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的几点建议
——以杂交构树为例
2019-05-25黎祖交
文|黎祖交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膳食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肉蛋奶的消费量和消费比重均呈现大幅增长的态势。与此同时,我国养殖业发展也面临亟待破解的“三大难题”:一是饲料原料奇缺,近10年来我国饲料原料进口量不断大幅攀升,尤其是饲料蛋白进口依赖率高达80%,其中从美国进口的大豆已经成为中美贸易战的筹码;二是食品安全堪忧,现有饲料中,除农药残留外,还基于满足养殖企业加快畜禽生长、加大廋肉比重和预防疾病的需要,大量使用激素、廋肉精、抗生素等添加剂,致使畜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曾经作为典型案例曝光的“三聚氰胺”等事件,更加剧了人们对畜禽产品安全性的担忧;三是环境污染严重,现有养殖业已经成了我国环境污染的一大重点行业,尤其是规模化养殖,不仅造成养殖基地周边严重的空气污染,还因其产生的畜禽粪便含有重金属等污染物无法回田使用,造成严重的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为了破解这些难题,目前我国养殖业界、相关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都在积极寻求解决之道。在此,笔者也以杂交构树为例,谈谈自己关于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的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建议之一:破解我国养殖业的“三大难题”,要立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从笔者了解到的情况看,目前我国有关方面为了破解以上“三大难题”所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拓宽原料进口渠道;谋划出台旨在减少或停止使用抗生素等有害添加剂的相关规定;划定限制或禁止生猪等畜禽养殖的范围;寻找新的饲料原料来源;等。但从实际效果看,仍然收效甚微。
笔者认为,在目前采取的上述措施中,所谓“拓宽原料进口渠道”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一时之需,但其结果却只会进一步加大从国外进口的比重,这同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的“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的指示显然不相符合;所谓“出台减少或停止使用抗生素等有害添加剂的相关规定”,固然很有必要,也能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赞许,但却没有为饲料生产和养殖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替代办法,因而很难在短时间落实到位;所谓“限制甚至禁止畜禽养殖”的做法,固然有“保护环境”的实际需要,但其结果也只会进一步加剧肉蛋奶供应紧张,这同习近平总书记 “既要生态美,又要百姓富”的指示同样不相符合。一句话,这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和“因噎废食”的做法,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都是不可取的。真正可取的惟一正确的做法,只有“寻找新的饲料原料来源”。惟其如此,才能从根本上为破解我国养殖业面临的上述“三大难题”提供切实有效的战略选择和行动方案。
令人高兴的是,我国科学家通过多年努力,已经为“寻找新的饲料原料来源”取得重大突破。由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等科研单位科学家培育出的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杂交构树、蛋白桑等多种高蛋白优良树种,经在南北多地试点示范的实践充分证明:以它们的嫩枝嫩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木本蛋白饲料,完全可以替代畜禽蛋白饲料在我国养殖业全面推广应用,从而为在我国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从根本上破解我国养殖业面临的上述“三大难题”提供了坚实可靠的科学依据。
建议之二:充分认识发展杂交构树等木本饲料、实施 “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的可行性。
笔者关于发展杂交构树等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建议的提出,是基于对杂交构树和蛋白桑等高蛋白树种适于作为优质木本饲料来源的科学认知。
以杂交构树为例。由中国农科院饲料研究所等权威机构的分析表明,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沈世华研究团队经过近20年努力培育成功的杂交构树新品种(“科构101”),是一种十分理想的畜禽饲料的新来源。其主要根据是:
首先,杂交构树营养丰富均衡。其全株粗蛋白含量可达20%,叶片粗蛋白含量为26.1%(部分样品含量高达31.6%),粗脂肪含量为5.2%,钙含量为3.4%,均高于被称为“饲料之王”的1级苜蓿草粉(粗蛋白含量19.1%、粗脂肪含量2.3%、钙含量1.4%),相当于豆粕粗蛋白含量(44.2%)的59%以上、粗脂肪含量(1.9%)的2.7倍、钙含量(0.3%)的11.3倍;杂交构树叶片总氨基酸含量为20%左右,8种必需氨基酸占总氨基酸的40%左右,大部分氨基酸含量都高于苜蓿草粉,其中赖氨酸含量为1.36%,是玉米赖氨酸含量(0.2%)的6.8倍、苜蓿赖氨酸含量(0.8%)的1.7倍、豆粕赖氨酸含量(2.68%)的50.7%,蛋氨酸含量为0.43%,与玉米蛋氨酸含量(0.43%)相当,是苜蓿蛋氨酸含量(0.2%)的2倍,是豆粕蛋氨酸含量(0.59%)的72.9%;杂交构树叶片的磷含量为1级苜蓿草粉的40%、豆粕的33%;杂交构树叶片的铁含量是苜蓿草粉的67倍,而镁和铜的含量则比苜蓿草粉和豆粕都要低。
其次,杂交构树的消化降解率高。其叶片、细枝条、全株嫩苗粗蛋白在48小时后消化降解率可达95%左右,与豆粕粗蛋白降解率(98.37%)相当,茎杆粗蛋白48小时降解率为83.76%,与苜蓿草粉粗蛋白降解率(85.12%)相当,远高于玉米秸秆粗蛋白降解率(34.85%)。
第三,杂交构树的抗逆性和免疫力强。其种植过程无需打农药,从源头上杜绝了农药污染和原料农残问题。此外,杂交构树的叶片还富含类黄酮、生物碱、果胶、生理活性物质,不仅是较为理想的饲料来源,还能提高家畜的免疫能力,因而可在畜禽养殖中减少甚至不用抗生素等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这都为从根本上保障肉蛋奶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利条件。
第四,杂交构树适应范围广、长得快、产量高、经济效益好。杂交构树从亚热带至北纬42°均能生长,而且耐干旱、耐沙化、耐瘠薄、耐盐碱,可在年极端低温-25℃、年降雨300毫米、PH值6、含盐量6‰以内的环境中原土种植。特别难得的是,杂交构树一次种植可连续采收15年以上,在气候、土壤条件较好的地方,只要长高到1米左右,即可在离地面10厘米左右处连树干带树叶,进行整株收割,而且每年能收割3-5茬,每亩每年能生产鲜重饲料10吨左右,是青贮玉米的1.5倍、苜蓿的3倍,个别条件特别好的地方,每年可以收割6-7茬,每亩每年可生产鲜重饲料达12吨左右。这是现有各种畜禽饲料均难于匹敌的。
第五,杂交构树饲料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由于上面说到的杂交构树种植和生长过程中不用打农药,饲料加工时可以不添加抗生素等有害物质,而且该种饲料的消化降解率特别高等因素,使得用杂交构树饲料喂养的畜禽的粪便不仅不会造成环境污染,还可以直接加工成有机肥还田,或通过沼气发电、供热再利用。
这充分表明,杂交构树确实是一种理想的饲料来源。对此,一切有志于破解我国养殖业“三大难题”的企业家、养殖户和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有充分正确的认识,从而对于在我国适宜地区发展杂交构树等木本饲料、实施 “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树立起坚定的信心和决心。
建议之三:发展杂交构树等木本饲料、实施 “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要注重科学性、规模化,并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
科学性,指的是要遵守自然规律。从种植的角度讲,杂交构树适于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什么气候条件下、在什么土壤、用什么品种种植,以及种植过程中如何浇水、施肥,如何防治病虫害……;从采收的角度讲,杂交构树应该在其枝叶生长的什么阶段、对其什么部位、用什么机械、什么手段实施收割,以及如何粉碎、如何运输、如何贮存……;如此等等,都有一套规律可循。至于饲料加工,其中的学问还要大得多。这都需要严格遵守,切不可随心所欲。从目前一些地方实施的情况看,这方面的教训很多,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注意。
规模化,指的是在既适于杂交构树种植又适于畜禽产业发展的地方,特别是其中的国家重点畜禽养殖区,要积极培育一批有抱负、有实力、有信誉的大型龙头企业,本着“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原则和“大规模杂交构树种植”“大规模杂交构树饲料加工”“大规模杂交构树畜禽养殖”“大规模杂交构树畜禽产品加工销售”“大规模有机肥生产、还田”的杂交构树“林—饲—畜(禽)”一体化发展思路,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荒山荒地、弃耕地、非耕地等边际土地和退耕还林地等土地,大范围、大规模推广种植杂交构树,并以此为木本饲料的原料来源,尽可能形成一整条完整有序的产业链。这不仅可以从根本上彻底破解我国养殖业目前面临的上述“三大难题”,持续、有效增加蛋白饲料原料供给渠道,增强我国饲料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还可以提升我国饲料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的“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的指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指的是要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杂交构树扶贫工程的相关决策部署,在适于种植杂交构树的贫困地区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土地入股分红、土地出租租金、工资收入、种植和养殖专项承包收入、季节性投工投劳报酬等途径增加群众收入,把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杂交构树“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同当地群众的脱贫致富奔小康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实现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杂交构树“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和群众脱贫致富的双丰收。
建议之四:充分发挥国家相关部门协同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的管理职能。
大力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表面看来只是为了推动我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则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和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标准委等多个部门的职能都密切相关。只有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形成合力,才能促其成功。为此,建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站在全局的高度,从国家战略层面制定在全国适生范围内大力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的发展规划,并在相关重大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议财政部协同国家税务、金融管理部门制定出台旨在积极扶持和鼓励木本饲料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研究设立“林—饲—畜(禽)”一体化发展基金等扶持措施;建议科技部从鼓励科技创新的角度,将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的相关科技问题研究列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大课题,组织高水平科技团队进行集体攻关,并对相关成果卓著者给予奖励;建议生态环境部从实际出发,责成所属部门,及时总结各地通过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的企业和养殖户的成功经验,并将其列入“环境友好型养殖企业(养殖户)”名单,以示鼓励;建议农业和农村部在目前已经将杂交构树列入《饲料原料目录》和粮改饲品种、组织开展杂交构树青储料饲喂奶牛实验,并委托科技部门进行饲用营养评价和参数制定的基础上,从全面实施“粮改饲”政策、大力推动我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明确可以用于杂交构树、蛋白桑等优良树种种植的土地范围,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建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目前已经将杂交构树列入国土绿化行动优选树种、成立中国治沙暨沙产业学会木本饲料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杂交构树和蛋白桑等树种兼具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实际出发,把发展木本饲料产业作为有效拓展林业产业发展空间的战略选择,以比实施“林—浆—纸”一体化战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结合退耕还林、荒(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开展,加快在杂交构树、蛋白桑等树种的适生区域发展木本饲料产业、全面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的步伐,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建议国务院扶贫办在目前已经将杂交构树列入国务院十大扶贫工程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推广各地以杂交构树为原料发展木本饲料的成功经验,促进“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在扶贫领域的贯彻实施,为我国全面实现脱贫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建议国家标准委进一步加强同农业、科技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制定、发布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的各项国家标准,引导和促进我国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
建议之五:适于杂交构树种植区域的地方党委政府,要立足本地实际,为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创造有利条件。
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关键在地方党委政府。只有地方党委政府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认识到位,措施得当,才能实现预期目标。为此,建议适于杂交构树种植区域的地方党委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结合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健康中国、扶贫攻坚战略和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站在党中央国务院“提升产业链水平,注重利用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决策部署的高度,正确树立大力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的决心和信心。其中最重要的,是要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坚持从当地自然条件和产业发展现状出发,进行民主、科学决策,确定在当地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的目标方向,划定发展区域、明确发展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地方发展木本饲料、实施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的短、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要切实做好选择培育龙头企业,提供科技支撑、政策扶持,动员群众参与,明确相关各方责权利等工作。在对相关职责部门和干部进行政绩考核时,要将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的成果作为重要内容。对于乡镇党委政府而言,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调动本乡镇实施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畜禽养殖企业确立“大面积种植、大规模经营、大产业链运作”的思路,独立或联手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为实施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排忧解难,使其切身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群众的支持和相关各方的配合,进而通过合法经营、科学管理,把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全面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