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困境与策略研究
2019-06-11冯文生
冯文生
摘 要: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在不断完善,同时推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介绍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的困境,提出了解决策略,仅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策略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1-0089-01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1.32 文献标志码:A
我国很多农村在集体产权方面存在问题,比如资产核算不清、产权界定模糊等,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进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这也是符合社会与经济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创建全新的产权制度,分析解决问题的办法,科学合理地量化并分配集体产权,设置股权等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实现主体多元化、产权清晰化,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调动起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在新型的农村集体经济制度下,给经济市场注入生机与活力。
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的困境
1.1 集体产权界定模糊
由于历史原因,过去的农村集体所有制,使很多农村出现集体产权归属问题。同时,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改变过去单一的人口结构,并朝着复杂化发展,缺乏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在人口管理上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因此出现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不清的情况。
1.2 集体资产缺乏管理
由于集体产权界定模糊,导致集体资产管理存在很多漏洞。首先,没有健全的集体资产管理机制。尤其是集体收益方面,没有进行公开、透明的分配。其次,没有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用。一些村干都在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后,没有做到专款专用,不能公正、合理地分配征地补偿费用。集体资产缺乏管理,导致农村经济市场建设发展迟缓。
2.1 明确组织成员资格
明确组织成员资格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这是由于组织成员资格与农民的利益有着直接的影响,基层乡政府要重视该项改革内容的现实意义。为了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更加明确,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区农村现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明确组织成员资格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还可以按照传统的民规村约作为明确组织成员资格的条件,有效解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个体利益之间存在的矛盾[2]。
2.2 明晰法人主体地位
根据我国当前的《民法通则》,可以把法人划分为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4种类型,拥有法人资格可以参與市场竞争,并且可以凭借相关的法律依据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中的其他组织结构有所区别,不具备上述4种法人的条件。因此,需要出台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方面的法律法规,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地位,保护法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2.3 规范资产股权管理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为了避免出现账目不清、内容失真的情况,要采取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管理措施,使资产股权管理规范化,这也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
农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提前明确各个工作环节与流程,做好资产移交手续,避免出现经营权等系列问题。
2.4 健全经营管理体系
农村改革发展任务重、难度大、影响广,尤其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业务性强,因此必须健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在县级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比较健全的情况下,尽快完善乡镇经营管理体系,确保农村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 结束语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集体产权制度,因此,要结合当前农村的发展现状,建立相应的改革机制,为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市场繁荣、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炜.农村集体经济产权的股份制改革及其优化[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2006(3):25-31.
[2]秦小红.西方财产权理论的谱系及其对中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启示[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4(2):11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