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创新指数的测算分析与创新发展问题研究
2019-05-17许珂高珂
许珂,高珂
(常州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常州213032)
创新能力已经成为一国或地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江苏是中国的经济大省,全省综合经济实力在全国一直处于前列,大力提高江苏的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是江苏的责任与使命。要建设科技强省,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对其进行创新指数测评,并进行横向、纵向的比较,找出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创新指数理论研究进展
欧盟委员会2001年10月正式公布《欧盟创新指数报告》,该报告中的创新系统包含创新推动者、企业创新行为和创新产出3个模块,涵盖了29个指标[1]。弗里曼、波特和斯特恩[2]界定了国家创新能力的概念以及构成要素,并研究各要素之间的关系。英国《全球知识竞争力指数》年度研究报告由罗伯特·哈金斯协会从2003年开始发布,对全球主要城市进行测评和排序[3]。硅谷指数研究硅谷地区的发展情况,该指数从人口、经济、社会、空间和地方行政5个方面设置了16个指标[4]。
赵彦云、甄峰、吴翌琳[5]建立了“中国31省(区)市创新指数”,从3个角度8个方面构建指标,评价我国31省(区)市的创新能力。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发布的《中国城市创新能力科学评价》从3个方面对我国661个城市的创新能力进行了分析[6]。中关村指数从经济增长等5个方面对北京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行研究[7]。张江指数从创新环境、创新主体、创新水平等6个方面来评价张江园区的自主创新能力[8]。杭州创新指数从创新基础、创新环境和创新绩效来评价杭州市创新发展水平[9]。
此外,国内学者对创新指数或创新能力的评价采用了不同的方法,李芹芹等[10]构建了包含条件指数、活力指数、绩效指数、环境指数在内的指标体系,基于离差赋权法对我国各省市的技术创新指数进行测算和排名。杨毅[11]采用综合指数评价法,从创新环境、产出、成效指数入手测算了陕西省创新指数。合肥市委党校课题组[12]以主成分分析和灰色关联理论为主要研究工具,研究了合肥市创新的4大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韩秋菊[13]构建指标体系,利用层次分析法和主成分分析法对河北省各地级市的创新指数进行评价,并利用聚类分析进行分类分析。周柯、唐娟莉、谷洲洋[14]构建了指标体系,基于熵值法评价我国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综上所述,随着近年来各国对创新的日益重视,国内外学者围绕创新指数的研究形成了一定的理论体系,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设计创新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另一方面采用熵值法、主成分分析法、综合指数评价法、灰色关联度等方法对某个国家或地区的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但是现有文献对江苏创新发展的研究较少,江苏作为我国综合经济实力一直比较靠前的省份,大力提高江苏的创新能力对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指标体系对江苏创新指数进行测评,并进行横向、纵向的比较,找出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以提高江苏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2 创新指数的构建及评价方法
2.1 创新指数指标体系
在梳理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根据江苏具体省情,同时考虑指标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建立了创新指数指标体系,分为3级指标,包括1个综合指标、4个二级指标和20个三级评价指标,具体如表1所示。
2.2 创新指数评价方法
2.2.1 纵向比较江苏创新指数测算方法
2.2.1.1原始数据的选择
本研究在进行纵向比较时,选取江苏2011—2016年共6年数据作为评估样本,由于2010年之前未披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科技活动,因此选择2011年及以后的年份,在6年跨度下纵向评估江苏创新指数变化,原始数据主要来源于各年的江苏统计年鉴和统计公报。为了便于比较,以2011年为基期年。
2.2.1.2 确定指标权重
本文采用“逐级等权法”进行权数的分配,即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效果4个分指数的权数均为1/4;在分指数领域内,每个指标权重为1/k(k为该领域下指标的个数)。比如创新环境分指数下有6个指标,A1—A6的权重均为1/6;以此类推,B1—B5、C1—C5权重都为1/5,D1—D4权重都为1/4。
表1 江苏创新指数指标体系
2.2.1.3 创新指数的测算方法
1)计算指标增速
20个指标中只有D4是逆指标,越低越好,因此在计算其指标增速时先取倒数再计算增速,其他19个指标都是正指标,可直接计算增速。另外,如果以基期年份数据来计算指标增速,通常会出现个别指标的增速过高或过低而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参考其他学者的做法,将某个指标两年的均值作为基准值来计算指标增速,从而将增速控制在[-200,200]的区间。
2)分领域指数测算
3)总指数的测算
总指数即创新指数是分领域指数与分领域所占权重的加权平均数。
2.2.2 横向比较江苏创新指数测算方法
在进行横向比较时,选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由于数据缺失,剔除在外),选择2016年数据作为评估样本(由于有的省份2018年统计年鉴还未公布,无法取得2017年相关指标数据),对比分析创新指数,原始数据主要来源于2017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及各地区2017年统计年鉴。
将数据采用线性函数法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消除不同量纲的影响。
正向评价指标处理公式为:
标准化数据=
100
反向评价指标处理公式为:
标准化数据=
100
同样采用“逐级等权法”进行权重的分配。
分领域指数是标准化以后数据与分领域内各指标所占权重的加权平均数。
总指数即创新指数是分领域指数与分领域所占权重的加权平均数。
2.3 创新指数聚类分析
聚类分析是研究“物以类聚”的一种科学有效的方法,在做聚类分析时有不同的聚类方法,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是系统聚类。其基本思想是:将2016年计算得出的30个地区的创新指数各自看作一类,共有30类,然后计算每2个地区创新指数的聚类统计量,将关系最密切的2个地区归为一类,其他地区保持不变,得到29类,以此类推,每做一次就减少一类,直到所有地区都归为一类。利用聚类分析方法,可以将30个地区的创新指数归为几个类别,将江苏与所处同一类别的其他地区的创新指数进行对比分析,可以看到江苏的优势和弱势,从而深入分析江苏创新发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 江苏创新指数的测算、比较与分析
3.1 江苏科技创新发展现状
近年来,江苏的R&D经费支出一直在不断增长,从2000年至今,不管是经费投入的绝对量还是相对的投入强度,江苏都有很大的提高,一直高于全国水平,稳定在第4位,仅次于北京、上海、天津。说明江苏的R&D经费投入在全国来说还是居于前列的。从R&D人员、R&D人员全时当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人员等指标来看,近年来江苏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稳步上升。从常见的几个反映创新产出的指标,比如发表科技论文数、专利授权量、发明授权量、技术市场成交额等可以很直观地看到江苏近年来科技创新成果还是比较丰富的。
3.2 江苏创新指数纵向比较与分析
根据前述测算方法,得到2011—2016年江苏创新指数,如图1所示。可以看到,江苏创新指数6年来不断上升,以2011年创新指数为100,2016年创新指数为141.67,年均增长幅度7.21%。说明江苏的区域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图1 江苏2011—2016年分指数和总指数
从分指数来看:1)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创新环境指数以2011年为100,则2016年为132.97。具体来看,A1、A2、A3指标保持稳定的增幅,A5指标增幅分别为41.34%、3.74%、15.35%、16.21%、18.65%,说明企业对研发越来越重视,创新环境不断优化。2)创新投入持续加大。创新投入指数以2011年为100,则2016年为142.96。尤其是2012、2013年,不管是资金投入还是人员投入的增幅都较高,2014—2016年增幅有所下降。以B1指标为例,2012年增幅达9.81%,2013年为4.49%,2014—2016年仅为1%~2%。这是因为随着资金、人力的不断投入,企业认识到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3)创新产出能力明显提高。创新产出指数以2011年为100,则2016年为161.11,是4个分指数中最高且增长最快的指数。特别是2015年,C2指标增长幅度超过20%,C3、C4指标增幅超过35%,可见创新成果丰硕。4)创新效果有所增强。创新效果指数以2011年为100,2016年为129.63。相对于另外3个分领域指数,创新效果指数较低。从具体指标来看,D1、D3有一定波动,增幅有正有负,D2稳步上升,D4为负指标,保持5%~6%的降低率。总体来说,创新效果稳步增强。
3.3 江苏创新指数横向比较与分析
根据前面的测算方法,得到2016年全国各地区创新指数和排名,如表2所示。
从全国各地区2016年的创新指数对比可以看到,创新指数是个别突出、多数落后。北京和上海2个直辖市明显表现突出,高于大多数省(区)市的水平。天津、江苏、广东、浙江创新指数在50~60之间。其他地区创新指数均在35以下的较低水平。重庆、福建、陕西、湖北、山东、安徽的创新指数在30~35之间,位居较前列,略高于平均水平。辽宁、湖南、四川、河南、吉林、山西的创新指数分布在20~30之间,略低于平均水平。江西、黑龙江、广西、内蒙古、河北、海南、贵州、云南、宁夏、甘肃、新疆的创新指数处于10~20之间,处于较低水平。青海的创新指数最低,仅为8.06。从分指数来看,不同地区间的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指数差别很大,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江苏对创新的投入较多,这6个地区创新投入指数平均为67.79,是其他地区创新投入指数平均值的4.45倍。北京、上海的创新产出指数遥遥领先,其他地区的创新产出指数均值为15.43。创新环境和创新效果指数相对来说差异程度没有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指数差异大。江苏的创新指数位列第4,排在北京、上海、天津之后,其中创新环境和创新效果指数相对较好,排在前3位,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指数均排在第6位。
表2 2016年全国各地区创新指数和排名
3.4 聚类分析
为了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各地区创新指数的差异,下面采用系统聚类方法对30个地区创新指数进行分类,可以把30个地区的创新指数大致分为4类。第一类是北京。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是政治中心和科技中心,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有着众多高校、研究机构,创新环境优异。经费投入和创新人才都居于领先地位。4个分领域指数中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指数均居第1,创新效果指数排第4。因此北京单独划分为一类,与其他地区有着明显的差别,创新指数遥遥领先高居榜首。第二类是江苏、广东、浙江、天津、上海5个地区。这些地区都属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创新指数在50~70之间。这些地区的政策环境较优越,对外经济活动较多,具有一定的体制优势,创新能力较高。究其原因,一是所处地理位置优越,比较容易吸引外资,引进资金的同时带来了新观念、新技术等;二是得益于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大大提高了市场化的程度,竞争的压力促使创新;三是政府部门的重视,制定了有利于创新的各种政策。第三类是重庆、福建、陕西、湖北、山东、安徽、辽宁、湖南、四川、河南、吉林、山西、江西,创新指数在19~35之间,位列创新指数排名的第7—19位。这一分层中大多数以中部地区为主,经济活力相对第二类较低,但是政府部门已经开始认识到创新的重要作用,处于积极上升阶段。第四类是余下的11个地区,创新指数位列20—30位。这一分层中以西部地区为主,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对外贸易发展水平低下,企业活力相对不足还未成为创新的主体。
将江苏与聚类分析中同类的其他4个地区进行比较,可以看到江苏的4个分指数都不具备优势(见图2)。创新投入指数相对较低,从上面的横向分析也可以看到近两年江苏的创新投入增加幅度减缓;创新产出指数表现也不佳,从原始数据来看,2016年5个产出指标有3个有较大的下降幅度,最高的降幅达23.19%。
图2 江苏与其他第二类地区创新指数的比较
4 江苏创新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4.1 江苏创新发展存在的问题
4.1.1 经费投入有待继续保持,结构有待优化
从经费投入数量来看,江苏的经费投入强度在全国稳居第4位,但是近几年投入增长较缓慢。与其他几个地区相比,江苏的经费投入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政府在科技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也有待提高。从经费投入结构来看,江苏的投入结构不是很合理。2016年江苏的基础研究投入仅占2.56%,与广东(4.23%)、天津(5.63%)、上海(7.4%)、北京(14.22%)有一定的差距,可见江苏目前还是偏重于解决当前问题的试验发展,对基础研究还不够重视,科技创新缺乏可持续稳定的发展力。
4.1.2 科技人才较紧缺,与经费投入匹配度不高
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江苏采取各项措施引智引才,比如各类人才工程、以项目或经费吸引高层次人才回归等,效果良好,近几年科技人才数量不断增长,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仅次于北京、天津、上海。但是指标相差还是较大,也面临科技人才向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流失的风险。此外,R&D人员与经费的匹配程度不高,根据国际上公布的2012年全球国家科学研究人员人均科研经费排名显示,韩国为9.79万美元/人,新加坡为8.45万美元/人,而江苏的科学研究人员人均经费为26.08万元/人,不管是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是与国内先进水平相比都相对较低。
4.1.3 投入产出效率低,成果转化率有待提高
从投入产出指标来看,江苏的创新投入指数57.13,产出指数为24.87,说明在对应的创新投入下没有取得相应的产出,创新成果的转化率较低。从实证的原始数据可以看到,江苏的科技论文、专利授权、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等指标在创新指数排名前六的地区中处于中等位置,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最低,这说明一些成果可能还停留在文献或实验室阶段,没有直接转换为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和成果。
4.2 提升江苏创新指数的对策和建议
4.2.1 继续优化创新环境
江苏的创新环境指数排名第2,经济发展水平、互联网水平较高,众多的高校培养了很多后备科技人才,但仍需继续完善创新环境来支撑科技创新的发展,其中,制定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是一个重要方面。1)在资金管理方面,江苏应不断优化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公开透明、符合科技创新研发项目规律的资金管理体系。同时要加强对科技创新相关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2)在金融支持方面,江苏政府应协调各职能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辖区内各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将科技创新政策引导与银行综合服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3)在税收优惠支持方面,应继续推出有利于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监督现有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4)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一方面要调动现有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不断推出新政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此外还要重视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的建设。5)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科技法律、法规,加强对科技创新活动和成果的保护。6)在加强政府服务职能方面,要建立科技、经济管理部门联合工作的机制,帮助企业处理创新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同时,促进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营造有利于提高创新水平的社会环境。
4.2.2 持续加强创新投入
1)继续保持和提升R&D经费投入强度。江苏的创新投入虽一直处于上升趋势,但是近几年增幅明显降低,研发投入强度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因此还需持续加强经费投入。要确保全社会R&D经费在GDP中占比和财政科技支出在预算支出中的占比逐年提高,同时还要采取措施引导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的作用,加强科技创新投入。2)加大对基础研究资助力度,优化投入结构。江苏2016年基础研究在R&D经费支出中仅占2.56%,要加大对基础研究经费资助的力度,使科技创新核心的R&D资源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比例保持在10%~20%、30%~40%、50%左右。
4.2.3 重视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要建成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人才队伍,需要各方的努力。1)政府方面。第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人才政策,加大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力度,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人才的作用。第二,要重视教育,加强多层次人才教育,发挥高校智库的作用,为地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支撑。2)企业方面。一方面要给予创新人才丰厚的薪酬、诱人的职位,另一方面要为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加强对人才的培养,能够留得住人才。3)高校方面。高校要改变人才培养的模式,将应试教育转变为素质教育,培养出合格的科技创新人才后备力量。
4.2.4 产学研紧密结合,提高科技转化率
第一,政府要发挥好导向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比如加强产学研合作服务平台、培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第二,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大学不仅要传授知识,还要成为知识创新和科技开发与研究中心,高校要与企业建立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可以创办科技型企业,提高成果转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