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旭旦《世经堂诗钞》中的同时代人之作考辨
——再论《桃花扇》之《小引》与《寄扇》《余韵》出套曲的作者问题
2019-06-03黄强
黄 强
(扬州大学, 江苏 扬州 225002)
1 问题的由来与考辨的依据
在《桃花扇》传奇的作者孔尚任一生的交游中,徐旭旦是非常特殊的一位。
徐旭旦,顺治十六年(1659)己亥生,字浴咸,号西泠,浙江钱塘人。康熙十一年(1672)壬子拔贡士,十三年(1674)甲寅充大将军尚善幕,从戎湖湘,十八年(1679)己未荐举博学鸿词,未获录用。二十五年(1686)丙寅,受荐监理河工,三十二年癸酉河工告成,历补兴化知县。康熙四十二年移任湖南浏阳县丞,后擢广东连平知州,康熙五十九年(1720)庚子卒于任上,年62。
康熙二十五年丙寅至二十八年己巳,孔尚任奉命在淮扬里下河地区治水,此间与同在此地监理河工的徐旭旦结识并交往,孔尚任的《湖海集》和徐旭旦的《世经堂诗词钞》中均留下了彼此往来酬答的诗篇。正因为如此,当人们发现徐旭旦的《桃花扇题辞》,套曲《冬闺寄情》《旧院有感》,分别与孔尚任的《桃花扇小引》,《桃花扇》中《寄扇》《余韵》出套曲一一对应,系同一篇作品后,确认谁是它们真正的作者,成为《桃花扇》研究中的一个难题。迄今为止,研究者有三种意见:第一,原作者为徐旭旦,孔尚任改之,点铁成金。刘大杰先生甚至将自己的这种意见写入了他的《中国文学发展史》[1]。第二,唯一的原作者为孔尚任,徐旭旦抄改之,点金成铁。徐沁君先生坚信这个结论[2]。第三,蒋星煜先生认为,徐旭旦曾参与孔尚任这几篇文字的写作[3]。孰是孰非?迄今为止,这是一个仍须挖掘材料继续予以探讨的问题。有新的确凿材料证明,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徐旭旦作为孔尚任的友人,却抄袭了孔尚任的作品。
在披露新的确凿材料之前,首先必须明确的是中国古代确认诗文抄袭剽窃的标准。中国古代诗文传统的特性,决定了暗合、模仿,甚至直接沿用前人或他人诗文的某些语句,不注出处辑录前人或他人诗文的某些章节,都不认为是抄袭剽窃,别出心裁的化用更被视为妙手偶得。中国古代确实没有当代意义上的学术规范体系,更没有防范和约束抄袭剽窃行为的有效机制,然而,又不得不承认的是,中国古代并非没有约定俗成的学术准则:将他人全部作品、全篇作品或单篇作品的大部分占为己有,在中国古代任何时期都会被视为抄袭剽窃,会受到指责。那种以“我注六经”“六经注我”为根据,认为中国古代学术传承就是“递相祖述”,没有学术准则的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惟古于词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贼。”[4]“文未出,天下后世不知有此说,既出,天下后世不可无此说。”[注]见焦循《雕菰集》卷十六《钞王筑夫〈异香集〉序》,清道光岭南节署刻本。王筑夫即王巖,清初江苏宝应人。这样的话悬的之高,比之当代中外任何学术规范的根本要求也毫不逊色。徐旭旦掠孔尚任之美,正是中国古代普遍确认的抄袭行为。
在一个对抄袭行为缺少约束机制的学术文化环境中,在一个难以奢望其时时自律的人身上,抄袭行为不会是一种偶然和孤立的行为。笔者发现,徐旭旦的《世经堂诗钞》中有44首诗作与其同时代的15位诗人的44首作品或全篇、或部分相同,综合各种信息,完全可以确定为抄袭,因此,孔尚任不过是有文字被徐旭旦抄袭剽窃的众多同时代诗人曲家中的一位而已,其文字被徐旭旦抄袭,不可能是徐氏大面积抄袭现象的特殊例外。当然,这一发现更可以避免清诗史上一系列新的疑案,如同20世纪30年代以来,人们难以确认孔尚任与徐旭旦名下均有的三篇基本相同的文字,究竟是“孔改徐作”还是“徐抄孔作”的疑案一样,故不可不辨。
《世经堂诗钞》(以下简称《诗钞》)为徐旭旦《世经堂诗词乐府钞》30卷中的第一卷至第二十一卷。《世经堂诗词乐府钞》刻印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至康熙五十一年(1712)之间,徐氏生于顺治十六年己亥,卒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则《诗钞》乃其本人及身编定。故徐旭旦《诗钞》的署名处处标示他自己是此集中每一首诗作无可置疑的作者:(1)全书首页正中题“世经堂诗钞”,右上顶格署“钱塘徐西泠先生著”,左下记“名山藏梓行”,此乃开宗明义,突出《诗钞》的唯一著者;(2)卷首有诗体总目,首行顶格署“世经堂诗钞总目次”,第二行上方署“钱塘徐旭旦西泠著”;(3)卷一正文前首行亦顶格署“世经堂诗钞卷之一”,卷二至卷二十一依次类推;第二行上方又均署“钱塘徐旭旦西泠著”。“世经堂”乃徐氏书斋名,这些题署一再表明此《诗钞》非“世经堂主人”徐旭旦西泠莫属。“诗钞”之“钞”同“抄”,乃抄录、誊写之义。“世经堂诗钞”是抄录徐旭旦本人的世经堂诗,与他人之作无涉,因此,“诗钞”一名,并不意味着其中包含对他人之作的抄录。《诗钞》的成书过程及作者署名如此,不可能无意中混入同时代他人的诗作。
《诗钞》21卷卷前均署司选同学姓名,先后有毛奇龄、邓汉仪、方象瑛、陈至言、俞长城、宋既庭、许嗣隆、仇兆鳌、李因笃、王熹儒等10人。其中有一人司选多卷者,二人司选一卷者。毛奇龄、俞长城各司选4卷,参与司选1卷;方象瑛司选2卷,参与司选2卷;邓汉仪、陈至言各司选3卷。上列司选诸人,皆博学广见者,也不可能在为徐旭旦编选诗集时无意中掺入同时代人的诗作。
上述两种可能性均不存在,也没有一人与如此多位作者合作诗歌,且约定将诗作各自署名收入己集的先例,那么,基本可以肯定,见于徐旭旦《诗钞》中的同时代人的诗篇,或全部,或部分,均涉嫌出于其抄袭。但是,同一首诗,若非正常引用,分别出现于同时代的二人名下,判定谁是原作者,谁是抄袭者,是一件困难的事;如果此二人又有文字交往,这种判定就更为困难,因为抄袭行为被对方发现的可能性实在太大了,抄袭者真的会这么做吗?在这种情况下,判定古人的抄袭行为理应慎之又慎。除了考察《诗钞》的成书过程及作者署名情况以外,还应力图从作者和作品本身以及更广泛的视野去寻取更为直接的证据予以考辨。
在这一类问题的考辨过程中,应当认可两个事实,并且以之作为考辨的基本依据:第一,若干首诗作均分别出现于同时代甲、乙二人名下,如果判定其中部分诗作系乙抄自甲,则可推定此若干首诗作均系乙抄自甲。第二,诗集前出者之作与诗集后出者之作相同而又非正常引用,如果再辅以其他重要的旁证,则可推定后者为抄袭者。理由很简单,古代信息传播手段低级,速度缓慢,除了极少数佳作一旦写成,不胫而走,传诵一时(这种佳作也就不可能成为被抄袭的对象);酬赠应和之作在有限的作者圈内传播以外,通常情况下,诗人之作如非刻意以稿本形式流传,则其在刻印问世之前不可能外泄,也就是说,诗集后出者之作不可能先期外传以至于被人抄袭。这两个事实同样适用于对徐旭旦抄袭同时代人诗作的判定。特别是前文已述包括《诗钞》在内的《世经堂诗词乐府钞》的刻成不会早于康熙四十九年,不会晚于康熙五十一年,这就为判定徐旭旦抄袭同时代诗集前出者之作的行为提供了重要的时间参照。
2 徐旭旦《世经堂诗钞》抄袭同时代人之作篇目一览
披露抄袭行为,应将抄袭文字与被抄袭文字援引对照,才能一目了然,但本文限于篇幅,不可能这样做。且徐氏抄袭其同时代人之作的行为涉及15人44首作品,本文也不可能逐人予以考辨,不妨先将徐旭旦涉嫌抄袭的诗作篇目与被抄袭原诗的出处列下表对照,复在此表的基础上择例予以考辨与分析(见表1)。
表1 徐旭旦涉嫌抄袭的诗作篇目与被抄袭原诗的出处对照表
注:1.为了将被徐旭旦抄袭的原诗作者之篇目相对集中,抄袭之作在《诗钞》中原来的顺序有时不得不打乱;2.因表格每栏容纳的字数有限,被抄袭原诗所属原书的版本从略,有的诗题较长者则稍加节略。
3 徐旭旦《世经堂诗钞》抄袭同时代人之作考辨举隅
上表所列徐旭旦涉嫌抄袭的15位诗人的44首诗作中,出自王岱《了菴诗文集·诗集》者2首;出自周拱辰《圣雨斋集》者多达23首;出自王猷定《四照堂诗文集》者2首;出自陈僖《燕山草堂集》者1首;出自徐釚《南州草堂集》者1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此首乃应制诗,而且徐釚曾为徐旭旦的文集《世经堂初集》卷二十五司选;出自尤侗《看云草堂集》者3首,而且尤侗曾为徐旭旦的文集《世经堂初集》卷五、散曲集《世经堂乐府钞》卷二十九、三十司选,并为徐氏套曲作评。选择者这7人,揭示他们的诗作被徐旭旦《诗钞》抄袭的事实,无疑很有代表性,由此足以认定其他8人诗作被徐旭旦《诗钞》抄袭的事实。
3.1 抄袭王岱2首(第2、3首)考辨
王岱,字山长,号了菴,湘潭人。崇祯十二年举人。入清后屡试不第,选为学官,康熙二十二年迁澄海知县,卒于任上。有《了菴文集》九卷,乃诗文合集,卷首有李道济之序,署“康熙乙巳仲冬吉阳季小弟李道济龙孙甫顿首拜书”。序中有云:“会先生汇诸诗文付剞劂氏,工将告成,命济为序。”[5]准此,书成于康熙四年乙巳,各篇的写成时间当更早。即以康熙四年计,其时徐旭旦也年仅6岁,此前不可能具备撰写《别俞广渊》《赠施刺史浔江夫子》二诗的基本阅历。俞广渊乃徐旭旦于康熙二十七年前后在江苏兴化(昭阳)治水期间结识者,徐氏《世经堂词钞》中有《齐天乐·祝俞广渊》二首,其二云:“昭阳花发仙源宅,此日叔牙无匹。甲子逢辰,庚甲守戊,共识岁星初谪。”[6]句中透露徐旭旦在昭阳为俞广渊祝寿的时间是康熙二十七年戊辰。故《别俞广渊》诗中亦比王岱原诗多出“我来治河几春秋,决排疏淪多绸缪”云云。“施刺史浔江夫子”指施闰章,曾任江西参议守湖西道,康熙六年裁缺,卒于康熙二十二年。徐旭旦结识施闰章是在施氏晚年,只是仍以施氏裁缺前之官衔称之而已[注]《诗钞》卷十二又有《清江舟中送俞陈芳北上次施浔江太守韵》七律一首,俞陈芳系徐旭旦于康熙二十五年以后在兴化治水时结识,见徐氏《世经堂初集》卷十七《流香阁倡和词题辞》(《四库未收书辑刊》,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七辑第29册,第378页)。其时施闰章已故,诗中仍以施氏裁缺前官衔称之。。二诗均抄自王岱《了菴文集》无疑。
3.2 抄袭周拱辰23首(第4至第26首)考辨
周拱辰的《圣雨斋文集》系清初刻本,诗、词、文兼收,序后署“壬辰之秋七月既望天中张琯蓝孺氏题”。序中有云:“其《孤愤》《命愁》诸诗,凄怆苍凉,得《九歌》之气,降而近体,溢而词令……”可见张琯作序时此集中亦包括周氏的诗,这些诗无疑皆周氏作于顺治九年壬辰(1652)以前,而此年徐旭旦尚未出世。徐旭旦此23首诗的写作年限亦斑斑可考。
七绝《送钱将军出师铙歌》其四、其五、其六可为一组,组诗原为十二章。其三有云“我识氛祲翼轸星,鲸鲵跃浪楚江腥”;其十有云“昔年海国靖妖气,今日胸吞梦泽云”;据此,钱将军出师分明剑指“三藩之乱”。“三藩”之首吴三桂在康熙十二年十一月起兵反清,清廷历经8年,于康熙二十年才最终平定,故组诗不可能作于“三藩之乱”以前。
五律《蔬枰草堂四詠为宋徵君赋》其一、其三、其四可为一组。其一有云:“梅花一首赋,湘水九歌文。刚事灌园罷,残棋送夕曛。”前二句在对应的周拱辰诗作中没有,说明宋徵君乃湖南人,此组诗至早亦当作于徐氏从戎湖湘的康熙十三年甲寅以后。
第21至第25首可为一组。《诗钞》卷七《和禅余草原韵》小序云:“丁卯春暮,偶客吴陵,雨窗岑寂,点检案头,适见药林、行伟二师《禅余草》……药林师名德日,原字冰心;行伟师名德月,原字玉洁;姓蒋氏,同怀女兄弟,海陵旧家也,并受业于黄仙之门,俱以诗名。”吴陵、海陵均为泰州古称,康熙二十五年丙寅以后,徐旭旦在苏北里下河治水期间常常羁留此地,得与药林、行伟相识,此组诗当作于此年之后。
第6、第12、第26首亦均作于康熙二十五年丙寅以后,徐旭旦在苏北里下河治水期间,因为柳长在、成陟三、缪墨书三人同为孔尚任、徐旭旦此时相与往来者。孔尚任《湖海集》卷二有《暮春张筵署园北楼上,大会诗人汉阳许漱石、泰州邓孝威、黄仙裳、交三、上木、朱鲁瞻、徐夔攄、山阴徐小韩、遂宁柳长在、钱塘徐浴咸……海门成陟三……时闵义行代为治具,各即席分韵》,《将之海上,同社许漱石、邓孝威…徐小韩、浴咸、丙文、夔攄、柳长在、缪墨书……即席分韵,再倡叠和》,二诗均作于康熙二十六年丁卯。缪墨书,名肇甲,号补山,泰州人,徐旭旦《诗钞》卷十三有七律《海口风雨和缪补山韵》一首,末联云“期君共砥平成志,禹绩千秋自古论”,时治水尚未成功。此诗上一首为七律《和柳长在怪石山房雨中看梅韵》,当作于同一时期。
已证者14首,其余9首无须一一细考,足见23首诗均作于徐旭旦成年入世后,其时周拱辰的《圣雨斋文集》早已传世,成为徐氏抄袭的主要对象。
3.3 抄袭宋琬4首(第27、28、29、30首)考辨
徐旭旦《上高竹窗学士》其二、其三、其四系分别抄袭宋琬《奉献海宁相公三十韵》而成。宋琬《安雅堂诗》刻于顺治十七年庚子,《奉献海宁相公三十韵》及《送塗鹤皋赴南阳太守》作年当更早,即以顺治十七年论,其年徐旭旦才两岁。徐氏所云高竹窗学士即高士奇,钱塘人,康熙初由监生供奉内廷,赐第西安门内。其擢翰林院侍读学士是在康熙二十三年,则《上高竹窗学士》三首抄袭宋琬《奉献海宁相公三十韵》已在此年之后。
3.4 抄袭陈僖1首(第32首)考辨
陈僖《燕山草堂集》(康熙刻本)卷前《述略》署“康熙二十年辛酉阳月保定陈僖蔼公识”,则《草桥夜月》乃陈氏作于康熙二十年以前自不待言。徐旭旦的《三潭映月》乃其《西湖十景》诗之七,而《西湖十景》诗乃徐氏作于康熙帝第二次南巡后不久,故第一首《苏堤春晓》末联云:“自从圣主时巡后,游豫欢声永不磨。”其年为康熙二十八年己巳[注]《诗钞》卷十二又有《己巳春王,圣驾南巡迎銮应制》七首,其六首联云“西湖盛事快人心,画舫笙歌自古今”,与《西湖十景》诗先后颂贺康熙帝己巳年南巡至杭州。。既然如此,只能是徐旭旦的《三潭映月》抄袭陈僖的《草桥夜月》,他将后者末二句“如何一样良宵月,比到桥头分外明”,改为“如何一样西湖月,比到三潭分外明”,余一字未动,“草桥夜月”便成了“西湖夜月”。
3.5 抄袭王猷定2首(第34、35首)考辨
王猷定卒于康熙元年壬寅,其时徐旭旦年仅4岁,《四照堂诗文集》原序即署“康熙元年岁次壬寅阳月豫仪同学周亮工题于赖古堂”,出自《四照堂诗文集》中的此二诗作年无疑更早,例如《宋荔裳叅藩浙东》,据《东华录·顺治三十五》,宋琬为浙江按察使是在顺治十七年。江苏兴化古又称楚阳,故徐旭旦《楚阳河工落成喜赋》二首,由诗题亦可知作于其在兴化一带治河大功告成的康熙三十二年癸酉,兴奋之余,信手抄来王猷定诗作或诗句作为己作,如此而已。
3.6 抄袭徐釚1首(第38首)考辨
徐釚此首所属的组诗原题为《七月二十一日,上御瀛台,召满汉大臣翰詹科道及部寺五品以上官员,特赐筵宴,兼颁綵幤有差,恭赋纪恩诗四首有序》,此首为组诗第四首。《南州草堂集》中诗作系编年而成,此组诗可考作于康熙二十年辛酉。此前的康熙十八年己未,徐釚应博学鸿儒试,中选后在京与修《明史》,故本年得有此纪恩之作。毛奇龄《西河集》卷一百七十八,宋荦《西陂类稿》卷四,魏象枢《寒松堂全集》卷七,尤侗《西堂诗集·于京集》卷四中,皆收有同日纪恩之作,诗题大同小异,徐釚此组诗焉得有假?反观徐旭旦之《西湖应制》二首则不然,其一首联云“吴越灵区世所传,翠华南幸倍增妍”,自然是作于康熙帝南巡期间,而康熙帝首次南巡是在康熙二十三年甲子,自金陵返京,并未到浙江,康熙二十八年己巳第二次南巡才至杭州,故徐釚作于康熙二十年的这首应制诗不可能抄自徐旭旦之《西湖应制》其二,而只能是相反。徐旭旦只将徐釚此首颔联“贝锦裁成龙负出,鸾章织就凤衔来”,改为“缓放兰桡波荡漾,骄嘶玉勒影徘徊”,余一字不改,即成咏颂皇上游幸杭州西湖的应制新诗一首。《南州草堂集》虽然刊刻问世于康熙三十四年,但其中的这四首纪恩诗却可能因显示“皇恩浩荡”而广泛传播,早为人知。当然最大的可能性还是徐旭旦后来编辑自己的《诗钞》时,才将徐釚《南州草堂集》中的这首纪恩诗抄改后作为《西湖应制》其二收入。
3.7 抄袭尤侗3首(第42、43、44首)考辨
尤侗此3首所属的《余岫云纳姬戲占四绝》作于康熙十年辛亥[注]《看云草堂集》为编年诗集,卷六系诗人于康熙八年己酉至康熙十年辛亥所作诗,《余岫云纳姬戏占四绝》系于本卷末,故应为康熙十年所作。,其时徐旭旦年仅13岁。原诗四绝一气呵成,彼此呼应:其一有云:“嫁作中山孺子妾,阊门灯火看停车。”小注云:“孺子,余(岫云)字也。”其二有云:“分明一幅双文画,遮莫风魔余解元。”小注云:“余(岫云)中解元。”其三有云:“欢是岫云侬是雨,巫山只在枕函边。”句中嵌入了余岫云的名,且切合“巫山云雨”的暗喻。其四首句“梅额桃腮闹小春”下小注云“时十月也”,确记作诗之时;后二句云:“萧郎本是龙游客,宛若游龙娶洛神。”余岫云乃浙江龙游人,故以此打趣。尤侗《西堂杂俎》二集卷六有《天机子像赞》(并序),序中有“龙丘(即龙游)余孺子先生”云云,正与四绝相关联。徐旭旦抄袭尤氏四绝中之三首,易名为《定情诗》,上述尤侗原作四绝之间诗意的呼应勾连,荡然无存,抄袭之拙,不言而喻。
4 余论
考辨如上,徐旭旦《世经堂诗钞》中的同时代人之作均出于抄袭已是不争的事实,编辑《全清诗》时,应对徐氏的这部分诗篇作甄别说明,确认它们的原始作者。由此,《〈桃花扇〉小引》与该剧《寄扇》《余韵》出套曲的唯一原始作者为孔尚任,也获得了新的确凿证据。这三篇文字分别变成徐旭旦的《〈桃花扇〉题词》《冬闺寄情》《旧院有感》,完全是徐氏抄袭的结果。不存在如蒋星煜先生所猜测的那些情况:这三篇文字预拟于徐旭旦之手;或孔、徐二人共同构思、徐氏协助创作;因而彼此约定可以将之收入各人的作品集。徐氏在《诗钞》中抄袭同时代人诗作所使用的手法,与其抄袭孔尚任这三篇文字所使用的手法如出一辙。对读之下,真相昭然若揭。
长期以来,对于孔尚任与徐旭旦笔下雷同的文字,绝大多数学者之所以从不怀疑是徐旭旦抄自孔尚任,实在是因为难以想象徐旭旦会如此大胆抄袭曾经过从甚密,而且因《桃花扇》一剧而名噪一时的友人孔尚任的作品。但只要再仔细考察分析一下徐氏在《诗钞》中的某些抄袭个案,就会明了他的抄袭心理。
抄袭者之所以敢于抄袭,主要是侥幸心理使然,总觉得抄袭行为难以暴露,因此在特定的场合,如应制酬答时,一旦诗思困乏,不免信手拈来,甚至铤而走险。上文所举徐旭旦的《西湖应制》其二系抄自徐釚《纪恩诗四首》之四,就是铤而走险之一例。应制颂恩之诗,理论上是要呈献给皇上御览的,虽然事实上每次应制,一定级别的官员皆可呈献诗作,皇上看不了这许多,但作者自己将诗收入诗集,是要标明应制之作的。徐旭旦竟然敢将徐釚的《纪恩诗四首》之四抄袭为自己的《西湖应制》其二,实属胆大包天。即使当时不呈献皇上,没有风险,但后来收入自己的集中,好事者知之,揭发出来,轻则斯文扫地,身名狼藉,重则有欺君杀头之罪,岂不可畏哉?然而徐旭旦还是做下来了。他连应皇命而作的诗都敢抄袭,遑论孔尚任的这三篇文字了。
以常理推之,染指抄袭者似不应抄袭与自己有文字之交、关系密切者的作品,避免易于被发现,但又不可一概而论。徐釚、尤侗皆与徐旭旦有文字之交,徐氏还不是照抄不误!更有甚者,是上表中第36栏徐旭旦的七言律《奉和俞军门〈夜度辰龙关〉原韵》其二对俞益谟《夜度辰龙关》一诗的抄袭。诗题中的“俞军门”,指康熙四十二年任湖广提督的俞益谟。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办苗纪略提要》,康熙四十二年,辰州红苗为乱,俞益谟率湖南兵从征[7],徐旭旦以湖南浏阳县丞参与其事。《夜渡辰龙关》确切无疑为俞益谟所作,笔者在俞氏的诗文集《青铜自考》卷十二中找到了这首诗,仅与徐作其二有四字不同而已[8]。原来,徐旭旦奉和俞益谟《夜渡辰龙关》原韵一首,却将俞氏原作抄来作为自己奉和的第二首,令后人真假莫辨,一旦识破真相,又令人哭笑不得。徐旭旦与俞益谟曾共事,又有文字之交,这种关系正与他和孔尚任的交往相似。徐氏能如此抄袭俞益谟的《夜渡辰龙关》一诗,其毫无顾忌地抄袭孔尚任《〈桃花扇〉小引》与该剧《寄扇》《余韵》出套曲,也就毫不奇怪了。抄袭之时,徐氏心怀侥幸,以为无人能知,无人能辨,日积月累,到后来编集时,可能连他自己也忘记了《诗钞》中哪些是当初的抄袭之作,于是一并收入,自欺欺人。然而,抄袭行为一旦形成,并进入文献传播,白纸黑字,存迹留踪,后人对读之下,清晰可辨,故可遮蔽于一时,不可蒙混于久远。三百多年后,包括《〈桃花扇〉小引》与该剧《寄扇》《余韵》出套曲在内的被徐旭旦抄袭的同时代人之作,终将回归它们真正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