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伦理视域下的汉语成语英译
2019-04-26李华
李华
摘 要:主要研究翻译伦理视域下的汉语成语英译,通过阐述芬兰学者切斯特曼提出的翻译伦理五大主要模式,即服务伦理、再现伦理、交际伦理、规范伦理和责任伦理,举例分析在汉语成语英译中翻译伦理视角下文化的转换。
关键词:翻译伦理;汉语成语;文化传递;汉英翻译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9)03-0123-03
在汉语成语英译中,可以体会到成语是其中一种可以记录信息的符号,也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结晶和历史沉淀,汉语成语可谓独具特色,具有相对较为固定的文化内涵,可以体现出中华民族的十分独特的生活。成语翻译在伦理视角下应该忠实,也必须再现汉语成语的文化价值观,还要同时兼具忠诚,以译入语读者的理解接受度为出发点,从而满足译入语读者的阅读需要。就译者而言,他/她需要考虑汉语成语的浓缩性特点和成语翻译之技术因素制约。那么,译者在考虑汉语成语翻译独具特色的基础上,还应慎重看待汉语成语翻译中文化的处理问题。因此,在翻译伦理视域下研究这一问题有其研究价值。
翻译自古便有,它是一種历史悠久而又复杂特殊的人类行为。从广义上看,人类翻译活动存在着诸要素,具有社会属性。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或是作者、读者,抑或相关的语言文化层面,乃至于翻译目的等,也都具有社会伦理属性。由此可见,人类的翻译活动会同时不可避免地具有伦理性。那么,用翻译伦理理论来审视并指导人类翻译中的成语翻译,甚至其他类型文本的翻译,不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深译者或研究者对翻译活动的认识,从另一角度讲,还有助于研究者等更加公允、客观地评判这种翻译行为,从而更加有效地对翻译实践活动进行指导,本文也正是在这一现实的基础上对具体问题进行展开。
在汉语成语的古今、中外时空限制下译者需要把握文化转换传播的维度,尽量避免文化缺失、文化相异而产生的文化空白和漏译等现象,确保汉语成语翻译译文的质量。因此,译者需要加强自身修养,既要译出汉语成语中的表层含义与信息,还要译出成语中的深层文化信息,两者兼而有之。本文试图从翻译伦理视角探讨这一问题,包括译者翻译汉语成语时恰当处理文化的方法,既立足于汉语成语的文化特征,又能体现目标语言的特点,从而实现语言层面的归化以及文化层面的异化,希望本研究可以对翻译领域的伦理研究有所借鉴。
一、翻译伦理理论概说
伦理学可以说是古老的学科之一,本质上是一门关于实践道德的学问。就来源而言,伦理学是哲学的重要分支,还被称为道德科学、道德哲学或实践哲学。国外学者对这门学科的研究由来已久,美国著名的伦理学家安·兰德认为,“道德就是一套指导人们做出选择和采取行动的价值规范——这里所说的选择与行动决定了这个人的生活目标和人生道路。而伦理学就是发现和定义这种规范的一门科学。”[1]伦理学和翻译有着紧密的联系。翻译是一种文化语言的传递行为,本质而言属伦理学所指导的一大领域。目前,翻译实践中出现了一些翻译的问题,例如翻译文本中存在较多错误,部分翻译实践出现功利化势头。译界的学者认为,翻译行为可与应用伦理学联系在一起,在翻译中可解决其中文化等方面的伦理道德问题,等等。进而明确翻译目的、规范翻译行为、形成翻译理论规范,以致加强翻译学科的建设,在学界规范翻译过程,端正译者、学者的翻译学研究态度,利于规范当前的翻译市场[2]。
国内学者王克明曾提出翻译伦理学的研究范畴,包括翻译的概念、翻译进行的原因、翻译的受众、翻译的策略等。《翻译伦理学》一书中,也就翻译伦理学进行了研究,书中提出了该学科的研究对象及任务。西方学者对翻译伦理的研究历经二十多年,使得翻译伦理学科有所发展。法国的翻译论家安托瓦纳·贝尔曼更是创造性地对“翻译伦理”这一概念提出了全新的阐释。著名的美国翻译伦理学学者戴维斯在其著作《解构主义与翻译》中,从译者的责任出发用一个章节讨论翻译与伦理的关系[3]。本文研究的翻译伦理主要是由芬兰学者安德鲁·切斯特曼提出的五种模式,他明确地“把当代西方翻译界伦理的研究划分成了五种主要模式,即再现的伦理、服务的伦理、交际的伦理、规范的伦理和责任的伦理。”[4]
二、翻译伦理模式与成语中的文化翻译
20世纪80年代,西方的翻译伦理研究便开始了,在众多研究者中芬兰学者安德鲁·切斯特曼所持有的观点最具代表性。切斯特曼提出了五大模式,用此阐述翻译伦理问题十分贴切。再现伦理重视译者对原文文本作者意图是否“忠实”,服务伦理强调翻译中对客户服务的重要性,交际伦理关注源语文化和目的语文化间的交流与合作,规范伦理关注目的语文化与译文读者期待,责任伦理从职业的角度规范译者的行为。在这五种翻译伦理模式的基础上,切斯特曼通过研究认为,“译者要保证互为异己的各方达成最大程度上的跨文化合作。”[5]他的观点对研究文化翻译的策略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翻译实质上是一种人类交际行为,也应归属于伦理学这门学科所指导的范畴。目前翻译界出现了问题,例如翻译译本中出现大量的错误,部分译者过度功利化的翻译目的,等等。一些学者们认为,应用伦理学能和翻译行为相互联系在一起,这样有利于解决翻译中的某些伦理道德问题,以便规范翻译领域的行为,最终形成翻译理论规范,这样也能加强翻译学建设,指引译者端正对翻译学的研究态度,进而规范翻译市场。
1.再现伦理与直译
再现伦理,是指译者要忠实再现原文或原作者[6]。再现伦理体现出翻译要准确、不增不减不改地再现原作内涵及原作者意图,此处忠实确定得到了放大与突出。切斯特曼认为,译者眼中的再现伦理就意味着要对译作表现出忠实和真实,要做到忠实,这就要求译者必须准确无误地翻译,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再现原文,因此要避免任意增删和篡改。传统理论的忠实译者施莱尔马赫、贝尔曼、韦努蒂也都关注再现问题,这也是再现伦理的体现。
然而,翻译作为一种牺牲之艺术“an art of sacrifice”要想再现并实现完整的再现十分有限。翻译再现出的东西是原文之“意味”,翻译应是用最确当和最适宜之方法将原文最准确合适的含义带入译入语。下面看几个例子。
例1 原文:浑水摸鱼
译文:to fish in troubled water
例2 原文:滴水穿石
译文:A constant dropping water wears the stone out
此处,本文重点分析最后一个例子,前例道理与之相似。滴水穿石源自《鹤林玉露》,宋代罗大经所著,原文为“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这个成语意思是水不断下滴可以穿透石头,这实际上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生活劳动中细心观察大自然现象的发现。由这一成语可以悟出为人处事的道理,它告诉人们只要有恒心,锲而不舍地努力,事情一定能办成功。
根据切斯特曼的再现伦理,在翻译活动中,译者应具备伦理意识,应精确地再现原文以及原文意图[7]。在传统的忠实论及功能学派的对等理论中早已反映了此种观点,表现出了对伦理的肯定及追求。
2.服务伦理与直译加注释
服务伦理从服务的角度看待伦理,指的是译者在翻译时要符合客户要求,要完成符合委托人期待的译文。译者有必要依托客户或是委托人提出的要求,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翻译出让其满意的翻译产品,其核心是服务。翻译理论中的功能学派认为“目的决定手段”,因而翻译策略取决与翻译的目的。因此,译者应在接到翻译任务之时与客户拟定翻译纲要,并以此来指導自己的翻译活动,最终达到纲要指示的目的,以便合理地完成翻译工作。提出服务伦理的前提即是将翻译看成一种商业服务活动,而翻译的功能要符合客户的要求,翻译要实现委托人和译者商定的一致性目标。因此,译者对翻译的忠诚度是针对其委托人的要求而言的。从这一角度译者只要满足了委托人的要求,那么其翻译也就“伦理正确”了。请看下面的例子,它们有助于解释这一翻译服务理论:
例3 原文:东施效颦
译文:Dongshi imitates Xishi
注释:the ugly imitates the beautiful in such a distorted way that the ugliness of the ugly becomes worse
东施效颦可见于先秦·庄周《庄子·天运》: “故西施病心而矉其里,其里之丑人见而美之,归亦捧心而矉其里。其里之富人见之,坚闭门而不出;贫人见之,挈妻子而去之走。”比喻意义为胡乱地模仿,导致效果极坏。如果译者简单地直译为“Dongshi imitates Xishi”,那么原文的内涵就没有译出,东施、西施是谁,有什么文化含义,不了解中国历史的外国人对这两个人物很可能一无所知。译者应该积极思考,为了让译入语读者明白这一成语的真正含义,可以加注释“the ugly imitates the beautiful in such a distorted way that the ugliness of the ugly becomes worse”。类似成语译法还有,如“班门弄斧”译为to show off ones proficiency with axe before Lu Ban the master carpenter;“金蝉脱壳”译为do as the cicada does when he jumps outof his skin: give them something to put them off the scent.
就文化意象而言,它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符号。文化意象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以及联想意义。而对译者而言,文化意象最重要的一方面是可以作为文化交流的使者,因此要正确地运用文化意象来传译的策略;在翻译中要尽量地再现原作的民族文化意象,这样才能达到传达原作文化内涵信息的目的,并且尽量传递异域的文化因素,从而促进中西文化的交流。回到例子当中,以上的翻译服务案例均为直译加注的典型案例,需要指出的是,加注可以脚注,也可以在文中直接加上注释,使译文阅读时更加连贯。
切斯特曼指出,服务伦理实际上就是“建立在翻译作为一种商业服务行业的基础之上的”[8]。这从本质来讲,就对译者提出了两点具体的要求:首先,要让译作实现客户所要求和期望的翻译目的,也就是说,要承担对客户的责任;其次,面对翻译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译者需要和他的客户进行协商,然后处理解决问题。这一伦理实际上侧重于翻译目的这一方面。
3.交际伦理与意译
交际的伦理主要将与“他者”进行交流作为重点,这一伦理强调翻译是“人际间”之交流,而非没有生命的、冷冰冰的“文本间”的交流[9]。笔者认为,翻译的伦理目标十分简单,应该是在双方不同的情况下二者之间所进行的跨文化合作,这样可以缩小文化差异,从而促进文化交流,有助于打破文化的趋同性。
西班牙学者皮姆在文章《翻译伦理的回归中》中重新定位了译者应承担的角色,他认为,译者是翻译这种复杂的跨文化活动的一位不可或缺的协调者。译者作为跨文化交际活动中承担翻译任务的主体,在主观层面或社会层面上,游走于两种文化之间。由此可见,译者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具有的交流沟通功能, 他不能绝对地偏向源语文化,也不能完全偏向目的语文化。
例4 原文:杀鸡儆猴 译文:to make an example of a few to frighten all the rest
杀鸡儆猴的字面义为杀鸡给猴子看,让猴子不犯错误,受到警醒,用来比喻严厉地惩罚一个人给别人看,用这一办法来警告别人让他们不犯错误。倘若直译为“to kill the chicken to frighten the monkey”便会让译入语读者困惑,无法传递文化含义与实际意义。加上在汉语或是在英语中,动物意象“鸡”与“猴”没有必然联系。故可采取意译法舍掉意象。
在翻译过程中,作为译者,注定有身份多重性的特征,这决定了译者在翻译活动中,必须忠实再现原作的价值观,这是基础;要忠诚为顾客(观众)服务,这是基本宗旨;要理解和合作,这是首要任务。译者也要适当把握翻译的自由度,使文化意象的传递更加符合特定文化读者的期待,这样才能体现译者的专业性特征和职业操守。从理论角度而言,德国的功能派学者曼塔利曾提出翻译行为模型,这考察了译者及其翻译中所涉及的各方间的关系,也强调了翻译这门技术作为跨文化信息传递重要工具的一面[9]。
三、结束语
翻译伦理所追求的正是平等、尊重与良性,这对翻译很有借鉴意义。在翻译中,作为译者,他的身份具备多重性,这也决定了译者在翻译活动中必须忠实地再现原作的内涵,忠诚地为读者服务[10]。译者的首要任务是理解和合作,同时把握翻译的自由度,让文化传递更符合译入语国家特定的文化期待,这也就体现出了译者的专业性以及职业操守。汉语成语中的文化内涵是种极为特殊的文化符号,它们往往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以及联想意义。因此,作为文化交流的使者,译者可以在翻译伦理学的指导下正确运用文化的相应策略,尽其所能再现成语中的民族文化,以便成功传达汉语成语中的文化内涵信息,完成传递中华文化、促进文化交流的使命。这正如皮姆所言,翻译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原语文化与目的语文化之间的关系,促进交际双方的交流与合作”。切斯特曼提出的翻译伦理下的五大伦理模式,可以很好地指导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