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类基因编辑应尽快立法
2019-04-25
辛省志
据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审稿新增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这将是中国首次在法律的层级上对人体基因、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作出规定,意义重大。不过,仅仅民法的规定还不够,应该尽快制定刑事法律对违法者进行制裁。
因为转基因技术的巨大应用潜力,很多科学家开始对人类的基因进行研究,期待通过对人的基因进行编辑,能够治疗某些疾病,比如针对各种癌症的基因编辑免疫疗法。
但是因为现阶段对人类基因的研究还很不充分,基因编辑技术也很不精准,对人的基因进行编辑面临很大的健康和伦理风险。在健康方面,人类基因数量众多,现有科学对哪些基因具有哪些功能的了解并不深入,而且人类基因组作为一个整体是个复杂的系统,即使是修改编辑一部分已经比较确定其功能的基因,是否会对整个基因组的表达产生影响也不得而知。再加上基因编辑技术的不精确性,很可能错误编辑到不想改动的基因。不够精准的基因编辑之后可能带来什么后果,我们并没有研究清楚,经过基因编辑而诞生的人可能面临未知的巨大的健康风险。对其他动物或者植物,我们在发现基因编辑出现了不符合预期的特征表达时可以依法依规予以销毁,但对人却显然不能这样做。
即使科学家对人类基因组完全研究明白了,基因编辑技术也可以精确操纵每一个碱基对,人类基因编辑仍然面临着重大的伦理问题:是否可以通过基因编辑“定制”后代的特征?我想要个智商150的儿子,她想要个高鼻梁蓝眼睛身高170厘米的女儿,可以吗?经过基因编辑的后代,还是我的孩子吗?有钱人可以通过基因编辑生下天生基因优秀的后代,穷人却没钱这样做,公平吗?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正是因为如此,对于人类基因的编辑,尤其是对能够遗传到后代的人类生殖细胞的基因编辑研究,学术界的共识是非常谨慎的,许多国家的科研学术规范都不允许经过基因编辑的人类胚胎发育14天以上,更不允许将胚胎植入人体生殖系统最终生下婴儿。一些国家为此制定了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比如澳大利亚2002年就通过了《禁止克隆人法案》,禁止对人类基因进行能够遗传给后代的改变,违反规定是犯罪行为,最高可以判处10年监禁。
中国目前并没有关于人类基因编辑的法律,对相关研究是通过《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卫生部门发布的文件进行规范的。这些文件的法律位阶较低,对违反规范的人也无法进行有效的惩处,约束力是有限的。
2015年在美国华盛顿举行的第一届人类基因编辑国际峰会上,各国科学家达成共识,认为现阶段可以鼓励对人类体细胞基因编辑的研究(一般认为对体细胞的基因改变不会遗传到下一代),但应该禁止用于生殖的人类基因编辑和修饰。但是这种学术界的自律显然也是靠不住的。
中国应该尽快制定与人类基因编辑有关的法律,对有关研究和医疗活动进行规范,以使先进的生物技术能够造福人类,但又不带来潜在的危害。民法典人格权编纳入相关规定是一个开始,更应该抓紧出台相关的刑事法律,对违法者进行刑事制裁,才能有效制止非法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