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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积极引导社会化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

2019-05-05宣扬

食品界 2019年4期
关键词:力量监管食品

宣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长期以来都是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近年来,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也愈发提升,而与之相对的,面对日渐增多的监管主体,传统模式下仅仅依靠职能部门的监管难以满足日常监管的要求,那么,如何在强化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模式,实现监管效率最大化,是摆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在这大背景下,有必要在我市建立一条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多元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可以说,其实施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开展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及意义

开展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是新形势下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探索性尝试,其根本目的是希望在政府有形之手的指引下,借助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协会和社会大众的无形之眼,找寻出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痛点和盲点,通过传统媒介、互联网平台、电子信箱、移动APP等渠道实现消息互通,信息共享,使食品监管有的放矢,更具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升食品监管的工作效率,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开展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共治是构建食品安全全方位、立体式、网格化监管的有益途径。食品安全问题,由于其敏感性、特殊性和重要性,其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将持续增大。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犯罪分子躲避执法,反侦察意识大大提高,违法行为的地点,形式和手段将更为隐秘,更不易被发现,诸如隐藏在农村自建房里的黑作坊,长年大门紧锁,仅仅靠监管部门日常巡查,很难发现。这就需要发挥村委和周边村民等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弥补政府监管的死角和盲区,通过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逐步形成以政府监管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方位、立体式、网格化的食品安全大监管工作格局,进一步扩大监管的覆盖面和纵深度,从根本上提升监管的效率和水平。

开展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共治是实现食品安全常态化管理,打造阳光透明政府的有力抓手。根据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要求,监管干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要开展1- 4次的日常检查,尽管频次不高,但以相对薄弱的监管队伍与数量众多的监管对象,监管任务和压力还是非常大的。更多时候,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游离在监管视野之外,无法真正有效达到全程化、常态化的监管,这也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为此,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其中显得尤为重要,它相当于通过社会大众的眼睛,使食品生产经营者24小时处于监管视野之下,有效实现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模式。同时,建立健全政民互动、信息共享和投诉举报平台,有利于及时回应、处置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升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拉近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为打造阳光透明政府提供有力支持。

开展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共治是弥补基层监管力量不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举措。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合并以来,职能进一步整合,人员编制进一步压缩,对于新成立的市监局监管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从现实情况看,短期内配备更多专职的监察人员很难实现,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在现有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合理划分工作职责,科学配备监管队伍,促进监管效率的提升。更为重要的,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利用好社会力量参与协同共治的内在优势,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弥补基層监管力量不足的短板问题,突出重点整治食品安全隐患,集中力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引导我市社会化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

在具体操作中,由于我市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风险等级和分布各有差异,与此相对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对此,笔者建议可以按照牵头抓总、因地制宜、分门别类的总体原则,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等级和行业类别,有针对性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活动,逐步形成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复合型监管模式: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由于其安全风险高、专业性强的实际,出于卫生和安全等情况考虑,仍需专业性的监管人员通过实地检查的形式开展监管,目前暂不宜引导社会化力量参与监管;二是对驻村或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经营户,根据其区域分布广、集中度差和监管盲点多的特点,由监管人员按要求开展定期实地检查的基础上,可以借鉴省委实施劣V类水整治工作的有益经验,根据辖区内行政村数量,由每名监管人员结对数个行政村,并由村委会确定专人负责此事,通过现场指导、政策宣教、业务培训等形式,让其知晓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和重点,配合性的开展日常监察工作。三是对城区内各类食品经营户,由监管人员开展定期实地检查的基础上,通过实施食品经营创先争优评比等活动,在每个区域内遴选出一批环境优良、品质上乘、口碑较好的食品经营户作为该区域行业协管员,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及时劝阻包干区内经营户不规范经营行为,对屡教不改或情况恶劣的,立即上报市监局处置。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活动中。一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或邀请社会热心公益人士以消费者的角度对食品经营户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管。可根据各地实际,在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处放置意见建议箱,认真收集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作为职能部门执法和监管的有益补充,使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化和透明化;二是建立与“美团”、“大众点评”、“饿了吗”等餐饮网络平台的合作,充分发挥平台知名度广、稳定性强和大数据的优势,进一步健全完善消费者评价反馈和信息共享终端建设,通过数据归纳整合,及时将消费者对于食品经营者的消费环境、食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评价列入日常监管的重要补充,作为监督考核重要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大微信公众号等移动APP平台的开发与建设,及时推送食品安全政策和信息,收集和处置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疑问和投诉,全面实现“你点我答”、“你点我帮”、“你点我检”、“你点我查”的互动型监管模式。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建立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是新形势下整合监管力量,丰富监管手段,拓宽监管范围,实现全方位、常态化监管的有力武器,上海等发达地市已有试点尝试,并取得了有益的经验。从总体情况看,是利大于弊的。但在具体操作中,仍需要解决体制机制、业务能力、平台建设和经费来源等多方面现实问题。因此,要深入推进这项工作,需要重点加强以下几点工作:

要加强政策的编制和宣贯。由于这项工作全局性、重要性和敏感性都很强,仅仅靠市场监管局一个部门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在市委市政府或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各部门特别是县市区及镇、乡街道力量,制定全面而详尽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发挥电视、电台、网络、报刊等舆论媒体的宣传发动作用,鼓励全民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活动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卫生、争做食品安全卫士的良好氛围。

要加强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为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有必要开展社会化协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这当中,需特别加强驻村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区域行业协管员的《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使其全面熟悉并知晓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上报日常监管动态,使监管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大协管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可将这项工作通过纳入各县市区量化考评和争先创优评比的重要指标,建立奖惩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配合度。

要加强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全面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公众的广泛参与必不可少。在这里,可以引入互联网+思维,密切加强与“美团”、“大众点评”、“饿了吗”等餐饮网络平台的合作,通过你点评我返现等形式,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严格要求平台方加强评价系统的建设与维护,通过技术手段对评价内容进行汇总归类,筛选出有效评價,防止出现重复点评或恶意评价等情况,并建立与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数据的即时、真实和准确。此外,还要注重加强微信公众号、食品安全移动APP等监管平台的开发与建设,将其作为监管部门与群众互动交流之纽带,实时传达监管动态,宣教安全知识,解答公众疑惑,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要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建议由市里牵头,每年年初由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争创评比、政府购买服务及网络移动平台开发建设等社会力量协同监管的项目、数量、时限、预期效果和所需经费等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预算清单,由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同时,为保障经费的规范合理使用,每年年底前,由市场监管局对社会力量协同监管的实施成效和实际支出进行评估总结,作为财政部门拨款的重要依据,确保专项经费用得其所、用的规范、用出实效。

要加强品牌的建设和推广。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群策群力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积极利用地域、文化、产业等优势,将餐饮文化同名城名都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打造餐饮美食一条街,将宁波本土特色美食(如宁波汤圆、红膏呛蟹)与海内外知名餐饮有机融合,既能打造出地区餐饮的金字招牌,激发市场活力,带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时,相对集中的餐饮产业群,也有利于职能部门更为有效地开展监管,促进监管效率的提升,带动我市餐饮行业朝品牌化、特色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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