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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视域下法律英语专业课程需求与建构研究

2019-06-09叶洪王凯伦

外国语文 2019年6期
关键词:国标

叶洪 王凯伦

(1.中国政法大学 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048; 2.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北京 100089)

0 引言

自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内开始倡导外语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至今已近30年。此间,对于复合外语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一直争议不断。有些学者认为,语言人文类课程在复合英语专业课程体系中应占主导地位,以凸显外语教育的通识教育功能(张欢雨 等,2012;王鲁,2013)。有学者主张缩减纯语言类课程,增加ESP课程比例,以突出校本特色,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田慧 等,2016)。还有学者主张内容与语言融合的教学模式,将语言技能课程和专业知识课程合为一体(伍彩芬,2018;王文斌,2018),从以语言为中心,到学科知识与语言技能“双聚焦”的模式转变。就课程设置而言,大多数复合型外语专业仍以传统外语类课程为主,只增加少量的专门用途英语(ESP)课程,比如旅游英语、体育英语、医学英语等,外语与专业的复合度不高,很难培养出市场需要的高端复合人才。教育部2018年《国标》强调“产出导向”,要求各高校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设定人才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度。在这种背景下,对我国复合型外语专业课程设置进行调研和反思,有利于我们厘清复合型外语专业的培养目标,了解社会和学生需求,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以造就高质量的复合型外语人才。

法律英语是法律科学和英语语言学有机结合而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是专门用途英语的重要分支之一。法律英语既可以单指一门课程,也可指法律与英语的复合专业,本文关注的法律英语专指英语+法律的复合英语专业。目前这方面相关研究较少,绝大多数文献集中于大学英语中法律英语的课程建设,即在ESP视角下如何将英语能力的培养置于法律语域之内,以提升学生法律英语话语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张文娟 等,2008;程强,2016;华裕涛,2017)。这些论述比较充分,结论也相对一致,即强调专门用途英语的重要性,建议学校将特定的学科内容和语言教学目标相结合,以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和外语教学改革需要。

相比大学英语教学中法律英语课程的研究,法律英语作为一门复合专业的研究还很欠缺,观点也颇有争议。作为国内法律英语领域的权威之一,中国政法大学(以下简称法大)的张法连教授近年来就法律英语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师资、评价机制进行了一系列探讨(张法连,2009,2015,2018)。他认为,在社会急需“精通英语、明晰法律”复合人才的背景下,政法类院校的英语院系要率先行动起来,积极利用学校的法学优势,大力建设法律英语专业(张法连,2009)。但是,我国开设复合英语专业的高校众多,情况错综复杂,对各自专业究竟如何定位、课程如何设置才能满足市场需求这一问题,学界并无一致论断。

ESP理论的核心是以学习者为中心,设计满足学习者需求的课程。因此构建法律英语专业课程体系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对授课对象进行需求分析。需求分析是对课程设计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和评价的技术,它能直接影响课程的内容和形式(Hyland, 2006)。目前对法律英语课程进行需求分析的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大学英语的法律英语课程(管春林 等,2008;郭剑晶,2013;肖鹏,2015;华裕涛,2017),但缺乏对法律英语专业的调研文献,对法律语言专业课程设置的调研更是寥寥无几。本文对法大英语专业历届毕业生进行调研,对他们的课程需求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构建法律英语专业课程体系,以期为同类院校和其他ESP专业提供借鉴与参考。

1 我国法律英语复合专业课程现状

课程设置是指学校或其他机构安排的课程的整个范围和特征,是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体现。课程设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学生所学的内容及形成的知识体系,对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形成起关键作用。课程设置之前,应该收集学生信息,构建课程内容并进行评价(Nunan,1996)。法律英语课程设置直接决定法律英语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其前提是要明确其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王正胜 等,2010)。

近年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凸显了复合型外语人才,尤其是法律英语人才的国家战略地位。2017年1月,国家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做出全面部署。2018年10月,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推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2.0版),着重强调学生跨专业知识融通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可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应对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新挑战的需要。在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的背景下,法律英语学科建设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正面临着绝佳的历史机遇,全国高校要紧紧抓住这一宝贵时机。

目前,全国有300多所院校开设了法律英语课程,约30所高校设置了法律英语复合专业(张法连,2018)。法律英语专业肩负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重任,顺应全球化发展需要,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然而,目前我国法律英语专业课程设置还很不成熟,制约了高端涉外法律人才的产出。据了解,大部分法律英语专业的必修课中很少或基本没有法律英语类课程,法律英语基本都归入选修课类,且开设时数和学分都低于主干语言类课程。总的来说,法律英语类课程在专业课程中的比例一般都低于30%(见表1)。

表1 国内政法类高校法律英语复合专业课程比例

这样的课程体系不能满足国家对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导致目前市场一方面法律英语跨学科人才奇缺,一方面英语和法律专业都成为被教育部亮红牌的专业。主要原因是这些专业人才培养高度同质化,导致就业率低,社会贡献度差。《国标》敦促各专业主动适应时代发展,依托学校特色,建设转型发展制高点,这也是走出专业教学改革困境的优先策略和现实选择。

法大自2014年开始对英语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在法律英语课程改革方面做了一系列探索。法大英语专业成立于1994年,2015年正式更名为法律英语专业,其大部分学生会同时修读法学院课程,约三分之二的学生本科毕业时能拿到英语和法律双学位。法大对2014、2017级英语专业培养方案有过两次修订。法大2014级培养方案缩减了多门语言技能课程,包括将英语语音、英语语法从必修改为选修,并取消阅读、高级写作英语和一半的听力、口语等必修课;同时显著增加了法律英语课程比重,包括将法律英语、法律英语写作从选修改为必修。选修课中,增加包括法律英语影视赏析等七门法律英语课程和宪法学等五门中文法律类课程。2017级培养方案中恢复了部分听力课程,将英语语法从选修重新变为必修,将法律英语写作从必修改为选修,同时取消所有中文开设的法律课程。从以上课程调整可以看出,总的趋势是法律英语课程比例增加,尤其是选修课中法律英语比例从25%增加到39%,微观上对基础语言类课程的态度还很摇摆,对法律写作是否该必修也举棋不定。这种探索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学界对复合英语专业课程设置比例的争议。那么,怎样的课程比例才能体现“复合”的概念与内涵,实现从单科“经院式”人才培养向宽口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转变?怎样才能实现《国标》提出的“以学生为中心”“市场为导向”的教育原则?这些都需要调查和总结,否则,当我们以后再次讨论“人文性”和“工具性”或“专业性”这类问题时,“我们又得重复近30年同样的问题,这是对时间和资源最大的浪费”(胡壮麟,2015:55)。

2 调查研究

本文用问卷和访谈的方法,对法大英语专业历届毕业生进行调研,目的是了解学生和市场对该专业的需求,找准法律英语专业的学科定位,明确法律英语专业内涵,完善法律英语课程体系。

2.1研究对象

本研究的研究对象为法大英语专业(2015年更名为法律英语专业)毕业生,包括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参与问卷调查的250名受试者中,应届毕业生119名,往届毕业生131名,其中毕业五年以上的87名。参与调查的男性毕业生61名,女性189名,受试情况见表2。

历届毕业生的毕业年份从1998—2017年,跨越了20年,从事的职业也多种多样,可以代表本专业毕业生的大致情况。往届毕业生中有87名(66%)毕业时间在五年以上,对职业和市场的需求比较了解,其中有多人已自办公司或走上领导岗位,直接或间接参与招募新员工的工作,他们对学生知识能力需求的意见很有参考价值。选择今年的应届毕业生不仅因为他们参与度高,而且因为他们代表本专业最新的职业取向,对所学课程也很熟悉,能够提供较为准确及时的信息。

表2 问卷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2.2研究工具

2.2.1问卷调查

本研究问卷在广泛收集需求分析调查问卷的基础上,结合法大法律英语专业课程特点设计而成。问卷分为四个部分:(1)学习动机和职业取向;(2)对课程整体评价;(3)对课程增减的意见;(4)其他建议。除第四部分外,其他皆为封闭式问题。问卷调查开始前进行了测试,向十位毕业生发放此问卷,并要求其完成问卷后对问卷题目的措辞和清晰度提供反馈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对问卷进行了进一步修改。

问卷通过“问卷星”(www.wjx.cn)发放和回收,采用SPSS 20.0对问卷进行分析,对数据进行频数分析,分别计算出各选项的得分,按照降序排列,以观察各选项得分情况;对于问卷开放性问题,先进行关键词抓取,再进行分类制表,观察后总结。

2.2.2访谈

在实施问卷调查之后,我们针对七名受试者进行了深度访谈,以弥补问卷调查信息的不足,并进一步探求在问卷调查中没有涉及或不够明确的问题。这七位访谈者是从多位候选人中选择出来的,考虑到他们从事职业的多样性,包括法院,律师事务所以及高校学术研究等(见表3)。访谈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英语课程的效果、评价和建议等。访谈通过电话和微信进行,当访谈信息趋于饱和时,我们不再访谈新的候选人。所有访谈全程录音,然后首先进行录音转写,再进行内容分析。内容分析主要是对受试者回答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关键词进行统计、分类和制表,进而得出具有代表性的结论。

表3 访谈对象基本信息

2.3结果与讨论

以下从四个大类对问卷和访谈结果进行分析讨论。

2.3.1学习动机和职业取向

问卷第4题:您当初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初衷是?

由上表可以看出,超过半数(56.8%)的受试者在报考法大时,期望学习“英语+法律复合专业”,希望学习“纯英语专业”的受试者比例只有5.2%。值得注意的是,有36.8%的学生报考法大英语专业并非为了学习英语,而是学习法律专业,这类学生入校后往往选修英语+法律双学位。总的来说,绝大部分学生(93.6%)的报考动机很明确,就是学习法律或法律英语复合专业。课程期待方面,“英语+法律复合培养模式”最受学生青睐,70%的学生希望修读法律英语课程,而希望学习“纯英语语言文学课程”的学生占比仅2.8%,本题项结果与第4题结果一致。

表4 学生报考初衷

那么,学生毕业后的去向如何呢?往届毕业生中60.3%从事与法律相关行业;而应届毕业生中,74%准备报考法律类研究生,约16%打算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报考英语类研究生和从事英语相关工作的分别是13%和4%(见表5)。

表5 毕业生职业规划和职业选择

《国标》的首要原则是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潜能,推动本科教学从“教得好”向“学得好”转变。众所周知,学习动机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至关重要。如此多报考法大的学生致力于学习法律英语复合专业或者法律专业,对法律英语类课程期待如此之高,如果我们置学生需求于不顾,坚持以传统英语语言文学为主的教学, 不仅无法满足学生的报考期待,激发他们的学习动机,也不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人才,是对高校教育资源和学科优势的一种浪费。难怪访谈中有毕业生尖锐地指出:“有的课程与社会需要脱节,老师们教的是自己感兴趣和研究的东西,和学生的需求关系不大。”(杨先生,海淀区法院)

2.3.2对课程的总体评价

问卷第21题:综合来说,您认为本专业课程内容和质量与您的期望相比如何?

表6 学生专业期望

从表6可见,毕业生对英语专业课程的总体评价不高,约42%的受试学生认为所学的专业课程低于期望值,有20%的学生认为本专业所学的课程内容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根据开放性问题回答整理及后续访谈结果,原因主要是专业课程中英语语言文学课程过多、法学课程和法律英语课程过少且结合不紧密。毕业生反映,在现有的工作中,最欠缺的知识是法学知识和法律英语知识。当问及法律英语课程在总课程中的理想占比时,39.2%的学生认为应该占到20~40%,35.6%的学生认为应占到40~60%,13.2%的学生认为应该占到60~80%。以上数据说明,“英语+法律复合专业”亟待改革,需要进一步增加法律英语类课程比例,以满足学生职业发展需要。

2.3.3具体课程的增减

我们将所有课程分为基础类、文学类、语言学类、法律类四种。往届毕业生反映,本专业课程中与现有工作联系最紧密的是法律类课程,比如法律时文选读和美国刑法等,以及英语语音、语法等基础类课程,联系最少的是文学和语言学类课程,分别只有7%和4%。相应地,68%的学生建议增加法律类课程,15.2%的学生建议增加基础类课程,48.4%的学生认为应该减少现有的语言学课程,29.2%的学生建议减少文学类课程,建议减少基础类和法律类的占比分别为18%和4.4%。具体来说,现有必修课程中,学生对课程质量及课程增减的排序如下表所示:

表7 学生对必修课的评价(多选题)

毕业生认为,应该减少的课程排序中,综合英语位居第二,有趣的是,综合英语在学生认为质量最高和受益最大的必修课程排序中都名列第一。与此类似,学生对双语开设的法律选修课程评价却一般(63.6%),但普遍希望增加这类选修课的比例(74%)。可见,课程质量以及个人好恶虽然重要,但不一定是学生课程需求的首要依据,市场和职业的需求也是决定他们对课程需求的重要依据。例如,学生认为有必要增加课时的必修课为翻译、英语口语和英语听力。开放性问题回答显示,法律翻译能力是学生在职业发展中需求很高的一项技能,而目前翻译课程重广度、轻深度,对于法律文本,尤其是合同文本的翻译训练还不够;同时,英语作为部分学生的工作语言,口语能力需求与学生输出短板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学生还指出,设计此类课程时要以实际应用为目的,让听说教学中情景和任务的真实性与法律实务匹配。

2.3.4质性数据

问卷最后一题为开放性问题,询问毕业生对法大英语专业课程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的信息和访谈转写内容一起,整理并录入Excel表格,进行归类统计,梳理出如下主题:

第一,外语的重要性。对于不同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外语作用并不相同,但他们都普遍认识到英语的重要性。区级法院的杨先生说:“大部分法院在真正审理案件中,对外语的需求并不很多,但这个趋势在变化;我们经常需要用英语查找国外资讯和研究国外判例”;在国内律所工作的张女士强调了听说和翻译等课程的重要性,认为法大毕业生口语相对都比较薄弱;在著名外资律所任合伙人的李女士说:“涉外业务对法律英语要求很高,在学校打下基础,工作中很容易脱颖而出。语言是媒介,目标是法律,学到忘了媒介关注法律问题时就入门了。”

第二,复合方式。大多数毕业生都感到现有课程体系需要改革,应该把法律内容植入语言技能训练中,把原有的英语专业基础课向法律场景转换,用英语的形式表达法律的内容。

第三,实务与实践。有多位学生认为,学校教育和法律实务相比有脱节现象,建议本科开设实务类课程,让学生多受一些口译笔译方面的训练,夯实法律翻译及合同翻译基础。自己创办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的王先生建议“增加类似于‘法律人进讲堂’的课程,可以让学生更早了解未来就业的一些信息,找到兴趣点和努力方向”,他同时也强调了基础语言技能的重要性,“法律英语实务相关的课程可以增加一些,比如英文法律信函撰写,英文案例解析,但还是不能丢下基础训练”。

第四,课程内容与衔接。在一家上市公司担任法务总监的徐先生提到,不仅要用英语讲英美法律,还要用英语介绍中国法律。正在攻读法治文化方向博士学位的钟女士强调,英语法律课程与中文法律课程如果衔接得好,可以相互促进,所以安排课程时可以把英文法律课程安排在同类中文法律课程之后。

第五,综合素质。在外资律所工作的李女士认为,学校要考虑学生未来就业方向,适当引导他们选课,比如可以选修管理、经融和会计等课程,这对知识结构和未来工作都有裨益。读博士的钟女士建议“开设一些方法论的课程,学术论文写作很重要,还可以开设一些前沿问题研讨课,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

毕业生需求分析对法律英语课程设置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外语+法律的复合培养模式是学生需要,是大势所趋。目前我们的复合还很不够,需要打破学科间的壁垒,进一步深度复合,将语言技能作为法律知识的载体,根据学生和市场需求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在《国标》突出学生中心、突出产出导向、突出持续改进的三大原则指导下,我们结合法大的办学特色和多年改革经验,尝试构建了一个新的法律英语课程体系(见表8)。

3 法律英语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

以下课程体系是针对政法类院校英语+法律复合专业的粗略设想。ESP课程设置不是一个从调研到设计、实施、评估的线性过程,而是各个步骤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不断循环过程(Flowerdew,2013)。此外,正如Basturkmen(2010)所言,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ESP课程设计模式,在此抛砖引玉,意在为同类院校课程改革提供参考,并得到各位同行的批评和建议。

课程属性子类课程名称学期学分专业选修基础综合类文学类语言学类法律类英语语法12法律英语词汇学12英国社会与文化22美国社会与文化32视听欣赏22西方宗教与文化22商务英语42英语演讲与辩论32第二外语(三、四)5-64∗2英美文学32英美法律文学42英美诗歌52英美经典小说赏析72英美戏剧62英语词汇学22英语文体学32英语测试42英语教学法52语篇分析62语用学72法律话语72法律语言学导论62法律英语影视赏析42外国法律制度52法律案例选读52法律翻译案例研习52美国合同法(双语)42美国诉讼法(双语)52美国刑法(双语)62美国知识产权法(双语)72法律实务系列课程62实践教学军训11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31社会实践52学年论文51专业实习75毕业论文88

笔者认为,以上课程体系有如下特点:

第一,跨学科复合课程。打破法律和英语的课程模块分割,实现语言技能与法律内容的复合。课程按照五个基本语言技能(听说读写译)列出必修课,各门技能中融入法律的内容,行成跨学科课程模块,以培养学生复合型、创新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能力。

第二,课程的衔接。总体来说,大一课程以通用英语课程为主,并逐渐实现向专门用途英语的转化。在法律听、说、读、写、译的五个复合模块内,每个技能都有从低到高的培养过程。以口语为例,大一是英语视听说,大二是法律英语视听说,大三则进入法律口译;写作方面,大一是基础写作,大二是法律英语写作,大三是学术论文写作,兼顾“梯度”,坚持“连续”。

第三,实务实践课程。课程注重实践和应用,借鉴国外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学方式,采用课堂讲授、 讲习课、 研讨课、辅导课等灵活授课形式,将授课与实操课结合起来。师资方面,拟邀请有涉外实务经验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到高校任教或讲座,加强在校学生和涉外实务一线人员的直接对话与交流,让学生尽早感受行业氛围。

第四,综合素质。增加研究方法课程,这呼应了孙有中等(2010)“在当前形势下,应该适当增加专门的研究方法课程,介绍定性和定量研究的一般方法,以及文学语言学等领域的常用研究方法”的倡导,帮助学生形成该学科特有思维和行为方式。开设优质中西文化比较课程,加深学生母语文化认同感和文化传承与传播能力。

4 结语

本文通过对法大历届英语专业毕业生课程需求的调查分析,厘清了复合英语专业学科定位及课程设置的一些模糊认识。作者认为,法律英语专业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交叉学科,其课程设置应以市场为导向,要了解学生的需求,把握学习者在工作实际中必然遇到的交际场景、社会文化背景和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完善法律英语专业课程体系。科学合理的法律英语课程体系应实现法律专业知识和英语语言技能的真正融合,应注重法律英语课程内部及其与中文法律课程间的衔接和过渡,并通过“法律人进课堂”和增加实务实践机会拓宽培养渠道。总之,摆在法律英语专业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就是明确学科定位,完善课程体系,创新法律英语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法律英语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进程,这样才能切实担负起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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