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前列素氨丁三醇防治高危产妇剖宫产术中及术后出血的分析
2019-04-25乔晓芹
乔晓芹
【摘 要】 目的:探究卡前列素氨丁三醇防治高危产妇剖宫产术中及术后出血。方法:选取78例在我院接受剖宫产术的高危产妇,分为常规组(39例)与干预组(39例),给予常规组宫缩素治疗,给予干预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治疗。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分析,对比两组产妇出血量与不良反应,使用统计学进行分析。结果:对比两组患者出血量,干预组术中、术后4h、术后24h均优于常规组,组间差异呈P<0.05。对于不良反应,干预组明显低于常规组,组间差异呈P<0.05。结论:对行剖宫产术的高危产妇使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治疗,有效预防产后大出血,安全性高,具有显著的治疗效果。
【关键词】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剖宫产术;高危产妇;术中及术后出血;
【中图分类号】
R181.3+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5-0019(2019)07-045-02
前言
剖宫产术是一种产科领域中常用的手术,主要用于解决孕产妇难产、产科合并症等问题,使产妇顺利生产,达到挽救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的目的[1]。高危剖宫产孕妇常面临产后大出血问题,严重威胁其生命安全,因此如何预防高危产妇剖宫产中出血成为临床研究的重点。本文将以我院78例高危产妇为对象,探究卡前列素氨丁三醇防治高危产妇剖宫产术中及术后出血。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78例在我院接受剖宫产术的高危产妇,时间为2016年1月-2017年12月,采用抽签法,随机分为常规组(39例)与干预组(39例)。其中常规组,年龄在23~38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3.26±3.67)岁;孕龄为39~42周,平均孕龄为(39.99±0.52)周;经产妇与初产妇分别为18例与21例。干预组,年龄在24~37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3.41±3.78)岁;孕龄为38~42周,平均孕龄为(39.92±0.61)周;经产妇与初产妇分别为21例与18例。在统计软件SPSS19.0中将干预组与常规组高危孕妇的基本信息输入,组间差异呈P>0.05,则说明数据结果统计学意义未产生。
1.2 方法
1.2.1 基础护理
所有产妇均行剖宫产术。
1.2.2 常规组
给予常规组产妇宫缩素治疗:
术后静脉注射宫缩素,剂量为20U。
1.2.3 干预组
给予干预组孕妇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治疗:
术后静脉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生产企业:美国法玛西亚普强制药公司;国药准字:H20120388;),剂量为250ug。
1.3 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产妇出血量与不良反应,使用统计学进行分析。
1.4 统计学方法
将研究中的各项数据结果输入软件(SPSS19.0)进行证实,不良反应的表现形式以(%)为基准,组间予以卡方检验,出血量的表现形式以均数(±)标准差表示,组间予以T值检验,结果证实后差异呈P<0.05,则表示统计学意义产生。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出血量比较
对比两组患者出血量,干预组术中、术后4h、术后24h均优于常规组,组间差异呈P<0.05,形成统计学意义。详情如表1。
2.2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比较
干预组39例患者中,出现恶心、腹泻、血压升高各为1例,共3例,占比7.69%;常规组39例患者中,出现恶心、腹泻、血压升高分别为2例、4例与4例,共10例,占比25.64%,组间差异呈P<0.05,形成统计学意义。x2=4.5231。
3 讨论
随着二胎政策开放,高危产妇数量逐渐增多,为了保证产妇与新生儿的生命安全,临床常选择剖宫产术进行分娩,产后大出血属于剖宫产术严重并发症。近年来,临床在疾病的治疗时坚持“预防大于治疗”的理念[2],因此剖宫产术产后大出血成为临床研究的重点。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为前列腺素类药物,可促进子宫细胞浓度提高,改善纤维收缩能力,刺激细胞,具有作用快、作用时间长等特点。孕产妇在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后,其浓度将于15min后升高至最高[3],在2-3h后逐渐消失。本文对39例行剖宫产术产妇使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其产后出血量明显低于应用宫缩素治疗的常规组,对此结果进行分析,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药物浓度在产后迅速达到最高,并持续保持,使子宫收缩维持不变,从而预防出血。除此之外,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对平滑肌收缩产生影响,因而伴随恶心、腹泻等不良反应,但与常规组相比,明显更优。
综上,对行剖宫产术的高危产妇使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治疗,有效预防产后大出血,安全性高,具有显著的治疗效果。
参考文献
[1] 兰岚.卡前列素氨丁三醇防治高危产妇剖宫产术中及术后出血的临床效果[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7,12(2):47-49.
[2] 易惠茹,易思明.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在高危产妇剖宫产术中及术后出血防治中的应用效果[J].临床合理用藥杂志,2016,9(21):79-80.
[3] 邓瑜,郑放明,龚雪莲, 等.卡前列素氨丁三醇防治前置胎盘剖宫产术后出血的效果[J].现代医药卫生,2016,(3):429-43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