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PVAR的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相互影响研究
2019-05-24包芸夕郭敏宋奇庆
包芸夕 郭敏 宋奇庆
内容摘要:本文构建了第三方支付比、P2P流量比和余额宝交易比,并将其作为综合指标表征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本文针对我国14家商业银行2014-2017年的季度数据,利用PVAR模型,研究了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以及商业银行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影响。研究表明,以P2P流量比为代表的互联网信贷业务以及第三方支付比对商业银行的盈利和发展产生了明显的冲击。相比之下,余额宝交易比对银行发展的影响较小,商业银行对互联网金融的第三方支付业务和P2P小额信贷业务有正向促进作用。在互联网金融浪潮下,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应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借鉴对方优点,实现行业互补和协同发展。
关键词:PVAR模型 第三方支付比 P2P流量比 净资产收益率 成本收入比
随着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兴起,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是指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即金融领域的“互联网+”,其是具备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精神的金融业态(谢平,2012)。具体而言,互联网金融是指互联网科技企业为了更好地服务电子商务,依靠现代信息技术向广大网民及网络商店提供的资金融通服务(章连标等,2013)。传统金融的垄断带来了“政策利差”和“利息利差”,这提高了资金融通成本,加剧了金融排斥,阻碍了资本的优化配置(李耀东,2014)。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实现了金融供给需求的无缝链接和全时空开放交互,其触及了传统商业银行不曾挖掘到的客户隐性需求,打破了传统金融发展的藩篱(郑霄鹏等,2014)。这种情况下,余额宝、支付宝、P2P 貸款、移动支付、信用支付、网络理财等多种形式的金融创新服务改变了传统商业银行的生态环境,致使商业银行现有的客户资源、储蓄存款、利润来源乃至传统经营模式都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王锦虹,2015)。另一方面,银行业有着数百年的发展历史,在金融领域有着深厚的经营积淀,尤其是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种类齐全,产品线广泛,风险控制能力也经历了历史的检验,在客户基础和服务体系方面,其金融管理的专业能力和商业信誉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远胜于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这些优势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也形成了不小的阻碍。
文献综述
互联网金融出现较晚,其对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也一直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以及对银行的影响程度也存在不同的判断。从目前已有的研究中可以发现,其侧重理论分析。如,刘忠璐、林章悦(2016)通过理论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虽然对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造成了不利影响,但也倒逼商业银行积极调整盈利模式、推动盈利结构向多元化发展;刘忠璐(2016)的分析表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弥补了其在盈利性及风险方面不利的冲击,降低商业银行破产风险。这些研究促使本文从实际数据的角度来分析求证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发展关系,实际中这些冲击的周期力度,有无延迟后滞等都值得考虑。在少有的实证分析研究中可以看出,学者选取了互联网金融的部分代表性指标进行分析。如李雪净(2017)利用了第三方支付比指标来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得出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整体的冲击很小,对中小股份制银行的影响程度更大的结论;陈嘉欣等(2016)针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余额宝对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影响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其不但不会对商业银行形成制约,反而加速了商业银行的创新进程。当前的研究文献考虑了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单向影响,如申创、赵胜民(2017)利用回归分析得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非利息业务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刘华龙(2017)用var模型综合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三大传统业务的影响,其研究结果表明,互联网金融能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造成一定的冲击,其既能产生正向作用,又能造成负向效应;王锦虹(2015)通过构建测度指标体系分析得出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负债影响较大、对资产类和中间业务的影响较小的结论。这些结果显示了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的正负影响以及影响类别,然而,商业银行的发展会不会反向促进互联网金融的优化创新?基于当前研究现状,本文以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发展之间的相互影响为出发点,构建了表征互联网金融发展和商业银行发展的综合指标以此进行实证分析,并利用PVAR模型以我国14家上市商业银行为例,构建第三方支付比、余额宝交易比和P2P流量比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指标,以此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方面的影响力度和影响周期长度,以及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发展之间的相互影响。
变量选取与模型设定
(一)数据和变量的选取
互联网金融数据指标:第一,P2P流量比(P2P)。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信贷业务。信贷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也是其最重要的利润来源。互联网金融的信贷业务包括P2P网贷、网络小贷、众筹等多种模式。其中,P2P网贷最具代表性。P2P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其作为数据集合平台对国内个人和企业的贷款需求进行收集,这对于国内居民和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信用评级以及传统金融渠道的运作效率和投资回收率的评估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选取了我国2014-2017年的P2P流量值与相对应的商业银行2014年一季度至2017年四季度的贷款增加额的比值来表示P2P网贷对商业银行的冲击程度;第二,余额宝交易比(yyb)。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存款业务,即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其中,最典型的产品是由阿里巴巴支付宝和天弘基金联合推出的余额宝。余额宝的出现造成了商业银行存款的大量流失。客户将资金存入余额宝,相当于购买了货币基金,客户可以随时使用余额宝内的资金进行支付或转账,余额宝收益率是银行活期存款的十倍,这颠覆了高流动性和高收益率不能共存的传统认知,这使得商业银行的客户群体流失、利润空间下降,从而对商业银行的存款收益形成冲击。因此,本文选取了我国2014-2017年的余额宝交易值与相对应的商业银行2014年一季度至2017年四季度每个季度的存款增加额的比值来表示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的影响程度;第三,第三方支付比(tpp)。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除经营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外最重要的利润和收入来源。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包括支付结算、担保承诺、咨询顾问、投行业务、基金托管等。其中,支付结算是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迅速发展,使得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一是冲击了银行卡的使用,其二是逐步向代理基金、保险等金融领域渗透,故银行作为金融产品销售主渠道的垄断局面被逐渐打破。因此,本文选取我国2014-2017年的第三方支付额与相对应的商业银行2014年一季度至2017年四季度每个季度的银行总资产变化额的比值来表示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效果。
商业银行数据指标:第一,盈利能力。盈利能力指标主要包括营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和资本收益率六项。本文借鉴李雪净(2017)基于PVAR模型的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分析中的“净资产收益率(nay)”这一指标来代表银行的盈利能力。该比率越高,说明银行的盈利能力越强;第二,经营效率。银行经营效率一般用成本收入比率作为代理变量,因此,本文用“成本收入比(cir)”来表示各大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第三,风险控制水平。不良贷款率是反应银行资产质量的重要指标,也反应企业风险控制水平。中国银监会将次级、可疑、损失的贷款统称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越高银行抵御风险的水平就越低。本文用“不良贷款率(nlr)”来表示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水平。在本文中,互联网金融指标数据均采用年度数据,来自艾瑞网。商业银行财务数据均采用季度数据,来自同花顺网中各银行的年度财务报表。
(二)模型设定
(一)数据的单位根检验
为了避免用PVAR模型进行后续分析时产生伪回归,本文对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从表1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六个解释变量均呈现平稳性,故可以建立PVAR模型。
(二) 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本文在构建 PVAR模型的基础上,采用Love(2006)的广义脉冲响应方法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如图1所示,然后利用脉冲响应关系分析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商业银行运营状况之间的影响。
由图1左下角的9个子图可以看出,第三方支付比,P2P流量比和余额宝支付率在受到一个单位的冲击时,对商业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和不良贷款率均产生了影响作用,其中P2P流量比的影响效果相对来说更为明显。
从图1第一列的后三幅子图可以看出,当第三方支付率受到一个冲击时,银行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在滞后一期就迅速下降为负。这种现象是短暂的,在一期之后,净资产收益率和成本收入比会迅速回升,在滞后2期时已变为正值。这说明第三方支付的增加会在短期内影响银行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如,商业银行的结算、代理收付、电子银行等中间业务因为第三方支付所提供同类服务而受到排挤,且第三方支付导致银行资金分流至其他资金渠道,可贷存款数量的减少使银行存贷利息净收入降低。但长远来看,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的发展具有良性促进作用。结合实际来看,第三方支付的网关模式和快捷支付模式只是连接银行和消费者的便捷支付平台,其本质还是用银行卡进行支付,第三方支付规模的增加直接带动了银行卡支付结算功能。同时,银行也会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来提升经营状况。
图1的第二列的后三幅子图可以看出,P2P流量比遭受一个标准差的正向冲击后,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迅速下降,在滞后2期之后缓慢上升。实际上,传统银行的核心业务就是贷款业务,P2P网贷分流了银行的贷款业务,贷款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纷纷转向互联网信贷,这对银行信贷的地位造成了巨大冲击。同时P2P网贷信息处理效率高、业务流程简便、突破了传统的“重担保”,这极大地威胁了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需注意的是,互联网信贷和商业银行的竞争并不是零和博弈,银行具有资金实力雄厚、风险控制水平高等互联网金融无法超越的优势,商业银行通过改进和完善经营策略、创新经营模式、提升经营效率,其未来的盈利水平也逐渐出现回升。图1第二列的子图5中成本收入比的提升也印证了这一现象,互联网网贷的压力会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提高。同样,从不良贷款率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P2P网贷的兴起有利于减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额度。
从图1第三列的子图4可以看出,余额宝分流了银行的存款,短期內会导致银行的盈利水平有所下降,但从整体来说,余额宝本身对商业银行造成的影响不太显著。余额宝的本质是货币基金,但其流动性要比普通基金高,这冲击了银行的盈利,但也促进了互联网信贷业务的发展。如第三列子图2正好印证这一结论。
进一步,从图1第一行子图4和子图5可以看出,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成本收入比受到正向冲击时,第三方支付比紧接着在滞后一期迅速提升,最高值分别达到了0.4和0.2,这说明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的提高在短期内能迅速促进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发展,且影响效果显著。从第二行的子图4看出,虽然银行盈利水平的变化对P2P业务没有影响,但子图5和子图6却展示了成本收入比和不良贷款率的升高在短期内对P2P信贷业务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其中不良贷款率的冲击更为明显。商业银行由于存在良好的运营机制和风险控制能力,银行信贷体系起到了信贷市场风向标的作用,一旦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增加,小额信贷业务便更会失去民众的信任。但这种波动在滞后3期时就出现了明显回升,说明从长期来看,银行运营对以P2P为代表的信贷业务存在明显的促进作用。由第三行的后三幅子图可知,比起第三方支付业务和P2P信贷业务,余额宝业务受商业银行的影响作用最小。
(三)方差分解
由方差分解的结果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指标中的第三方支付比和P2P流量比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影响较大,其中P2P流量比的影响程度最大,余额宝虽然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程度较小。从表2可以看出,第三方支付率和余额宝交易比在受到一个单位的冲击后,银行各经营指标的预测方差基本稳定在滞后5到6期,与脉冲响应结果相呼应。在滞后8期时,各个变量均已保持稳定,可以看出,第三方支付比、P2P流量比和余额宝交易比对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分别稳定在12.2%,3.5%和6.9%。P2P流量比对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和不良贷款率的影响最大,其稳定在15.3%,45.3%和21.4%,其次是第三方支付比,余额宝交易比的影响最小。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的增加,对第三方支付比的影响分别稳定在14.5%和4.5%。同时经营效率和风险应对能力对以P2P为代表的信贷业务的影响分别稳定在0.2%和2.7%,其对余额宝业务的影响作用较不明显,这与脉冲响应结果相呼应。
结论和建议
本文研究了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发展的影响关系,结果表明,互联网金融中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信贷业务对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及风险应对能力的影响作用较为明显。对比之下,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中间业务对其影响次之,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存款业务对银行经营的影响最小。从整体来看,三个指标对银行的经营状况均产生了正向促进作用。同时,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的提升促进了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发展,经营效率的增加和风险应对能力的提高,从长远看来对其小额信贷业务也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针对上述结论,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商业银行的经营战略改变。在某种程度上,互联网的发展倒逼了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型,促进了其盈利结构由原本的存贷利差单一模式向多元化转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业银行应增强资产多样化,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中小企业市场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虽然国有企业占有大部分资金,但自身效率却不及体制灵活的民营中小企业。因此,商业银行应及时对贷款结构做出相应调整,这样不仅能支持中小民营企业良好积极发展,也有利于银行自身分散风险、优化资产结构;第二,提升商业银行服务水平。面对互联网金融开放平等、灵活多变的经营理念,商业银行应制定“一切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方针,创新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商业银行要从客户的实际需求出发,不断创新理财产品,打造适合不同群体的理财业务。借鉴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服务理念,商业银行要降低交易成本、放低准入门槛、简化交易流程,以客户至上为服务原则,重视顾客诉求,从而实现银行盈利和顾客满意的“互惠”经营理念;第三,注重相互发展,加强合作。商业银行和互联网科技企业应加强技术合作及市场资源的共享。商业银行可以利用互联网的信息资源等优势,拓宽推廣渠道、实现精准营销、降低交易成本。而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可以借助商业银行雄厚的资金、良好的信誉、广泛的商业网点以及丰富的风控经验,提升客户信任度、扩大市场占有率、稳固市场地位。在互联网浪潮中机遇与风险并存,我国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要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吸收对方优点,拓展合作领域,从而实现相互促进和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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