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安全管理实践中的应用
2019-05-05李程
李程
古语有云:“民以食为天”。因此食品安全不仅会直接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也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时,对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标准统一作为我国公共领域的重要技术,对相应的开年与重复性事物给予了明确的规定,是社会经济稳步发展的重要技術支持。食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通过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改进,能够在抵制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有效的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而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
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的问题
相关标准间尚未统一。标准体系的目的性要求每个标准体系都需要以某个特定目的作为形成条件,因此从标准制定的目的性来讲,部门标准和行业标准虽然都是为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但仍然会有与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无法协调的指标存在。以企业加工肉制品的的用料标准举例,《鲜、冻片猪肉》(GB 9959.1- 2001)规定对于鲜、冻片猪肉禁止使用晚阉猪以及种猪进行加工,但是于2017年实施的《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 2016),则表示凡通过检疫的非疫区牲畜均可作为加工原料。企业从食品安全方面考量,很难证明晚阉猪以及种猪一定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因此就会出现无法判定能否使用该类猪肉作为加工原料的情况发生。当产品拥有多个标准规定时,很难使检测人员把握好检测标准的尺度,从而加大了对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控制的难度。
标准对应食品类别模糊。卫生部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时,对食品类别范围进行适用或不适用的规定,却忽略了这些规定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时,并没有对其适用范围给予明确标示。例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 2017)规定,标准仅对预包装食品适用。但在现实生产过程中,检测人员需要对部分产品按照散装标准进行评价和检验,因此忽视标准适用范围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运用
完善标准的查新与应用。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在不断的进行更新,其涉及的数目极其庞大,这就要求检测机构具备一定的风险意识,对行业内动态具有足够的敏感性,对食品行业的变化做到时刻关注。政府需要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标准以及与其对应的法律法规,以提高对新标准的使用频率和使用力度。与此同时,对新标准及其检测能力要进行及时的评估和衔接,保证能够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当食品市场发生变动时,有关企业要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提出对新标准的更改申请,保证新标准在内部和外部具备一致性。尤其是在用新标准推行初期,由于食品市场的变动较大,有关部门必须做好监管作用,保证新标准的顺利实施。
强化有关人员对标准的解读。新标准是根据市场进行确定的,因此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所以在新标准推出的同时,有关部门需要对检测人员及时的进行培训与宣传工作,使新标准能够被准确解读,更快地投入使用。
提升标准使用的信息化水平。在信息化时代,食品安全质量的提高需要与信息技术相结合,利用信息系统中的业务流程管理平台、数据平台、抽样系统等细化管理系统,提高食品安质检的准确性。
增强标准制定与使用部门间的沟通。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标准主要来源于市场的实际需求,但是受市场需求不断变化的限制因素影响,标准投入使用之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该与使用部门加强沟通,建立有效的衔接制度。以便当使用部门在检测过程中发现问题时,标准制定部门可以在了解问题的同时,迅速提出改进方案。因此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科学性,是实际与理论相结合的成果。
相关部门在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时,食品安全标准是他们检测的依据,同时所有的检测管理活动都是依靠标准进行,可以说食品检测与食品安全标准是难以分割的整体。要想保证食品安全,就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意识,在执行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同时保证其在食品安全管理实践中的有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