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2018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2019-04-25

南方周末 2019-04-25
关键词:改判公益

★2018年十大影响性诉讼,多是普通人的故事。所有这些小人物的故事,见证了新时期个案促进中国法治发展的进程。

让司法回归普通人、服务于普通人,给普通人一个公平的裁判,这才是司法的根本要义。

2019年4月19日,2018年(第十四届)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本次评选过程中,我们邀请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在协办单位初选并陆续发布的29个案例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完善,并通过研讨、投票的方式对入围案例进行评审,以案例已生效作为入选标准,最终确定了2018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张文中再审改判无罪案

【案情】2009年3月,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文中终审以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并于2018年5月31日提审本案后,以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影响性】司法保护产权实现矫正正义

在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大背景下,张文中案的再审改判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不仅洗刷了张文中个人及物美集团长期背负的罪名,也增强了企业家群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感。与以往暴力型刑事案件的平反不同,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重大涉产权经济案件的纠错,极具里程碑意义。

对于三罪改判的理由,长达1.8万余字的再审判决书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论证。张文中案再审判决既贯彻了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也体现了审判机关对产权保护的重视,在法治的框架内理解和运用政策,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裁判规则。

绿发会诉方圆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案

【案情】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简称“方圆公司”)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且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被海港区环境保护局分四次罚款共计1289万元。

2016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绿发会”)对方圆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方圆公司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对群众生产生活产生影响,应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并判决方圆公司赔偿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的损失154.96万元,分三期支付至秦皇岛市专项资金账户,用于秦皇岛地区的环境修复;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因污染大气环境行为的致歉声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本案是京津冀地区受理的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其审判结果彰显了公益环保组织对企业环保的社会监督作用,同时也将对其他企业遵守环保法律、履行环保义务起到警示和导向作用。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与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积极协调,通过设立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的模式,确保环境损害赔偿金切实用于本地区环境污染治理修复工作,为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赔偿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探索了一条可行的途径。

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

【案情】2011年夏天至2012年10月,齐某在担任班主任期间多次对7名女童(10至11岁)实施强奸或猥亵。2013年9月,某市中级法院判决齐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齐某未上诉,判决报某省高级法院复核,省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4年11月,某市中级法院经重新审理,判处齐某无期徒刑,齐某上诉。2016年1月,省高院判处齐某有期徒刑十年。

某省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2017年3月,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抗诉。2018年6月,最高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审议本案,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列席会议并发表应当改判的意见。

2018年7月,最高法院采纳抗诉意见,终审判决齐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无期徒刑。

【影响性】性侵儿童

审查有别于成人

齐某案整个诉讼过程长达六年,历经三级法院五次审理。再审过程中,最高检察院检察长依法列席了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并发表应当改判的意见,这在新中国检察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齐某案是性侵儿童犯罪的一个典型案例。近年来,性侵儿童的案件屡屡发生,并且呈明显上升趋势,亟须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齐某案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均存在一些不同认识,最高法院的改判说明,对性侵儿童犯罪案件证据的审查判断,要根据儿童的身心特点,按照有别于成年人的标准予以判断。

【影响性】大气被污染

公益组织可“管”

杭州奔驰车“退一赔三”合同赔偿案

【案情】2017年2月26日,王亚君在杭州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升之星公司”)处选购奔驰CLS320轿车一辆,双方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售价为658000元。车辆适配轮毂及轮胎应为19英寸,但交付的是18英寸,中升之星公司承认自行更换了案涉车辆的轮胎。王亚君无法验车上牌,与中升之星公司协商不成,遂提起诉讼,

要求撤销合同,返还车款,并要求按照购车款三倍赔偿。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审支持王亚君的诉请,判准解除合同,中升之星公司返还购车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中升之星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影响性】宣示惩罚性赔偿

目前我国法院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应用还较为谨慎,部分法院不愿也不敢判决被告负担高额赔偿。本案的重要意义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确定的三倍赔偿标准得到了宣示。

车辆销售者违反告知义务须承

担惩罚性赔偿金,法院明确这一观点带来的积极意义是多方面的。除了维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也对交易主体潜在的违法逐利行为形成震慑,减少了纠纷产生。即使在纠纷产生后,卖方出于规避三倍赔偿、减轻经济赔偿需要,往往会主动与当事人达成和解,避免了诉讼形成,减轻了司法机关的受案压力。

限制“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案

【案情】2016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二审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蒋某某等人偿还何某某借款本金743万余元及利息。在判决书生效后,蒋某某等人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2016年10月,债权人何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成都市中院将该案指定由邛崃市人民法院执行。2016年11月,邛崃市人民法院审查认定蒋某某对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系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年7月,邛崃市人民法院向蒋某某发送限制高消费令,其中包括明确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2018年8月,执行法官得到线索,蒋某某子女在成都市金牛区某高收费私立小学就读,学校每年收费高达数万元,经查明该费用由蒋某某支付。2018年8月,邛崃市人民法院向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及案涉私立学校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限制蒋某某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并与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在新学期开学前将蒋某某子女转至公立学校就读。

【影响性】措施和效果有示范效应

执行程序是我国诉讼程序中的最后环节,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本案法官智慧地运用职权,强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由就读私立高收费学校转入公立学校,既使其子女最基本的受教育权利得到了保障,又维护了债权人的财产权益。该案切实可行的执行措施和良好的执行效果具有广泛的示范效应,对类似案件具有导向性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价值和受法律保护的位阶,始终大于和高于债权人的财产权。本案在有效、优先保护了受教育权的前提下,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实现财产权。

“离婚冷静期”促使夫妻重归于好案

【案情】甯某与钟某于1986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女。近年来,由于钟某养成酗酒与打牌的不良嗜好,双方缺乏交流和沟通,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产生裂痕。在2011到2012年期间,甯某曾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均撤诉。2018年7月31日,甯某因不满钟某谩骂,再次向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彭州市人民法院经庭前“问诊”认为,夫妻二人之间仍有感情,不属于死亡婚姻,于是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个性化订制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予双方当事人两个月冷静期。冷静期内,法官联合家事调查员多次走访、调解并动员当事人女儿居中调和,夫妻关系最终重归于好。

【影响性】为“冲动型”离婚提供解决方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本着最大限度地弥合创伤、化解矛盾的目的,创设离婚冷静期制度,为夫妻双方提供缓冲期。本案法官用智慧让双方重归于好,使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挽救,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为“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的古训作出了生动的注解。这一结果正展示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的价值与意义,证明了该制度可以为那些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未成为死亡婚姻的“冲动型”离婚案件提供全新解决方案。

▶下转第4版

•主办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南方周末报社

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

•协办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中闻刑辩律师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郑州大学法学院

•点评专家李文峰、梁欣、陈永生、肖建华、张嘉军、耿利航、马勇、刘艺、刘林华、洪英、韩德强(按发言顺序)

【案情】2017年3月26日15时43分,D3026次列车驶入南京车站21站台,未持有当日当次列车车票的杨某突然由22站台跃下,横穿轨道线路奔向21站台。站台值班人员发现后向杨某大声示警,列车司机也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并鸣笛示警。此时杨某在列车车头前向21站台攀爬,但未能成功,被列车挤压致死。事后,杨某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铁路部门承担80%的赔偿责任共计82万余元。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认为,车站已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与警示的义务,故不承担侵权责任,死者无视铁路安全警示规定,不仅严重影响了铁路公共交通正常运行,还危及自身性命,给父母亲人造成巨大打击,教训惨痛。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影响性】树立规则意识遵守社会规则是公民的共同责

任。本案的裁判,旗帜鲜明地对漠视规则、破坏秩序的行为给予否定评价,向全社会传递了尊重规则、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正能量,充分发挥了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积极作用。

不过,对于高度危险活动,把责任更多分配给创造风险的一方能够更有效率地减少事故。责任承担的激励能够迫使铁路运营部门在站台加装自动玻璃门以及采取其他保障措施,这是更靠谱的预防事故措施,而且是对铁路部门并非过分的要求。

燃烧煤矸石熏死大片森林跨区行政诉讼案

【案情】湖北利川市溜子湾矿业公司在利川市毛坝镇占用林地开采碳质页岩,并露天燃烧煤矸石,直接向空气中排放大量气体污染物,导致周边影响区林木大片死亡。利川市林业局仅针对采矿区作出了行政

执法活动,未针对被熏死的林木履行监管职责。在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后,利川市林业局认为其已履行职责,并将林木损毁作为大气污染案件移交利川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燃烧的煤矸石至诉讼时仍未熄灭,持续向周边林木散发有害气体。检察机关依法为此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影响区的森林属于利川市林业局的管辖范围,监管该片被毁林地及督促植被恢复是利川市林业局的职责。后判决确认利川市林业局未依法履行职责违法,责令其限期对非法烧矿毁坏森林的行为依法履行职责。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影响性】提起公益诉讼

检察院有优势

环境保护存在九龙治水,各个部门都有责任。本案作为跨行政区域审理的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其判决结果有助于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厘清部门职责分工,避免相互推诿。

公益诉讼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进入成熟期,但不同主体之间的诉讼关系需要理清。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检察院已经成为公益诉讼的绝对主体,本案也体现了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优势。

迪奥尔公司商标行政纠纷案

【案情】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简称“迪奥尔公司”)申请的商标经国际注册后,迪奥尔公司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简称“国际局”)向多国提出领土延伸保护申请,包括中国。2015年7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向国际局发出申请商标的驳回通知书,以申请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全部指定商品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迪奥尔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未获支持。迪奥尔公司遂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二审法院均未支持迪奥

尔公司主张,迪奥尔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及被诉决定,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在纠正关于申请商标类型不当认定的基础上,重新针对申请商标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作出复审决定。

【影响性】尊重知识产权强化程序正当

本案于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平等保护了中外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进一步树立了中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本案的司法审查程序,纠正了商标行政机关关于事实问题的错误认定,强化了对行政程序正当性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金哲宏再审改判无罪案

【案情】1995年9月29日,吉林省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一年轻女性遇害后,27岁的金哲宏(曾用名:金哲红)被锁定为嫌犯,后被起诉至法院。案件经历5年审理,法院最终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服刑期间,金哲宏持续申诉。2018年3月26日,吉林省高院决定对该案再审。审理后,法院判决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金哲宏无罪。

【影响性】没有“真凶”,疑罪从无金哲宏案是按照疑罪从无规则改判无罪的。在2013年以前,经再审改判无罪的案件,大部分是有“铁证”证明原审被告人无罪,如真凶出现、“亡者归来”。在2013年以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改判无罪的案件比例显著上升。这是冤案纠错的积极趋势。

金哲宏从1995年被收容审查,到2018年被宣判无罪,前后历时23年,是近年经再审改判无罪的重大冤案中蒙冤时间第三长的案件。从过程来看,再审纠正错案依然非常艰难。

猜你喜欢

改判公益
判决生效后才查证属实的立功的司法处理
公益
公益
公益
公益
乐平奸杀案再审改判无罪
检察机关3年刑事抗诉近2万件
死刑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原由研判及完善建议
环保公益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