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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墓志与唐代沙州刺史汤允献疑

2019-05-17龙成松

关键词:安西节度使开元

龙成松

(大连理工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辽宁 大连 116023)

一、新出汤允家族人物墓志

据署“汴宋等州观察推官登仕郎试太常寺协律郎王真”所撰《唐故宣武军节度副使正议大夫检校尚书户部郎中兼御史中丞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汝州刺史范阳汤公墓志铭并序》:

公讳贲,字文叔,范阳人也。曾祖允,沙州刺史;生思齐,福州侯官县令;生子融,杭州盐官县令。[1]148

关于汤允为沙州刺史的记录未见于传世文献,这是一条重要的资料,可补史籍之阙。据志文,汤贲为汤融第四子,官宋州留后,宣武军行军司马,宣武军副使,终宋州刺史。贞元七年(791年)十月十四日卒浚仪县官舍,时年四十九。贞元九年(793年)二月二七日,其妻侯莫陈氏扶灵柩归葬于洛阳偃师县历山之原。,于同年七月六日改葬偃师首阳之原。

洛阳还出土了两方汤贲家族人物的墓志。一方是署“朝散大夫守京兆少尹骁骑尉郭行余”所撰《唐故宋州刺史汤府君夫人荥阳郡君河南侯莫陈氏归祔志》:

夫人讳约,字约,世家河南。……隋开府仪同三司、持节、总管桂、韶、交、广十八州诸军事、桂州都督、谥定公讳颖,即夫人五代祖也。皇银青光禄大夫、汝州刺史讳知节,即夫人高祖也。皇阆州南部县令,赠阆州刺史讳冽,即夫人曾祖也。皇朝议大夫、恒王府咨议,赠荥阳太守讳超,即夫人大王父也。皇恒王府司马、陇州别驾讳遥,即夫人显考也。[1]150

志主侯莫陈氏即汤贲夫人。志文载贞元七年(791年)汤贲卒后,夫人徙家洛阳,贞元十四年(798年)以长女嫁郭行余。及郭行余为京兆少尹,夫人抱病入京省视,大和二年(828年)四月廿三日卒于长安县善和里福寿之佛寺,春秋七十二。子汤布等奉归东都从善里私第。其年八月十九日合祔偃师县亳邑乡桓村汤贲旧茔。志文最后说道:“其汤氏族系,中丞出处,具详于吏部奚侍郎陟神道碑云”[1]150。可见汤贲另有神道碑为奚陟撰,但其文今不传。

另一方是汤贲曾孙汤珂之墓志,为其弟汤琮撰并书,题《唐故颍州汝阴县尉范阳汤府君墓志铭并序》:

公讳珂,字鸣玉,先范阳人也。皇宋州刺史兼御史中丞讳贲,公之大父也;皇太子通事舍人度支巡官讳师儒,公之大王父也;朝议郎前守丹州长史兼监察御史虔章。公即侍御之长子也。[2]

汤珂母为秘书少监马继女,侍中马燧之孙。汤珂大中十四年(860年)九月卒汝阴官舍,年二十一。咸通九年(868年)十月五日权葬辛店庄,后迁葬偃师县亳邑乡刘村先茔。

上面三方墓志在世系上连续不断,是汤贲家族在唐代中后期的重要史料。上引汤贲及汤珂墓志皆云其为范阳人,但传世文献称其为丹阳人。《新唐书·艺文志》集部著录《汤贲集》十五卷,注云:“字文叔,润州丹阳人,贞元宋州刺史。”[3]《嘉定镇江志》也沿用此说。郑樵《氏族略》“汤氏”条云:“《南史》道人汤休,唐贞元道人汤灵澈,宋州刺史汤桑,并吴人。宋汤氏为著姓,望出中山,范阳。”[4]汤桑即汤贲之讹。丹阳属于传统吴地,所以郑樵说汤贲为吴人也可信。丹阳汤氏人物也散见于文籍。《搜神记》提及吴国时有丹阳人汤应。李华《润州丹阳县复练塘颂》中提及丹阳百姓汤源。《唐摭言》卷十载:“汤筼,润州丹阳人也,工为应用,数举败于垂成。”[5]出土墓志也透露了丹阳汤氏的信息。会昌三年(843年)李文举撰《故范阳汤氏夫人权厝记文》:“汤氏远祖,本自幽蓟,属国多难,从官播迁,因漂寓江南,遂累代坟墓,多在吴兴、丹阳。”[6]但从汤贲以来的墓志可知,其家族祖茔在偃师,不同于江南汤氏人物,这符合唐代官宦阶层归葬洛阳的风气。概括而言,范阳为汤氏郡望,润州丹阳为汤贲家族占籍所在,但家族祖茔则已迁至洛阳。另外,汤贲夫人侯莫陈氏墓志中记载了夫人向徐浩习书之事:

夫人未读诗书而知阴教,未鼓琴瑟而辨断弦。学会稽公徐浩书,人称妙绝。其笔势古淡,有异浩处,浩顾之,不觉坠地,辄出愧语。[1]150

徐浩夫人侯莫陈氏之墓志亦出土[7],贞元七年(791年)卒,年四十九。汤贲夫人为徐浩夫人侯莫陈氏之堂妹,其从徐浩学书,说明汤贲家族与徐浩家族有密切联系。徐浩家族占籍会稽,但徐浩之墓也在洛阳偃师。这可以作为汤贲家族籍贯的一个参照。

二、汤允为沙州刺史的时间推测

汤贲为汤融第四子,贞元七年(791年)卒于宋州刺史任上,时年四十九岁。唐代官员出任刺史一般在四五十岁左右[8]355,按照一般代际推算,汤贲的曾祖汤允为沙州刺史的时间约相当于武周至开元年间。据《唐刺史考全编》及新出墓志材料,这一时期之沙州刺史名录如下:

李无亏:载初元年(689年)至延载元年(694年)八月,任期约五年;

陈玄珪:证圣元年(695年);

李思贞:长安四年(704年);

李庭光:长安四年(704年)至景龙四年(710年),任期六年;

能昌仁:景云二年(711年);

杜楚臣:开元二年(714年);

张孝嵩:开元三年(715年);

魏远望:开元十年(722年)至开元十七年(729年)间;

贾师顺:开元十七年(729年);

王怀亮:永泰元年(765年)前;

阎公润:约玄宗时。[9-12]

上述这一时段内,陈玄珪与李思贞之间长达10年,张孝嵩与贾师顺之间有14年,其间必然还有未考之人。即便是可考的连续沙州刺史,似乎也不见得前后相继。关于汤允任沙州刺史的时间问题,最大的争议在李庭光为刺史时间的考证。郑炳林先生认为在永泰元年(785年)至贞元二年(786年)之间[13],荣新江先生则认为在武周后期[14]。戴春阳曾作文辨正诸说,他通过对敦煌S.1523写卷及上博40号写卷抄录的沙州刺史兼豆卢军使《李庭光莫高灵岩佛窟之碑并序》两份文书的考释,以及对“豆卢军使”设置时间的考察,推测李庭光为沙州刺史时间为李思贞和能昌仁之间的长安四年(704年)下半年至景龙四年(710年)间,任职达6年;而《李庭光莫高灵岩佛窟之碑并序》即作于李庭光任末期景龙四年(710年)。戴文最晚出,几可定谳。但关于李庭光任期的确切界限以及任期如此长的原因,戴文亦未能给出确切的解释:“作为功德碑文而言,溢美向为历代流俗,故李庭光碑文所言政绩,巧辞粉饰在所难免。但所述政绩遍及地方政府政务的方方面面,虽属盛赞,似也不无小成,故也从一个侧面表明李庭光任职沙州时间当不在短。……(从)李庭光率僚属在莫高窟进行并完成的开窟造像这样大型长时间的佛事活动看,如没有一个稳定的任职时间也是不可能既克其功的。”[15]但这只是推测之词。这一时段中可考的沙州刺史,任期最长者李无亏,不足五年。唐代官员“四考即迁”的说法,这是唐代刺史任职的制度性规定。具体施行中,刺史存在任期过短、更换过于频繁以及任期过长、屡不更新的问题。就沙州刺史而言,长达六年的任期,不符合当时刺史任期的规律。从连续可考的沙州刺史来看,任职多在两年到四年,这才是沙州正常官员迁转的频率。刺史任期过短的问题在武后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当时对其讨论也比较多,如刘知几天授二年(691年)上书论刺史任期和转迁,云:

臣闻汉宣帝云:“与我共理天下,其惟良二千石乎!”二千石者,今之刺史也。移风易俗,其寄不轻,求瘼字人,佥属斯在。然则历观两汉已降,迄乎魏晋之年,方伯岳牧,临州按部,或十年不易,或一纪仍留,莫不尽其化下之方,责以理人之术。既而日就月将,风加草靡,故能化行千里,恩渐百城。今之牧伯,有异于是:倏来忽往,蓬转萍流,近则日月仍迁,远则逾年必徙,将厅事为逆旅,以下车为传舍。或云来岁入朝,必应改职;或道今兹会计,必是移藩。既怀苟且之谋,何暇循良之绩?用使百城千邑,无闻廉、杜之歌;万国九州,罕见赵、张之政。臣愿自今以后,刺史非三岁以上,不可迁官,仍以明察功过,精甄赏罚,冀宏共理之风,以赞垂衣之化[16]。

景龙中,卢怀慎为右御史台中丞,上书论时政得失云:

臣窃见比来州牧、上佐及两畿县令,下车布政,罕终四考。在任多者一二年,少者三五月,遽即迁除,不论课最。或有历时未改,便倾耳而听,企踵而望,争求冒进,不顾廉耻,亦何暇为陛下宣风布化,求瘼恤人哉![17]3065

关于唐代刺史的平均任期的问题,张卫东根据《唐刺史考全编》中的资料,以“安史之乱”为限,分前期(137年)和后期(152年),统计唐代十五道刺史人数在40以上的州府,再计算出各州府的平均任期,以及前后各时段平均任期。张氏对数据所反映出的唐代刺史任期的特点作了一些说明,其结论是:

唐代刺史的任期,就总体情形来看,绝大多数州郡是符合制度规定的,某些重要州府,普遍存在任期偏短的问题。与此相反的是,偏远州郡刺史的任期则过长,但范围比较有限。唐代前后期,南北方州府刺史任期具有一些不同的特点,一般而言,北方诸州郡刺史任期在唐后期普遍延长,而南方诸州尤其那些所谓富庶之州的刺史,在唐后期则普遍存在着任期不够的问题,这反映了唐代中后期南方州郡地位的上升。[18]

张氏的研究方法值得称赞,但他自己也承认由于资料阙失严重,一些数据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沙州刺史因为全唐时期只有27人,未纳入统计范围。但我们可以参考沙州周边地区刺史之数据(见表1)。

表1唐陇右道部分州府刺史任期时间表

由这三组数据可推测,唐前期陇右道州府刺史的平均任期在3.43年左右。李庭光长达6年的任期未免偏长。由于资料阙失,用刺史人数和时间来计算任期的办法,是无奈之举。但其实一些州府的资料在某个时段是较为完整的,我们可以抽绎出其中一个片段来进一步精确的分析。同属陇右道,凉州刺史(都督)在载初元年(689年)至天宝初的史料相对完整(见表2)。

表2载初元年(689年)至天宝初凉州刺史(都督)任职时间表

这一时段凉州刺史用之数据比较完整,时间基本前后相续,其阙载者当在极少数(贺拔延嗣与杨执一之间有两年之阙)。若按照张卫东的平均任期计算方法,我们截取的这一时段共45年,有18位刺史(真实人数应大于18),每位刺史的平均任期为2.5年,与张氏所统计之2.54年大致相符。相对而言,载初元年(689年)至开元十七年(729年)之41年中,可考之沙州刺史有8人,每人平均任期为5年左右,是凉州都督刺史平均任期的两倍,这严重偏离了当时刺史任期的一般规律。可见其中阙载的沙州刺史人数当不少。

另外,从上以上数据我们会发现,凉州都督(刺史)属于典型的任期不规律:一种是任期稍长,另一种是任期太短,而任期短为常态。在这种情况下,平均任期的说法意义并不大,我们更需要分析的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两极分化的情况。凉州都督(刺史)在性质、地域等方面与沙州刺史有相似之处[注]据敦煌文书S.2593号《沙州图经》载:“沙州,下,属凉州都督府管。”而《唐会要》卷七十载永徽二年五月沙州升为都督府,据池田温、李正宇等学者之说,此“永徽”为“永泰”之误,刘安志先生进一步证明:从载初元年到开元二年的沙州历任长官,皆无“都督”之衔,说明在此期间的沙州建制是刺史州,而非都督州。沙州升为都督州实际在永泰二年五月,与河西节度使西迁沙州有密切关联,参见氏著《关于唐代沙州升为都督府的时间问题》,《敦煌学辑刊》2004年第2期,第59-66页。。任期短,或与二者的军事性质有关。永泰二年(766年)前,沙州虽然不是都督州,但其刺史一般兼领豆卢军使,并非单纯的地方行政官员。军事性质的官员的转迁服从军事需要。在景龙末至开元二、三年中,无论沙州刺史还是凉州都督的转迁频率较快,这可能与唐玄宗拨乱反正的政策以及西北军事体制的变革有关。

至于任期长,则往往因时、因人而异。例如郭元振治凉州5年,与当时唐、突厥、吐蕃之关系及其个人之能力有关。“先是,凉州封界南北不过四百余里,既逼突厥、吐蕃,二寇频岁奄至城下,百姓苦之。”[17]3044这种时局,需要稳固的政策及勇武的将领凝聚力量抵御入侵,而郭元振正是不二人选。“元振风神伟壮,而善于抚御,在凉州五年,夷夏畏慕,令行禁止,牛羊被野,路不拾遗。”[17]3044牛仙客判凉州事8年,与在河西主持和籴,是因为他“以西北边隅之土著,致力于其地方之足食足兵之政略,而大显成效”[19]。就沙州刺史而言,李无亏任期长达近5年,这也是其本人的政绩决定的。《沙州都督府图经》中多处提到李无亏任沙州刺史期间修筑堰渠、迁建驿站、奏报瑞应等政事。其墓志中还详细记录了他领导沙州保卫战取得胜利,而自己为国捐躯的壮烈事迹。这些都说明李无亏任期长有其合理性。而反观李庭光本人,其治沙州并无显著成就。戴文也承认李庭光碑文所言政绩有巧辞粉饰,也只能说其成绩“似也不无小成”。但就当时长期任职之规律而言,若无大成,恐不至于连任6年之久。

综上所述,武周时期至开元时期的沙州刺史阙载者颇多,其任期一般很短,其长期任职者必然有显著才能或时局原因。李庭光任职6年之说值得商榷,但若汤允在长安四年(704年)下半年至景龙四年(710年)间为沙州刺史,则李庭光之任期不至于太长而不合情理。

三、汤允与汤嘉惠的关系推测

汤允活动时期的沙州刺史“空缺”程度来看,除了在长安四年(704年)下半年至景龙四年(710年)之间,还有下面这三个时段汤允也有可能为沙州刺史:(1)证圣元年(695年)至长安四年(704年)之间;(2)开元三年(715年)至开元十七年(729年)之间;(3)开元十七年(729年)之后。汤允的资料为“孤证”,很难在这几个时段中取舍,但如果考虑到同时期另外一个汤氏人物汤嘉惠的活动,我们或许就会有不同的认识。在景龙四年(710年)至开元十八年(730年)间,汤嘉惠及其相关事件,根据有关资料,可以汇总如下:

景龙四年(710年):汤嘉惠为玉门军使、肃州刺史。

约开元元年(713年):废伊西节度使,设碛西节度使,统有安西、疏勒、于阗、焉耆,为四镇经略使;又领伊吾、瀚海二军及西州镇守使。

开元三年(715年):汤嘉惠为北庭都护。

开元四年(716年):玄宗第三子陕王遥领安西大都护,郭虔瓘为副大都护;北庭大都护府还原为都护府,汤嘉惠成为北庭军府最高长官。

开元六年(718年):三月,汤嘉惠为四镇经略使;六月,郭虔瓘卒,汤嘉惠继任为安西副大都护,碛西节度使,兼领北庭,权势空前加重。

开元七年(719年):汤嘉惠以安西节度使(碛西节度使)身份表请以焉耆备四镇。

开元十年(722年):六月十二日,汤嘉惠依然为安西副大都护、碛西节度使;张孝暠继任安西副大都护、碛西节度使;杨楚客为北庭都护兼碛西节度副使。开元十二年(724年):三月五日,杜暹继为安西副大都护、碛西节度大使。

开元十六年(728年):十一月十七日安西副大都护、四镇节度副大使谢知信卒;

开元十八年(730年):汤嘉惠重为安西节度使;吕休林为安西节度使表法月入朝,汤嘉惠离任。[20]

汤嘉惠最晚的活动时间即开元十八年(730年),其卒年应该在是年或稍后,与汤允为同时期之人。如果汤嘉与汤允为同一人,那么不少问题可以迎刃而解。这一假设可以找到一些线索。

首先,汤嘉惠、汤允的名字之间存在关系。按,唐人常以字行,史籍所载名、字无定宜,墓志书写与史传、谱牒所载往往相悖,此为常见现象而不待赘言。而且“允”与“嘉惠”之间,还隐含着互训之关系,也符合古人名、字命名的规律。《说文》:“允,信也。”[21]《尚书·尧典》:“允恭克让。”[22]25贾谊《吊屈原赋》:“恭承嘉惠兮。”颜师古注:“恭,敬也。嘉惠,谓诏命也。”[23]据此,“嘉惠”指代天子诏命,正与《长发》“允也天子”意义相合。从古人对“嘉惠”与“允”相关词意之并举来看,更能看出二者的互训关系。《尚书·大禹谟》:“帝曰:“俞!允若兹,嘉言罔攸伏。”[22]86张华《晋四厢乐歌》:“衍和乐,竭祗诚。仰嘉惠,怀德馨。”[24]由此可见,汤嘉惠、汤允名字可以从训诂中找到根据,并非不可调和。

其次,据上述资料,至迟开元三年(715年)汤嘉惠已为北庭都护,开元五年(717年)至开元十年(722年)间他为安西副大都护兼碛西节度使,这些时段他都不可能兼领沙州刺史,所以(2)说不成立。开元十八年(730年)汤嘉惠重为安西节度使,但任职不长,同年吕休林即代为安西节度使,此后即未见汤嘉惠之事迹,或其已卒于是年,所以(3)说也不成立。(1)说这一时间内,汤嘉惠的事迹不详,但从他后面的官历转迁来看,这一段时间也不可能为沙州刺史。因此,考虑汤嘉惠即汤允,则其为沙州刺史只可能在长安四年(704年)下半年至景龙四年(710年)之间,这样他的前后官历、生平正好相衔接。更重要的是,如此也就弥补李庭光任职沙州太长而不合情理的问题。

汤嘉惠为唐代经略西域的重要人物,正如薛宗正先生所言:“由郭虔瓘首倡,汤嘉惠所继承的结盟突骑施汗国、遏制大食河外扩张的主张为唐朝正式采纳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25]但现有的文献对其早期经历没有记录,这无疑是很大的遗憾。若汤嘉惠即汤允,则可以补充其为沙州刺史的官历。具体而言,若汤嘉惠或者汤允景龙前为沙州刺史兼豆卢军使,其景龙四年(710年)为肃州刺史兼玉门军使之调动就可以理解。从沙州转肃州,为一般之转迁程序,当时有案可循,如王方翼。据张说撰《王方翼神道碑》及《新唐书》本传,他先授沙州刺史,未至改肃州刺史;后为波斯军副使兼安西都护,以故都护杜庭宝为庭州刺史;又诏为庭州刺史,以前使杜怀宝更统安西。其官历转迁类似汤嘉惠。唐代都督、都护、节度使,例皆由刺史兼充[8]387-399,沙州、肃州皆为下州,且在汤嘉惠之时二州皆非都督州,其刺史皆为正四品下。所以从沙州刺史转肃州刺史为平级调动,也没有问题。汤允沙州刺史和汤嘉惠之肃州刺史、北庭都护、安西节度使的官历非常契合。

但有一个问题是:若汤嘉惠即汤允,为何汤贲墓志中只是说汤允为沙州刺史而不言其肃州刺史、北庭都护、安西副大都护、碛西节度使、安西节度使等官呢?这或许有如下一些原因:

其一,根据唐代墓志书写义例,在介绍家世祖先官爵时有简、繁之别,汤贲墓志属于简者,所以省略了很多信息。汤贲夫人侯莫陈氏墓志既云“其汤氏族系,中丞出处,具详于吏部奚侍郎陟神道碑云”[1]150,则王直撰墓志似乎不必要详尽交代,这也是墓志书写的正常情况。另外,节度使、都护一类头衔常常不记入死者官爵,与这类官职的特殊性有关。节度使为使职,并没有纳入官品体系;都护虽然有品位、有定员,但设置不常变动颇大。这在唐代墓志中有案可循,如大中六年(852年)庾游方撰《庾游方妻兰陵萧氏墓志铭并叙》:

六代祖钧,皇唐谏议大夫、中书舍人。名节礼乐,以耀身文。五代祖灌,任国子监丞,赠吏部尚书。位与道违,庆钟于后。高祖嵩,历左右丞相、中书令、徐国公。柱石王室,国史所载。[26]

萧嵩与开元十五(727年)年至开元十七年(929年)间为河西节度使,其为左右相及中书令时,也带河西节度,但墓志并没有记载。

其二,不书北庭都护、安西节度使等衔,或许与汤嘉惠正好处于安西四镇、北庭建置、弃置、分合变化的重要历史时期有关[27]。安西都护府与安西四镇、节度府之间的关系颇为复杂,由此造成安西节度使、安西都护之间的领辖与品位也发生了多次变化。前述汤嘉惠开元前期相关事件可以看到,他本人之官历颇为复杂。其安西副大都护又兼领北庭,其前后为安西节度使又与碛西节度使相混,这种复杂的历史事实,稍晚之史家已难分辨,时过境迁,汤嘉惠之后人恐怕也不清楚了,所以家状中只保持了祖先简略的官历,也是正常的。

其三,“安史之乱”后至汤贲墓志贞元七年(791年)时,北庭、安西节度的建置虽然尚存,有李元忠、杨袭古、郭昕等人坚守,但其在西域之建制已破坏,安西、北庭节度由泾原节度代领。到贞元六年(790年)五月,吐蕃陷北庭都护府,由此安西道绝;九月,回鹘杀杨袭古,安西莫知存亡。贞元七年(791年),吐蕃与回鹘在北庭相争,后这一地区成为回鹘汗国的领地。安西、北庭虽由泾原节度兼领,但已名不副实。具体来看,甘州在永泰二年(766年)、肃州在大历元年(766年)、瓜州在大历十一年(776年),俱已沦陷于吐蕃,沙州成为河西惟一抗击吐蕃的据点,晚至贞元四年(788年)春才完全沦陷[28]。王真在撰汤贲墓志时,安西地区最接近历史活态的只有沙州刺史,其余皆已为陈迹。而保存汤贲祖先汤允曾经的“沙州刺史”一职,也算是对故国故土的凭吊。

综上所述,汤嘉惠与汤允为同一人之假设,虽然尚存诸多疑窦,但亦不无是处。在没有更多新出资料以资补正的情况下,此一假设暂能为解决沙州刺史、汤嘉惠其人生平等相关之问题提供一个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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