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佐酒之卤兔
2019-05-05三圣小庙
三圣小庙
小城生活随遇而安,酒友聚饮也是兴之所至无所不为。有时饭后散步,沿着老街正溜达,拐角遇见两位逛过来,寒暄几句,便在街头撕半只“卤兔”,随便朝哪个小摊上一坐就能喝上。
卤免分野兔和家兔。野兔是指田野里的野生兔子。野兔讲究要秋天吃,秋天草木茂盛兔子正肥。每每秋收以后,会有农家携着专用的兔子枪,去田野里打兔子。兔子枪的枪管很长,有两米左右,火药里掺着几十粒直径一毫米的小钢珠,打出去子弹呈放射状,类似散弹枪。一发现有兔子,朝着兔子奔跑的方向就是一枪,子弹像团雾一样罩住了野兔的活动范围,那是百发百中。可打在野兔身上的小钢珠,卤煮时候难以清除,所以吃野兔必须手撕着吃,切忌猛咬一大口,不然小钢珠硌了牙,疼上个把星期也很正常。
家兔是指人工饲养的兔子。吃家兔讲究要“血脖”,深究起来很残忍,但民间事实如此,这里也权且记下。兔子不能宰杀,要趁活着拧断脖子,这样的话血液会堆积在脖子处,卤煮以后能明显看出来呈暗红色。野兔看钢珠,家免看血脖,有这两样才能证明兔子是新鲜的活肉,否则即视为来路不明,无人问津。
摊主卖卤兔时卸分成三大部分。卸不同于切,要顺着骨骼结构解开骨肉连接之处,小尖刀这里戳一下那里戳一下,然后轻轻一掰,卸成上半身、中段和下半身。下半身叫“后座”,就是两条后腿连着兔臀。中段叫“身子”,这是指整个的脊椎部分。上半身称为“前爪”,包含兔头、两条前腿和两肋。
还有一种卖法是分上、下半身。下半身连着“身子”仍叫“后座”,但上半身叫起来很滑稽,叫“不要后座”,买时说声“不要后座”,老板就知道这是要上半身。如是老板沒问,自己上来也是这一句: “买个兔子,不要后座。”
“不要后座”是卤兔最受酒徒欢迎的部分,其一是兔子的两肋有细细的软骨,小城里的人称之为“肚绷”,喝酒时一根一根地砸吧嘴,与喝慢酒很契合。其二是上半身包括兔头,吃兔头很有意思,先把上下颚连接处一根特别的骨头找出来,这根骨头名日“挖勺”,用挖勺一点一点地能把整个兔头从里到外剔干净。这需要慢工夫,爱吃兔头的拿起来能吃上一两个钟头,一顿酒喝完兔头没剔一半,找张纸包上,留着下顿酒接着吃。
卤兔堪为小城佐酒头名,街头巷尾都有固定摊点,一般在下午就开始售卖,卖到其他吃食都已歇业了, “卤兔”摊子依然坚守阵地不撤退,因为等晚上过了十点又是一波小高峰,睡不着觉想喝酒的有的是,那个钟点只有卤兔是最合适的下酒菜。只见街头巷尾这边来一位那边来一位,晃晃悠悠地走过来,话不多说买了就走。凌晨之前酒徒不绝,因此卤兔摊子上的“气死风”,常常是老街上最晚熄灭的那盏灯。
年轻时候,每遇下雪就有酒兴,有时夜半一看下雪了,二话不说先下床找来热水把老酒温上,然后小袄一披走出家门,大街上黑灯瞎火路断人稀,远远地看到街头有“气死风”灯一盏,油灯光闪烁,那定是“卤兔”在候!碎步小跑过去买半只“不要后座”,哆哆嗦嗦地回到家里,手脚冰凉地朝单人床上拥被一坐,白炽灯下听着谭咏麟或者童安格的歌,温酒凉兔子,不亦快哉!
卤兔属民间小吃,不登大雅之堂,宴席上几乎没有。但只要不是正式宴请,不管是独酌还是小聚,卤兔必不可少。
民国时期阿福兔肉的老店
“花戏楼、华祖庵,阿福兔肉不一般”“不吃阿福兔肉,枉来亳州一走”,这些脍炙人口的说法,在亳州流传已久。亳州阿福兔肉店位于亳州市区大隅首附近,民国时期就开店售卖兔肉了,在亳州,可谓家喻户晓。卤兔是佐酒佳品,在亳州酒徒心中,不管是独酌还是小聚,卤兔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