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异化理论审视食品安全问题
2019-05-29李育松李桂花
李育松 李桂花
【摘要】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民心工程。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旧存在着食品安全问题,诸如技术异化带来的食品生产环节问题、由消费异化带来的食品流通环节问题等。为此,只有完善相关法律、引导舆论监督、提升道德素养,加大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的力度,才能让百姓吃得放心、过得舒心。
【关键词】食品安全 异化理论 百姓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包含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本身的异化、人的本质的异化以及人与人的异化四个方面,对于我们研究食品安全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问题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党中央也一直将加强食品安全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数次强调其重要性。但是,从2019年“3·15”晚会上可以看出,在各类社会热点问题中,食品安全问题依旧突出:“虾扯蛋”“毒辣条”源源不断地流向市场,养殖场中被化了妆的“土鸡蛋”获暴利,等等。21世纪以来,食品产业工业化技术逐渐成熟、科技不断进步,带来了食品行业翻天覆地的变化。科技进步使食品生产的数量呈几何级数递增,袁隆平院士所研制的杂交水稻亩产可达近千公斤,解决了全世界范围内几十亿人的挨饿问题。当今社会绝大部分的食品安全问题多数是食品质量问题,诱发食品质量问题的因素有很多,例如,由技术异化带来的食品生产环节问题、由消费异化带来的食品流通环节问题等。
食品生产环节中的技术异化
就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而言,从食品生产环节的角度来看,大多数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是技术的滥用。如使用非法化学添加物以及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农药或给兽畜不当使用各类抗生素,等等。食品添加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承认的合法成分,农药也是由国家承认销售用于抵抗农作物病害的药剂,抗生素更是医学上的伟大发现,这些物质被研制出的本意是为了促进社会进步和行业发展,却由于技术上的不当操作和非法滥用等,给食品行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马克思将这种技术上非正向发展的问题归类于技术异化问题。
马克思对于科学技术本身是抱有积极态度的,在他看来,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同时,他也表达了对于技术异化问题的看法。他指出:“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隨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卑劣行为的奴隶。”技术的产生原本是为了人的生存和发展,而技术异化则使技术变成了人类妄图征服自然的不合理手段。当然,技术异化背后所隐藏的深层问题,即导致技术异化的原因也有很多。
科学技术资本化的过程是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正是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成了资本循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才造成了技术不是服务于人而是控制人的异化现象。在食品行业,企业家首先利用技术革新来为自身创造财富,同时又不满足于合理手段带来的微小利润,进而通过大量加入食品添加剂、添加非法添加物等行为,在低成本下或短时间内促成其生产,甚至使产品发生某方面质的飞跃,从而获得巨大的利润。最终,这种行为导致了食品中出现有毒残留物、营养成分缺失、价格虚浮等现象,食品安全问题也就此产生。
工人被物化为生产线流程的一部分也是导致技术异化的重要原因。从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来看,“异化劳动把自主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手段”。劳动者同其劳动产品之间的异化作为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中最重要的部分,描述了工人被技术所控制,像零部件一样被分配到各流水线,不能自由选择劳动产品,更无法改变劳动生产环节的状态。这样一来,工人所参与的劳动就是被迫的劳动,在一定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是一种异化劳动,因而在食品生产环节出现各种问题也就不足为怪了。
食品流通环节中的消费异化
现如今,消费异化现象较为普遍,以至在社会上形成了两大畸形的消费观念:一是认为价高即优,这部分人群不能辨别物质的真实属性,仅通过价格的高低判定物质的优劣;二是过分追求物美价廉,这部分人群向往高质量的生活,却妄图以低廉的价格实现愿望。
消费观念的异化也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一大主要原因。首先,对于认为价高即优的一类群体,生产者通过夸张甚至虚假的广告宣传手段夸大产品功效、美化产品形象,刺激其消费欲望。在食品行业,部分消费者花高价购买所谓的“保健品”,实际只是普通甚至有害的食品,盲目地相信高价“保健品”导致错过及时就医机会的现象也时常出现。其次,对于过分追求物美价廉的一类群体,消费者过分盲目地追求廉价,商家为了确保获得利润基本就不能保证相应产品的质量,很多食品安全问题由此产生。尤其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偏远地区,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意识和常识,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过期变质的特价商品,最终不良后果也常常由消费者来承担。
另外,部分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对相关的法规缺乏正确的认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但由于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中国传统文化又倡导“以和为贵”的基本处世原则,导致大多数人面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食品安全问题时,都持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明确、甚至不知道正当的维权手段及其途径,从而使不法分子变得更加猖狂。
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让百姓吃得放心、过得舒心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一直是近年来党和政府着力解决的突出民生问题,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一问题,才能够从根本上改善民生,让百姓吃得放心、过得舒心、活得顺心。为此,应从以下方面入手解决问题。
强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法律法规能够起到一种外在的约束作用,对人们的行为具有强制性的限制功能。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虽然已经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由于犯罪成本低、部分法律处于空白状态等一系列问题仍然存在,导致食品安全问题时常发生。因此,我们迫切需要构建全面、标准的法律法规体系来预防、惩治不法分子妄图以食品安全为代价的牟利行为。
加大舆论宣传和普法工作的力度。只有加强舆论宣传,才能够在现实中有效地引导消费者;只有加强普法工作宣传,才能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对群众的普法工作要从基层开展,深入群众,走进社区,调动群众的维权积极性,使不法分子的犯罪空间缩小,并降低其犯罪的可能性。同时,还要借助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其宣传教化作用。借助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群众可以更加便捷地获取相关法律信息,提高维权意识。在发生问题时,能够以及时、高效的手段来加以解决,使得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无形增加,从而降低二次发生问题的概率。
加强对人民群众尤其是食品生产者的社会价值观引导,促使广大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接受良好价值观的洗礼,从而形成关于食品安全的科学和理性认识。同时,在建立健全相关食品安全法规的基础上,在全社会范围内逐步完善道德体系。只有依靠法律和道德的相互作用,依靠党和政府以及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食品安全问题才能逐步得到切实有效地解决。
(作者分别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
【注:本文系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科技理论在中国的发展与创新”(项目编号:MKSLL10)和吉林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MYL001)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