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劳耕变化的协调度分析——以长三角地区84个县域为例
2019-06-06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5)
引言
人与自然相处的基本原则是和谐共生,强调二者的协调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土地本质是一种自然资源,承载着人类的一切活动,中国的人地关系概念自古有之,春秋管仲提出“地者政之本也,辨于土而民可富”,表达了人类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思想,北魏贾思勰提出“顺天时,量地利”,反映了农业生产因地制宜的思想,80年代吴传钧院士提出的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进一步强调了人地关系协调的重要性[1]。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旨在解决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下长期以来城乡发展不协调、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我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城镇化进程,1978年城镇化率仅17.92%,2015年达56.1%,快速城镇化产生了较多社会问题,其中人口和土地关系的失调备受关注。学界围绕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度的评价机制[2]、影响因素[3]、时空分异特征[4]等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探讨。而相对应的农业劳动力和耕地这一对范畴所构成的劳耕关系的协调却少有关注。现有研究侧重于对农业劳动力或耕地变化的单要素分析,如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下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的影响因素[5]、时空变化[6]、经济效应[7]等,或耕地变化驱动机制[8]、时空特征[9]、政策建议[9]等,但并未进一步探讨当前劳耕变化是否协调。因此,结合乡村振兴实施背景,研究区域劳耕变化协调度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具有现实意义。
一、研究数据和研究方法
(一)区域概况
长三角地区以上海为中心,包括江苏区域的南京、无锡、苏州、常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及浙江区域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台州共16个市的区域范围。长三角地区由于农业生产自然条件和区位条件优良,是中国传统的人口密集区和土地高度集约化利用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快、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长三角地区2015年16个城市城镇化率均值为68.83%,城镇化过程中有限耕地流失与农业劳动力大规模非农转移引起的劳耕关系演变具有较好的典型性和代表性[10]。
(二)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土地利用数据来源于中科院土地利用遥感解译数据成果,利用ArcGIS10.2进行相关的分析和处理,社会经济数据资料来源于相应年份的江苏、浙江、上海统计年鉴和各地级市的统计年鉴,以及涉及到的各县域相应年份的统计公报。综合科学性和数据可获得性,最终以长三角地区84个县域的1995-2015年间隔五年的土地利用数据和社会经济数据构建数据面板进行研究。
(三)研究方法
协调度是定量评价系统内部各要素在发展过程中配合得当、和谐一致程度的指标[11]。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经济结构中的劳动力和耕地要素发生着剧烈变化,二者之间增减的匹配程度、偏差状况关系到整个农村经济及至整个社会经济系统的运行和发展。本研究引入离差系数Cv度量劳耕关系的协调程度:
式中,Cv表示离差系数,S表示标准差,(X表示平均值,L表示农业劳动力减少率,F表示耕地减少率。
离差系数表征农业劳动力和耕地之间变化的差异情况:离差系数越小,表明劳动力和耕地的变化幅度差异较小,协调程度较高;离差系数越大,表明劳动力和耕地变化幅度差异较大,农村劳耕变化失调分类评价标准如下:
失调等级极度失调严重失调高度失调中度失调轻度失调协调发展Cv(1,∞)(0.8,1)(0.6,0.8)(0.4,0.6)(0.2,0.4)(0,0.2)
二、长三角地区劳耕变化失调的整体特征
(一)演变特征
1.劳耕变化整体失调
1995年-2015年,长三角地区农业劳动力(种植业劳动力)由1260万人减少至412万人,减少了67.2%,耕地总量由5.76万km2减少至4.82万km2,减少了16.2%。刘彦随[12]等预测我国现阶段农业劳动力数量和耕地面积变化的相对合理值为2.55,即劳动力减少速度约为耕地减少速度的2.55倍,2015年长三角地区城镇化率为68.83%,是全国城镇化率的1.23倍,本研究以3.13(2.55*1.23)作为现阶段长三角地区农业劳动力数量和耕地面积变化基本参数。而长三角地区农业劳动力减少速率是耕地减少速率的4.15倍,长三角地区整体劳耕关系离差系数为0.61,按照劳耕关系失调分类评价标准,属于高度失调等级,这反映出长三角地区整体上劳耕变化不协调的现状,农业劳动力减少速度过度快于耕地减少速度。
2.劳耕关系变化失调趋势逐渐下降
如下表所示,1995年-2015年间,长三角地区的离差系数分别为0.87、0.74、0.61、0.58,离差系数值不断变小,说明长三角地区劳耕变化失调态势不断改善,失调等级从严重失调逐步变为中度失调。分别来看:(1)1995年-2000年,劳耕关系严重失调,劳耕变化率比值为14.40,处于城镇化起步期,农业劳动力开始向城镇快速转移,耕地面积变化较小;(2)2000年-2010年,进入城镇化加速期,劳耕变化的失调态势有所变缓,由严重失调变为高度失调,但此阶段随着农业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城镇建设用地迅速扩张也导致了大量耕地流失;(3)进入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50%,此阶段人口迁移不再以农村迁入城镇为主,以城市之间相互转移为主,农业劳动力减少速度明显放缓,耕地占用等现象得以控制,劳耕变化呈中度失调;(4)2015年长三角城镇化率68.83%,即将进入城镇化减速期,农业劳动力转移会进一步趋向稳定。由此,未来长三角地区劳耕变化离差系数会逐渐降低,劳耕变化趋势向协调方向发展。
表一 1995年-2015年长三角地区劳耕变化情况
(二)劳耕变化失调的区域差异
按行政区域划分,长三角地区包括苏南、浙北和上海。由1995年-2015年长三角地区各县域劳耕变化失调等级空间分布图(图一)可以发现,各区域劳耕变化在不同阶段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调情况:(1)1995年-2005年,长三角地区劳耕变化失调程度以严重失调-高度失调为主,以上海为核心呈中心-外围状结构,这与上海在长三角的经济辐射作用相关,尤其是90年代中后期以浦东新区开发为标志长三角地区全面对外开放,入世之后,上海积极引进资本和技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对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辐射作用和带动效应,同位于长江沿岸的苏南区域受到的影响较大,大量农业劳动力非农转移和耕地非农化,劳耕变化失调程度高于浙北区域。(2)2005年-2015年,长三角地区劳耕变化的态势明显减缓,总体呈中高度失调,仍然呈中心-外围状结构,与1995年-2005年不同,除了上海之外,长三角地区北部形成了以苏锡常经济圈为中心,南部形成以杭州、宁波为中心的劳耕变化的中心-外围状空间格局,这也与长三角地区当前发展的多中心化趋势一致。长三角地区劳耕变化失调程度的空间格局与经济发展的空间格局变化总体一致,由此,北翼可能形成以南通为中心的劳耕变化的中心-外围状结构。
图一 1995年-2015年长三角地区各县域劳耕变化失调等级空间分布图
(三)劳耕关系失调的原因分析
劳动力或耕地其中一要素的变化与另一要素的变化定量不匹配导致劳耕变化失调。根据各县域农业劳动力和耕地变化速率和方向的不同,长三角地区劳耕变化的类型可分为4种:(1)劳增耕减型;(2)劳耕同减型;(3)劳减耕增型;(4)劳耕同增型。长三角地区1995-2000年、2000-2005年、2005-2010年、2010-2015年劳耕同减型的县域分别占63.10%、91.67%、92.86%、88.10%,劳耕同减是长三角地区各县域劳耕变化的主要类型。长三角地区各县域劳动力变化幅度远大于相应年份耕地变化幅度,以2000年-2005年表现尤为突出,由此可见,导致长三角地区各县域劳耕变化失调严重的直接原因在于农业劳动力减少速率过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我国经济发展及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发展产生了较大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有学者认为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已经越过刘易斯拐点[13-16],这种结论目前仍缺少充分证据,但无疑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已经远低于社会预期,因此,对区域劳耕变化失调情况,尤其是农业劳动力减少过快的区域,应加大关注力度,协调劳耕关系。
三、结论与讨论
劳动力和耕地作为农业生产的两大基本要素,劳耕关系是农村人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研究对长三角地区劳耕变化的协调度分析发现:1995年-2015年,长三角地区劳耕变化整体失调,农业劳动力减少速率过快直接导致长三角地区各县域劳耕变化失调普遍且严重,随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差异各县域劳耕变化失调程度有所差异,劳耕变化以区域经济发展中心呈中心-外围状结构;随着城镇化率不断提高,长三角地区劳耕变化失调态势不断改善,并且随着耕地保护制度的不断严控和农业劳动力非农转移态势的减缓,长三角地区劳耕变化会不断向协调方向发展。
国内学者普遍认同我国人口城镇化速度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速度[17-19],本研究利用长三角地区84个县域实证表明农村劳耕变化不协调,劳动力非农化的速度远远快于耕地非农化速度,也进一步反映了当前长三角地区城镇化过程中化地不化人的社会问题,劳耕变化协调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的相关性一定程度上也助于区域人口流动方向的预测。因此,我国当前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建设应将劳耕变化协调度纳入指标考量。
为更好地把握区域劳耕关系特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本研究仍存在以下两点不足:(1)研究数据时间跨度为五年,且部分市县由于关键数据缺失未纳入样本,可能对长三角地区劳耕变化特征捕捉不完全;(2)劳耕变化失调是劳耕关系失调的表征之一,评价农业生产中劳耕关系的协调与否还需要在此基础上建立更加完善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