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促进共享单车有序停放的对策
2019-05-27陈永蓉李江红
陈永蓉 李江红
摘 要 由于政府监管失灵、市场竞争失序、用车行为失德,导致共享单车无序停放,成为影响城市文明的新问题。这就需要各类主体协同治理,共建公共出行空间,并承担相应责任。政府要实施总量调控、深度规划有序停放区域并改进监管方式。企业要加强智能停放技术应用、健全信用奖惩机制、明确全流程车辆管理责任。引导公众参与,应该加强正面宣传、落实社会监督、组织常态化志愿服务。
关键词 共享单车 停放 文明 治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共享共治:共享单车营运的法律风险及其治理对策研究》(18G120)成果。
作者简介:陈永蓉,武昌首义学院新闻与法学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基层治理现代化;李江红,国防科技大学信息通信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5.182
共享单车面市以来,对便利市民出行、缓解拥堵压力、倡导绿色理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共享单车没有固定停车点,随用随停,无序投放、停放占用公共空间,给居民造成新的不便、破坏市容市貌,日益成为文明城市治理的新问题。
一、无序停放的表现及原因
(一)相关制度缺失
共享单车将单车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对政府监管和各方权责形成挑战。目前,对共享单车停放的基本规范缺失,导致停放行为得不到有效引导和规制。《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地方政府、企业和用户的停放责任进行了概括规定,但是政府、企业和用户各自承担的具体责任并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极易争权诿责。如单车停放涉及划定停车点、建立电子围栏等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成本由谁承担、由谁具体执行,尚需明确。
(二)政府监管失灵
共享单车不是独立的租赁商品,可以视为一种准公共物品,是准公共交通工具。对这种“准公共”交通工具停放如何实现有效治理,政府管理和服务的理念尚需创新,措施更要到位。初期政府监管存在失灵的问题,要么刚性禁止单车投放停放;要么干预过度承担高额成本,如管理部门无法有效协调与单车企业关系,地方政府为搬移乱停乱放单车、清理损毁单车付出大量人力物力成本;要么眼高手低,不重视细节建设,便道两侧没有设置规范的停靠标识区或装置。为维护市容整洁,城管部门会扣押违规停放单车,有的企业顾忌罚款与清理搬运费用过高,不愿领回车辆,积少成多,逐漸堆成“山”。
(三)市场竞争失序
共享单车行业竞争激烈,各大公司为争夺市场份额,将增加投放作为占领市场的基本手段。在快速抢占市场份额的诱惑下,企业盲目投入大量单车,不但没有实现预期收益,反而过量单车堆放在城市各个角落。企业在运维人员配比上与政府明确的5‰的比例还存在一定差距,平台维护能力跟不上单车损毁速度。短期过量投放、维护管理粗放、用户不文明用车等造成单车损坏过快,大量单车侵占城市空间,公共通道被车海包围,挤压其他人群的活动空间,给城市交通管理造成新的负担,成为“公地悲剧”的新典型。
由于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很多单车已经难以运营,酷骑、小鸣、悟空、町町等单车企业相继退出市场。共享单车淘汰加速,导致大量车辆被弃路面、无人问津,废弃单车变成“垃圾山”,无处安放。近期多地曝光停放上万辆废弃共享单车的“坟场”,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故障车长期无人清理现象仍十分突出,郊野公园、城市荒地、高架桥下、学校操场,废弃单车堆成山、看不到顶。共享单车材料多是普通材料,材料回收价格不高,而回收人力、运输和处理成本太高,回收利润薄不划算。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小鸣单车回收处置,在扣除回收、运输及电子垃圾处理等费用后,按每辆车12元回收,所以一些企业干脆一弃了之。
(四)用车行为失德
乱停乱放的违章成本低甚至没有成本,部分用户缺少社会公德和文明意识,还有部分用户不知道哪里是可以停哪里是不能停,只能随大流。从众行为导致随意停放的单车占据地铁出入口、公交站台、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城市小巷、楼道等。共享经济不是免费经济,有的用户把单车当成免费单车,不爱惜、野蛮骑行、随意停放、随意丢弃,甚至采用自加锁方式把共享单车变为自己的专车。更严重的是,破坏二维码、拆轮胎、卸车座,扔垃圾堆和河塘、囤放住宅楼道内、甚至挂在树上,既损害城市市容,也让单车企业蒙受损失,如重庆的悟空单车被盗取90%,最终投资方撤资倒闭。另外,与共享单车有利益冲突的黑车、摩的等潜在竞争对手视其为 眼中钉、肉中刺,故意损坏,增加了企业相关维护成本。
二、治理无序停放的理念
(一)政府、企业和社会协同
用户出行需要公共服务,原来主要靠政府提供公共交通解决,现在企业投放共享单车,为用户提供了新途径。共享单车作为新兴准公共物品,实现有效治理缺乏先例参照,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形成合力,创新治理思路和方式,协同解决占用公共空间无序停放的问题。政府要从文明城市建设高度,统筹谋划共享单车行业发展,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有效引导用户的骑行停放行为;企业要克服惟利是图的逐利倾向,从公共利益角度严格内控自律;用户要树新风讲公德,淡化个人便捷偏好,通过整体性制度设计,提供既便利用户出行,又维护好公共停放秩序的系统方案。
(二)合理共建公共出行空间
公共出行空间,既是用户行动的承载,也是维持公共秩序的关键要素。解决共享单车合理占用公共空间的问题,需要处理好对公共空间有不同需求的公共服务、资本逐利和高效便民的关系。政府有公共空间的规划权,可以发挥政策导向优势,进行合理引导,明确划定禁停区域,并建设若干规范停放的基础设施(如固定停放点),通过对公共空间的优化呈现政府的服务职能,在满足用户出行需求基础上,打造更加合理的公共空间;企业为提高单车利用率,倾向于将单车投放在公共空间紧张的城市中心,造成空间供需失衡,单车资源过度配给,最终也降低其利用效率。所以,企业需要进行精细化的市场调查和空间利用设计,通过精准调度,把单车投放在不同功能区的节点之处,成为不同功能区的纽带,合理引导市民出行习惯,最终实现盈利;用户到达目的地后,根据自身需求停放,无意中对单车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参与城市公共空间的再生产。这种基于自我需求的行为,虽然受到政府和企业的规制,但是海量的用车和停放,实质上具有城市空间自我进化的功用。
(三)明确使用公共空间的责任
企业资本介入公共空间,具有重要的重塑作用。单车数量增加,占用城市公共空间,而城市空间是有限的,这势必加剧空间紧张状况。城市公共空间的分配,按照公共性优先原则,决定公共空间资源的配给。共享单车承担了一部分应该由政府以公共服务的方式向市民提供的公共交通功能,但是本质上还是对公共空间进行了商业化利用,对城市道路、公共空间等公共产品进行挖掘,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由此,共享单车企业要为其使用公共空间承担相关的成本,考虑到公共空间难以明确具体的市场价格,可以尝试反向承担责任的方式,即承担促进共享单车有序停放的人力物力智力成本。
三、加强政府监管
政府是治理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既要保证共享单车遵循市场规律盈利,又要保障城市交通秩序,严格的监管必不可少。明确政府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准入机制,形成良性竞争局面,保障企业在赢利基础上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
(一)实施总量调控
治理共享单车无序停放首先应当解决好量的问题。常住人口中,每50人拥有一辆共享单车比较合适。目前各大城市共享单车普遍供大于求,实际投放量已超饱和,严重超出空间承载能力。首先,单车投放必须得到政府许可,摆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政府根据区域面积和道路承载力、实际出行需求、地形、轨道交通站点分布等确定单车投放量。结合企业车辆管理、维保能力、停放秩序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依据考核结果,动态调控投放数量和更新频率,确保共享单车行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其次,通过单车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均衡匹配,达到单车投放的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可以引入竞争机制,采取竞标方式优中选优,如建立投放指标竞拍制度,对各共享单车企业服务能力、技术手段、社会信用等多维度进行考核,对企业配额进行分配,通过有序竞争实现单车规模合理化;最后,目前已经饱和的城市,可以暂停共享单车新增投放,要求企业新车投放必须报备,组织清理违规投放和退市企业车辆,限期淘汰旧车等。
(二)深度规划有序停放区域
改善共享单车无序停放状况,政府需要统筹规划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将共享单车纳入交通体系。对共享单车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资助性投入,加强规范停放的基础设施建设,在专门的停车区域设置明确的标线标识。停车区域设置要注重与城市公共交通相衔接,根据交通驳接与换乘因素、交通节点与拥堵因素、社会发展与人口因素等考虑单车停放合理区域,提高共享单车的通达性。划定共享单车停放管制区域,根据公共空间供给和市场需求情况,实行不同的管制层级。在交通枢纽区域,设立最高级别管制,在机动车道、盲人通道、公交站台、学校等可能妨碍公共交通的地方,应该严格规定禁停;在人流集散密集地区,要求企业配足运营维护人员,同时利用电子围栏技术,设定单车转运区,及时调配单车数量保证运营效率与秩序;在一般街道,划定可停放区域规范停车。
(三)改进政府监管方式
首先,实现政府和企业共治,需要用互联网方式治理互联网业态,鼓励企业将企业数据平台向政府开放,共建城市慢行交通大数据平台。通过各企业数据的实时接入,实现智能化动态管理,实时监测车辆停放信息。通过引导企业精细化调度,把单车配给到最佳位置,保障海量单车处于最佳运营状态;其次,由于企业在初始阶段需要规模效应才能盈利,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政府可以提供给企业相关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用于破损单车的维护更新。政府还可以通过增加城管人员和环卫工人补贴,或者购买专门岗位的方式,建立“网格化”的高效便捷停放管理体系;最后,政府和司法部门要加大对蓄意私占、破坏共享单车行为的处罚或打击力度。
四、夯实企业内控
公共交通服务市场化,企业间的良性竞争可以提升服务质量,但是企业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更要注重行业发展的社会效益。积极负起责任,建立行业标准,线上服务和线下维护并重,保证车辆投放规模与企业管理能力相适应,并积极引导用户有序停放,更好服务社会。
(一)加强智能停放技术应用
技术是根本。首先,企业与政府密切合作共享数据和资源。通过智能定位、骑行数据挖掘技术摸清用户出行规律,为选取单车投放点、选择相对固定停车点、建立电子围栏等提供有效指引,完善单车与多种公共交通接驳耦合度,提升单车使用效率,推动城市绿色交通发展;其次,共享单车调度能力是核心竞争力。共享经济追求用最经济的资源投入来满足高周转的服务需求,企业应当在控制总量前提下提高单车周转使用,而非简单“拼投放”。利用算法,进行需求预测,动态规划,得出最优调度方案,注意地域需求特征、不周时段使用量变化,把握潮汐规律,进行合理调配;最后,普及电子围栏技术。摩拜在全国上线电子围栏系统,配合地方政府治理过量投放和无序停放等问题。电子围栏分为运营电子围栏和禁停电子围栏,当前禁停电子围栏相对成熟,运营电子围栏精准度仍待提高,技术手段和人工干预融合,才能完善“放、管、服”三位一體的运营建设。2018年3月《共享单车电子围栏技术要求》发布,单车企业要以此为科学指引,加强电子围栏建设,解决乱停乱放问题,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二)健全信用奖惩机制
切实履行作为经营者的责任,基于技术提升,企业有条件建立用户信用积分系统,通过评定用户的信用,给予合理的奖惩激励措施,引导用户有序停放。信用积分系统可以实现信用行为可观测、可记录,评价机制可视化、互动化,激励制度阶梯性、可持续。如将用户乱停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其信用分降为一般等级;对不文明用车收取双倍骑行费;当信用等级降为较差级别时,收取的骑行费将会倍增;给正确停放的用户提供奖励,如红包、押金抵扣或减免骑行费等优惠。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必将优化用户体验,精准引导用户行为,提高规范停车的比例。
(三)明确全流程车辆管理责任
考虑共享单车终端无害化处置和循环再利用,应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设计生产环节,尽量选取耐用可回收材料,增强抗损耗能力;在用户骑行环节,通过“电子围栏”等技术,规范停放;在回收利用环节,建立良性循环的产业链条。共享单车企业要根据单车投放规模配强线下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根据APP的反馈情况和现场巡视,及时履行好车辆维护、检修、报废、回收、处理的责任。在重点地段,安排专人员值守,引导车辆停放。企业运输人员要及时调配运输车辆,防止单点淤积。另外,考虑到当前倒闭的单车企业留有大量单车在公共空间,可以尝试鼓励龙头企业收购后将单车改装再利用,既节省龙头企业生产同样数量单车的成本,又减少了废弃车辆的数目。
五、引导公众参与
(一)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用户自律
单车有序停放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共享”更需要“共建共治”。推进社会共建共治,政府可以联合企业,加大对文明用车和规范停车的宣传,帮助用户树立文明出行的意识。制作生动形象、简洁明了的图片、短视频等,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台等媒体推广传播,普及规范停车的知识;线下可以在重点区域如地铁、公交站台、大型商场或广场等粘贴公益广告或宣传海报。还可以在各大高校校园、街道社区、主流媒体开展文明用车和规范停车的主题活动,提升用户素质,共同营造文明用车的氛围,引导用户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
(二)强化负面惩戒、落实社会监督
用户是文明用车和规范停车的的直接受益者,少数用户破坏单车、野蛮骑行和乱停放最终也会损害全体用户的出行便利。动员社会力量,鼓励用户积极参与对违规停放行为的监督,如邀请市民成为文明用车监督员,对于违规停放行为,进行劝说或制止。建立举报制度,同时给予举报者相应的奖励,有利于共享单车产业的长远发展。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健全信用举报,对用户身份精准识别,使失信者信息准确记录在信用体系中。针对故意损毁、侵占、藏匿、违规停放等情节严重的单车用户,一经发现,纳入单车用户黑名单,通过媒体曝光,并依法严惩。
(三) 组织常态化的各类志愿服務
共享单车志愿服务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引导有序停放、报修故障车辆、举报违规停放、协助解救“僵尸”单车等。目前,分为单车企业主导的志愿者组织、政府招募的志愿者组织、社区志愿者组织、高校学生志愿者组织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城市义工等。各类社会组织应进一步明确其角色定位,不仅要充分发挥其志愿精神,还要提升其服务的有效性,发挥监督作用。志愿服务团队要逐步形成规模,建立与企业、政府的合作机制,互通信息,提高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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