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发展过程中的城市空间环境配置和民众参与的公平性研究
2019-04-2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李 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1 引言
公共艺术是城市文化发展的产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公共艺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雕塑和壁画的形式丰富了城市环境。进入21世纪之后,公共艺术的形式多种多样,开始不局限于材料和技术,其概念和范畴也拓展到所有公共空间存在的艺术,艺术行为和多媒体艺术等形式也划分到公共艺术领域中。在公共艺术的研究方面,人们开始关注它的公共属性,而不仅仅是艺术审美和创作主题。在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介入公共艺术的研究之后,公共艺术的概念更是成为了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开始成为公众权利和社会公平的反映,它所特有的公共性决定了它的社会属性,与人们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公共艺术的社会公平成为新的议题。
2 公共艺术研究视野评析
2.1 从艺术审美到公民权益
早期对公共艺术的研究存在于美学和艺术学领域,关注公共艺术的表现形式、艺术特性和作品内涵等方面。1982年,由中国美术家协会提出的《关于在全国重点城市进行雕塑建设的建议》通过审批,随后成立了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公共艺术创作逐渐兴起,此时对公共艺术的形式理解为城市雕塑。到了90年代中晚期,众多学者开始对公共艺术展开研究,此时主要关注的问题包括公共艺术的创作手法、表现形式、主题内涵、美学意义、艺术和空间关系等。之后,受西方公共艺术的社会学和哲学研究影响,业界开始重视公共艺术的文化价值,以及公民的参与性和生存价值等方面。研究人员采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研究公民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例如孙振华等认为,公共艺术并非一种艺术形式,而是一种思想方式,是一种使当代文化意义和社会公众发生联系的公共空间的艺术;蔡强等认为,公共艺术主要在于公共性,需要公民的直接参与;翁剑青等认为,公共艺术在制度方面的公共性和民主性是当前的主要挑战。由此可见,众多学者开始重视公共艺术的公共性特征,也就是公共艺术作品在征集、创作、审议、决策,以及布局规划等方面,公民所具有的权益问题。
2.2 从使命感到大众化
20世纪80年代的公共艺术创作主题以纪念性、象征性和现实主义的题材为主,承担了某种特定的社会使命,作品呈现出强烈的精神意义。90年代初期,大量的城市广场开始兴建,由此产生了一大批雕塑。雕塑的题材和位置都在规划下有所布局,属于政府的行政意志。到了90年代中晚期,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商业步行街成为重要的景观,历史街道进行修复和美化,新建街道开始建设,首要的措施便是介入公共艺术。一方面,街道景观要求公共艺术的尺度需要符合人的尺度需求,另一方面,大众文化开始进入了自觉发展的时期。此时公共艺术的主题开始趋向于关注大众生活,塑造贴近大众的艺术形态,符合大众的审美观念。公共艺术的概念也不仅仅是城市雕塑,而是包含了多种形式的公共空间内的艺术,如建筑、景观小品、公共设施、装置等。在学术研究领域,学界开始关注公共艺术的本体发展,即从服务社会需要到表达独立精神,再到公众需要。
2.3 从艺术形式到文化现象
尹定邦等认为,公共艺术是指在开放性的公共空间中进行的艺术创造和相应的环境设计。换句话说,公共艺术是在开放空间里能让人观赏、参与和使用的艺术品、艺术行为或艺术设施。公共艺术包含多种形式,公共空间内的所有艺术行为都可视为是一种公共艺术,其范围可以扩展到网络媒体。对公共艺术的研究也从艺术视角拓展到社会视角,社会学、政治学、文化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深刻地挖掘了公共艺术的内涵。公共艺术的内在意义也不再是创造艺术品实物,而是创造一种精神或文化,试图用艺术的形式传递价值观。此外,由于公共艺术在政治、经济和科技上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其文化表达更具有时代性和社会性。公共艺术的研究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审美和形式,更不限于文化传播和城市精神,而是成为社会学、政治学和文化学综合探讨的议题。
3 公共艺术的公平性概述
3.1 公共艺术的历史
当公共艺术不仅仅介于艺术范畴,而是具有了社会属性后,其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在城市资源的分配过程中就应当体现出公平性。
在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城市绿地的建设,公共艺术开始出现在城市公园绿地中,成为公园景观的点缀。但是,它并非在公园规划和设计时就参与其中,而是在以艺术品的形式穿插进公园。此时的公共艺术创作无论是主题还是形式,都与环境缺乏联系,其与城市资源的配置和公平布局还相去甚远。进入90年代,中国城市广场遍地开花,开始在广场中心或中轴线上进行有规划的公共艺术布局。此时的公共艺术创作呈现鲜明的主题性,与广场风貌融为一体,成为视觉中心。这种规划并不以大众公平为前提,而是把公共艺术作为一种纪念性或主题性的艺术品,成为象征精神的物质媒介,映射其所代表的文化,并传达给大众。此时的公共艺术创作依然是稀缺资源。到了90年代末期,城市化进程继续加快,商业步行街和城市微小型绿地成为重点规划区域。伴随西方的公共艺术理念进入中国,公共艺术的体量、形式和理念都有了新的变化,呈现出多元的艺术风貌。进入21世纪,公共艺术成为建设特色文化城市的有效手段,正式被肯定在城市形象方面的价值和意义,也开始成为城市景观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表1所示)。而公共艺术创作的大量兴起,开始出现艺术享受的均等和公平问题。
表1 公共艺术的发展特点
3.2 公平的语义和解释
根据语义的不同,公平可以被解释为平等、公正或公道。平等是指社会主体在社会关系、社会生活中处于同等的地位,具有相同的发展机会,享有同等的权利。公正是伦理学的基本范畴,意为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公道则被解释为大公无私的道理。
大卫哈维在《社会公正和城市》一书中指出基于城市区域发展不公平这一客观事实,社会公正已成为焦点,但公平很难界定。例如,地域公正和区位公平强调设施在空间布局上的绝对均等分配,该种公平一视同仁,虽看似公正,但没有考虑到社会群体的实际差异性问题,使得最终呈现的结果反而出现了不公正的情况。因此,学界提出了新的公平理论,即景观公正和社会公平。景观公正来自于人们对环境公正理论的探索,人类塑造的景观存在着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不平等,以至于景观资源难以公平公正地满足大众的需求,景观塑造过程也存在参与的不公平性。社会公平也具有多种语义。在环境保护方面,社会公平意味着生活、教育和资源的公平获取;在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社会公平意味着公民对公共社会的政治和文化生活的全面参与,以及基本需求的自主权。社会公平可以理解为全体公民所应当享有的某些基本的权利,并且针对特殊群体应适当给予倾斜性的保护以超越形式平等,达到实质平等。
4 公共艺术的公平性议题
公共艺术的公平性这一议题主要包括公共艺术制度建立过程中民众参与的公平性和城市空间环境分配的公平性。
4.1 民众参与的公平性
公共艺术制度的公平主要体现在艺术创作从征集到实施的过程中。周成璐认为,公共艺术与其他艺术形式最根本的区别是公共艺术与社会联系密切,这些联系包括了公共艺术的制度保障、主题选择和话语权,以及公民对艺术的需求和社会公平意识等方面。
许焯权等对香港的公共艺术建设做了深入研究,提出细致长远的规划和建议,涉及到社区和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运作,包括建立专门的发展基金,制定关于公共艺术的范畴以及政策,成立专门的公共艺术委员会。美国各州的公共艺术政策都不尽相同,如得克萨斯州的爱尔巴索市,拟定了《爱尔巴索市公共艺术条例》。该条例在委员的任选、职权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完善详尽,规定了委员会成员由市长和市议会共同任命,委员负责推荐艺术品、艺术家、作品布置场地和艺术项目,以及工程经费和行政经费的使用比例等。
我国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就成立了全国城市雕塑委员会,各地区也分别成立了地方性城市雕塑管理委员会。但是,公共艺术的管理和建设依然难以透明化,公众的参与权利也难以实现。归根结底是尚未有明确的制度,而制度的建立是公共艺术实现公平的首要前提。
4.2 城市空间环境分配的公平性
城市空间环境分配的公平性是指在公共艺术用地和分配上要做到合理配置。目前,对于空间公平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务领域,涉及到医疗、交通、居住等基本生存空间导向的议题。列斐伏尔的城市空间生产理论,对于规范当前我国城市空间生产的秩序和寻求更合理的空间生产模式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他认为,在非正义的城市空间生产过程中,所有日常行为带来的最终结果,都将会不断地引起偏向富人的再分配。换句话说,空间公平涉及到所有人类的行为结果。
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的环境正义运动催生了环境意识的觉醒,旨在要求公众无论种族、收入、年龄、性别以及居住地点,都平等地享有环境资源,并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这场运动发展成为一场全国性的社会运动,最终以环境公平法案的通过而告终。该法案从两个方向实现公平正义原则:(1)分配的公平,环境资源和负担要分配公平;(2)实现程序的公平,采用公正公开的程序作出环境问题的相关决策。环境与人类的身心健康息息相关,因而环境资源的公平受到了大众的重视。伴随景观、艺术与健康的关系也越来越被更多的人认可,人们对于获得优质视觉景观的要求日益高涨。公共艺术也是景观的一种,公共艺术依然存在不公平的分配问题,这包括了缺乏统一的规划和评判公共艺术作品的价值系统。
5 结语
公共艺术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映出公民权利意识和社会进步,对公共艺术的研究不能仅从艺术视角出发。公共艺术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存在社会公平的问题,美国、香港等地区已经有了丰富的操作经验,对公共艺术创作的征集、审议到实施都有了相关的制度保障。在参考国外已有理论体系的基础上,构建公共艺术的社会公平研究框架,提出符合国情要求的理论,建立科学的规划方法,保证资源配置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