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安全交通与红绿灯
2019-05-29刘少才
刘少才
红绿灯在交通安全上立下了汗马功劳,但随着人们素质的不断提高,西欧多个国家在试行取消红绿灯,交通秩序由人们眼神的默契和相互间的礼让来维系。西欧国家多个小城镇试行取消红绿灯后,普遍反映交通秩序井然,事故减少。报载,德国北部小城波恩特也是欧洲“无红绿灯”的试点城镇。当地警察介绍说,自从取消红绿灯后,司机们发生了“惊人变化”。由于没有交通灯可依靠,他们只有慢慢开车,始终注意两旁的行人。因为车速变慢了,交通也就比以前更加通畅。可见,标志对人们行为的影响其实很小,问题在于人们有没有遵守交通法规,而不是有没有红绿灯。
路口红绿灯不是摆设,也不仅仅是约束驾车人和行人通行,它是在法律的前提下对违章者做出处罚的一种手段。但是,在西欧那些文明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对违章者也不全是一罚了事,而会叫你背上代价的。如在德国,几乎没人敢闯红灯,倘若你闯红灯被警察发现,就会留下记录,而银行会马上收到这份“闯红灯”记录。今后,别人可以长期贷款,你却不行;别人的贷款利率5%,你却至少需要10%,因为你曾经闯过红灯,银行认为你是危险的人,对自己的生命不重视。既然你的小命随时不保,银行当然有理由让你尽早还钱。 这还仅是一种闯红灯的后果,其实,闯红灯不但影响你的买车买房贷款,还会影响你的各种保险,甚至就业。
笔者西欧12国之行,除了圣马力诺没有红绿灯外,人们都是规规矩矩等红灯。即便马路上没车没人,不论是车还是行人,也没有人闯红灯。十字路口或多交叉路口有电子眼是肯定的,但大多数欧洲城市全凭人的自觉性,他们说红绿灯在心中。
笔者在没有红绿灯的国家圣马力诺行走,只有刚进入山门一个车辆较多的入口处有交警在指挥交通,城内各个路口不但没有红绿灯,也没有交警,人们全凭自觉,驾驶人都是一看二慢三通过,任何车辆都无条件地让行人先行。没有人开快车,更没有人开霸王车或飙车,交通肇事率极低。虽然圣马力诺只是一个山城小国,但却是西欧国家交通的楷模。
西欧多个国家根据自己国民的整体素质,他们认为取消红绿灯不但可行,还可以更大幅度降低事故的发生,几年前,西欧一些国家就掀起了一股取消红绿灯的潮流。荷兰北部的几个城镇就首创“无红绿灯”城镇试点,希望车辆和行人通过自我约束来“和平共处”。据报道,现在的荷兰、丹麦、德国、英国、比利时等国都已经有城镇和地区取消了红绿灯,让司机和行人通过自我约束来维持交通秩序。不过从笔者的西欧之行看,这还仅仅局限在小城镇,繁华的大都市车流如水,红绿灯还在发挥其不可代替的作用。
如法国首都巴黎,不但红绿灯在发挥作用,而且也是西欧国家众多城市红绿灯最多的城市。有人说,巴黎只要有行人的地方就有红绿灯。在这个国度,人是要紧的,一切以人为本,一切都是为了人的出行安全着想。巴黎的红绿灯还有一个与众不同,那就是红绿灯高杆的下方也就是一人高的地方还有一个小的红绿灯,让小轿车里的驾驶员不用抬头一眼就能看到,不必为行道树挡住视线看不到信号灯而烦恼,这是一个人性化又很细节的措施。
在西欧国家的大型十字路口或多交叉路口,当地行人很少有闯红灯的。笔者观察,当对面红灯亮起斑马线还有行人,大多是外国的游客,因为外来游客喜欢成帮结队行走,你追我赶,但看那些驾车人却没有一个按喇叭的,当行人认识到自己走错了,示意车辆先行,驾车人一般都会友好地示意让行人先过去。
红绿灯始于1868年12月10日的英国。1928年,人们将信号塔改成像现在这样的柱头式信号灯。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和道路标志信号协定》对各种信号灯的含义作了规定。绿灯是通行信号,面对绿灯的车辆可以直行、左转弯和右转弯,除非另一种标志禁止某一种转向。左右转弯车辆都必须让正在路口合法行驶的车辆和过人行横道的行人优先通行。红灯是禁行信号,面对红灯的车辆必须在交叉路口的停车线后停车。黄灯是警告信号,面对黄灯的车辆不能越过停车线,但车辆已十分接近停车线而不能安全停车时可以进入交叉路口。此后,这一规定在全世界开始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