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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文献综述

2019-06-12洪秋雨朱达砚陈璇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9年3期
关键词:校园贷文献综述

洪秋雨 朱达砚 陈璇

摘要:从2016年河南某高校大学生欠贷自杀及“借贷宝10G裸条”等恶性事件发生之后,学术界开始研究“校园贷”的前因后果,这些研究主要聚焦于校园贷发展历程、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等方面,现有研究成果中目前还没有学者从不同层次高校学生的角度进行研究,因此,未来我们会基于不同层次高校的调研,对不同类型校园贷业务现状进行描述,分析其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对策,为提高大学生信用认知及加强政府对金融机构校园贷业务的监管提供启发。

关键词:校园贷;网贷平台;文献综述

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开拓市场、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也趁势渗透到大学生群体中。2015年,河南某高校大二学生因背负巨额债务跳楼自杀,紧接着多数高校同时爆出学生背负巨额债务辍学、失踪等恶性事件,一时间不良网络借贷浮出水面,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为各大高校所重视,成为高校重大安全隐患之一。

目前,不良网络借贷从萌芽至今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有数据显示,2017年校园贷诈骗案件便多达41起,平均每月曝出2-3起,案件涉及全国22个省市,受骗人数约3679人,涉案金额高达5496余万元。与其他校园诈骗案件相比,该类案件发生频次之高、涉及范围之广、金额之大可窥一斑。

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同年8月24日,银监会亦明确提出用“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2018年2月28日,广东金融办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18年3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基于此背景,有必要对校园贷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本文通过中国知网对已有文献进行检索、整理,发现已有研究主要聚焦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校园贷”发展历程的研究

梳理“校园贷”的发展历程,有助于更深刻地了解“校园贷”的由来,对解决“校园贷”引发的问题有深刻意义。部分学者对“校园贷”发展历程进行了归纳阐述,学者顾海亮(2017)提出“校园贷”现今都只是发生在校园里的商业借贷的模糊概念,其“校园贷”的前身是专门为家庭困难学生无法支付学费而提供的贷款,利息全部有国家补贴。学者赵永峰(2017)在《信息化时代引导大学生远离“校园贷”的对策》中谈到了“校园贷”的发展历程,提到“校园贷”自2005年,各大银行看到学生市场的商机,纷纷推出校园信用卡,但其银行间无序竞争导致高注销率、高休眠率、高坏账率,2009年国家银监会针对此现象发布有关通知,要求大学生办信用卡需征得父母同意,不仅防止坏账率提高,也提升了信用卡的门槛。王晔浩、王若瞳、王林娇(2007)在《“校园贷”平台法律责任研究》中指出,“校园贷”是2013年兴起的网络贷款,主要为大学生提供分期消费贷款或小额现金贷款。学者代顺洪(2017)在《“校园贷”产业链是如何运转的》中提出2014年以来,针对大学生群体所开发的分期付款消费平台涌现,并获得巨额融资,发展迅速扩张。学者赵忠亮(2016)在《校园贷类借贷平台监管问题研究》中对“校园贷”的发展历程做了比较详细的分析,指出“互联网+”的国家支持以及大学生消费观念的改变,促使“校园贷”一时间成为热点。其中,2015年和2016年发布的两个金融政策促进了校园消费网贷的发展,同时国家对信用卡业务的限制为借贷平台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综合上述学者的研究,我们发现自2009年银监会叫停了大学生信用卡,信用卡开始逐步退出大学生金融借贷市场,加上银行贷款门槛高、审核严格,驱使许多依然具有旺盛的资金需求且还没有树立正确消费观的大学生寻找多种途径来获取资金,这样的背景为网络借贷和网络分期平台进行校园贷创造了较好的条件,“校园贷”顺势而上,于2013年兴起;随着分期消费和提前消费逐步成为一种潮流,2015年“校园贷”平台呈现爆发式的增长,一时间涌现出成百上千的校园分期平台,同时也有许多的P2P平台在不断入场“校园贷”,“校园贷”平台在相关监管政策还未完善的情况下快速占据了市场;2016年校园贷的各种乱象先后被曝光,“裸贷借贷”事件上热搜榜之后,“校园贷”走向了社会舆论的风口,同年教育部、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校園贷”在2016年迎来了“监管时代”,被迫大面积退出。

二、关于“校园贷”概念、分类等研究

关于“校园贷”的概念有学者给出了解释,同时对“校园货”的分类也进行了研究。廖司朝等学者(2018)在《校园贷成因分析》中提到“校园货”,就是校园网贷,是某些平台专门针对学生发放的贷款,有助学贷款,校园消费贷款和学生创业贷款等。学者伊娃(2017)在《“校园贷”的风险防范及教育引导研究》中指出“校园贷”,传统意义上讲是指专门针对在校学生发放的各类贷款总称,包括助学贷款、校园创业贷款和校园消费贷款。学者许群英(2017)在《“校园贷”的风险及其防范对策》中提到“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学者吴鹤群、成晓越(2018)认为校园贷从广义上来说,是包括所有面向大学生提供的贷款,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的鼓励,面向大学生提供的网络贷款迅速兴起,这种新兴的贷款形式与以往的大学生贷款差异显著:一是其业务开展主要在线上完成,概括起来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基于消费场景的“电商+金融”模式,以“京东白条”“蚂蚁花呗”以及分期购物网站为代表;另一种是现金直接贷款模式,以“名校贷”“宜人贷”等P2P平台为代表。二是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满足购物、旅游等消费性需求。王晔浩、王若曈、王林娇(2017)在《“校园贷”平台法律责任研究》中将贷款途径分为三种,分别是分期购物平台、单纯的P2P贷款平台、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类服务。

通过对现有的成果和理论进行梳理、归纳归纳起来就是,“校园贷”是网络借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发放的贷款,“校园货”平台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传统的电商平台布局互联网金融推出的产品,如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第二类是P2P借款平台,如“宜人贷”“我来贷”等;第三类是分期消费平台,如趣分期、趣店等。

三、关于“校园贷”现状的研究

在对“校园货”的研究当中,许多学者对“校园货”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在关于现状调查的研究文献中,学者通过在一所或几所高校中进行问卷调查,并对数据进行分析整合,给出“校园货”使用状况实证结果。学者卢艺方,段昕昕(2016)《“校园贷”现状调查及金融、法制监管建议》以河南四所高校为调查范围,从参与度、知晓率、消费去向、贷款额度、父母亲人知晓情况、对利息计算、还款方式的接受程度、关于裸条等欠款发生情况的知晓感受率、借贷平台选择的依据、面对风险时候的处置办法几个方面简要分析了“校园货”使用状况,得出了风险意识亟待提高,裸贷影响大学生心理、消费去向背离初衷、“校园货”线下推广力度大等结论。学者王婷(2017)通过调研得知,当今使用“校园贷”的学生中仅有一小部分使用有银行发放的贷款,而更多的则是使用网贷,“校园贷”不仅能满足学生们对资金的需求,还能活跃消费,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在以研究现状为主题的文献中,部分学者通过阐述事实分析“校园货”,分析“校园货”的现状。学者汪荣晖、李铁峰(2016)在《浅谈高职校园里“校园贷”的问题现状及对策》中,以“校园贷”恶性现状为引言,简要分析阐述了高职院校“校园贷”学生有比较强的消费需求,高职院校“校园贷”存在门槛低、风险高的普遍问题,“校园贷”部分平台审查不严等是造成校园贷如今局面的重要原因。学者郭仕样(2016)在《校园贷平台浅析》中,从消费理念进化、电商平台推动、“互联网+”的火爆来阐述“校园贷”发展状况,提出了平台盲目扩张、贷款门槛低,高利息与高滞纳金以及暴力收债的隐患。

通过分析得出结论:大学生基于学业、课外培训以及在校创业等原因有了资金上的需求,“校园贷”方便、快捷的特点,恰好迎合了这个市场,新的市场即形成新的增长点,“校园贷”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但由于大学生还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没有偿还能力,一旦消费欲膨胀,还款能力追不上不良网络借贷利息增长速度,会就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陷于失信、违约的困境,甚至引发悲剧。

四、关于“校园贷”存在问题的研究

在对“校园贷”的研究中,多数学者从网贷平台、大学生、学生教育等不同角度对“校园货”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探索问题的根结。

学者任一帆、马旭峰、王欣丛(2017)提出了“校园贷”具有危及大学生人身安全、易诱发群体性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平台缺乏统一监管、存在借贷陷阱、大学生缺乏风险意识等。我国信用体系的缺位也是造成大学生信用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学者郑春梅、贾珊珊(2016)除了指出分期费用不透明,网贷成变相高利贷,还指出征信体系不完善,平台征信数据缺失的问题。除了征信体系的问题,学者赵永峰(2017)还提出了大学生金融知识匮乏,被协议条款蒙蔽,信息泄露甚至是人身安全的风险。学者陈威(2016)同样提出,“校园货”存在信息不够透明,风控机制不严谨和利率较高的问题。学者吴昀霖(2017)认为“校园贷”尽管可以短时间内解决大学生资金上的困难,但同样存在诱导大学生错误的金钱观、危害身心健康、影响其正常的学习,这些问题的发生除了监管问题外,大学生自身自制力差、学校管理不足也是导致问题的重要原因。有学者从网络角度谈“校园贷”有关问题,学者吴阳,黄林辉(2017)指出行业诚信道德的缺失,大学生也对自身的互联网信誉重视低,电商平台通过分期付款的效果刺激了消费,大学生又能在平台上获得更多的贷款申请,慢慢地将部分大学生消费群体推向“高利贷”的深渊。学者叶岩(2016)以分期乐网络借贷平台为例,对该平台的运作方式进行介绍,举例说明一台价值为5376元的手机进行不同期数的分期付款,年利率的高低差别,并指出了其利息远远高于银行利息,以此反映出“校园贷”平台存在高利贷倾向、审核认证漏洞大,平台无序竞争导致的违约风险高等问题。

“校园贷”存在问题是多方面的:政府监管缺失和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放贷机构审批不严、质量良莠不齐,大学生自身消费不理性甚至攀比和虚荣心作祟,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注重学习成绩,大部分大学生缺乏“财商”,大学生的消费需求和自身经济能力不匹配,在普惠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下放贷机构追逐利润,变相收取费用,把“校园贷”校园变成了“高利贷”。

五、關于“校园贷”对策分析的研究

所有关于“校园贷”的研究文献,学者均提出相应的对策或改善方式,但大多数的对策还是以监管和管理为主。

学者许群英(2017)从“校园贷”的概念和特征为切入点,阐述了“校园贷”存在着误导宣传、审核不严等特征,指出了“校园贷”的风险和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提出了“校园贷”的风险防范与教育机制构建规范校园贷、完善大学生信贷体系的风险防范对策。学者郑春梅、贾珊珊(2016)提出,要建立较为完善的信用机制以帮助大学生理性选择平台,以及要加大对不诚信平台的惩罚力度。通过对“校园贷”平台和监管者博弈模型的分析,学者认为提高对平台的欺骗成本只能在短时间内减少校园贷的恶性事件,长期还是无法规制平台的失信行为。学者顾海亮(2016)指出国家要加强对不良网络借贷机构的监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的机制,加强学生消费观的教育,对互联网、金融安全知识的普及以及加强学生资助信贷体系建设力度和诚信文化建设。学者王雪云(2017)认为,除了加强平台的监管和平台规范之外,还要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加强平台自身的建设以及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学者赵永峰(2017)提出除了建立法律体系外还要建立投诉渠道,高校对于平台进入校园宣传要进行监管。

六、“校园贷”研究评述

据了解,中国知网关于“校园贷”的论文逐年增加,其中2015年90篇,2016年144篇,2017年211篇。2017年,国家又出新规,规范“校园货”平台,可见近两年来“校园货”的社会关注度持续走高,现有研究对“校园货”是什么、现状如何、对策分析等都做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和概述,总体上取得一定的成果。

然而已有研究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理论分析较多,实证分析不足;二是已有研究多从网贷平台的风险视角指出“校园贷”的危害,较少从大学生的视角进行研究。因此,以“985”或“211”院校、本科、高职等不同层次高校的学生进行调研,了解其贷款需求、贷款渠道、对贷款风险的认识等成为我们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1]王晔浩,王若瞳,王林娇,“校园贷”平台法律责任研究[J].法制博览,2017(3):222-223.

[2]赵忠亮.校园货类借贷平台监管问题研究[J].科技经济与管理科学,2016(35):198-199.

[3]赵永峰.信息化时代引导大学生远离“校园货”的对策[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16(3):281-282.

[4]顾海亮.杜绝“校园贷”陷阱构建高校和谐校园[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6,15(19):264-265.

[5]许群英.“校园贷”的风险及其防范对策[J].财务金融,2017,28(12):106.

[6]廖司朝,廖益雪,张昱.校园贷成因分析[J].科教导刊,2018(15)

[7]伊娃.“校园贷”的风险防范及教育引导研究[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7(06)

[8]吴鹤群,成晓越.风险社会视域下“校园贷”问题的生成及应对[J].当代青年研究,2018(01)

[9]郑春梅,珊珊.内外校园贷平台比较及规制分析[J].人力资源,2016,17(292):349-351.

[10]陈威中.校园货的发展与影响探讨[J].财务金融,2016,27(13):118-120.

[11]吴昀霖.校大学生校园货的危害及解决时策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7(03):85-86.

[12]叶岩.校园贷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9(16):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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