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终如始
2019-04-28黄德海
黄德海
一
大学的时候,一个同学的父执大约亲炙过前一辈的读书人,我时常能从他那里听到许多辨不出真假的奇奇怪怪故事。其中一个是这样的,有位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此前并无学术准备,偶有机缘遇到了王国维级别的当世绝顶高手,便请求予以指点。高手也不多话,丢过去一本未经标校的《说文解字段注》,让他施以句读,把书翻破再来。求学的这人也是认真,拿到书便反复校读,书脱了线才持之到高手处再问。没想到高手接过后,看也不看,就手又给了他一本同样的书,要求如上。直到他读破了五本《说文段注》,高手才许他登堂,此人后来也果然在古文字上卓然成家。
我一时全信了这故事,觉得窥见了某种求学秘笈,就想着怎样如法炮制——踏踏实实读透彻一本古书,即便成不了古文字学家,起码古文这关差不多能过了吧?只是,人哪里会死心塌地呢,难免要避难就易地变通一番。比如我就没有老老实实去图书馆找什么段注《说文》,而是挑了未经标点的影印本《世说新语》,心里想的是,反正是挑本书一门深入,用哪个经典还不都是一样?《世说新语》几乎全是故事,比枯燥的《说文》好玩多了,于是我一边在本子上抄下难句点读,一边被里面的故事吸引。这书我大概读了三遍,没有把书读脱线,也忘了是否对我读古文有什么实质的好处,只觉得这书过瘾有趣,着着实实记着了里面的几个故事——
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书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
从记述来看,管宁清高自许,劳作与读书皆能一心,视金子与瓦石无异,轩冕过门不能动其心,比较起来,华歆就显得有点儿三心二意,外界的活动容易扰动内心的平静。不过,我很怀疑,我记住这个故事,恐怕主要是因为倾慕管宁割席时那刚烈的决绝。
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咏左思《招隐》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处在任性率真期的年轻人,都会为王徽之雪夜访戴的故事心动?反正我在二十多岁时,曾经在晚上乘船浮过大海,在朋友宿舍下的草丛里徘徊良久,复又乘船归去——我那时的心思里,或许恰好装着“乘兴而行,兴尽而返”的念头吧。
王蓝田(述)性急。尝食鸡子,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蹍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纳)口中,啮破即吐之。王右军(羲之)闻而大笑曰:“使安期(述父)有此性,犹当无一豪(毫)可论,况蓝田邪?”
虽然被一个鸡蛋引得无明火起有点好笑,但不知是因为文章太好还是喜欢这种不假修饰的性格,当然,更有可能是为个人的躁急性格护短,反正我当时对这个王蓝田颇有好感,倒是对自己可以“东床坦腹”而笑话别人性急的王羲之不免有些腹诽。
不知道是因为魏晋“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反礼教风气,还是“非汤武而薄周孔”的激进言论,亦或是“礼岂为我辈设也”的放诞作派,读《世说新语》的时候,你会时不时觉得这是一本年轻的书,人们率性而为,无拘无束,无法无天。可不是吗,要绝交就绝交,要尽兴就尽兴,要发火就发火,还有要给白眼就给白眼(阮籍),要打铁就去打铁(嵇康)……这不正是年轻的标志?那时候岂不是世界年纪还小,还没有后来的老成持重、老气横秋?
其实当然未必,只是我读书的时候年纪太轻,还辨别不出那看起来的任性背后的故事。那个被管宁割席断交的华歆,在《世说新语》里还有别的故事,处处显示出见识不凡。他后来为官清廉,却并不苛严,同时的陈登(就是“元龙高卧”的陈元龙)说他“渊清玉洁,有礼有法”,九品中正制的主要创立人陈群称他“通(通达)而不泰(骄傲),清(清廉)而不介(孤高)”,陈寿在《三国志》里称赞他“清纯德素(德行)”。雪夜乘小舟来去的王徽之咏的左思诗,起首就是“杖策招隐士,荒涂(途,路)横(塞)古今”,看来也不是无缘无故地造门而返,乘兴尽兴间恐怕别有怀抱。便是那个性急的王蓝田,也自有能忍的时候——
谢无奕性粗强。以事不相得,自往数(诘责)王蓝田,肆言极骂。王正色面壁,不敢动。半日,谢去良久,转头问左右小吏曰:“去未?”答云:“已去。”然后复坐。时人叹其性急而能有所容。
王蓝田性急和自制的事,《晋书》放在一起讲,并标示了其间的因果关系:“述……性急为累。尝食鸡子,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掷地。鸡子圆转不止,便下床以屐齿踏之,又不得。瞋甚,掇内口中,啮破而吐之。既跻重位,每以柔克为用。谢奕性粗,尝忿述,极言骂之。述无所应,面壁而已,居半日,奕去,始复坐。人以此称之。”一个人的时位变了,对自己的要求也逐渐发生了变化,甚至能够在某些特殊情境中适当节制自己性情,是不是非常值得赞许呢?只是,这样读下来,《世说新语》还会是一本年轻的书吗?很难说。那就接着来看另外一则故事——
阮步兵(籍)丧母,裴令公(楷)往吊之。阮方醉,散发坐床,箕踞(轻慢的坐姿)不哭。裴至,下席于地,哭吊唁毕便去。或(有人)问裴:“凡吊,主人哭,客乃为礼。阮既不哭,君何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我辈俗中人,故以仪轨自居。”时人叹为两得其中。
一件事,只跟自己有关,放诞一点大概没什么大问题;如果局限在两个人范围内,任性一些应该也可以容忍;三人为众,越来越多的人与一件事发生关系,比如阮籍遭母丧,有很多的迎来送往,倨傲无礼就显得有点过分——有人问裴楷的话,就是看他对这过分的反应。幸好裴楷為人“清通”(清明通达),才能两得其中,否则说不定就会生出罅隙,在魏晋那种情势下,闹出人命也不算意外。只是,譬喻设想得越多,就越会发现,已经不能再把《世说新语》看作一本年轻的书了对吧?
至此,那个似乎一直被诸多魏晋名士排斥在外的“礼”,已经悄悄来到了前台。只是,这个来到前台的礼或礼教,在人世和人身上的表现,要比想象复杂得多:“魏晋时代所谓崇尚礼教,是用以自利,那崇奉也不过偶然崇奉,如曹操杀孔融,司马懿杀嵇康,都是因为他们和不孝有关,但实在曹操司马懿何尝是著名的孝子,不过将这个名义,加罪于反对自己的人罢了。于是老实人以为如此利用,亵渎了礼教,不平之极,无计可施,激而变成不谈礼教,不信礼教,甚至于反对礼教。但其实不过是态度,至于他们的本心,恐怕倒是相信礼教,当作宝贝,比曹操司马懿们要迂执得多。”
二
“礼教”这个词,似乎人人用得趁手,但我在各种书本文章里查来查去,很难找到一个较为中性的说法,不是跟“封建”挂钩就是着急维护,倒是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谈到中国时,或许是因为有一双陌生的眼睛,说得较为通达:“中国的立法者们……把宗教、法律、风俗、礼仪都混合在一起。所有这些东西都是道德。所有这些东西都是品德。这四者的箴规,就是所谓礼教。中国统治者就是因为严格遵守这种礼教而获得了成功。中国人把整个青年时代用在学习这种礼教上,并把整个一生用在实践这种礼教上。文人用之以施教,官吏用之以宣传;生活上的一切细微的行动都包罗在这些礼教之内,所以当人们找到使它们获得严格遵守的方法的时候,中国便治理得很好了。”
我们暂不讨论孟德斯鸠话里包含的卓越洞见和可能误解,只先确认礼教是一整套教化方式——魏晋的老实人表面反对实际相信的,正是这一整套教化——然后注意其中提到的“中国立法者们”。不妨把立法者们恰当地看成那些首要经典的书写者,具体到“礼”,也不妨说是“三礼”(《仪礼》《周礼》《礼记》)的作者。一个拥有经典的共同体必然与自发者不同,此前昏昧的社会被清朗的理性照亮,并因此拥有了传承的可能性:“一个未开化的社会,在其最好状态中是由沿着原初立法者,亦即诸神、诸神之子或诸神的学生传下的古老习惯统治的社会;既然还不存在书写,后来的继承者就不能直接地与原初的立法者相联系;他们无法知道他们的父辈或祖父辈是否偏离了原初立法者的意图,是否用仅仅人為的附加或减少去毁损那些神圣的消息;因此一个未开化的社会不能前后一贯地按其‘最好即最古老的原则去行为。只有立法者留下的书写才使他们向后代直接说话成为可能。”
如果我们不是天然相信“最古老即最好”,或者“最古老即最合理”,或者相反地,相信“最古老即最坏”或“最古老即最悖理”,就有必要意识到,属于立法的首要经典创制过程中,既有对人各类自然天性的巧妙引导,也必然伴随着对人诸多自发行为的强制纠正,甚至还有部分看起来并不与现今历史事实相合的所谓创制。魏晋时期反礼教的任性,如果只看效果,不过是从立法后走向了立法前,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推崇的,倒是在趋向任性的过程中表现出的对礼教既反对又信任的态度,显示出对立法的深层认同与浅层厌恶,很好地表明了一批人智识上的优异。如此情势下,要理解或回应首要经典中的问题,就需要尝试着回到立法者当时面对的具体情境,看看他们企图引导、纠正和创制的究竟是什么,才有机会稍微亲近一点那些伟大的心灵。即如这篇文章要讨论的《礼记·檀弓》,开头一节是这样的——
公仪仲子之丧,檀弓免焉。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闻也。”趋而就子服伯子于门右,曰:“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何也?”伯子曰:“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商代)微子舍其孙腯而立衍也;夫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子游问诸孔子,孔子曰:“否!立孙。”
公仪仲子,春秋时鲁国人,姓公仪,字仲子。檀弓,鲁国之知礼者,公仪仲子的朋友。子服伯子,也是鲁国人。免音wèn,一种置于头上的丧饰。按说,公仪仲子儿子去世,作为朋友的檀弓不必着免这样的重服,而一个知礼者这样做显然是有意的,所谓“故为非礼,以非仲子也”。檀弓对公仪仲子的非议,是因为他没有传位给嫡孙,而是传了庶子,因此质问他“何居(其,音jī,语助)”,我从前可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或许是没有得到答复,檀弓快步走到门右边问子服伯子,公仪仲子这样的传位方式是什么道理?伯子说,仲子也是行的古道啊,从前文王不就是舍弃了长子伯邑考而立了武王,微子不就是舍弃了嫡孙腯而立了弟弟衍。子游听说(看见?)了这事,就去向孔子请教,孔子说,公仪仲子的做法和子服伯子的说法是不对的,应该立嫡孙。
这段文字看起来平平淡淡,不过是几次来回的问答,似乎没什么了不起的微言大义,为什么要置于《檀弓》的头条?这一条的主题是什么呢,立庶子还是嫡孙的问题。这个问题严重吗?如果不怕过甚其辞,不用说一家(大夫)一国(诸侯)一天下的继承,恐怕没有一个地方的继承问题不是严重的对吧?这也就容易解释,为何不光在《礼记》里,古人在各类经典作品中都会反复提到这个问题了。《公羊传》隐公元年:“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庶)子以贵不以长。”何休《解诂》引而伸之:“嫡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孙。”《史记·梁孝王世家》褚少孙补中记袁盎语:“殷道亲亲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周道,太子死,立嫡孙;殷道,太子死,立其弟。”这些引文透露出的一个重要信息,即殷往往是作为周的对立面出现的,两者在继承制上的巨大差别,正是殷为兄终弟及,而周则是父死子继。
《淮南子·慎势》谓“疑生争,争生乱”,因此继承制的确定,如同何休所言,“皆所以防爱争”。继承方式固定下来,使之逐渐在人群中变得天经地义,尽量减少爱争造成的灾难性后果(当然无法完全避免)——即便是现今通行的继承制度,恐怕也正是这一思路的产物吧?只是,前面提到的殷周之间的继承制差别,近代以来既获得了巨大的肯定(以王国维《殷周制度论》为代表),也遭遇了极强的挑战。《殷周制度论》熟悉者众(所谓“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不妨就来看对两代差别的质疑:“殷代后期,自小乙迄帝辛九代之中,七代传子,是已非兄终弟及之制矣。”“传长子之法,即在周初亦并未完全确定实行。则谓殷为兄终弟及,周乃传子,殷周礼制绝对不同,殆非是也。盖宗法之制,在殷代早已见其端绪。历西周数百年,迄战国末年,新儒家兴起之后,始有整齐固定之法则。”
上文质疑殷周继承制差别时举的例子,其中“周初太王舍太伯而立王季”,正是《檀弓》中的“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这样看来,上文子服伯子的论据更符合历史事实没错吧?为什么号称“知礼”的檀弓要说自己“未之前闻也”,熟悉礼三代损益的孔子断然说出了“否”呢?如果可以推测,是不是可以说,所谓自周开始成为制度的父死子继制,其实是大立法者截断众流的选择(也就是确认父死子继优于兄终弟及,具体理由可参考王国维《殷周制度论》),并非确定无疑的历史事实?我有点相信这说法不是推测,因为只就《檀弓》来看,就有多处殷周不同的对比(殷人尚白,周人尚赤;殷既封而吊,周反哭而吊;殷朝而殡于祖,周朝而遂葬),联系到其他经书(如《诗》《书》)中类似的对比,恐怕我们不得不承认,所谓自周开始的父死子继制和其他制度,非常可能是经典的创制。此前的殷代因为不存在非常自觉的书写,我们“无法知道他们的父辈或祖父辈是否偏离了原初立法者的意图”,而从经典创造(书写)出来的那一刻起——或者从经典有意选择了某个起始(周)的那一刻起,“立法者留下的书写才使他们向后代直接说话成为可能”,从此我们可以比较后人如何去增加或者减少前人戮力创造的这一切。
只是,无论怎样重大的努力,后来人都会慢慢忘记当时决断的鲜烈,不会体谅当时立法者重大而曲折的心思,只记住一个破败后的印象,进而把后世因这制度出现的各种问题一股脑堆到他们身上——即便不是谩骂。即如上面提到的父死子继制,现在人们通常会质疑,为什么传位不是照贤明程度或才华来确定,非要按什么嫡庶长幼?乍看之下这质疑似乎是对的,那么我们也不妨问,贤明程度和才华谁来判断?即使现今,有一种制度能保证在位者肯定是贤明吗?如果不能,那是不是可以想想,古人为什么会那样选择?
三
对习言的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乐经》本无或久佚),我过去最无感的就是礼,觉得支词碎义,不足为训,因此对诸多赞《礼》的话难免心存怀疑。比如皇甫侃所谓,“六经其教虽异,总以礼为本,故记者录入于礼”,或如黄巩所称,“孔子订五经而约之礼”,亦或如曹元弼所言,“六经同归,其指在礼”,我觉得不过是因为学者对自己专门之学的刻意推崇(谁不觉得自己涉及的题目是最重要的呢?)。现在想来,大约是我忘记了制礼当时的具体形势,忘记了那些具体因应的繁复现实,只纠缠在文字上,便不免如皮锡瑞所云:“古今异制,年代愈渺,则隔阂愈甚。汉人去古未远,疑经尚少。唐宋以后,去古渐远,而疑经更多矣”。
把焦点集中到《檀弓》,差不多可以从这一篇的升沉中,看到经典流传的起伏变化。《礼记》自汉代郑玄注,至唐便升为“经”,宋后更是居于“三礼”之首。也正是在宋代,《檀弓》于经学地位之外,同时成为文章的典范。黄庭坚《与王观复书》云:“往年尝请问东坡先生作文章之法,东坡云:‘但熟读《礼记·檀弓》当得之。既而取《檀弓》二篇读数百过,然后知后世作文章不及古人之病,如观日月也。”陈骙《文则》更是以其与《左传》相比:“《檀弓》之载事,古简而不疏,旨深而不晦,虽左氏之富艳,敢奋飞于前乎?”洪迈《容斋随筆》则云:“《檀弓》上下篇……文章雄健精工,虽楚、汉间诸人不能及也。”即便不算“莫知所自来”的疑伪谢枋得《批点檀弓》,宋代对《檀弓》的文章之道,已经算得上是推崇备至。
即便是从反对的意见里,也差不多可以看出有宋一代对《檀弓》的揄扬之盛。叶适《习学记言序目》云:“世之学者,于《檀弓》有三好:□(按疑为‘稽)古明变,推三代有虞,一也;本其义理,与《中庸》《大学》相出入,二也;习于文词,谓他书笔墨皆不足进,三也。以余考之,则多妄意于古初,肤率于义理,而謇缩于文词,后有君子,必能辨之。”不过,水心先生期待的“后之君子”似乎并没有出现,对《檀弓》的文章的追摹自明代开始反有变本加厉之势,各种别行的评点本不断问世,举其要者,则有杨慎《檀弓丛训》、陈与郊《檀弓辑注》、林兆珂《檀弓述注》等。这一评点系列(其实还应该加上一个选本系列)层出不穷,至清孙濩孙的《檀弓论文》集其大成,也兜底说了大实话,顺便解释了叶适的期待未能成功的原因:“《檀弓》最利举业……凡制艺(八股)中大小题所有格局法律(格式和规律)无一不备。”学优则仕,读书做官,哪个不是为了穿衣吃饭呢?不过大概需要指出,所谓《檀弓》对举业的好处,并非从里面出题(因篇中多言祭事,不太吉利,故从中出题较少,所谓“《檀弓》、丧礼诸篇,既指为凶事,罕所记省”),主要是为了揣摩文章。
即便不考虑推重背后的实用性,这种拆离或者起码相对忽视《檀弓》的内容,而专门揣摩文章的行为,当然很容易引起反弹,如章学诚就不客气地说:“谢枋得之《檀弓》……岂可复归经部乎?”或如四库馆臣所言,以时文(应试文章)之法点评经书,乃“明末士习,轻佻放诞,至敢于刊削圣经,亦可谓悍然不顾矣”。这一内容和形式的分离,其实就是经与文的分离,最终当然是消解了经的权威性,引发人们对经典的怀疑:“《檀弓》一书非礼之旧文,乃六国时之纪载……其污圣之言及自相抵牾者甚多。”“《檀弓》一书专为抵訾孔门而作也……所载之迹无一不与贤人相戾。阳予之名而阴毁其实,其所以丑抵痛訾者,几于无复忌惮。”是这样没错,如果一个记载容易引起怀疑,而被记载的人不能轻易怀疑,那么掉转枪头,指向弱处,自然会先怀疑记载本身。《檀弓》主要记载的是孔子和孔门弟子的言行,在过去时代自然没法轻易质疑,那就只好挑文本的毛病。不妨来看著名的曾子易箦一节——
曾子寝疾,病。乐正子春坐于床下,曾元、曾申坐于足,童子隅坐而执烛。童子曰:“华而睆,大夫之箦与?”子春曰:“止!”曾子闻之,瞿然曰:“呼!”曰:“华而睆,大夫之箦与?”曾子曰:“然。斯季孙之赐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箦。”曾元曰:“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变。幸而至于旦,请敬易之。”曾子曰:“尔之爱我也不如彼。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没。
乐正子春,曾子弟子。曾元、曾申,曾子之子。季孙,鲁国大夫。病,疾甚。华,画,席子上的花纹。睆音huàn,明亮貌。箦,床席。呼,虚惫之声。革音jí,急也。变,动。曾子重病之时,经童子提醒,换掉了寝卧其上的床席,得正而逝。这一节的含义,自汉至唐似乎没有引起什么怀疑,说的是曾子“病虽困,犹勤于礼”,“不陷于恶,故君子慎终如始”。可自《檀弓》备受推崇的宋代开始,质疑的声音就开始出现,比如朱熹就需要写信向门人解释(需要解释正是因为有疑问):“季孙之赐,曾子之受,皆为非礼。或者因仍习俗,尝有是事而未能正耳。但及其疾病不可以变之时,一闻人言,而必举扶以易之,则非大贤不能矣。此事切要处,正在此毫厘顷刻之间,固不必以其受之为合礼而可安,亦不必以为与世周旋不得已而受之也。”
不用读全信也可以明白,那怀疑的重点是,为什么曾子要等到临终才换席子,他此前受季氏之赐是否合礼?从朱熹回信的结尾来看,他对自己的解释也不是十拿九稳,否则也不会说什么“鄙见如此,幸复相与考之,再以见喻”。后人大概已经少了朱熹这种“多闻阙疑”的态度,一旦有所怀疑,不免就要发为文字,比如清人邵泰衢在《檀弓疑问》里,就直接表达了自己的不认可态度:“曾子受非分之赐,安于生而不安于死,久僭而安之,至死而正之,谓善其死邪?岂子春、元、申之不及一童子哉?若非童子言,曾子几不得正而毙焉?”夏炘《檀弓辨诬》则直接指为泼曾子的脏水:“《檀弓》记此,阳许曾子之改过,阴诬曾子以僭越也。曾子平日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岂有卧大夫之箦漫不加察,及童子有言而后起而移之哉?”
对这件事的分析,可以回到争论的焦点,即曾子受箦是不是非礼。元吴澄《礼记纂言》确定为曾子对自身的更高要求,可谓釜底抽薪:“考之于礼,寝簟之制未闻有尊卑贵贱之殊,但贫者质素,富者华美。以季孙之箦赐曾子,自是与曾子平日所用不同,童子见之,以其华睆,必是大夫之家所造作者,故曰‘大夫之箦与。而曾子然之,谓此乃季孙所赐也。箦之华美与质素,大夫、士通用之,童子非谓此大夫之箦,不是士之箦,但谓此必大夫禄厚家富者之所为尔,其意非欲曾子易之也……而曾子一闻童子之言必欲易之者,盖礼制虽无违戾,然不若终于常时所寝质素者之得其正也。”
其实沿着这个思路,脑洞可以开得再大一点,不怀疑经文,直接把问题推给后来者的错误理解。未能易箦问题,郑玄注云“未之能易,己病(之)故也”,《正义》详解为:“言此未病之时,犹得寝卧。既病之后,当须改正。以已今病,气力虚弱,故时复一时,未能改易。闻童子之言,乃便惊骇。”比较郑注和《正义》可以发现,后者增加了“未病之时,犹得寝卧”,可照郑玄的注释,或者根据原文,意思也可以是曾子病后季氏赐箦不是吗?如果这样理解,那么曾子受箦也在病中,只因病后气力虚弱,没法及时更换,现因童子惊呼起而易箦,不正显示了他有过即改、慎终如始的态度?这不正符合那个《论语》中说出“而今而后,吾知免夫”的曾子形象?
只是,这样的解释未免太巧了,即便说通了所有问题,仍然多有虚浮之气,显得不够稳定,甚至有害心性,所谓“巧曲支离,所以为心术之害甚大”。读来读去,还是朱熹在给同一门人后一封信里的话说得踏实坦荡:“曾子受季孙之赐,无可缘饰。只如此看,多少直截。要之,一等是错了,不若只如此看,犹不失为仁者易辞之过也。”即便曾子有“非礼”之咎,临终时一闻己过即能收慑心神而易箦,不已经足够动人了吗?容纳世间的问题和世人(即便是圣贤)的过错,不正是人世开阔的标志?“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读《檀弓》,真正吸引我的,恰是这个礼落实时显出的深切著明,并借此体会到由切实而来的开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