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近民生 突出重点 增强刚性
2019-05-14林永胜
林永胜
2月1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监督工作计划。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重点聚焦“五个中心”建设,转化好常委会“大调研”成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广泛征求意见 精心选题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既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大工作的改革举措,又要重点聚焦“三项新的重大任务”、优化营商环境、民生关切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谋篇布局。
从去年10月中旬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启动监督工作计划编制工作,通过在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建议;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和综合信息发布平台,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监督议题建议;向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函,征询监督议题建议等途径,共收集整理监督议题63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时将这些建议提交给各委员会,作为酝酿监督议题的重要参考,并加强了与各委员会的沟通,召开了监督建议项目分析论证会。经过几番酝酿,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监督工作项目,重点体现在五个方面。
改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拟对本市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 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对《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市政府201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本市涉外服务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助力“老、小、旧、远”等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拟对本市推进社区养老工作、旧区改造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宜居工作等进行专项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和《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围绕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服务工作、本市部分镇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瓶颈和难点问题等开展专题调研。
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拟安排听取和审议2018年市级决算及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2018年市级决算;结合审议本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本市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围绕本市支出预算总量和结构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拟对本市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情况、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监督。
促进公正司法,加强备案审查。拟听取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围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以来暨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推进“全链条式”监督 加强跟踪监督
去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好决议要求,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去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两个执法检查报告。为抓好執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全链条式”监督,拟在今年7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研究处理《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此外,为进一步推进本市0—3岁婴幼儿托育工作,拟委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对常委会2018年听取和审议本市0—3岁婴幼儿托育工作情况报告后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提出跟踪调研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跟踪调研报告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改进监督方式 提高监督实效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主要突出“四个环节”。
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作用。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将紧扣法律法规关键条款的实施情况,查找问题和分析原因,找准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短板”,提出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供给的建议;深入听取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通过暗访、抽查等方式了解实情。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报告中将如实指出责任单位,促进整改落实,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常委会会议召开前,相关委员会和办公厅的工作班子将加强沟通,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常委会和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认真研读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调研报告以及有关参阅材料,为审议发言做好准备。审议发言时,要简明扼要肯定成绩,直截了当指出问题,提出的建议要有针对性,对策措施要具体、明确,便于相关部门会后研究处理和整改。要进一步加强专题询问工作,提高询问质量。提出询问时要抓住关键和要害问题,直截了当,不回避矛盾;应询人应当实事求是地做出回答,不做汇报工作成绩式的回答,不走过场。
进一步发挥常委会专题调研作用。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总结2018年开展的“大调研”取得经验和成绩基础上,要进一步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认真组织实施好常委会专题调研项目,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进一步提高调研质量。专题调研报告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后,印发常委会会议,如有必要也可以提请常委会审议,有关审议意见连同调研报告一并送相关部门研究,使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所提意见建议引起有关方面重视,更好促进和推动有关问题解决。
进一步提高行使监督职权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通过“上海人大微信公众号”平台实时传播常委会会议情况和日常各部门工作情况,使公众获取人大信息更便捷。坚持问题导向和深度专题报道的方式,全景式反映监督工作,推动监督工作全过程公开,发挥舆论监督的“倒逼”作用。继续探索实行监督听证会制度,了解民情、倾听民意、汇集民智,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引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人大监督工作,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社会影响力和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