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宗族文化中的优秀文化遗产——以列夕董氏碑林董柳躔遗训为例
2019-06-12张琴诗
张琴诗
(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湖南 湘谭 411100)
引言
很多人可能对湘西四大名镇(边城、芙蓉、浦市、里耶)耳熟能详,却不知道古镇列夕曾经的辉煌。它是酉水河和猛洞河的交汇口,永顺设府后除县城灵溪镇外的唯一一个镇。列夕位于永顺县西南部,距县城45 公里,西接柏杨乡,北与泽家镇接壤,东南方与抚志乡、王村镇隔河相望。由于重要的水上交通位置,曾经的列夕十里长街户户经商,繁华一片,有“小南京”之称。在2015 年并入芙蓉镇之后为列夕乡。董氏碑林是湘西董氏家族最大的陵墓,其墓主人名叫董柳躔。董柳躔墓牌坊,高约6 米,宽约5 米。上书“壹春永泽”与“济世度人”。董氏碑林共有十二块碑,且身处群山之中,距离当地的居民区有大约四十五分钟的步行路程。他墓前的十块碑皆是他救助的人为他而竖立的碑,分立于其墓前两侧。整体布局十分讲究、严谨。
宗祠,在旧时是指祭祀先贤或祖宗的庙堂。《汉书·循吏传·文翁》:“文翁终於蜀,吏民为立祠堂,岁时祭祀不绝。”(1)后世宗族宗祠亦通称祠堂。族谱学家大多都认为祠堂才是一个家族的核心,它以血缘为载体,以亲情为纽带,在历史的长河中,维持着后人与祖先心灵的沟通,链接着后人与母体文化的传承。可见祠堂是连接着祖先和家族后裔心灵的桥梁,是子子孙孙心灵的归属之地。董氏碑林严格意义上虽并不是祠堂,但它确实是董事家族祠堂的象征。董氏家族的宗族文化和宗族制度就蕴含在其中。
一座祠堂,记载着始迁祖的由来,艰苦创业的历史,和历代祖先为人处世、道德良知、人口繁衍、宗族文化,功勋业绩,在祠堂中可知其沧桑演变,经验教训。宗族组织以其血缘性和地缘性为基本特点,世界各国中都较为常见。但只有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才形成了中国典型的宗族组织。而且,在封建社会,宗族是封建社会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它成为巩固封建政权的一种辅助形式。董氏碑林中所蕴含的宗族文化及宗族制度就见证了董柳躔先生是如何有效的管理宗族的。
一、董柳躔先生的生平事迹
董先生名讳光奎,字柳躔,生于咸丰丙辰年(1856 年)五月初五日亥时,卒以民国丁卯年(1927 年)三月初五日申时,享年七十有二。
董先生的墓前有两幅对联:“满林杏仰仙人乐,生前雅具回春手。”“没后犹存济世心,曲经松留处士琴。”寥寥28 字,诉尽了董先生的一生。
董先生一生行医,悬壶济世,救人无数,淡泊名利。先生平日在家里孝顺亲友,在乡里匡扶贫困、缓解纠纷、赈济粥食。董先生一生行善,而且知道如何用奖励的方法来表彰人行善的行为,不会因为任何利益或损害而轻易改变自己的初心。董先生十分喜爱读书,但他只是简单地喜欢读书,并不是为追求入仕而学习的。他趁着变法改革时,广交京洛诸子,把从他们那里学到的东西来帮助鼓励乡里的人。
董柳躔先生逝世后,给他的子孙后辈留下了很多精神上的财富。董氏碑林中的大部分碑文都寄托了董先生对其子孙的殷切期望,并教导他们如何为人处事。这其中蕴藏的宗族文化,对于我们当今的现代文化有很大的借鉴价值。
二、从董柳躔先生的遗训看分配家产观
“父以白手而成家,况尔等犹有数百之恒产乎,故忌奢纵骄侈以坏家法”。董氏家族在当地是比较有名望的大家族,经营着大型的布匹生意,所以董柳躔先生非常担心因家产分配而引起子孙后代之间的争执。在去世之前,留下了很多话语,劝告人们和气生财,忌骄奢淫逸。在家产的分配方面,董先生以身作则。“待异母弟必以诚,俗喜分爨执财产,先生独以好田宅归诸弟子侄辈有失业者”。董先生能考虑到家中诸弟子侄辈面临着失业的窘境,选择优先把好田宅分配给他们,这种谦让之心实属难能可贵。
在当代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很多的人因争夺家产,最后造成了家族失和的局面。“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财物轻,怨何生”的教导早已被人忘却。董先生去世前曾这样说:“乖戾骨肉家庭坐豪末成璺仇者,不知凡几,不必萁豆鼎爵,也况复伦纪,分裂道德丛矢言孝”;“弟兄本是一根生,同气分形各自荣,和气一团春不老,(顿)教发□振家声。”董先生的这些话其实就是在借曹丕和曹植的例子来告诫子孙们,千万不要像这两兄弟一样为了争夺权势和美色闹得势不两立。
古往今来,关于分家产的问题,历来是比较敏感的话题。董先生在去世前留给子孙的这些话,实质上是给子孙们打了一剂预防针,反复的叮嘱他们切忌因为家产的分配问题造成兄弟间的不愉快。董柳躔先生的这些指导,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和谐。宗族的和谐,显得尤为重要。古人也曾曰:“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万事都要以和为贵。现代文化,更是在倡导要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有一颗和谐的心,这些不和谐的现象才会不再出现。
因此,从法律规范上来讲,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宗族组织都制定大量的族规家法。这些族规家法通常是以劝善惩恶为己任,以协调邻里关系、稳固乡村社会秩序为目的,而且是由族人自行制定或自愿接受,共同遵守的,并在执行上进行组织化、制度化的。所以,董先生在治理宗族方面的分配家产制度,意义深刻,值得借鉴。
三、从董柳躔先生的遗训看家族的仁者之勇观
“科举版荡颠覆来溪潮如沸,先生独与二三乡君子冒百鸡而为之,扶持老友翊乡先生糜身乡乱,先生兄之时为之左右而不慑也尤,可谓仁者之勇”。在自己的家乡遭逢科举动乱之时,董先生和同乡的几个人冒着巨大的风险拯救自己的老友,时人都认可他的“仁者之勇”。我们常说:“仁者无忧,勇者无惧”。董柳躔先生的例子就是最好的代表。这是“仁者之勇”的真正意义。
“商场鏖战几,经年握算执寿业计,然非是贪心罔,市利从来货殖有高贤,八一难经别有春,歧黄深理,细谘训,良医不愧为良相。”“一邱一壑澹然名位而不 其他。”董柳躔先生一生从医,治病救人,从不接受别人财物礼品的赠送,这种为人医者的医德,在当今社会难能可贵。
董先生不仅自己具备这种“仁者之勇”,还教导自己的子孙也要学习这种精神,并且也把这一条列为治理宗族的制度,在潜移默化间感化宗族成员,从而更好的治理宗族。“岳武穆报国心弥坚,冤埋三字狱,至死无又不见,季布朋友相周旋,千金不土诺久重一言,古有周公旦才艺一身,兼制礼分内外尊卑不倒,颠神交如羊左高,义薄云天,同生固所愿同死亦甘甜。”董先生用岳飞,季步,周公旦的例子来教育自己的子孙,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守自己的初心不改,要具备仁、勇之心。
在古代封建社会里如果一个人生前对自己的父母不尽孝,死后也不为自己的父母服丧,这种人是不配进入祠堂,也不会被列入家谱之中的。由此可看,凭着祠堂这个天然的教育场所,多数人是具备仁者之心的。所以说这些族规不仅是劝导性的,而且往往是惩罚性的,比如对于违反族规的人,可以责打甚至逐黜族籍,而且政府也不会轻易干涉。可见,族规家法是以义务为基础的规范,在国家一般不介入基层社会尤其是宗族内部事务时,可以有效地约束族人内部的争斗及少数人的越轨,约束人们在公共场所及私下里的偷懒行为,从而使宗族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维持农村生产和生活的基本秩序。汉朝采取“举孝廉”的方法进行官员的选拔,就是沿着这个思路对人们进行教化的。可见,现代文化中,关于“仁、勇”的教育是值得重视的。
结语
实际上,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就是一个又一个的宗族文化与宗族制度的缩影与投射。传统中国农村中的社会组织,乃是以宗法制度为其组织框架,并在农村社会中发挥支配性作用。董氏碑林中蕴含的宗族制度是多方面的,本文仅从家产的分配、仁者之勇等方面进行具体的阐述,探寻他们治理宗族时所起到的作用,从而为现代文化的发展、进步提供一定的借鉴价值。宗族文化与宗族制度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值得挖掘、传承和弘扬。
注释:
1.班固:《汉书》卷89《循吏传》,北京:中华书局,1999 年,第268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