给L。一个小小的惊喜。
她把围脖装进书包里,弄得书包鼓鼓囊囊,像孕妇的肚子。围脖被她施了魔法,是活的,像一头小兽,不安分地动来动去。她时不时地拍拍它,让它安静下来。
因为书包里装了围脖,整个世界都与以前迥然不同了。光线更为明亮。鸟儿叫得更加婉转,湖边的柳条更加情意绵绵,湖水泛起温柔的涟漪,塔影倒映在水中,那么安静。她想起弗洛伊德的理论,湖是女性的象征,塔是男性的象征。其实,先人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大自然也要阴阳和谐,于是湖边往往建有塔。她在校园内徜徉。看到一对对情侣,她也不羡慕,只是祝福他们,祝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祝他们在尘世获得幸福。他们该羡慕她才对,她书包里揣着的爱情,胜过所有人的爱情,她是最幸福的人!
她想象:L会突然出现在校园,她带他到湖边,让他转过身去,不许看,她从书包里掏出围脖,围到他脖子上,给他一个惊喜。
回到宿舍,她支起耳朵,听楼道里的动静,盼着有人喊:格格,电话!她干什么都心不在焉。不能错过电话。错过了,他很难再打进来。她找各种借口,不断从楼道里走过,看看什么人在打电话。电话机前老有人,L打不进来。她想,她要是有勇气将排队打电话的人都赶跑就好了。或者大叫一声:地震啦!人们都飞快地跑出去,楼道里一下子就会变得空空荡荡。那样,L的电话就能打进来。她相信L此时正在电话机旁拼命拨打这个永远占线的电话号码。
没接到L的电话,她有些生气。她将围脖装在书包里背了三天。她怕有人问起:你书包里装的是啥?那样她将不知如何回答。说是围脖,岂不成了笑话。还好,没人问。
已经一周了,L没打来电话,这不正常。他再不打来电话,她就将围脖拆了。织着费事,拆着还不容易。
上课。老师讲《楚辞》,她一个字也没听进去。痛饮酒,熟读《离骚》,方得为真名士。她知道她一辈子也做不了真名士。不要说名士,连学者她也做不了。青灯古卷,荒江野老,那不是她的追求。她头脑里全是围脖。围脖是何时何人发明的?古代最早勒上围脖的人是谁?他的围脖是谁给他织的?
下课。走出教学楼,她远远看见L在一棵银杏树下等她。她心里顿时涌出……委屈,眼泪都快出来了。她装作没看见,从他身旁走过。L那时还没成名,云端也没火。他虽然来学校演出过,有人认识他,但没人和他打招呼。那个年代没几个大学生追星,何况他还不是星。人们听侯德建,听程琳,听李宗盛,听邓丽君……L,他的长发很醒目,不过,没人多看他一眼。
L跟在她后面。他一定看到她鼓鼓的书包了。他会猜里面装的是什么吗?
他说,我打不通你的电话,打一百次,一次也没打通,永远占线。
他说,我为你写了一首歌,很好听。
他说,美苏首脑建了热线电话,我们之间也该建一个。
他说,我给你背首诗吧,顾城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
他说,我这一周都在排练,没时间过来,我不能太散漫是吧。
他说,我做梦梦到你,你站在高处,光从你背后照过来,光太强,我看不到你的面容,你被光淹没了,好像你在发光,光芒四射……
走到图书馆后门,她突然站住,从书包里掏出围脖塞到他怀里说,给你!L将围脖放在鼻子下闻闻,毛线的气味很好闻。他把围脖贴到脸上,好柔软啊!他勒上围脖,笑了。他没有说谢谢。他抱住她亲吻。她不配合,她还在生他的气。他用围脖将两个人的脖子围在一起。她挣一下没挣脱,便不再挣了。在他热烈的吻中,她融化了。
你坏,她说。
你欺负我,她说。
你不给我打电话,她说。
你不爱我,她说。
……
其实她一句话也没说出来,她的嘴被他的吻堵得严严实实,没有一丝缝隙。她以为她说出来了,他听到了,并给了回应,用吻。可以这么理解。行动胜过语言,亲吻胜过千言万语。
6
——这条围脖是我的幸运符,它带给我好运。
——是吗?
他自从有了这条围脖,每次登台演出都勒着,无论冬夏。这是他的爱好,他的迷信,他的执着,他的标志。他得了一个外号,叫围脖男。细心的歌迷发现了其中的秘密,他不是喜欢围脖,他是喜欢“这条围脖”。这条!新,也是它。旧,也是它。演出,勒它。拍摄封面照,勒它。接受采访,勒它。总之,在公开场合,他勒的都是“这条围脖”。
有一次,演出前他找不到这条围脖。这下可糟了,他拒绝登台,谁劝也不行。所有人都疯了。经理火冒三丈,又拿L没办法,气得要找根绳上吊。主唱在骂人,还把一个倒霉的凳子踢飞了。鼓手拿着鼓槌乱舞,想狠狠敲L几下,又不敢,他一跺脚,快把台子震塌。键盘手在向上帝祷告,上帝啊,为这件小事麻烦您,很不好意思,您帮帮忙,让L找到他那该死的围脖吧。贝斯手将一条类似的围脖拿给L,说这条一样,还比你那条新,有啥不行的。但L只要他那一条,别的不行,他不要。真够死劲的,贝斯手摸着自己的光头说。一时间,鸡飞狗跳,乌烟瘴气。观众热情爆棚,不断有欢呼声、口哨声传来。经理要给L跪下,答应给他一千条围脖,只要他登台演出。L说一万条也不稀罕,他只要他那一条。这可要了命,到哪儿去找回他那条围脖呢?
——找不到围脖,你真的不登台吗?
——真的。
——不会吧,俗话说救场如救火,你能让演出黄了?
——演出黄不了。我相信有人和我开玩笑,只要我坚持,围脖自己会出来。
——自己出来?
——是的,围脖自己出来。
——嗯,怎么回事?
——后台一个女员工是我的歌迷,她用一条新围脖换走了我那条围脖,后来看到自己闯祸了,哭着将我那条围脖拿出来……
——你让人家伤心了。
——伤心了好,你没见她哭的样子,谁也不敢责备她,怕她寻短见。
——人命关天。
——是啊,我安慰她,没事,没事,我只是……只是离不开这条围脖,你的心意我领了……
——她会恨你的。
——也许吧,我不知道。
这件事过后,这条围脖成了“圣物”,谁也不敢轻易触碰。主唱说,那是L的命。贝斯手说,比命都金贵。鼓手说,睹物思人。键盘手说,唱歌,唱歌……
L能写歌,能作曲,是乐队的灵魂人物。若非如此,他早就被开除了。
贝斯手时不时给这个衬衣上绣个蜘蛛,那个裤子上绣个蜈蚣,这个帽子上绣个锤子,那个包上绣只扒窃的手,谁的物品他都敢拿来恶搞,唯独L的围脖,他敬而远之,碰都不碰。那会出人命的,他说。
有一天鼓手抱回来一只小狗。小家伙只有巴掌那么大,黑得像炭块,脏兮兮的,还瘸着一条腿。乐队成员马上围过来,问他狗哪儿来的?他说捡的。你要养吗?他说是。尽管大家都对这只小狗没有恶感,甚至还蛮同情,可谁也不同意他养。乐队里弄只狗,还怎么排练。鼓手说它不叫,它是哑巴。哑巴也不行,不能养狗,都养起宠物来,我们这儿成什么样子了。大家表决,4∶1,不同意养狗。鼓手急了,他说这是我的“围脖”,我的“围脖”!
什么围脖?
L有他的围脖,我有我的“围脖”,我的“围脖”就是这只小狗。
鼓手如此说,大家马上明白他养狗的决心不容撼动。L说好吧,我同意你养,但别再提围脖,更不许给狗起名叫围脖。3∶2。键盘手宣布他对鼓手养狗不持态度。外交辞令都出来了。中立吗?可以这样理解。好,2∶2。主唱说我也不持态度。嗯,1∶2。贝斯手说你养吧,养吧,不让你养是为你好,我们颠沛流离,狗跟着你别饿死就行。鼓手说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让它饿着。0∶3,OK!
鼓手给小狗起名叫列巴。可是私下里都叫它围脖,开始时背着L叫,后来当着L的面也叫。L无可奈何。——围脖,过来!——围脖,握握手。小狗被他们教会了握手,一说握手,它就抬起右前腿,与人相握。——围脖,打个滚!——围脖,去!
没过多久,大家都喜欢上了小狗。拍封面照时,鼓手要抱着它,经理不同意。鼓手说为啥L的围脖就行,我的“围脖”就不行。经理说你想让别人叫你们黑狗乐队吗?当然不想。那不就结了。鼓手说谁会因为我抱只黑狗,就叫我们黑狗乐队?经理说歌迷,歌迷会。
最终,此“围脖”输给了彼围脖。
7
——那时,对你来说,是我重要还是音乐重要?
——都重要。
——哪个更重要?
——要听实话吗?
——算了,我还是听假话吧。
在他们热恋的时候,她就清楚,没有她他能活下去,而且能活得很好,但是,不让他搞摇滚,他必死无疑。
L说他为摇滚而生。他做爱都按摇滚的节奏来。出去玩他总是背着吉他,吉他仿佛长在他身上。他一有灵感就拨弄几下,一个A,一个C,或一个降E。他说E调安定,D调热烈,C调和缓,B调哀怨,A调高扬,G调浮夸,F调淫荡。有时,他突然停下来若有所思,那是头脑中响起了某个旋律,他要记住。随后他弹出来,让耳朵再做一次判断。有一次看完电影出来,下雨了,他脱下衣服包住吉他,拉上她飞奔。他问要不要避雨?她说避什么雨,跑!他们在雨中奔跑。他说这样会生病的。她说没事。雨突然停了,他们已淋湿。街面上有积水,月亮出来了。一轮圆月,像水洗过一般皎洁。一朵朵白云镶着金边,悠然向月亮飘去。积水中有月和云的倒影,好美啊!L像个傻瓜一样站住。他被雨后的美震惊了。他即兴创作了一首曲子:《雨后》。他取下包吉他的外套,外套已湿。吉他还好,大部分是干的。他拨动琴弦,声音依然清脆。他将湿外套搭在肩膀上,开始弹奏曲子。刚才还在奔跑的人们都慢下脚步,听他弹奏。世界安静下来。她瑟瑟发抖。L看到她发抖,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甚至连一句温暖的话也没有。他也在发抖。此时,他的注意力不在这方面。他在创作,他沉浸在他的音乐世界。他以为声音能取暖。在他,也许是这样。他在弹吉他,他在运动,运动产生热量,他很快就不抖了,寒冷离他而去。他对着她弹吉他,他希望她也能靠音乐摆脱寒冷。没有《雨中曲》的浪漫,他更像是一个疯子。他像是走在陌生城市的街头,他不顾忌周围人怎么看他。当成歌手也好,当成疯子也好,他都不在乎。
多年之后,他才向她道歉,对不起,那天让你淋雨了。她说我喜欢淋雨,还是我提议的。他说我怕你冻感冒。她说那是夏天。他说夏天也很冷。她说你还知道冷。
那天回去之后,他们做了什么,她已不记得了。她唯一记得的是他没向她道歉。她感到被他冷落了。对了,回去他第一件事是记谱,他要将灵感记下来,免得忘记。
8
——我那时简直疯了,她说。
——我看也是。
她回到学校,碰到歌舞队的队长马远和副队长吕方在宿舍楼前打架。她从没想过这俩人会打架。马远平时衣着讲究,头发梳得一丝不乱,看上去文质彬彬,说话都不大声,怎么会打架呢。吕方是学霸,还是校足球队的守门员,他一米八五的个头,很壮实,但不笨重,据说扑球时身体能飞起来,轻盈似蝴蝶。他是出了名的好脾气,谁和他开玩笑都行,谁捉弄他也不恼,他还会打架?可是,确实是这两个人在打架。马远被打成了青眼窝,衣服也扯破了,一身尘土。门口是一片柿子林,正是柿子成熟的季节,熟透的柿子掉落下来,就是一团红泥,像屎。马远的衣服上沾了许多柿子泥,看上去脏极了。吕方被打得流鼻血,脸上、手上、胳膊上、衣服上到处都是血。她出现的时候,两个人打得正欢,看热闹的人很多。这两个人对她都很好,把她当小妹妹照顾。她应该上前劝架,可她偏不。她不但不劝架,还拍手叫好,唯恐天下不乱。打得好,打得好,加油,加油!她这一喊,两个人不打了。他们有些尴尬地看着她。打架挺好玩的,怎么不打了?她一副没心没肺鄙夷嘲讽的样子。马远看她一眼走了。你们为什么打架?她问。吕方不回答,也走了。后来她才知道两个人是因为她打架。谁打赢谁有资格追她。
扈小凤到处炫耀,马远和吕方是因为她而打架。在去餐厅的路上,格格拦住扈小凤求证。扈小凤说是的,他们都想追我,但我一个也看不上。真的吗?骗你干吗,追我的人加起来有一个连,他们俩,哼——
扈小凤因为那次登台演唱,俨然一明星。她烫了头,化了浓妆,嘴唇涂得血红,喇叭裤有一尺宽。她走路高视阔步,像骄傲的孔雀。后来没机会登台演唱,她便转战舞厅,很快成为舞厅皇后。万千爱慕的目光集于一身,她很得意,也很享受。她已高高在上。美就是权力和资本,你得会运用。
走着瞧!格格心里说。
一个月后,格格带着舞伴闯进舞厅。格格一袭洁白长裙,飘飘欲仙。舞伴黑衣黑裤,玉树临风。他们不跳慢三慢四,而是跳探戈。那时候舞厅中没人跳探戈。探戈,这个词倒是听说过,可是谁也不会。他们一跳,哇噢,周围人全闪到一边,为他们腾出位置。大家不跳舞也没怨言,因为能够大饱眼福。格格与舞伴的活动场地越来越大,他们想起飞,有足够的跑道。周围无数面孔,无数眼睛,那些眼睛像繁星。他们越跳越投入,越跳越自由,越跳越欢快。这是他们的舞台。他们尽情挥洒。
这个夜晚曾镌刻在许多人的记忆里,有个校园诗人还写了一首诗,诗中有这样的句子:
两个精灵从天而降
他们光芒四射
噢哟——
这是魔法吗
他们舞起来像一阵旋风
噢哟——
看呐,他们在燃烧
两只火凤凰
噢哟——
他们要飞呀
要飞往哪里
噢哟——
从此,舞厅皇后的桂冠戴到了格格头上。扈小凤呢?那个晚上她也在。众多的面孔中,有一张是她的。众多的眼睛中,有一双是她的。她泯然众人矣。再也没人称她为舞厅皇后了。
格格一战成名。她是校园名人。她的名声还越出校园的围墙,传到了社会上。一天,五辆小汽车停在楼前,要接格格去社会上的舞厅跳舞。领头的据说是北京市的舞王,格格的舞伴是他的小弟。那年代,北京是自行车王国,小汽车只有公家才有,再就是官二代。这一拨人耀武扬威,阵势强大,引得许多同学侧目。格格坚决不去。她说你们快走,再不走我跳楼给你们看。舞王说,嗬,真把我们吓住了,跳楼比跳舞还好玩吗,要不我们一块跳,玩个大的。她说你说话算数?舞王说算数,和美女跳舞无数次,和美女跳楼还是第一次,新鲜,刺激,何乐而不为。她说那好,我们上楼顶,从高处跳。舞王说好呀,高处不胜寒,登高望远,风光无限。格格没想跳楼。舞王也没想跳楼。但他们谁也不肯示弱,顺楼梯朝楼顶爬去。五楼有通往楼顶的出口。出口有一个铁栅门,一把大铁锁锁着,出不去。舞王推推铁栅门,做个无奈的手势,看来,老天不让我们跳楼,跳楼不成,我们去跳舞吧。格格说不去。舞王说盛情邀请,没人有这么大的排场。格格说不稀罕。舞王说,嗬,挺有志气。格格说反正不去。舞王说别逼我们动手把你绑去。格格说你敢!舞王说交个朋友。格格说不交。有男朋友了?格格说是。舞王噢一声说明白了。舞王到楼下,吹个口哨,演出结束,撤!于是,他和一帮哥们儿跳上车呼啸而去。
这件事惊动了辅导员,辅导员将格格叫到办公室谈话。这些人是来找你的吗?格格说是。他们是些什么人?格格说不知道。你不知道?格格说不知道。是不知道还是不愿说?格格说不知道。他们找你干吗?跳舞。去哪儿跳舞?外面。这件事影响很坏,你知道吗?知道。知道就好,你回去写份检查,保证以后不再与社会上的人交往。格格说我没错,为什么要写检查?你没错吗?格格说没错。你还有理?格格说至少没错。你违反校规,学校要开除你。格格说我违犯了哪一条校规,你指给我看。辅导员生气了,让格格回去反省,等候处分。格格眼含热泪,不肯离开。辅导员说女孩子要自爱自重,不要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格格咬着嘴唇,不说话。她心里翻江倒海,她怕自己冲口而出:跳舞犯法吗?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犯法吗?同时,她想到了L,千万不能让他们知道她和L的事,那样,她真的会被开除,校规上有这一条。辅导员见她不再顶嘴,让她回去了。后来,就没有后来了。这事到此为止,辅导员再没找过她。可能他仔仔细细研究了校规,没查到可给她处分的条款。
她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她走出辅导员办公室的情景。下着小雨,天色已暗。外面行人稀少,冷冷清清。她茫然走在细雨中,头脑一片空白,或者纷乱如麻。她走到宿舍楼下,猛然抬头,看一眼熟悉的灯光,却不愿进去。她离开宿舍楼,在校园里漫无目的地游荡。她这会儿很希望L陪在身边,他想做什么都成。拥抱,好。接吻,好。做爱,好。让他们开除去吧,她敢于犯一切禁。校规见鬼去吧,辅导员见鬼去吧。我是自由的,我是邓肯,我是波伏娃,我是三毛,我是我……如果空中有双眼睛,它将看到一个女疯子,手舞足蹈,自言自语……她完全进入了忘我之境。
人的情绪,喜怒哀乐,皆难掩饰。委屈呢?看上去好掩饰,其实也难。她去找L,本来不打算告诉他学校里发生的事,她只想和他亲热。她一进门,五个人都在。他们正在排练一首新歌。她和他们打招呼。他们停下来,看着她。怎么啦?她说。他们像被施了定身术,一动不动,保持着看她的姿势。干吗这么怪怪的?她说。L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说没有,能有什么事。主唱说一定有事,在脸上写着。她摸摸脸,我脸上写什么啦?鼓手说写着两个字:有事。贝斯手说但愿没事,可是……键盘手说你要把我们当哥们儿,就说给我们听听。L说都是自己人,说吧。
她突然想哭。她竭力控制,但身体出卖了她,她的肩膀耸动,身体抖得像一片秋风中的树叶。真没出息,她想。她钻进房间关上门痛痛快快地哭起来,他们面面相觑。L敲门,她不开。她哭了一会儿,舒服多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再说了,有什么事呢!她笑了。这才是她应该采取的态度。她抹去眼泪,照照镜子,理理头发,笑笑。打开门,再次出现在大家面前的她已焕然一新。
要听吗?她以此为开头,讲了她在舞厅的辉煌胜利,讲了舞王造访的阵势,讲了与辅导员的较量。前两项她实事求是,到了第三项,她突发奇想:何不修正一番。于是她与辅导员的对话变成了这样——
辅导员:……学校要开除你。
格格:你确定是开除不是枪毙吗?
辅导员:你什么态度!
格格:为什么要开除我?
辅导员:你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扰乱学校秩序。
格格:就这吗?
辅导员:这还不够吗?
格格:不够,至少不够充分。如果实事求是,我可以申辩,我没错,你开除不了我。不过,开除我冤枉吗?不冤枉,我确实违犯了校规,该开除。但我违犯了哪一条,你却不知道,我也不会告诉你。
辅导员: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格格:我没想人不知,我的朋友们都知道。我甚至可以给你透露一二,就是最不人道的那条,你去想吧。
辅导员:你……堕落。
格格:没错。以你的标准,我是堕落。以我的标准,我是追求自由。
辅导员:资产阶级自由。
格格:自由不需要定语。
格格讲的过程中,笑声和掌声不断,她注意到L没笑也没鼓掌。他神色凝重。主唱说:厉害,了不起!鼓手说:佩服,巾帼不让须眉。贝斯手说:我要重新认识格格。键盘手说:瞧,这个人!牛!
L问真的吗?格格说假的。L说你考虑过后果吗?格格说假的。L说你和我们不一样,你是名牌大学学生,你有灿烂的前程,你不要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格格说假的。L说我们是波希米亚,吉卜赛,吃了上顿没下顿,你别学我们。格格说假的。
主唱说,L,你干吗,上政治课啊。鼓手说,哎哟,那么严肃,吓死人。贝斯手说,我们怎么了,我们不是也活着,不是也很快乐吗?我们不比谁差。键盘手说,嗬,这就护上了。
此时,屋内气氛尴尬,排练已不可能。主唱说散了散了,今天到此为止。他使个眼色,大家一哄而散。只剩下L和她。她钻进房间里,L跟进来。L想和她谈谈。她说她困了,要睡觉。她没洗就上床了,这在她是绝无仅有的。L说跳舞不是不可以,但是……她跳下床到卫生间去洗漱。L站到门口继续说我是为你好……她将卫生间门关上,她洗漱完毕出来,L还在说,她截住L的话头说,打住,我要回学校去。L不让她走,说没公交车了。她说我走回去。L说走回去都明天早上了。她说正好能赶上上课。L说真要走?她说真要走。L说好吧,我送你。她说不用。她并不是真想走回去,她只是负气而已。她害怕黑夜。L只要再坚持一下,给她个台阶,她就坡下驴,也就不走了。可是,这个愚蠢的家伙说真不用吗?她冲他吼道:真不用!她走出去,下楼,她希望他冲出来拦住她,强行将她拉回去,如果她任性,他可以将她扛回去。可是她没听到脚步声。她在楼道口站立片刻,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入夜色中。
此时,不算太晚,街上还有行人。偶尔也有出租车驶过,那时候的出租车不是学生能坐得起的。夜风颇有些凉意,已是秋天,城市恬静得像熟睡的婴儿。
刚开始,她满腹怨恨,走着走着,她的心情发生了变化。大楼、路灯、树影、凉风……让她清醒过来。她在想L的态度为何与主唱等几个人不同,是他狭隘,还是他更关心她?她呢,她做得对吗?她是不是太任性,是不是没理解他的苦心?她的叛逆可都是他激起的。他如果不在三角地当众吻她,并以此嘲笑学校的布告,她也不会走到今天。现在,她勇气倍增,他却退缩了。他怕什么,他胆怯什么,他还是原来的他吗?噢,这个问题可真难。突然,一个小东西从她面前一闪而过,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她吓了一跳。肯定是一只猫,尽管她并没看清。她往小东西消失的地方看看,什么也没有看到。应该是猫,不是猫能是什么?她不怕猫,但如此鬼魅的猫她还是害怕的。但愿是只猫。
她的心咚咚跳。再往前走,说不定会碰到什么呢,她有些犹豫。突然她的肩膀被拍了一下,她吓得跳起来。扭头一看,是L。她上去打L,你要吓死我啊。L抱住她亲吻。她拼命反抗,再不放开我要叫了。但她的嘴被堵上,叫不出来。她看到有人经过,不再反抗,任他亲吻。那人走过去后,又回头看了他们一眼。她推开L,你耍流氓。L说我是流氓我怕谁。她说把你抓起来关局子里。L说你给我送饭。她说想得美。L说走,回去吧。她说不回。L拉着她,他们已走在回去的路上了。
这天晚上,他们疯狂做爱,一宿都没怎么睡。她说这是要被开除的。L说让他们开除好了。她说你养我?L说我养你。她说天天吃土豆丝?L说我让你吃法式大餐。她说你有钱吗?L说钱会有的,面包会有的。她说我等着……L说我们一定要在工人体育场举办演唱会。她说我要去看。L说必须的。她说这是你们的梦想。L说梦想之一。她说还有更大的梦想?L说我们要红遍大江南北。她说全国山河一片红。L说红遍全球。她说红旗插遍全世界。L说插遍全世界……
9
——你从来没说过你爱我。
——你也没说过。
——你也不追追我。
——我请你去看演唱会,你不去。
——我不看你演出,你就知道要分手?
——我给你打过两次电话,你都回绝了。
——我只是不看演出而已。
——我觉得你已想好,要分手了。
——你就是找借口,不理我。
她这是撒娇。她很清楚分手的决定是她做出的。她从没告诉过他为什么,现在也不打算告诉他。云端乐队做梦都想在工人体育场演出。工人体育场能容纳数万人,用L的话说是:噢,那才是大舞台。能在那儿演出,你就成了。能在那儿演出,你就火了。L无数次憧憬过工人体育场。主唱、键盘手、贝斯手、鼓手又何尝不是。他们发誓一定要登上工人体育场的舞台。他们每次排练前给自己打气:加油,工人体育场!加油,工人体育场!这也成了格格的梦想。格格说我要看你在大舞台上放光芒。L说我们会点燃整个体育场。她说一定会的,你们不但能点燃体育场,还能点燃整个宇宙!她和他们一样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可当这一天到来时,她却残酷地拒绝去看演出。L打电话给她,邀请她。她知道永远打不通的电话有多难打。她听出他很激动和兴奋。他能不激动兴奋吗,梦想,梦想,那是他们的梦想啊!他声音发抖,忐忑不安。这她都理解。看似不可能之事,他们做成了。他们要登上那万人敬仰的大舞台,要在数万观众面前演唱摇滚歌曲。他们紧张地排练了一个月。这一个月他没给她打电话,她也没去找他。他憋着要给她一个惊喜。他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要在工人体育场演出啦!她说祝贺你们。他过于兴奋,竟然没注意到她语气的平淡。他继续说,我们最近排练很紧张……她说有人等着打电话呢……他说等等,十月七日,我给你留票。她说对不起,我有事去不了。她将电话挂断了。可以想象电话那头L是什么表情。过了两天,L再次将电话打过来。这永远打不通的电话又给他打通了。有人喊:格格,电话!她跑过去,垫上手绢,抓起听筒,是L。L再次邀请她去看演出。这次,他特意强调是全乐队邀请她。她说我真的去不了。他说真有事吗?她说真有事。他说你不想来看。既然说到这份上,她承认了,是。电话线那头是可怕的寂静。她说有人等着打电话,就把电话挂断了。这是他们最后一次通话。残酷至极。她知道。不近人情。她知道。冷若冰霜。她知道。打碎梦想。她知道。
此后十年,相忘江湖,再未联系。
她永远忘不掉最后一次见面。那时他们天天吃炒土豆丝,土豆便宜,他们只吃得起土豆。连土豆都吃不起的时候,他们吃白水煮饭。生活虽然艰苦,但他们斗志昂扬,每天都像上足了发条的陀螺,疯狂旋转。她很想帮他们,可是能帮什么呢,什么也帮不上。她没钱。除了学费和生活费,她没有多余的钱。她坐公交车经常逃票。这还是L教她的。L说上车后你要假装自己有月票,不看售票员,气定神闲,售票员一准认定你有月票,不会让你买票,到站你只管下车就是。售票员看你时,你也别躲,别让她看出你心虚。你要永远是这副表情,就像你口袋里实实在在揣着月票一样。被抓住了呢?不会被抓住,L说他几年来从没买过票,一次也没被抓住过。L带她实验一次,果如所言,一切顺利。下车后,等车开走,她由忐忑不安变成哈哈大笑。从此她学会了逃票。省下的钱呢?似乎没省下什么钱,她还是经常阮囊羞涩。一天,L说带她去个地方。哪儿?去了你就知道。L领着她七拐八拐,来到一个楼洞,上楼,来到一个单元门前,敲门。谁啊?她从没听说过他在这儿有朋友。开门的是一个很干净很和蔼的老太太。说是老太太,其实也就六十多岁吧。满头银丝。极为优雅。她说声“来啦”,微微一笑,将他们请进屋。屋内客厅里只有一张餐桌,几把椅子。餐桌上有束鲜花,两套餐具。餐垫、餐巾、餐盘、刀、叉,摆放整齐,完全对称。墙上挂着一幅无名油画,画的是花园一角,盛开的花和葳蕤的植物。窗帘淡雅。她有些疑惑。老太太请他们入座,为他们倒上茶。格格看着L,这唱的是哪一出?L冲她点点头,既来之,则安之。她白L一眼。老太太离开后,她问L,这是干嘛?L小声地说,这就是传说中的法餐。她想起来了,L是说过某居民楼里有一家地道的法餐,家庭餐厅。她只是当作故事听听罢了,没想到如今她就坐在这家餐厅里。L说我请你吃法餐。常规的法餐包括前菜、正菜、汤、甜点,以及红酒。她不记得是否有这些程序,只记得菜上来后L说他吃过了。他不吃。他说我看着你吃。菜量很少,只够一个人吃。她第一次吃法餐,不习惯使用刀叉。L教她如何使用,左手握叉右手拿刀,如此这般。她问他从哪儿学的。他说书上看的。她猜他没吃饭,他的钱大概只够一个人吃法餐。她没揭穿他。他问她好吃吗?她说好吃。她想说与其吃法餐,不如吃土豆丝。可她终于没有说出口。她不能伤他的心。想到这顿法餐吃完,他们连土豆都吃不起,她的眼泪出来了。他问她怎么了?她说真好吃。你怎么哭了?我高兴的。她擦去眼泪。可是眼泪越擦越多,怎么也擦不完。真不争气。她笑了,梨花带雨。她让L也吃,他说他吃过了,不饿。她将菜推到他跟前说,我吃不完,你帮我。L说你要吃饱。她说我吃饱了。L拿起叉子,将剩下的菜解决掉了。L吃的时候她看着。她的眼泪又涌出来了。又怎么了?她说高兴的。那老太太一定偷偷看到了,很识趣,不往跟前来。格格这顿饭吃得五味杂陈。L去付账时,她不往那边看,她不想知道多少钱。老太太阅尽人间沧桑,对他们既礼数周全,又不让他们感觉有压力。他们离开时,老太太像送自家客人似的,将他们送到门外,笑得很温和。
L送她回学校。上车后,心照不宣,二人都不买票。他们不看售票员。她问L钱哪儿来的?L说借的。她知道L没收入,不借从哪儿来钱。她心里难受。我是个废物,我真没用,我帮不上他,还在拖累他……她一遍遍在心里这样说。怎么办?这是一个问题。她想了一路。你不能高尚点吗?你不能成全他吗?
真的只有离开才是成全吗?她自问。她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成全办法。牺牲,好吧,牺牲爱情,成就他的事业!她相信他会成功,她不想成为他的羁绊。与其这样下去,不如快刀斩乱麻。一刀两断,切勿拖泥带水。痛苦,于他是免不了的,于她也是免不了的。但愿时间能够帮他们疗伤。做出决定之后,她顿时觉得一道光进入了身体中,把她整个照亮了。
回到学校,他们在校门口吻别。已是深秋,风卷落叶,带给人些许凄凉。晚上,灯光昏暗。她说天冷了,她将他的围脖围好。那是她给他织的围脖,每一根毛线都带着她的体温,每一针都寄托着她的情感。这一刻,她已决定与他分手,而他一无所知。他吻她。她没拒绝也没配合。最后之吻,就这样平淡。他没感觉到什么,以为这是短暂分别的礼节性之吻,有些潦草有些敷衍。校门口有人进出,不是接吻的地方。他说进去吧。她说多保重。L没走多远,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站在原地,看着他走远。他的长发被风吹起,像一面旗。他朝她挥挥手,又继续往前走,走几步,他又回头,她还站在原地。他又朝她挥手,又往前走。她躲到了大门内,不能让他再看到她。他站住,蓦然回望。秋夜萧瑟,不见佳人。他站立片刻,确定格格不可能再出现,才转身离去。躲在大门后的格格看着L渐渐模糊直至消失的背影,泪水婆娑。她如果追出去,还能追上他。他应该在公交车站等车。等车的时候,他会再次张望。格格仿佛能看到这一幕。接下来,他上车,格格仿佛还能看到。透过公交车的窗玻璃,格格依稀能看到他模糊的面影。L在隔着窗玻璃往外张望。格格估摸着时间,L应该已上公交车,踏上了回程之路。格格又神思恍惚地停留片刻,这才离开门口,朝校园深处走去。门卫房里有个年轻的门卫一直在偷看她。老门卫拍一下他的脑袋,别做梦了,醒醒吧。年轻门卫摸摸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老门卫说,让你不好好读书。
她在校园里踽踽而行,直到眼泪干了,才走回宿舍。宿舍里没人看出她有什么异样。她已整理好情绪,她看上去和平时没什么两样。她端上脸盆到水房洗漱一下,就上床睡觉了。明天太阳会照常升起。
10
——我们这样分手还算幸运。
——为什么?
——因为没有成为仇人。
——嘁。
她想,那时候他大概不会说出这样轻松的话。工人体育场演唱会一炮打响,云端乐队开始了辉煌的十年。可是第一张专辑《哐,哐,哐》的主打歌却是演唱会之后创作的,名为《分手了还没来得及说我爱你》,一听就知道是L创作的。云端的歌大多是L创作的。这首歌,显然,为她而作。里面有这样的歌词:“萧瑟的秋风,萧瑟的夜晚,我跳上萧瑟的公交,穿行在萧瑟的街市,一百次回头,看向萧瑟的窗外,心爱的姑娘,我看不到你的容颜……”爱、恐惧、憎恨、快乐,一切都说得明明白白,微妙的细节一目了然。云端的第二张专辑《汹涌的光》,主打歌曲就是这首为专辑命名的歌,也是写给她的。“……我打开门,放进汹涌的光,光之中是我心爱的姑娘,噢,噢,你是我的维纳斯,你诞生于光中……”女神诞生,可是,一切都坏掉了,然后又坏掉了,变成了别的东西,你不认识也不接受的东西,之后又坏掉了。第三张专辑《我来了》中有一首歌《梦中呼喊》,她觉得是写给她的。“我在梦中呼喊,我的潜意识泄露了我的秘密,一个姑娘的名字,在夜空中绽放,像美丽的焰火……”可是,梦会醒的,你在错误的地方寻找天堂,所有努力都是徒劳,一无所获。她没有向他求证,怕他否认。自作多情吗?但愿不是,她相信不是。在第四张专辑里,她不能确定哪首歌是写给她的,但她知道所有的歌都包含一个秘密,你想不想知道这个秘密?噢,我想。
十年,他们再未联系。云端越来越火,常常处在聚光灯下,她要找他很容易,可她没有。她只是买云端的专辑,并一遍遍地听里面的歌。她在云端的歌中徜徉,漫游,成长,发泄,抒情,憧憬……
十年,她恋爱,分手,大学毕业,出国求学,结婚,离婚,回国。短暂如一瞬。漫长如一生。酸甜苦辣,不足与外人道。
十年,他享受音乐和荣誉,有无数女孩喜欢他,他和不少女孩发生过性关系,但他忘不掉格格。自从格格大学毕业后,他就不知道到哪儿去找她。她消失了。
11
十年过去了。
12
——这么多年你为什么不来找我?
——你,谁啊?她问。
——我,L。
十年后,在电话中重新听到L的声音,她愣怔好半天,说不出话来。L说他在录音棚,让她去找他。她没有犹豫,就答应下来了。挂断电话之后,她木然枯坐片刻。自问,这是真的吗?自答,是真的。虽然刚开始没听出他的声音,但他报名字的一瞬间,她找回了那种熟悉的感觉。她头脑中浮现出一系列画面:他坐在阳台上固定的位置弹吉他,他炒土豆丝时阳光照进来,他半边身子沐浴在阳光中,他在三角地当众拥吻她,他要她,他用围脖将两个人的脖子围在一起,他从背后拍她肩膀吓她一跳,他说要把红旗插遍全世界,他在萧瑟秋风中独自离去……
她迅速行动起来:化妆,换衣服,戴首饰,出门打车……一路上她都在设想见面时的情景,拥抱,接吻,她会不争气地哭吗?她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这是冬天。北京城灰扑扑的,一派萧索。她知道他什么样子,因为她收集云端的唱片,唱片封面有几个人的合影。他没什么变化,依然长发飘飘。他总是勒着她送的围脖,这是他的标配。围脖。围脖。围脖。正是因为这个围脖,她知道他没忘记她,她知道他想她,她知道他在呼唤她。
她到录音棚时,云端乐队正在录歌,工作人员竖起食指,让她不要出声。她站到一边,他们看不到她。他们在唱:“……太阳出来,月亮落下,时间像指缝中的水,悄悄流走,噢,我能抓住什么,我能留下什么,爱情是一场幻梦,醒来万事皆空……”
她正在琢磨这首歌是不是L写的的时候,音乐停了,他们讨论起某个转音来。L走了过来,他仿佛知道她在这边,他站到她面前。你来了,他说。他将几个伙伴叫来,说,看看谁来了!主唱、贝斯手、键盘手、鼓手都过来。十年不见,他们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她。格格。格格。格格。格格。没有隔阂。没有十年的分别。
他们问候她,一股脑问了一堆问题:这十年你哪儿去了?在北京吗?为什么不来找我们?你过得好吗?做什么工作?没忘了我们吧?你们是怎么回事,怎么说分就分,发生了什么事?你还会给我辫辫子吗?格格抓住了最后一个问题,说,那么多小姑娘排着队等着给你辫辫子,哪还需要我。最近主唱有一个女粉丝闹着要见他,见不到就自杀,弄得主唱焦头烂额狼狈不堪。主唱怕她提这事,忙说我们去那边喝茶,不打扰你们。他拉着贝斯手、键盘手、鼓手到隔壁房间。
只剩格格和L。
L拉过一张凳子,坐。格格坐下。L又拉过一张凳子,自己坐下。L刚坐下又起来,去给格格拿喝的。可乐,啤酒,喝什么?格格说可乐。L拿了两罐可乐过来。他说只有可乐和啤酒。格格说不错啊。她没说十年前可没这待遇。那时候有土豆吃就不错了,哪有钱买可乐和啤酒。L打开一罐可乐,递给格格。他又打开自己的可乐。他说,碰一下。两人的可乐罐碰到一起。他说,干!她说,干!他们都没干,太凉,再说又不是酒。L又想起什么来,他说有茶,我去给你倒一杯。格格说不用。他已经去了,一会儿端来一杯热茶。冬天还是要喝点热的,他说。格格说你怎么不喝热的?他说我习惯了。格格喝茶,他喝可乐。格格没想到会面是这种样子,她突然觉得有些事很恍惚,她说我们是怎么开始恋爱的,我不记得了。L说我追的你呀。她说怎么追的?L说打电话,我给你打电话,你们的电话真难打,永远占线。她想起来了,电话,是的,电话。宿舍楼每层只有一个电话,放在楼道拐角处,电话机差不多算得上古董了。她有轻微的洁癖,每次接电话都要用手绢垫着。很多同学看不惯,背后撇嘴。她才不管呢,该怎么做还怎么做。她说我们是怎么认识的?他说这你也忘了吗?她确实忘了。他说眼神,对了眼神,一见钟情。她说你第一次到我们学校演出,我去看演出?他说是的,演出结束,我问你要了电话号码,然后就开始给你打电话,一次次打不通,老是占线占线占线,我以为永远打不通,我说再打一次吧,再打不通就说明这个电话打不通。再打一次,不通。我说再打一次……后来,打了一周,终于打通了。L有种释然的表情。格格心里说始于电话,终于电话。最后的电话若打不通,会是另一种结局吗?不会。没有失恋,他大概写不出那些深入人心的歌。愤怒出诗人,失恋出歌手。L又起身出去,他去干什么?他比以前细心多了,总在照顾她。L回来时,格格眼睛一亮。L脖子上多了一条围脖,那是格格织的。围脖,他一直留着。格格心里涌出一股暖流。她说你一直在用?L说是。旧了。是。L说这条围脖是他的幸运符,给他带来好运……他们正聊着,一个穿红毛呢大衣的姑娘拎着保温桶闯了进来。她看到格格,有些吃惊。这是——,她想问这是谁,说到一半拐了弯,因为她看到L脸色不大好,她将保温桶提起来给L看,说,这是我给你煲的乌鸡汤。L将保温桶接住,放到一边,给她和格格介绍:这是格格,朋友;这是我女朋友,蔡欣。格格冲蔡欣点了一下头。蔡欣有些尴尬,不知该去该留。L说你出去。蔡欣竟然听话地出去了。格格说你干嘛,怎么能这样对人家。L说没事。格格说人家大老远给你送乌鸡汤,你态度好一点。L说没事,我们继续说。格格说你去哄哄人家。L说不用。格格说你呀,大男子主义。L笑笑,算是默认。格格说你快喝乌鸡汤,趁热。L说你要喝一点吗?格格说专门为你煲的汤,我喝算什么。L说不让她送,她非要送。他的语气很不满。是啊,几个人一起录歌,这汤怎么喝?一个人喝不像话,几个人一起喝又不现实。现在,也是尴尬。格格不会喝,L也不会喝。只能放在那儿,保温桶像个电灯泡,在他们之间。谈话的气氛变了。说到哪儿了?围脖还是音乐?L想接住刚才的话题聊,已经不可能了。格格要告辞,L拦住不让走。他说我让她走。格格说这不合适。L还是出去了。过一会儿,L回来说她回去了。格格说哪能这样?L说咱们好不容易见一面。格格说会引起误会。L说不管。他们继续聊。格格突然问L,你女朋友叫什么?L说,蔡欣。格格哦了一声,问LG什么意思?L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LG?格格说大写的LG。L说韩国电视。格格说,LG出衬衣吗?L说没听说过。格格说L是你姓名的首字母,G呢?L说是你啊。格格笑了,你有这么大胆,敢把我们俩绣到衣服上?L说,哪儿?格格指给他看,在衬衣的下摆,绛红线绣了一个小小的LG。毫无疑问,贝斯手干的。L说,这家伙,唯恐天下不乱。格格哼了一声。L马上改口,操,天意,他预言了我们这次会面。格格笑笑,不置可否。L还在看那两个字母,用手指抚摸着。格格说她在大学谈了个男朋友,叫吕方,一米八五,学霸,足球守门员,毕业时分了。到英国后,她学戏剧,毕业后与麦克结婚,麦克人很好,但他们好多观念不合,离了。她现在的男朋友叫马远,在大学时追过她,现在开文化公司……她说得干巴巴,像履历表。L不想听,说咱们不谈这些。格格抚摸着L的围脖说,你爱过我吗?L说没良心,难道你看不出我有多爱你吗?格格说看不出来。L说你爱过我吗?格格说我把第一次都给你了,你说爱不爱?L说那为什么还要分手?格格说考验一下你,看你追不追。L说你离开我很正常,我那时没房没车没正经工作,吃了上顿没下顿,看不到前途。格格说我要在意这些,我会和你在一起吗……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两个人聊得正欢,门外一个声音传来,格格怔了一下,说他来了。宝马汽车的喇叭声一长一短一长,像约定的信号,格格从不会听错。是马远来接我,格格说。她看L的脸拉下来,忙解释说,是我叫他来的。她看一下表,12点,他来得可真准时。她叫他12点来接她,他分毫不差地在12点赶到。她说我以为时间还早。她起身告辞,L没再挽留。的确很晚了。
L送格格出来,站在台阶上与格格告别。瞬间,主唱、贝斯手、键盘手、鼓手从地下钻出来,与L站成一排,与格格挥手作别。宝马的大灯开着,马远站在灯光中,显得很高大。这造型只有在黑帮片中才会看到。
一边是云端乐队五个人,一字排开,造型可上唱片封面了。一边是凶猛的灯光,和灯光中巨大的黑影。格格横亘中间。格格突然想蹲在地上不管不顾地大哭一场。为什么会有这种哭的冲动,她也不知道。她只是想哭,哭得昏天黑地,哭得死去活来,然后,轻松了,画上句号。画一个很圆的句号。
别了,1986。
芙蓉双鸭图国画:孙竹篱 诗塘:马识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