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集》案新论
2019-06-18常津珲成积春
常津珲 成积春
摘要:学者多将《南山集》案视作典型的压制思想的文字狱案,但如果考虑到此案发生于康熙后期立储之争的白热化阶段,所涉人物关系微妙且政治立场十分鲜明,以及案件处理结果较其他文字狱案过于轻微等因素,就可以看出,此案不但迥异于普通的文字狱案,更绝非偶然因素下发生的孤立事件,而应当与发生在康熙末年的夺嫡之争有着莫大的关联。
关键词:《南山集》案;文字狱;夺嫡之争
中图分类号:K2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595(2019)02-0057-04
康熙五十年,左都御史赵申乔以“狂妄不谨”“妄窃文名,恃才放荡”等罪名弹劾翰林院编修戴名世,从而引发《南山集》案。此案与康熙初年的《明史》案被并称为“江浙两大狱”[1]。大多数学者以《南山集》中确有“妄言”以及汉人戴名世确实具有强烈民族意识为据,认为此案是典型的文字狱案,旨在对汉族知识分子进行思想压迫、文字禁锢。[2]然而,关于此案的起因,学者们却众说纷纭。学者们将案发原因或者归结为皇帝对“方学诗”的误读[3-4],或者归咎于戴名世的“年少气盛,择言不精,轻论史事”[5],或者归因于戴、赵二人之间的恩怨[6]。不难发现,以上种种观点都是将此案视作一个孤立、偶发的文字狱案来看待,但何以此案案发时间微妙且时间跨度过长?此案所涉人员情况为何如此复杂?与其他文字狱案相比,其处理结果何以过于轻微?事实上,学界既往的研究大多忽视了此案发生时所处的政治背景,所考察的人物范围及其相互关系也不够深入,相应的成果也并未对上述问题予以合理的解释,故而此案仍有值得进一步讨论之处。
一、储位之争与《南山集》案所涉人物之归类
大多数学者对《南山集》案牵涉人物的考察主要集中在赵申乔和戴名世身上,对其他人物的关注不够。但如果将此案置于康熙末年复杂的政治局势中来整体考察,本案所涉人物大体皆可归入政治立场鲜明的太子党和反太子势力这两大阵营。
一是太子党一方,主要是噶礼。噶礼出身满洲正红旗的贵族,是太子的忠实拥护者,太子党的力量中坚。①噶礼虽非《南山集》案的揭发者,但却是重要推手。在噶礼和张伯行互参案中[7],噶礼积极利用了此案,声称为《南山集》作序的方苞因与张伯行私交甚好,张不差役捉拿,“这是背恩党恶”[8],而张伯行的老师王鸿绪恰恰正是反太子阵营中的一员。①就这一点来看,噶礼表面上希望皇帝将张伯行断为《南山集》案之谋逆同党,其实是想把《南山集》案作为一件利器来打击自己的政敌,其实质正是太子党集团对反太子势力不断进攻的回击。②
至于太子本人,事实上正是此案的最先发难者。《南山集》案固然是因监察御史赵申乔的举报而起,但实际上却是由“旧东宫摘其语进之,申乔遂起此狱”[9]。换言之,正是皇太子胤礽亲自摘录了《南山集》中一些暗含谋逆的语句交给康熙,其后主管监察的赵申乔才据此弹劾,从而引发此案的。事实上,网罗搜集《南山集》中的悖逆之语本非太子之责,胤礽何以为之?考虑到此时太子自身及其党羽之处境,此举只能视为太子对反太子势力攻击的回应[10]196,旨在通过检举揭发潜在的谋逆之举向康熙邀功,以重获皇帝的信任来巩固自己的太子之位。
① 根据《李煦奏折》第80~81页的记载,时任苏州织造的李煦奏报皇帝:“臣打听得王鸿绪每云:‘我京中时常有密信来,东宫目下虽然复位,圣心犹在未定。如此妄谈,惑乱人心。”杨珍在《清朝皇位继承制度》一书的第289页中据此认为“回归江南的原户部尚书王鸿绪等汉族官员,也是倒太子舆论的重要传播者”。由此可见王鸿绪在太子党争当中反对太子的坚定立场。
② 林乾综合了前人的研究成果,认为噶礼之死并非仅仅因为投毒害母,更重要的是党附太子。他引用《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所公布的档案史料证明,在噶礼担任山西巡抚期间就多次背着康熙为太子做事。他还对噶礼在督抚互参案中的形势地位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太子复废之后,噶礼作为太子的主要支持者,逐渐引罪授首。先是,噶礼与张伯行的是非功罪有了重新判定。两人间的矛盾从莅任督抚即已开始。值得注意的是,噶礼明显受到太子的庇护。在沸沸扬扬的《南山集》案中,噶礼即将张引入案中,希图置对方于死地。太子是之。”
③ 据《清实录》记载,四川道监察御史刘若鼐曾经疏参:“山西巡抚噶礼,贪婪无厌,虐吏害民,计赃数十余万。太原府知府赵凤诏,为噶禮心腹,专用酷刑,以济贪壑。”
至于此案牵涉到的反太子一方,主要有张伯行和方苞。前已述及,张伯行的老师王鸿绪是反太子党的重要成员,而张伯行与噶礼又因互参案矛盾恶化,闹得满城风雨。如此,作为张伯行至交的方苞其政治立场也就不难判断了。此外,从案发后备受康熙信任的重臣李光地积极奔走营救方苞一事,人们不难看出李、方二人关系非同寻常。如果考虑到李光地是皇八子允禩侍读何焯的老师和举荐者,并且又曾公开赞扬允禩“目下诸王,八王最贤”,其立场自然是倾向于反太子党领袖皇八子允禩的,那么方苞也无疑是反太子党的有力支持者。
此外还有皇四子胤禛,其在当时就提出“虽皆非臣子之所宜言,实无悖逆之语,当时刑部覆旨,亦未谓此外更有违碍之词,故亦以为冤”[11]的论断,可见反太子势力的成员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洞察到了整件事情。因而,到了康熙六十一年,康熙皇帝驾崩,胤禛刚刚继位即颁布恩诏:“除本身犯罪外,因族人有罪牵连入旗者,著查奏赦免。”胤禛这样急匆匆地在其父尸骨未寒之际修改诏令,显然除了宽仁之心外,也许还包含着对反太子势力成员的赦免。又雍正三年,雍正召见方苞时说:“听朕告汝,汝昔得罪,中有隐情。”[12]而这一隐情所谓应当是指《南山集》案非因悖逆之语,实乃事涉朝内党争。
当然,此案中涉及其他人员更多,从表面上看似乎难以直接归入相应的对立阵营,但通过对其师友故旧、姻亲世交关系的梳理,可以洞察其潜在的政治倾向。此案的主犯戴名世天性高傲,言辞率直,不屑于与世人乃至当朝权贵为伍,这使得与他交往的朋友较少,自然不会直接参与到夺嫡之争当中。然而,在戴名世为数不多的密友之中,就有何焯[10]297,而后者恰恰是皇八子允禩的老师。因此,戴名世的政治倾向不能不受到何焯的影响,退一步说,即使戴名世本人超乎两派之外,太子党势力也可以借助此案对何焯进行打击,并进而将皇八子允禩卷入其中。至于此案的挑起者赵申乔,刚正不阿,“甚清廉,但有性气,人皆畏其口直”。“以古道自居”的他弹劾戴名世完全出乎真心,似乎不会参与到夺嫡党争之中,但其子赵凤诏却是太子党中坚力量噶礼的心腹。③噶礼称赵凤诏“材技、操守皆好,不惧于人”[13],而赵凤诏居然在康熙面前盛赞噶礼这位“天下第一贪官”为“山西第一清廉官”[14]。作为父亲的赵申乔对其子的所作所为毫不知情,这于情于理都令人难以信服。因此,对于其子站在太子党一边,赵申乔至少是有所了解并默认的。由此来论,赵申乔和戴名世分别对两派势力多少会存有回护之心,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综上所述,《南山集》案有关人物不只有赵申乔、戴名世等人,还有太子党和反太子势力的其他成员。太子胤礽作为弹劾案的推动者积极参与其中,太子党的核心成员噶礼更是处心积虑地利用此案打击自己的政敌、反太子阵营中的张伯行。相应地,反太子势力成员李光地积极营救了方苞,而同样站在反太子一方的胤禛在当时即表达了同情,在继位后更是大赦了多数涉案人员。由此来论,此案之目的并非思想禁锢或民族思想斗争,而应是太子党与反太子势力之间交锋的产物。
二、夺嫡之争与《南山集》案发生和结案时间之微妙
《南山集》案发于康熙末年,其时夺嫡之争愈演愈烈。康熙四十七年五月,康熙皇帝巡视塞外,九月初于回京途中宣布废除皇太子胤礽之位。[15]以一废太子为契机,康熙皇帝将索额图留下的以其家族成员为核心的太子党成员清洗殆尽,此后太子党内不仅没有任何一位皇子,王公大臣也较前为少。与之相对,利用一废太子之有利态势,反太子集团的实力空前强大。出于反太子的共同目的,围绕皇八子允禩,集结了领侍卫内大臣阿灵阿、内大臣鄂伦岱、翰林院掌院学士揆叙、户部尚书王鸿绪等一大批满、汉高官,而其他几位年长皇子也或明或暗地加入到反太子阵营当中。虽然胤礽后来又在康熙四十八年三月被复立为太子,但其势日渐衰微。为维护摇摇欲坠的储位,皇太子胤礽重新招纳了一大批满洲军事贵族,如步军统领托合齐、刑部尚书齐世武、兵部尚书耿额等,试图通过掌控一定的军事实力来左右时局,并导致了结党会饮案的爆发。①
① 杨珍在《清朝皇位继承制度》第196页写道:“直到一废太子前夕,太子党仍然是索额图生前就已形成,并以其家族成员为核心的原班人马,其中担任重要职务的满族大臣很少。二废太子,牵连满族大臣较多,主要有步军统领托合齐、刑部尚书齐世武……”
② 杨珍在《清朝皇位继承制度》第294页引用《清实录》中一些史料,“允礽因朕为父,虽无异心,但小人辈惧日后被诛,倘于朕躬有不测之事,则关系朕一世声名”,认为掌握军事大权的托合齐等人很可能有要求康熙皇帝传位皇太子允礽,甚至为此不惜以武力相威逼的议论或图谋。而结党会饮案于康熙五十一年结案,齐世武、托合齐被残酷清洗,可见皇帝之震怒。在二废太子后对太子党清洗的惨烈,与皇帝一贯宽厚的行径相比,只能说明此案事涉谋逆,严重挑战了皇帝之权威。
③ 张玉在《从新发现的档案谈戴名世〈南山集〉案》中详细摘录了刑部的判决:“戴名世……属大逆之罪,依律应凌迟处死,财产入官”“方苞……判绞立决”“汪颧……绞立决”“戴名世弟戴平世依律斩决。方孝标之子方登峰、方云旅、孙方世樵皆斩立决”。
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反太子势力成员镇国公景熙告发步军统领托合齐父子在多罗安郡王马尔浑丧礼期间聚众宴会。由于参与聚会者不仅大多是太子党的核心成员,更是手握军权的满洲贵族,因之引起康熙皇帝的高度重视。康熙五十年十月,皇帝训诫诸位王大臣说,“诸大臣皆朕擢用之人,受恩五十年矣,欲为皇太子而为者,意将何为也”[16],表示要公开追查此案,并将托合齐和时任刑部尚书的齐世武锁拿归案。②正是在皇帝要求公开审理结党会饮案前夕这样一个时间节点上,发生了左都御史赵申乔参劾戴名世而引发的《南山集》案。
另外,《南山集》案审结的时间也十分蹊跷。案发后戴名世随即被捕,并很快承认《南山集》《孑遗录》“俱系我等年轻时混写悖乱之语,并未与别人商议,亦无按我授意整编之人”[17],其他受牵连的官员、文人也纷纷交代认罪,案子很快查清。因此刑部在当年十二月即给出了判决意见:戴名世依律凌迟处死,方苞绞立决,其他人或绞或流③。然而,此案直到康熙五十二年二月初七才奉旨结案,其时距初审判决已经过了一年零两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康熙末年的夺嫡之争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因为康熙五十一年十月初一皇帝正式颁旨第二次废除胤礽的皇太子之位,从而标志着太子黨的彻底覆灭。换言之,《南山集》案产生于太子党行将覆灭之时,结束于太子党彻底覆亡之后,其间的时间差何等微妙!由是,将此案仅仅视为一个独立偶发的事件很难令人信服,其背后必然与当时的时局变动有着莫大的关联。
三、《南山集》案性质之再讨论
前已述及,学人多将《南山集》案定性为钳制民族思想的文字狱案。例如,许永璋曾指出:“这是一起民族思想斗争的大案,戴氏……以自己的热血和头颅谱写一曲民族‘正气歌。”[18]细绎之下,这种判定不但与康熙一贯的宽松文化政策不符,而且与普通文字狱案的处理结果反差太大。
就前者来说,自康熙亲政以来一直采取宽文字之禁的政策,“诏命举山林隐逸”“特开博学鸿儒科”“开明史馆”,都是希望明遗民学士能够归顺。其间即便是顾炎武这样曾参加过抗清斗争的明遗民,其著作虽有谋逆之嫌,但并未被波及,可见康熙朝的思想文化是相对自由的。这也就部分解释了为什么戴名世在写《与余生书》时,丝毫没有意识到会招来杀身之祸,而《南山集》又何以自康熙四十年刊行后一直流传而未被查禁。从这一点来说,如果将《南山集》案定性为禁锢思想的文字狱案就显得非常突兀,这与康熙朝一直以来的宽文字之禁政策相背离。
就后者来讲,相比于其他文字狱案而言,此案所涉人员的惩处力度可谓极其轻微。有清一代文字狱案的处理结果多数较为残酷,康熙元年爆发的《明史》案“诛死者七十余人,名列参校者皆死,刻工及鬻书者同日刑”[19],相比之下,《南山集》案的最终处理结果却非常轻微。对于刑部提出的判决意见,康熙最终只将戴名世一人定为死刑,且将原拟之“凌迟处死”改为“从宽免凌迟,著即处斩”;作为此案二号主犯的方苞不但免死,而且后来在李光地的推荐下还以汉军身份从流放地返回,并入职南书房,进而在康熙六十一年充当了武英殿修书总裁,雍正时更是回复本籍,且官至内阁学士、礼部侍郎;其他人多数也是被改判为流放、杖刑之类。这是有清一代所有文字狱案绝无仅有之事。
综上所述,此案与传统意义上的以思想禁锢和民族斗争为目的的文字狱案有所不同,如果将此案视作以文字狱案的形式进行的旨在对敌对势力进行打击的政治斗争,则更为合理。
四、结论
总之,《南山集》案绝非偶然因素下产生的孤立事件,更与以抑制思想、禁锢文字为目的的文字狱案性质迥异,该案的发生实际上与康熙末年的夺嫡之争有着莫大的关联,是行将倾覆的太子党在危急时刻利用赵申乔与戴名世之间的个人恩怨所掀起的一场针对反太子势力的政治反击。太子亲自摘录《南山集》中违逆语句的行为,本身旨在向皇帝邀功,进而希望重获皇帝信任以保住自己摇摇欲坠的储君之位。不但如此,康熙对此案的惩处较轻,且结案时间恰恰是在太子二次被废和太子党彻底覆灭之后,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此案实为夺嫡之争中的一个桥段,而与事涉谋逆的文字狱案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参考文献:
[1] 全祖望.江浙两大狱记[M]//鲒土奇亭集:卷22.四部丛刊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18.
[2] 霍省瑞.戴名世研究回顾与展望[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82-87.
[3] 王树民.《南山集》案的透视[J].江淮论坛,1986(3):87-89.
[4] 卢佑诚.戴名世死因新说[J].武陵学刊,1997(1):54-56.
[5] 朱端强.戴名世新论[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5):53-59.
[6] 石钟扬,徐文博.一位文化志士的历史足迹——纪念戴名世赴难二百七十周年[J].安庆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2):89-96.
[7] 成积春.从噶礼——张伯行互参案看康熙的“满汉一体”论[J].历史教学(高校版),2007(11):21-24.
[8] 范金民,孔潮丽. 噶礼张伯行互参案述论[J].历史档案,1996(4):84-92.
[9] 萧奭.永宪录:卷1[M].北京:中华书局,1997:69.
[10] 杨珍.清朝皇位继承制度[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1.
[11] 戴名世.方玄成传[M]//戴名世集.北京:中华书局,2000:487.
[12] 方苞.圣训慕记[M]//方苞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517.
[13] 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Z].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第491号折.
[14] 清圣祖实录:卷265[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5] 清圣祖實录:卷234[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6] 邹爱莲.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M].北京:中华书局,2009:康熙五十年十月二十七日上谕.
[17] 张玉.从新发现的档案谈戴名世《南山集》案[J].历史档案,2001(2):91-96.
[18] 许永璋.《古史诗针》应是戴名世所作[J].文学遗产,1985(4):156-157.
[19] 印鸾章.清鉴[M].上海:上海书店,1985:182.
责任编辑:赵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