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面向事物本身”内涵认知
2019-06-11徐铭睿
【摘要】通过对于润洋《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一书的学习,笔者欲融会该书第二章中对胡塞尔现象学哲学中的重要口号“面向事物本身”这一言论的相关阐述,通过与自身专业的学习实践相结合,从阅读到思考,尝试对其作进一步的深入认知。
【关键词】“面向事物本身”;民族音乐学;“田野工作”;参与观察;居住体验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尚建科老师在本学期《音乐美学与批评》的课堂中,曾为我们引入德国哲学家胡塞尔现象学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口号——“面向事物本身”,对此口号,于润洋在《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一书中将其概括为“应该尽量排除一切未经考察和验证过的假设、前提和先入之见,独立地、忠实地从事物最初的始源去陈述所要研究的事物。”上述言论使笔者不禁联想到与自身专业密切相关的民族音乐学“田野工作”研究的相关问题。故此,笔者欲通过将胡塞尔现象学哲学中的重要口号“面向事物本身”与自身专业的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从阅读到思考,谈谈笔者个人对相关问题的体认与观点。
一、民族音乐学“田野工作”之意义
笔者欲将“面向事物本身”理解为“透过现象看本质”。课堂中,尚老师在为我们讲解该理论观点的同时,也让我们对“民族音乐学研究中为何要开展‘田野工作?其中又有何哲学原理?”等问题进行思考。对上述问题,笔者通过课后查阅相关文献,有以下几点浅薄的认识。
首先,“田野工作(Fieldwork)”一词来自人类学。对于田野工作的方法、性质及意义,美国人类学家R·M·基辛认为,“田野工作是对一社区及其生活方式从事长期的研宄。从许多方面而言,田野工作是人类学最重要的经验,是人类学家收集资料和建立通则的主要根据。”其次,伍国栋一贯主张“田野工作”是民族音乐学的基础,他认为,“民族音乐学本质上是一门以田野考察实践为基石、以客观描述实践为基础,并在此实践基础上开展案头解释性工作的音乐理论学科。”王安潮曾对民族音乐学家赵塔里木的田野经历做过详尽的采访,并在其文中写道:“田野工作是民族音乐学的立身之本……赵先生倡导并坚信‘田野出真知‘田野得新知的学理。”此外,学者田薇曾提出“民族音乐学是研究世界诸民族传统音乐及其发展类型的理论学科, 田野考察是其获得研究材料来源的基本方式。”对此,沈洽持有相似的观点认为,“田野工作”通常是“为了获得研究的‘基料(DATA),特别是所谓‘第一手资料。”再者,就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的特点来讲,杨曦帆则提出:“田野工作能够使民族音乐学研究者深入到民间生活中体会具有现实生存的、活生生的‘音乐文化。也就是说不能够仅从书本上阅读音乐,而是要从生活中观察音乐。只有这样,民族音乐学才能够是一门生动的、充满活力的学科。”此外,王文韬在其《“田野”的困境——民族音乐学的当代实地调查方法刍议》一文中指出,“田野工作的目的是最大程度地发现‘真实,接近‘真实。”另有学者谭晓则认为,“在田野调查中所获得的知识作为研究的第一手材料,对于自身关于课题的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价值是你查阅文献、进行文献检索所不能企及的。”
综上可见,无论是对学界前辈亦或是青年学者来说,“田野工作”对民族音乐学研究的重要意义无可厚非。笔者个人认为,“田野工作”对民族音乐学及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学者们来说,无疑是个不可跨越的学习阶段,我们唯有通过“田野”中的切身体验才能对自身研究对象拥有更为真实且全面的理解与认知,进而实现“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研究目的。
二、“田野工作”中如何“面向事物本身”
笔者的“田野工作”即是进入道教宫观,与未曾接触过音乐的道士们进行交流。随着一次次踏入田野,与他们进行互动访谈,笔者慢慢体会到进行“田野”实则是对理论知识的实践过程,正可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那么,身为“田野”路上的“小学生”,我们该如何更好地“进入田野”?怎样在“田野”中“面向事物本身”而进行研究?
布鲁诺·内特尔(Bruno Nettl)在其《民族音乐学研究:31个论题和概念》一書中的第二部分关于“田野中的音乐”的写作中,在谈及他到达“田野”即美国北部平原的一个小城镇,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展开自己的田野工作时如此写道,“我不晓得如何用通俗的词语来表达这些想法,但又完全不能紧张……。”内特尔先生在其书中谈及当他有机会接触到研究对象时,在他一直纠结应如何开口向其询问一些想了解的内容时,不等自己想好措辞,想调查的人已经离去……当笔者在看到这部分内容时,内心可谓是感同身受,完全能够想象得到作者所描述的那种场景,同时,也能切身体会到作者在当时那种情形下纠结的内心活动。
通过切身的田野体验,笔者认为“田野”是有“门槛”的,主要体现在语言(方言、俚语、“行话”等)、身份(“局内—局外”文化身份、性别身份)以及宗教等方面。真可谓“走近”田野容易,“走进”田野难。对此问题,学者杨艳丽在其《乐在“田野”——以笔者在加拿大温哥华田野工作的体验为例》一文中强调,“即使在田野工作的准备阶段研究者已经有了自己的计划与方向,但真正进入到田野之中时,最好的状态是不带有任何个人色彩的、先入为主的预设。”该学者这一言论,便使笔者回想起尚建科老师曾在他《音乐美学与批评》的课堂中,为我们引入胡塞尔现象学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口号“面向事物本身”,对此口号,于润洋老师将其概括为“应该尽量排除一切未经考察和验证过的假设、前提和先入之见,独立地、忠实地从事物最初的始源去陈述所要研究的事物。”
下面,笔者欲对“田野工作”中的“参与观察”和“居住体验”两种具体直观的研究方法进行探讨,从而对“田野工作”中该如何“面向事物本身”进行研究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思考。
(一)参与观察
台湾学者李亦园将观察者的类型分为以下四类:“局外观察者”“观察者的参与”“参与者的观察”以及“完全参与者”,其作者认为此分类即代表了观察者不同的参与程度。对此,杨艳丽通过其自身的体验认为,“在民族音乐学的田野工作过程中,这四种不同的观察法首先是按照时间顺序由浅入深的。”笔者十分赞同该学者的这一观点:于我个人之理解,初入田野时,自己或许只能够作为一个局外人来观察局内人的活动,这时笔者即属于“局外观察者”;随着自己与当地人逐渐熟悉并建立友好关系时,即進入到“观察者的参与”,也就是笔者目前所处的研究层面;接着便需要笔者具备一定的“双重音乐能力”并“真正融入”其中时,方可完成“参与者的观察”;最后便是“完全参与者”。但就笔者个人之观点,在“田野”过程中,笔者未来或许在一段时间内能够成为表面上的一个“完全参与者”,但事实上,却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完全参与者”亦或是“局内人”。
(二)居住体验
对此研究法,赵书峰在其《再议民族音乐学的田野考察》一文中写道:“田野考察是通过长期居住式、体验式的方式,达到对‘他者的一种文化相对论价值观的审视与观照。”关于民族音乐学“居住体验”的研究方法,多位学者曾在其文章中通过结合自身在“田野”中的“居住体验”发表过其各自的看法,这里,笔者略举两例。
笔者通过阅读刘红《“物是人非”——学术实践中感受着的民族音乐学》一文,对这位在道教音乐研究领域有着丰硕成果的前辈其个人学术经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刘红老师在其文中讲道,自2002年初到2008年,他在道教香港蓬瀛仙馆近七年的道观生活,主要是想住在道教宫观进行实地的体验与观察。他于文中写道:“要对道教音乐的具体现象进行具体研究,就必须有具体的真实体验和接触,因此,住道观是不二选择。在近七年的宫观生活观察中,道人们道场上、道场下,神前、人前的行为在我心目中有着十分生动、真切、鲜明的形象。我真切地看到与我生活在一起的道长们上殿做法事时的庄隆整肃,做完法事后同桌吃饭聊天时的谈笑风生。”正是基于这长达七年与道人同吃同住的体验与经历,刘红老师完成了他《仪式环境中的道教音乐》等多部论著的写作。另有学者杨艳丽在其文中讲道:“笔者在做自己的田野工作时,在将近19个月的时间里,每周三次、每次两个半小时的规律性乐队排练,加起来有近600个小时的练习与演出,使笔者对于乐队所表演的乐曲耳熟能详,对于将来对其乐曲种类、音乐特点的分析积累了宝贵的感性听觉经验。”
由此可见,“居住体验”的方法在民族音乐学研究中同样十分必要。学者杨艳丽在其文中还提及,在当代西方民族音乐学的教学中,无论是硕士亦或是博士,都被要求至少到研究对象所在地居住、学习一年以上,在掌握当地语言的基础上,深入体验其居民的音乐和生活。对此,笔者个人认为,虽然以一年为周期的“居住体验”对研究者充分体验其研究对象一年四季的温度变化及周而复始的仪式运作等方面具有非常理想的“田野”效果,但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研究的教育体制来讲,要做到上述真正的“居住体验”(一年以上)实属不易,显然会受到很多客观因素的限制。故此,于笔者个人之体会,在“田野”时间受到一定限制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少时多次”,寻找尽可能多的机会去接触研究对象,让自己对研究对象所处的环境由陌生到熟悉,一步步跨越“田野”中的“门槛”,可以对其进行一种“碎片化”的体认过程,当这种认识达到一定程度时,便会组成我们对研究对象的“全面化”认识。
(三)个人思考
胡塞尔的现象学认为“意识认识对象是指认识对象的本质,这种所谓认识并不是通过概念、推理、演绎、归纳等抽象思维的方法,而是通过一种直觉,也即所谓‘本质的直观。”笔者个人认为,民族音乐学“田野工作”中的“参与观察”和“居住体验”两种具体的研究方法正是研究者们对其自身研究对象进行最为真实、直观认知的不二途径,研究者们进入“田野”也绝非是为了“看热闹”,而是透过“热闹”的表象,深入挖掘当地人音乐活动中所隐含的地方文化内涵。
三、结语
简言之,通过将胡塞尔现象学哲学中的重要口号“面向事物本身”与笔者自身专业中对“田野工作”的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笔者个人认为,“田野工作”对于民族音乐学及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学者们来说,无疑是个不可跨越的学习阶段,我们唯有通过“田野”中的切身体验,才能对研究对象拥有更为真实且全面的理解与认知,进而努力达到胡塞尔现象学哲学中“面向事物本事”即“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研究目的,使我们能够尽可能做到透过“热闹”的表象去深入挖掘自身研究对象所处环境中的音乐活动所隐含的地方文化内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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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徐铭睿(1994—),女,甘肃省平凉市,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方向:中国传统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