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分析与技术研究
2019-05-27蓝宏斌
蓝宏斌
(福建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 新媒体科,福建 福州 350003)
广播电视作为传统的大众媒介之一,在新时代仍具有巨大的宣传效果和影响力。广播电视广告是人们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广告类型,在我国广告行业中一直占据着重要位置。[1]事实上,广播电视广告在一定程度上引领着人们的消费方式,影响着人们的消费节奏,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2]引导着人们的时尚认知和审美趣味,在引导扩大消费、促进美好生活、推动经济增长、繁荣社会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广告宣传是媒体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正确的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讲导向,都市类报刊、新媒体也要讲导向;新闻报道要讲导向,副刊、专题节目、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3]广播电视广告的舆论导向如何,播出内容的真实与否,不仅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公共媒体的长远利益,还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如何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技术以适应新时代广播电视广告的监管新需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广播电视广告健康有序地发展,成为当前广播电视领域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广播电视广告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广播电视传媒机构一般均为党和政府主办,节目和广告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受众普遍信赖广播电视媒体播出的广告商品或服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广播电视媒体为了获取更多经济效益,违规甚至违法播出广告[4]。如在2017年曝光的刘洪斌电视虚假医药广告事件中,主角刘洪斌在3年间先后以北大专家、蒙医第五代传人、祖传老中医等9个身份活跃在多个地方卫视,推荐各种药品、保健品等,涉及多个医药产品的虚假宣传,刘洪斌也因此被网友戏称为“虚假医药广告表演艺术家”。
尽管我国早已建立相对完备的广播电视广告监管机制,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28号令)、《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61号令)、《〈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66号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类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新广电发〔2016〕156号)等一系列对广播电视广告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广播电视中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电视购物广告等播出时长、插播次数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并加大了对广告播出机构特别是违规播出广告机构的核查和惩治力度。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广播电视广告违法违规的现象仍旧层出不穷。
广播电视广告违法违规的现象的主要表现。一是导向有所偏差。广告应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不能只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而放弃了社会责任。有的电视广播媒体利用受众心理,频频用明星、儿童和外国人形象做广告,造成了误导;儿童广告内容导向不良,垃圾食品广告泛滥;公益广告数量不多,水平良莠不齐,播出时长、频次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等等。二是内容品质不高。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然而,一些广告内容低俗,制作粗糙,格调和品位低下,给受众造成视觉和听觉污染;有的广告内容虚假夸大,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等广告,常常误导受众消费。三是广告超时超量。影视剧中插播广告次数过多,有的电视在影视剧画面上不时播放流动广告语等,影响了节目的完整性,引起受众强烈排斥;在用餐等特定时段播出引起治疗脚气疾病等容易引起受众反感的广告,电视购物广告违规且时间过长。
二、广播电视广告监管的难点
规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离不开有效的监管。随着新时代广告业的发展,广告发布和表现业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广告监管技术的研发相对滞后,监管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和监管任务的不断增加,传统的人工监听监看方式已无法适应实际业务需求,[5-6]监管难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广告信息量大。当前,广播电视广告监管采取全人工收听收看的方式仍不同程度存在,工作人员参与音视频图像采集、收听收看、分析处理等全部工作。以广播电视媒体发展较早的福建省为例,据统计,该省省级及设区市级的电视频道37套,电台播出频率27套,按全省每个县平均1套电视频道计算,就有多达122套电视频道,节目信息更是海量惊人,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监管劳动强度大且错误率高。因人力有限,仅靠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违规广告的能力较弱,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只能靠群众的相关投诉进行核查,导致对违法违规广告的处置往往相对滞后,群众满意率不高。
二是广告位置难确定。以电视为例,电视广告总体呈突变镜头密集分布特征,也就是镜头切变率高。然而就整个电视流而言,切变率并不一定能够完全区分开哪些是电视广告、哪些是电视节目。例如,大多电视节目的片头也包含了大量的突变镜头,在新闻节目中,同样存在着大量突变镜头集中的新闻报道,这些都给电视广告定位带来了很大困难。此外,各类新型广告层出不穷,传统技术识别成功率不高,人工精准识别和有效监管难度较大。
三是广告时长不固定。《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61号令)明确规定,“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商业广告播出总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①但是部分广播电台或电视台都没有严格遵守该项规定,广告时间长短不一,单纯靠人工24小时显然不太现实,监管的有效性也不高。
三、新时代广播电视广告监管技术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在广播电视广告领域的具体表现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广告的需要和当前广告质量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人工方式监管效率低下,已无法很好满足在存储的音视频节目中快速寻找指定片段的需求。如何更快更准的发现违法违规广告,提高广播电视广告数据统计、分析和报告的监管质量及效率等,都是各级广播电视监管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广播电视广告监管也随之进入新技术时代。在广播电视广告监管中引入智能化、大数据技术,能够精准识别违法违规广告,大大降低人力资源成本。这一目标的实现可分为两步:一是采集相关音视频;二是在音视频采集的基础上,通过智能化技术手段,提取有效节目段进行分析比对。
(一)音视频采集
音视频采集是广播电视广告监管业务的基础,是实现广告节目分析的必要条件。[7]音视频采集技术在广播电视广告监管中的应用较为普遍,此处对其工作原理简略述之。在广播电视传输机构或播出机构设置采集前端设备,实时采集各播出机构播出的节目内容,通过专网传输至监管机构的节目存储服务器上,通过服务器进行节目数据采集,并将其数据信息同步到广告监管平台中,以用于后续的广播电视广告内容分析与监管。算上各县级频道,由于存储频道较多,存储量较大,如果采用高清的视频资源,需要消耗大量的网络带宽及存储空间,而对于监管而言却无需使用高清资源。[8-9]在实际操作中,为使资源利用率更高,需要通过对音视频流进行压缩传输来实现;又因实时存储,硬盘空间并非无限,仅能存储一定时间段的节目内容,在这一时间段内可以将有需要的相关节目内容进行备份。
(二)音视频分析
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内容的分析与监管,核心在于音视频分析。通过语音识别技术,固定广告模板匹配、音视频重复性快速检测技术等,可以更加精准有效地发现违法违规广告。
1.语音识别技术
广播电视节目包含大量的音频和视频。视频识别需要对每一帧进行比对分析,计算量较大,同时由于视频的清晰度和压缩格式的变化,再加之广告的定位困难,造成了对视频的识别率较低。当前,我国语音识别技术识别率普遍超过90%,应用也相当广泛,在智能电视、音箱、手机上都有较为成熟的运用。鉴于此,广播电视广告监管系统通常采用语音识别技术作为音视频分析的基础,用于广告节目的时间点定位。
语音识别技术的基本原理就是将输入的语音信号识别为文字或符号后再进行输出,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即前端处理(Front End Processing)、搜索和解码(Search and Decoding)。其中,前端处理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是特征提取和归一化;而搜索和解码则需要运用已经训练好的声学模型(Acoustic Model)、语言模型(Language Model)和联系上述两个模型的发音词典(Lexicon)。[10]搜索和解码引擎主要采用Viterbi搜索算法等相关动态规划方法,搜索在已经给定模型情况下的最优结果,这是整个识别器的主要算法所在;而语言模型和声学模型则是通过统计方法训练得到,最后再通过发音词典将它们联系起来。该技术的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连续语音识别技术流程图示Fig.1 Flow chart of continuous speech recognition technology
利用语音识别技术算法的成熟性及语音识别技术的快速性和识别率高等特性,通过语音识别视频内容再进行分析,识别固定广告模板,解决了大量的广告信息量大的难题[11]。
2.固定广告模板匹配
每一条广告节目都是一小段固定音视频数据。单就某一条广告而言,可以从数据中分离出音频和视频,分别对音频和视频进行预处理,其中音频主要是子带能量归一化,视频主要是灰度二值化、归一化,然后分别提取音频和视频特征,生成特征序列并建立全局索引,进而得到广告模板。而在识别时,首先进行视频特征序列的比对,然后通过音频特征序列进行确认,从而可以快速检索到与之相匹配的广告。在应用上,同一个广告模板可适用于不同频道的广告监管当中,仅需要人工操作判断分析是否存在违规,再利用音视频重复性快速检测技术,解决了广告位置难确定和广告时长不固定确定的难题,从而可以大大提高广播电视广告的监管效率。
3.音视频重复性快速检测技术
基于音频指纹固定模板,可以快速地检索定位到广告节目,但是当没有建立广告节目模板时,很难自动发现新的广告节目。[12]一般而言,在广播电视节目中,广告往往是重复播出的。对音频中的重复语音段,或者视频中的重复镜头进行快速检测,有助于发现新的广告。为此,在分析广告节目播出特点的基础上,利用音频的重复性并结合视频图像处理技术,可以自动快速发现新广告节目,并生成新广告模板。该方法首先利用音频固定模板在广播电视节目数据中搜索一遍已知的广告节目,并将查询出来的结果片段从节目数据中去除,然后进行当天节目音频重复性计算,得到候选重复性片断,在此基础上,利用这些候选重复性片断中的视频信息,如视频图像帧序列相似度、视频图像帧的变化率进行二次确认,从而生成重复片段模板,通过人工手段判定是否为广告节目,最终新生成一段广告模板,从而大大降低了人工成本。该技术的基本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音视频重复性快速检测技术流程图Fig.2 Flow chart of rapid audio and video repeatability detection technology
综合以上三种技术方法,在广告监管业务系统中进行合理运用,为监管人员提供人机交互界面,监管人员仅需每天在系统上检索前一天各频道的节目内容,制作新增的广告模板。通过广告的模板库对前一天的节目内容进行识别比对,系统就能够自动生成各频道当天的广告信息,如搜索匹配到违法违规广告模板中的节目内容,监管人员就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进行处置,从而大大提升广播电视广告监管的工作效率。
四、结语
新时代背景下,广播电视广告监管要牢牢把握正确的导向,不断创新理念、方式和模式,充分借助高新技术手段破解各种监管难点。在具体实践中,既要严格监控广告违法违规行为,也要考虑到广告内容所蕴含的思想、情趣和价值取向,以及广告策划、制作、排播是否精深精湛精良。要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准确把握好广播电视广告的时、度、效,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落到实处。[13-14]本文对广播电视广告的作用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围绕广播电视广告监管中的难点,结合当前广告监管系统的技术现状,提出了三种基于音视频采集比对识别的广告监管技术方案,以期对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工作有所借鉴,能够大幅降低广告监管人员的工作量,从而全面提高广播电视广告的监管能力水平,实现广播电视广告监管“更少的人参与,更快的反应速度,更高的数据质量”的目标,推动广播电视节目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
注释:
①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61号令)第三章第十五条。
② 本书编写组:《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7年版,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