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联盟组织模式构建研究
2019-04-26孙丽男唐擘苟立云
孙丽男 唐擘 苟立云
摘 要:鉴于黑龙江省地方高校的平均综合实力较弱,建立人才培养联盟势在必行。从黑龙江省地方高校发展现状出发,提出人才培养联盟的雏形模式和较为一般的组织模式,以期为黑龙江省地方高校建立人才培养联盟奠定较好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联盟;组织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9)03-0001-03
高校人才培养联盟已逐步成为各个高校提高自身人才培养竞争力,实现资源共享的重要组织形式。然而我国的很多高校人才培养联盟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模式,在经历了初期的活跃阶段后,大都逐步走入休眠状态,实质性的合作项目很少。另外,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具有不均衡性,重点高校多集中于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陕西省等省份和直辖市,而以东北地区的黑龙江省为代表的一些省份和自治区的高等教育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其中很多高校属于“贫困户”,面临着资金投入不足、软硬件设施跟不上人才培养需求等困难。因此,为了促进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政府在加大对此类院校的扶持力度的同时,广大教育研究者也在不断寻求着针对地方高校建立人才培养联盟的有效组织模式。笔者从黑龙江省地方高校的发展现状出发,对黑龙江省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联盟的模式构建展开研究,以期为政府决策和黑龙江省地方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一、黑龙江省地方高校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内的高校除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及东北林业大学几家部属高校外,多数为地方高校,而地方高校中除了少数的职业技术型高校外,多数高校的发展目标是要建设科研型、综合性大学,但苦于各方面的实力不足,最终导致建设成果与既定目标相去甚远。同时,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对人才的结构和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迫使很多地方高校必须转变发展观念,寻求适合自身发展的康庄大道——向应用型转变。我国将推动部分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列入了“十三五”规划纲要[1],为黑龙江省的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然而黑龙江省的很多地方高校在转型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2]:(1)办学定位不明确。黑龙江省很多地方高校提出要向应用型转变,但办学定位时还不愿舍弃研究型、学术型人才的培养。(2)学科专业建设不符合地方经济产业发展需求。黑龙江省很多地方高校为了实现向应用型的转变,不断盲目增设应用型学科专业,只考虑是否符合国家的评估指标要求,而不考虑所设学科专业是否与地方的产业结构相吻合。同时,由于很多地方本科院校办学经费比较紧张,实现学科专业建设适应地方产业结构的发展存在较大困难。(3)人才培养目标与人才培养规格未协调一致。黑龙江省很多地方高校为了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积极以市场为导向,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但明确人才培养目标的同时往往降低了人才培养规格,对于除了对口岗位的技能以外的其他综合素养的培养欠缺。(4)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尚未健全,实践平台搭建不足。建立健全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关键环节,然而黑龙江省很多地方高校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黑龙江省很多地方高校实践平台形式单一,数量和质量都不能满足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5)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率较低。黑龙江省很多地方高校由于资金不足,职称评价重视论文、项目等的数量等原因,导致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不受重视,转化率较低。(6)教师队伍建设与转型发展需求不匹配。黑龙江省很多地方高校为了实现转型发展,积极开设新的专业,然而教师队伍往往是东拼西凑而来的,很多教师都是直接从传统专业转行过来的,因此无论从教学经验,还是从实践能力来看都存在着不足。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地方高校的财力状况往往很难支撑转型发展,政府的支持对于地方高校的转型发展来说也只是冰山一角。“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各个高校可以通过建立人才培养联盟实现资源的集中与共享,进而加快各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步伐。
二、黑龍江省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联盟组织模式构建
目前,黑龙江省只有哈尔滨理工大学1所地方高校与其他省份的6所高校建立了省际高校就业联盟。另外,部属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其他省份8所高水平大学建立了C9联盟,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与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4所大学建立了东北高校教学联盟[3—4]。黑龙江省尚未建立省内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联盟,省际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联盟也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有必要构建适合黑龙江省地方高校发展现状的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联盟模式,提高黑龙江省地方高校的整体人才培养质量。
(一)黑龙江省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联盟的雏形模式——联合办学
高校人才培养联盟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前期往往需要深入的调查研究和不断的实践探索,因此首先可以建立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联盟的雏形模式——联合办学,然后在联合办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组织模式规范的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联盟。
1.同质高校的联合办学模式
水平相当的地方高校的办学定位、学科专业设置、生源质量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可以把这些高校看成同质高校,在同质高校之间开展联合办学的融合度较高。同质高校之间可以采用资源共享式的联合办学模式,资源可以包括图书资源、数据库资源、课程资源、教师资源、实践平台资源等等,资源共享可以有效配置高校现有资源,也可以缓解地方高校转型发展道路上面临的财力不足的困境。资源共享也可以提高各个高校之间的信息交流传递的效率,实现各类前沿信息资源的实时互通。资源共享还有利于各同质高校之间相互取长补短,实现共同提高和发展。同质高校之间也可以采用学分等值兑换的联合办学模式,联合办学的各高校可以签订相关协议,制定科学合理的学分等值兑换标准,允许学生在一家高校注册入学后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需求,到其他协议高校选修一些课程进行学习,并在完成学习后获得该校的学分,此学分可以在签订联合办学协议的高校中自由兑换,毕业前需要全部兑换成其中一所高校的学分,如果满足相应毕业要求,便可获得该校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强带弱”的联合办学模式
黑龙江省的一些地方高校办学规模较大、办学水平相对较高,被列为省属重点高校,也有一些地方高校地理位置欠佳,办学规模较小,资源相对匮乏,转型发展潜力不足。基于这样的现状,黑龙江省内发展较好的地方高校可以与一些弱小的地方高校进行联合办学,形成帮扶对子。办学水平较高的地方高校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带动弱小高校的办学能力的提高,进而促进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的公平化和可持续发展。水平较高的地方高校向被帮扶的地方高校开放各类信息化科研及教学资源,带动被帮扶高校与教学科研前沿接轨,改变以往的“闭门造车”的局面。水平较高的地方高校可定期派送教师到帮扶校为学生授课、对教师培训,从根本上提高被帮扶高校师资队伍的教育教学水平。水平较高的地方高校可以带动被帮扶高校参与高水平项目,例如可以把一些子项目交托给被帮扶高校的相关团队完成。水平较高的地方高校可以将自身的实习实践平台调配给被帮扶高校使用,当然使用可以是有偿的,如被帮扶高校可以为实习实践平台的维护提供一定的资金,实习实践成果收益可以按比例分配给提供实习实践平台的高校等等。
3.国际化的联合办学模式
黑龙江省地方高校应利用地缘优势,积极拓展与俄罗斯、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高校的联合办学。黑龙江省地方高校与国外高校开展联合办学可以从一些专业出发建立合作关系,例如黑河学院先后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阿穆尔国立大学等20余所高校进行了俄语、音乐及美术等相关专业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合作,既包括采用优质原版教材、引进优质课程、互换教师、科研合作、互建实习基地等多种合作形式,也包括“2+2”的联合培养模式,与俄罗斯高校的联合办学加快了黑河学院国际化的进程。除了“2+2”的联合培养模式,也可以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生的实际需求采取“3+1”“3+2”等国际化的联合办学模式。
(二)黑龙江省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联盟的参考组织模式
一个优质的人才培养联盟应该具有科学的组织模式,联盟中各要素相互促进,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因此,设计有效的人才培养联盟组织模式是黑龙江省地方高校建立人才培养联盟的首要任务。
1.“核心高校牵头,会员高校加盟”的组织模式
黑龙江省不乏一些综合实力较强的高校,这些高校中的一所或者几所作为联盟的核心高校制定联盟的创新发展目标,并邀请符合实现目标要求的高校作为会员加盟,最终形成人才培养联盟。核心高校在联盟中占有主导地位,负责整个联盟的运行管理,协调各联盟会员高校之间的关系。这种人才培养联盟组织模式具有一定的优势,例如由核心高校统一调配联盟成员高校的各类资源,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核心高校实时监控联盟成员高校的创新过程,及时纠正创新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弥补不足,提高创新质量和效率等等。同时,这种人才培养联盟组织模式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核心高校的主导地位把控不好的话,可能会造成“专制”,从而会限制整个联盟的创新活力;联盟内部成员之间进行规模较大的较复杂的多元化交流时,核心高校可能会招架不住,造成联盟内部交流不畅等等。因此,这种人才培养联盟的加盟高校不宜过多,交流不宜过于复杂,核心高校的联盟发展目标制定应该合理,核心高校应该统筹全局。
2.“以合作项目为依托,联盟高校地位相当”的组织模式
建立人才培养联盟不是“过家家”,而是希望联盟成员高校之间在科研教学等方面开展实质性的长期合作。黑龙江省地方高校可以联合省内外甚至是国外的高校建立如下组织模式的人才培养联盟:各联盟高校地位平等且具有自主权,不存在绝对的“权威”高校;联盟成员有义务为联盟的发展贡献资源、学识和能力;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是自发的,是建立在对某一领域共同的创新开发目标基础上的,最终的呈现形式就是各类实质性的合作项目。这种人才培养联盟组织模式的优势在于各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不受“权威”高校的制约,合作形式及内容自由,合作易于深入广泛的开展,合作实施效率较高,联盟创新活力较强;不足在于管理较为松散,对联盟成员的约束性较差,联盟成员易出现相互推脱责任、消极怠工等不良行为,不利于大规模资源的有效整合。因此,这种联盟组织模式的运行机制的建立将成为联盟长治久安的关键环节。
3.“集权与分权、制约与自由共存”的组织模式
为了集上述两种组织模式的优势于一身,克服二者的不足,笔者初步构建了如下的人才培养联盟组织形式:宏观上,联盟仍然设立具有较高权威的核心高校組织,负责整个联盟的运行管理、资源的整合和成员高校之间的协调,但这种调控不是绝对专权的,而是通过在核心高校组织下设二级组织实现权力下放。微观上,每一个下设的二级组织又是一个有核心、有成员的子系统,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子系统的核心高校有权力调控系统内部成员之间的合作,但仍需服从上级核心高校组织对于子系统之间的宏观调控。这样的组织模式构建的是集权与分权、制约与自由共存的较为完备的系统,它的构建需要较长时间的论证与探索。
三、结束语
黑龙江省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联盟的建立仍处于组织模式的探索阶段,人才培养联盟的建立既要从高校自身发展需求出发,又要从地方产业结构发展需求出发,只有这样建立的人才培养联盟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