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日城市居民社区意识比较

2019-06-03

人口与社会 2019年2期
关键词:居民社区精神

李 升

(北京工业大学 文法学部,北京 100124)

一、问题的提起

当前中国城市社区建设亟需回答的问题是,究竟怎样的社区建设才是最理想的?对此,立足于本土化、开展国际视野的比较与探索具有重要意义。伴随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变动,基层社会治理出现诸多难题,而20世纪中后期的日本社会也有类似问题。20世纪60年代以后,日本进入经济高速成长期,由此引发的急速城市化进程以及人口流动等使日本城乡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方面,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在城市近郊的城乡结合地区形成“混住化社会”(少数专业农民、多数兼业农民、新中间阶层和工人阶层等混住)。另一方面,城市中心区域持续增加的新中间阶层和工人阶层在旧城区和新兴住宅区分散居住,他们对社区内事务漠不关心,却对社区生活环境具有较强的权利意识和利己主义意识[1],逐渐对城市住宅区内出现的房屋老化、绿化稀少、公害污染、医疗教育等问题产生强烈的关注。

面对由城市化及人口流动引发的社会问题,基于社区居民自主性和责任性的新共同体建设成为日本城乡社区建设的核心课题[2]。日本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探索城市社区建设实践,社区建设主要通过政府引导、社区多元主体参与的形式,目的在于改善生活环境、激发居民主体参与性以及增强社区“活性”。日本行政主导下的“社区建设”致力于建设一种“生活场”,培养社区居民认识到自身的自主性和责任感、成员相互之间的信赖感,其目标指向建设具有居民自治性和主体性的“新社区”[3]。这样的社区不仅具有希勒里所说的社区共通特性“地域性、共同性、共属感情”[4],而且强调居民的主体参与性和自治性。也就是说,因地缘连带而相互产生情感却对外封闭的传统“地域共同体”逐渐解体,居民在地域社会整体的广阔视野下积极参与到地域社会中来的“新社区”建设成为日本经济成长期中的新实践[5]。可以看出,日本社区建设的新实践强调社区意识的重要意义。

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背景与日本有相似之处,同样是在快速城市化与人口流动的进程中开展起来的。中国城市的社区建设是指在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完善社区服务,强化社区功能,以此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良性秩序形成、提升社区成员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过程。社区建设有助于构建基层社区的和谐秩序,体现的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这样,适应社会现代化发展的、作为社会建设主要构成部分的社区建设,成为重要的实践路径[6]。当今中国社会处于急速的城市化过程之中,随着新建小区的不断涌现及传统街区的持续改造,社区建设得到了极大的推动,人们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然而,现实经验表明,虽然当前中国社区建设在基础设施环境上取得很大成就,但城市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和社区参与度以及对社区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并不强烈,这呼唤人们对社区意识问题进行积极的思考。

总体说来,社区建设根据目标发展理念不同,可分为两类路径:一类是建设功能性社区,另一类则是建设规范性社区。前者以需求与整合为导向,通过建设社区内的功能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机构、社区服务体系等内容,满足社区居民的各类生活需求;社区居民对于社区的认同也是功能性的,认为社区是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功能性场所。后者以精神与规范为导向,强调通过社区营造及社区教育等方式使居民形成规范性的社区意识,主要包括居民的社区情感、社区归属及社区参与等方面[7]。前者基于实用主义,重在通过资源配置等手段使社区功能不断完善,从而解决居民需求;后者基于人文主义,重在通过规范与精神培养使社区充满现代化的活力,从而实现社区发展。基于此,本文尝试分析当前中日城市社区意识的表现特征,从而在比较中探讨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实践路径。本文选取了中国青岛市和日本神户市这两个城市的社区个案进行比较,分析中日城市居民的社区意识特征。

二、社区意识研究综述

关于社区意识理论的讨论源于20世纪初期的美国学界。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城市社会学家更多地将社区意识理解为社区情感,认为社区应是用社区情感联结在一起的“精神联合体”,主要表现为由共同利益产生的“我们”意识、身份感以及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和依赖[8]。后来麦克米兰等学者明确界定了社区意识的基本概念,指出社区意识表现为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感,是社区成员对社区及社区其他成员关系的感知,是相信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和实现的共有信念[9]。麦克米兰等学者的社区意识概念表现了社区归属、社区情感与社区整合等内容,既包含了需求整合与满足的“功能性”维度,也包含了共享情感与信念联结的“规范性”维度。

在社区建设内容中,社区意识直接体现了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知与情感,表现为社区居民的社区情感认同、社区参与状况、社区满意程度、社区信任感及社区奉献精神等方面[10]。社区意识能推进社区居民公共精神的培养,能够应对城市化及流动化进程带来的社区风险挑战,能够对人们日常生活关系的缺失、裂化、疏远等问题做出回应。芝加哥学派的学者沃思就指出,人口规模的扩大、密度的增大及异质性的增强等城市化特征会造成社区意识的缺失,其结果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非人情化”,人们之间的“社会距离”加大,也促使猜忌、利用、冲突等在内的社会关系发生“裂化”,社区从而进入失落状态[11]。而要拯救“社区失落”,重建社区意识至关重要。人们一旦建立起社区意识,便会对社区产生强烈的认同,进而形成良性的社区关系。已有研究表明,在社区意识表现上,具有较强社区奉献精神和社区满意度的居民更易将所在社区看作是特殊存在,对社区的情感和忠诚度也较强[12],而社区意识的缺失,则会导致诸多社会问题[13]。

在日本地域社会学研究中,社区意识被视为地域社会行动体系的核心。学者铃木广将社区意识的“规范性”分为“社区精神”和“社区规范”两个纬度讨论[14]。“社区精神”主要包括社区情感(对地域的挚爱)、整合意识(居民间相互协作意识)、社区评价(社区发展趋势)、参与意愿(在社区中发挥自身作用)、定居意愿(在社区长期居留意愿)等意识要素,代表了社区意识的强弱性。具体说来,以“挚爱”为表现的社区情感因素是激发社区参与的动力根源,整合因素体现了社区居民的包容性以及相互协作的态度,评价因素体现了社区居民对社区发展整体的认知结果,参与和定居因素则直接关联了社区居民可能采取的社区行动。铃木广的“社区精神”概念与美国社会学家麦基弗论述的社区精神是基本一致的,即社区是一个“精神联合体”,社区精神是诸多个体精神结合的“集体精神”[15]。

日本学者讨论的“社区规范”主要包括“主体主义-客体主义”“差别主义-平均主义”,以及“开放主义-封闭主义”等意识要素,代表了社区意识的方向性,具体指社区居民在采取行动时的倾向性表现。其中,“主体主义”强调居民自身主体积极融入到社区中的意识,“客体主义”则是强调居民被动地进入社区;“平均主义”强调居民自身所处社区与其他社区间关系的对等性,“差别主义”强调居民以自身社区利益优先的差别倾向;“开放主义”强调相互帮助、相互交流的共享意识,“封闭主义”强调以自我为中心、排斥他人的封闭意识。概而言之,日本学者的研究是在社区居民自身、社区居民之间、社区居民与社区本体之间的关联上思考社区意识的具体维度,既能体现社区意识的情感、归属、参与等内容,又能清晰地体现社区意识的“规范性”生成结果。

已有研究为本文提供了理论分析基础,即社区意识能否表现为“规范性”成为需要实践验证的理论命题。本文在具体个案研究中,采用日本学者铃木广关于社区意识的分析框架,通过对社区意识中的“社区精神”五个维度(情感、整合、评价、参与、定居)与“社区规范”的三个维度(主体-客体、平均-差别、开放-封闭)进行操作化测量,以此对中日城市社区进行个案比较研究。

三、中日城市社区的个案比较

研究选取的中国社区是位于青岛市的H社区,包括G小区和J小区。G小区于1993年建成,目前是由50栋楼1 917户构成,其中有310户是回迁居民,原因是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的建设致使当地6个村的村民住房被拆迁。小区内有综合办公楼、派出所、医院、建筑公司和银行等。G小区的居民主体由当地的回迁居民构成,还包括外来购房入住者、外来租房者等居民,整体上看,小区居民的教育和收入等社会经济地位并不高。J小区是新建商品房小区,建成于2003年,由27栋楼、735户构成。小区内有公共的活动广场,有保安执勤,设有监控设备,进出楼门需有门禁卡,呈现出封闭性的“门禁社区”形态。小区周边有休闲运动设施、杂货店、餐饮店、诊所和一些服务中介等。整体来看,H社区的社会生活功能较为齐备。

研究选取的日本社区是位于神户市的S社区。日本神户市是具有移民传统的港口城市,与中国青岛市具有相似性。S社区因在20世纪30年代完成水管道扩张而命名,四周通过交通要道确立边界。1995年日本阪神大地震后,S社区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区域而复兴,灾后的重新规划也使得社区边界更为明晰。S社区是神户市的传统社区,多数居民长期居住于此,他们属于日本社会的中等收入群体。目前S社区的家庭有1 526户、2 790人(男性1 304人、女性1 486人),65岁以上居民有518人。可以看出,少子化与老龄化的社会风险也在冲击S社区的发展。S社区内有一条繁华的商业街,里面有各式各样的商店门面,多数经营者为当地居民,雇佣了很多迁移至此的外来年轻人。商店街不仅能够满足当地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也将较远地域的居民吸引至此。在S社区的地域范围内存在S神社,生活中的一些重要仪式和活动都在这里完成,S神社发挥了维持地域凝聚力的重要作用,也成为社区的象征性标志。

对选取的两个社区主要采用了问卷和访谈的资料收集方法,其中以社区意识调查问卷为主,通过使用相同的调查问卷(中文版和日文版)进行资料收集。选取了中国青岛市H社区的300位居民、日本神户市S社区的100位居民进行问卷调查,两个社区的问卷样本量共为400人。此外,调查还进一步辅以访谈法获取个别调查者的资料。

1.社区精神因素的调查结果

在社区精神因素的测量方面,问卷问题的设定主要体现在五个维度,分别为:(1)社区情感的挚爱因素——“如果有人说了本社区的坏话,您感觉是说了自己的坏话吗”;(2)整合意识因素——“您认为本社区居民之间互相协作的意识很强吗”;(3)社区评价因素——“您认为本社区作为生活场所今后会越来越好吗”;(4)参与意愿因素——“您想通过发挥自身作用对社区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吗”;(5)定居意愿因素——“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您想一直居住在这个社区吗”。五个维度社区精神因素的具体调查结果如下页表1所示。

从下页表1可以看出,对于同样的问卷调查,H社区(分析时将G小区和J小区的调查结果分类说明)和S社区的居民在社区精神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日本S社区五个维度的社区精神因素表现较为一致。也就是说,社区居民在情感、整合、评价、参与以及定居等社区意识方面表现出一致性,肯定回答都占2/3及以上的比率。不过,中国社区的社区精神与日本存在较大差异。在五个维度的社区精神因素表现中,除了社区评价因素与日本大体一致外(肯定回答比率超过90%),其他四个因素的表现相对模糊,肯定回答比率并不具有明显优势,而且五个因素的表现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比如在整合意识与定居意愿方面,G小区和J小区的居民表现是不同的。这固然与两个小区的不同形态有关,但对于像J小区这样的中高档小区,尽管居民的社区评价较高,但其整合意识却相对较弱,而且居民的定居意愿也并不强烈。

表1 社区精神因素的调查结果分析 %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住房条件改善与房屋商品化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很多条件较好的家庭通过购房入住社区,却并不具有长期定居的意愿。从对H社区的实地调查研究来看,调查对象中大部分是购房入住,尤其是J小区的很多居民收入较高。实地调查表明,居民中的很多人在回答“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您希望一直居住在这个社区吗”的问题时,58.5%的人回答是希望“搬迁”。由于J小区的住房层次较高,不少被访者的家庭经济条件都不错,用J小区居民的话说,就是“如果有了更多的钱,就会搬到更好的地方”,而且一些人在这里买房更希望的是住房升值后的资产提升,以获得更多的财富,因此在社区的买房居住行为也就具有了较强的功利性、实用性。与J小区邻近的G小区居民具有同样的表现,尽管G小区建成时间较长且有不少回迁居民,本应比J小区居民表现出更强的情感、整合及定居等社区意识特征,但从结果来看并非如此。实地调查中,G小区的不少居民同样具有再次“搬迁”的想法,尽管G小区居民认为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等是比较齐备的,而且认为在此生活可以越来越好,但他们看重的也是社区基础条件变好后的房屋资产升值,社区意识表现同样具有较强的功利性与实用性。

将H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放入住房商品化社会是容易理解的,较高收入阶层总是希望拥有更好的生活环境以体现自身的社会经济地位,因而很难对某一时期内的居住社区产生更多的情感,住房商品化使居民更看重房屋价值而非社区发展,其主观参与和协作整合意识就会受到影响,社区意识上就会表现出功利性、实用性的特征。在实地调查过程中,无论是G小区还是J小区,居民均表现出对社区基础设施及日常生活消费的需求意愿,他们更希望社区有更多的活动场所与停车场、更好的学校与医院、更便捷的商店与家政服务、更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等。在这样的功能性需求下,两个小区的社区建设也集中在满足居民需求方面,基层政府对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做出了不少努力,获得了社区居民较高的评价。尽管如此,由于在社区精神其他维度上的社区建设欠缺,居民的社区精神呈现出弱化的状态。

日本社会在20世纪中期也曾经历过房屋增值的快速住房商品化时期,并在20世纪后期表现为经济低速增长的“泡沫”。在经济持续低速发展的当前,日本基层社会在社区建设实践中,社区资源逐渐转向社区“软件”建设,随着少子化与老龄化的人口结构变动,社区居民更看重社区发展的活力,以使自己能够在社区内更好地生活。S社区便是面临着少子化与老龄化的风险挑战,面对这样的基层社会结构变动,S社区在改造基础设施的同时,更为注重标识社区文化的社区精神培育。当地的社区教育强调的是一种人文主义式的素养教化,教育居民要热爱生活的社区空间,要有互相协作的精神,要通过凝聚力抗击外来的风险。这在社区应对地震、台风等灾害时得到了明显体现。作为当地信仰支撑的神社及作为社区教育主要机构的公民馆,成为培育人们社区精神的重要场所。重要的相关社区活动都在这里开展,极大地培育了社区居民的情感、整合及参与等社区精神。

2.社区规范因素的调查结果

在社区规范因素的测量方面,问卷问题的设定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分别为:(1)主体主义——“尽可能地做出自己的努力、积极主动地推进社区的发展”,客体主义因素——“推动社区发展的事情应托付给那些熟知社区且有能力的领导去做”;(2)平均主义——“不应该只考虑自己社区的利益,而应该首先考虑其他有困难的社区”,差别主义——“还是要把自己社区的利益放在首位,而不用考虑其他社区的利益”;(3)开放主义——“应该在社区中互相交流和帮助,懂得与他人分享,使社区更好地发展”,封闭主义——“只做与自己密切相关的事情,与社区中其他人的交流是不重要的”。做问卷调查时,采取的方式是让居民在每一个维度中的一对问题中做出择一回答,三个维度社区规范因素的具体调查结果如下页表2所示。

表2 社区规范因素的调查结果分析 %

从表2可以看出,对于同样的问卷调查,中国H社区的G小区、J小区和日本S社区的居民虽然在社区规范方面表现较为一致,但中国城市居民的社区规范意识相对较弱;日本S社区居民的主体意向、平均意向和开放意向的表现都达到了70%左右。也就是说,S社区居民更认同主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行为,认同平等地考虑社区之间的问题,认同社区中的交流、互助与共享等社区行为。在S社区的实地调查中也能够发现,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很高,参与社区活动(如当地的文化节日活动等)的热情也很强,由于在社区参与过程中形成的协商机制的作用,居民们能够感到自身在社区参与中的主体性。这进一步推动了社区规范性的形成。中国H社区居民在“主体-客体”的社区规范意识上表现相对模糊,换言之,社区居民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并不明显。实地调查中也发现,不少被访者会说“社区事务还是由社区领导和社区干部去办”“自己也很难决定社区什么事情”等,表现出较低的社区参与的主体性意愿,而更多的是希望依靠社区管理者来建设社区。

此外,中国H社区的多数被访者愿意生活的社区变得“封闭”,希望生活的社区空间安全稳定,希望日常生活少被打扰,虽然不少居民也表明愿意与邻居交流,但一般不会主动提出。现实生活中个人封闭的生活方式在当前中国“封闭式”社区中越来越普遍,人们更愿意选择封闭式的而非开放式的生活空间。这与问卷调查的结果存在一定的偏差,也体现了居民生活空间选择的功能性特征,即期待的是居住空间本身发挥的功能,而不是社区本身。日本S社区在外在形态上便与中国社区不同,表现为不封闭的开放式状态。在实地调查中,S社区邻里之间的走动与交往是较多的,尤其是社区内的商户们,会通过提供物品和资金等方式支持社区活动,在社区自治会的带领下,当地居民也会较多地参与到社区活动中,即便是对外来迁移至此的居住者,也会通过参与社区活动等方式进入社区交往圈,表现出“开放式社区”的“共享”意愿。

结合前述的社区精神因素可以看出,日本S社区的居民表现出较积极与正向的社区精神,且存在主体主义、平均主义与开放主义的社区规范意识。三者存在一致性的关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种共同体的公共精神。中国H社区的居民在社区精神与社区规范方面存在不一致的关联,尽管在社区意识上体现了与日本社区相似的特征,但在社区精神方面依然缺少共同体的公共精神。由于中国城市社区居民的构成复杂,同一社区内部会产生“无关心型居民”或“权利要求型居民”等不同类型,其形成的社区意识会表现出“放任静观式”或“市民型”特征,这就造成社区意识的复杂化。在日本的地域社会,整合、情感和参与这三个指标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平均与差别、主体与客体的意识也是连续的,不过在中国的实地调查结果中很难看出这样的特征。

四、中日城市社区意识的差异及对我国社区建设的启示

基于中日城市社区个案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在社区意识整体表现上中日城市居民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但在社区意识构成上仍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日本城市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可以概括为“规范性”,中国城市居民则更多地表现为“功能性”的社区意识。从社区意识角度来看,日本城市社区建设的实践结果体现为一种“规范性社区”,而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实践结果表现为一种“功能性社区”。对社区意识差异化形成的理解需要回到社区建设实践。从中日城市社区建设的实践路径来看,形成二者差异化表现的社区因素包括社区建设基础、社区结构变动以及社区教育理念的差异等。

第一,中日在城市社区建设基础方面存在差异。探讨的中日社区虽然是不同的个案,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两个国家不同的城市社区建设现状。当前中国的社区建设仍处于不断完善基本生活功能的发展期,更主要的是基于资源配置与居民需求的功能性社区建设,以行政为主导的社区建设,资源主要投向社区的基础“硬件”建设,居民的需求也更多涉及社区环境以及社区服务基础建设等方面。不能忽视的是,社区建设中的市场机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引发房地产市场发展,住房的商品化极大影响了人们的社区意识,人们对居住空间的认知开始表现为具有高资产价值的“商品”,对于社区建设的方向也表现为功利性、实用性的需求,即人们期待的是社区建设能更好地提升居住空间的市场价值。由此,社区建设逐渐转变为一种“功能性社区”倾向。日本学者也认为,中国的社区建设就是赋予某个地域一定的行政功能,使其作为日常性的社会生活单位而重新组织起来,表现为满足居民需求的功能性单元[16]。而日本的社区建设实践伴随了经济高速增长又持续低速发展的阶段,社区的基础建设已相对完备,当前的社区建设更主要是培养居民社区意识的“社区营造”,强调的是稳定良性的社区秩序,重在社区精神与社区规范的确立,是一种规范性社区建设,面向的是长期性、持续性、公共性的社区意识培育。

第二,中日在城市社区结构变动方面存在差异。当前中国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进程并不协调,表现在基层社会上,就是中国城市的社区建设存在物质建设与精神建设不匹配的问题。前者是“物-空间”建设,后者是“人-主体”建设,二者的不匹配即尽管“物-空间”建设得到了很大改善,但“人-主体”建设方面还存在社区规范不完善、社区精神欠缺等问题。这一方面与依靠“单位制”或“街居制”管理的组织功能弱化有关,另一方面与经济发展引入的市场机制强化紧密关联。对于作为个案研究的中国H社区的G小区和J小区,尽管居民构成有所不同,但社区外在形态上均表现出封闭性和功能完备的建设特征,社区居民能够在封闭小区中享受到属于自己的安宁的生活空间。在封闭的社区空间中,住房资产的维护、权益保障等事情成为小区居民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与代表社区组织者的居委会相比,一般被认为代表市场一方的房地产商及物业管理者往往成为社区居民联系更多的对象。与日本社区相比,中国城市社区具有一种“Gated Community”的性格,即封闭性、阶层性以及排他性等特征[17]。由于重视居住资产权益,加之“单位制”或“街居制”的组织联结弱化,人口构成的异质性增强,因而居民即使对社区环境有很好的评价,也不会更多地参与社区事务,社区情感的薄弱使居民不会长期定居社区,社区对居民而言,只是功能性存在而非规范性存在。相较而言,日本的社区在外在形态上是开放的,不存在封闭性特征,使得社区居民之间存在更多分享与交流的可能性,加之住房商品化的市场发展阶段已趋于平稳,与住房的资产价值相比,社区居民更注重的是生活质量。因此,日本居民更加重视通过社区营造来保持社区活力,从而增强社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尤其表现在应对自然风险与老龄的社会风险方面。在这样的社区建设实践中,日本居民的社区意识是较强的,整体上存在社区精神与社区规范的共享共通特征。

第三,中日在城市社区教育理念方面存在差异。社区教育与社区建设实践紧密关联,直接面向社区居民,在社区建设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教育理念表现为功利性,强调实用主义,其参照载体类似美国的“社区学院”,即重在通过教育学习来满足个人的生活和成长需求。而日本的社区教育理念是一种非功利性的,强调人文主义,重在培养社区居民沟通参与的社会资本和培养共同体规范与精神的文化资本,也就是培养居民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是人们参与共同体行动的一种意愿,即在考虑自己的个人利益之外,能够更多地融入共同体和社会的意愿[18]。培育发展社区居民的公共精神,既能够应对现代化进程引发的危机与风险,抵御个人主义发展带来的挑战,又能够为个人行为提供准则,弥补居民的社会福利服务需求,为共同体生活注入活力[18]。在日本居民的社区意识培养方面,社区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社区居民在满足生活需求的社区建设过程中,通过社区教育活动不断培育起社区的规范与精神,以此形成地域情感、参与意愿以及整合意识等,并养成主体性、平均性、开放性的性格素养。在具体实施上,日本社区教育的载体是以“设施中心”和“教养中心”为依托的“公民馆”,强调通过多样化的知识传授与本地特色活动参与等形式提高居民的素质、陶冶情操、培养社区精神[19]。日本的社区教育注重从小培养居民对社区的情感、参与观念以及社区归属感等,重在精神与规范等社区意识的培养,由此逐渐将社区建设成规范性的自立型地域社会,不仅能够应对风险与危机,也使社区更有活力[20]。

中日城市社区意识的差异化及其实践结果带来的重要启示是,建设一个强大且具备现代性的、能够自我更新与持续完善的社区,不仅需要“物-空间”建设,更需要“人-主体”建设;不仅需要增强社区功能,更需要提升社区意识。简而言之,即社区建设的实践方向应是同时具备功能与规范的社区。对当前中国的城市社区建设而言,建设功能性社区仍旧重要,这与中国城市社会结构依然处于变动的转型期密切相关,但规范性社区建设却应该是今后的主要发展方向,甚至需要兼顾功能性社区建设与规范性社区建设。只要形成规范性的社区意识,就能够应对社区居民在功能需求实现过程中产生的诸多问题,能够应对风险社会的诸多挑战,激发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活力,从而形成良性运行的基层社会秩序。为此,日本社区建设实践中的社区营造、社区教育及共享共通等理念与方式对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开展的中日社区意识调查是处于同一时期的截面调查,在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课题与20世纪中后期日本基层社会治理课题具有相似性特征的背景下,日本面向培育与提升社区意识的规范性社区建设的实践路径无疑向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展现了一种可能的发展趋势,但基于不同发展时期的中日历时性比较研究十分重要,因此本文的研究可能难以做到全面,今后将进行持续探索、深入探讨。

猜你喜欢

居民社区精神
虎虎生威见精神
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石器时代的居民
社区大作战
初心,是来时精神的凝练
在社区推行“互助式”治理
拿出精神
影像社区
影像社区
高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