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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把”字句语用功能及其主观性探究

2019-04-19曹阳

现代语文 2019年1期
关键词:主观性语用功能白鹿原

曹阳

摘 要:本文从语用学的角度,运用言语行为理论阐述“把”字句的语用功能,如阐述类功能、指令类功能、承诺类功能等。同时还探讨了“把”字句表达说话者或作者的主观性作用,如表示强调、表达消极情绪、表示出乎意料等。

关键词:《白鹿原》;“把”字句;语用功能;主观性

一、引言

作为汉语中独特的句式,“把”字句的研究已经取得丰富的成果,但在一些基本问题的认识上学界还存在一定争议。比如“把”字句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处置还是致使?目前似乎尚无定论。“处置”说以王力先生为代表,认为“把”的宾语的语义角色属于“受事”,动作行为对“受事”有所处置,即施加某种影响(郭燕妮,2008)。处置说能解释一部分把字句的意义,但却无法解释主语无意识对宾语施加作用的情况,如“你快把我吓死了”,此句中“把”并不表示主语“你”对宾语“我”的处置,理解为“致使”更合理。因此,王红旗(2003)主张“把”字句的意义界定为“控制下的致使”,也就是“处置”,认为“致使”是上位概念,“处置”是下位概念。而刘培玉(2002)则认为“处置包括致使,但致使不包括处置”,将把字句的处置义看成是上位概念。由以上分析可知,对于把字句所表示的意义,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有不同的见解,不难看出“把”字句使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有鉴于此,本文不过多关注于“把”字句的意义阐释,而是把重点放在“把”字句使用的具体情况上,解读“把”字句的语用功能及其表达说话人语言含义的主观性作用。

二、论文的语用研究路向

本文从陈忠实的小说《白鹿原》中共提取“把”字句1109句,拟从语用功能的角度入手进行分析,主要借鉴运用了语用学的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源于哲学家奥斯汀关于语言具有行事功能的观点,他认为语句的意义不仅仅与句子的真假值有关,人们还可以通过语言来行事。从此,言语行为三分说的理论开始得到重视,即以言指事、以言行事、以言成事,其中行事行为又可以进行再分类。对行事行为的分类,各个学者也有自己的标准和看法,其中接受度较高的为奥斯汀的分类和赛尔的分类,而赛尔的分类又更为大多数学者认可。赛尔将以言行事行为分为五类:断言类或阐述类、指令类、承诺类、表达类、宣告类,认为大多数句子可以按照以上五类进行归类。

由于本文研究的是“把”字句的以言行事行为情况,故本人参考了其他学者有关“把”字句的此类研究。李宁、王小珊(2001)将“把”字句的言外行为分为四类:阐述类、指令类、表述类、宣告类,其中阐述类可再细分为:阐述类、比喻性陈述类、承诺类;指令类可再分为:一般指令类、请求建议类和表威胁等。本文将在赛尔以言行事行为分类基础上借鉴李宁、王小珊二人的分类进行研究,希望能有所创新。

三、《白鹿原》中“把”字句的分类

“把”字句在现代汉语中使用场合多种多样,因此可有多种语用功能,熟练掌握“把”字句的使用特点对汉语教学和学习具有重要作用。经过对语料的分析,可以从以言行事這一角度将《白鹿原》中的“把”字句分为以下几类:

(一)阐述类

阐述类表示说话人对某事做出一定程度的表态,对话语所表达的命题做出真与假的判断(何自然,2013)。可见,阐述类所表达的内容与句子的真假值有关,所以,“把”字句所陈述的情况可能与真实情况相符,也可能与真实情况不符。针对此现象可进行如下分类:

1.事实性阐述

事实性阐述表示说话人相信他所陈述的句子里的动词所实施的动作是真实的,他所做的描述或陈述是符合客观现实的(李宁、王小珊,2001)。这类句子表述的都是已经发生的动作或事物。例如:

(1)嘉轩的母亲白赵氏连声应着“有有有”,转身就把一整瓶烧酒取来了。

(2)冷先生把笔交给嘉轩,嘉轩捏着毛笔稍停了一下,似乎下了狠心才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以上两句都是用“把”字句陈述一个事实,作者认为“把一瓶烧酒取来”和“把笔交给嘉轩”是真实发生的,读者也相信是真的。

2.非事实性阐述

非事实性阐述所陈述的内容不是真实的,或者是作者为了表达情感所做的比喻,或者是作者描绘人物的心理活动,这些事物在客观上都不可能是真实的。例如:

(3)他(白嘉轩)觉得手足轻若纸片,没有一丝力气,一股清风就可能把他扬起来抛到随便一个旮旯里无声无响,世事已经十分虚渺,与他没有任何牵涉。

(4)只要能把白家那二亩水地买到手,用十亩山坡地作兑换条件也值当。

例(3)句中“清风把他扬起来抛到随便一个旮旯里”不可能是真的,只是作者对嘉轩当时状态的比喻;例(4)句中“把白家那两亩水地买到手”也并非事实,只是一种假设。

(二)指令类

指令类,表示说话人不同程度的指使或命令听话人去作某事。它使客观现实发生变化,以适应说话人的希望或需要。指令类包括指令性较高的命令、要求和指令性较低的建议、邀请等。

1.一般性指令类

一般性指令指一方命令另一方或指使、指派另一方做某事,目的是让对方按照自己的要求做事。例如:

(5)他(秉德老汉)已预知到时间十分有限了,一下就把沉静的眼睛盯住儿子嘉轩,不容置疑地说:“我死了,你把木匠卫家的人赶紧娶回来。”

(6)你(冷先生)给嘉轩把我的话捎过去,钱呀粮食呀要是急着用,从我这儿拿,地是千万不敢卖。

(7)朱先生却说:“你把我写的那四个字挖下来。”

以上三句的指令性较强,例句(5)是秉德老汉对儿子嘉轩的临终指令,命令他娶妻;例句(6)是鹿子霖的父亲鹿泰桓命令冷先生传达自己的话;例句(7)是朱先生命令白嘉轩把他的字挖下来。

2.请求、建议类

请求、建议类指令性较低,表达的是一方希望另一方做某事。例如:

(8)他(吴长贵)对白嘉轩说:“你把五女引走吧!”

(9)随之就询问起辞职的真实原因,是经费不足还是有谁闹事?如果有捣蛋的害群之马,把他干脆解聘了让他另择高枝儿就是了,何必自己伤情动气辞职?

例句(8)更像是建议嘉轩娶自己的女儿;例句(9)也是一种语气较温和的劝说,彭县长劝说朱先生不要辞职,“把他解聘”是在当时情况下提的建议。

(三)承诺类

承诺类表示说话者对未来自己要做的某件事做出的不同程度的承诺,既包括对将来某事的肯定,也表示对将来某事的拒绝。因此,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肯定类承诺

(10)吴长贵这时郑重其事地提出把五姑娘许给他(白嘉轩)。

(11)吴长贵更加诚恳地说,他原先就想把三女儿许给他,只是想到山外人礼仪多家法严,一般大家户不要山里女人,也就一直不好开口。

(12)他(白嘉轩)不惜破费,抱定一个主意,用钱买也得把和尚买出来。

以上三句都是对将来事情的许诺,例(10)、例(11)是吴长贵许诺白嘉轩要将女儿嫁给他;例(12)是白嘉轩对老和尚的许诺,承诺将和尚救出来。

2.否定类承诺

否定类承诺表明说话者对将来某件事的拒绝,不愿意某事发生,所以对将来的事情进行消极性承诺,包括拒绝和威胁。例如:

(13)白嘉轩搂住女儿的头说:“谁再敢缠灵灵的脚,我就把谁的手砍掉!”

此句是白嘉轩对他人的威胁,他不想灵灵被缠足,为避免此事发生,于是对他人发出警告来保护女儿。

四、《白鹿原》中“把”字句的主观性

“把”字句除了可以通过以言行事表达语用功能外,也在直接或间接地表达作者自己或说话人的观点和主观性情感。沈家煊先生(2002)曾指出,相比于一般的动宾句而言,“把”字句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或表达说话人的主观性,或表达句子主语的主观性。沈先生的观点无疑是相当精辟的,笔者完全赞同。值得注意的是,在《白鹿原》中用在人物对话中的“把”字句数量远少于作者叙述中使用的数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作者陈忠实在小说中较多地渗入了个人情感,传递了个人观点,带有个人的主观认识。

(一)表示强调

“把”字句有强调宾语和整个句子的作用。如果句子可以用普通动宾句来表达,并不会产生句子不通的情况,作者却有意选择“把”字句来表达,这就有可能是出于强调的目的。

(14)夫妇当年收罢麦子,把所有的土地全部种上了五色杂豆。

(15)他(秉德老汉)已预知到时间十分有限了,一下就把沉静的眼睛盯住儿子嘉轩,不容置疑地说:……

(16)鹿子霖早已领得父教,严谨地把握着自己的情绪,把买地者的得意与激动彻底隐藏,表现出对于自家兄弟不幸遭遇的同情与体悯。

以上三句中“把”的宾语分别是“所有的土地”、“沉静的眼睛”、“买地者的得意与激动”。例句(14)是为了强调朱先生的姐姐与姐夫听了朱先生一句随口而出的话就将全部的地种上了豆子,体现了夫妇俩的无知和视朱先生为神灵的敬畏。例句(15)、例句(16)看起来不如将其换为动宾式更为顺畅一些,但却是为了突出焦点,强调“眼睛”当时的状态和鹿子霖的“得意与激动”。

(二)表达消极情绪

除了强调之外,“把”字句还可以用来表达说话者的主观性情绪,它既可以用来表示积极性情绪,也可以用来表示消极性情绪。已经有不少学者指出“把”字句表示消极性的主观作用更强,本文也只分析“把”字句的消极性主观情绪。

1.责怪

“把”字句可以用來表达说话者责怪的语气,如:

(17)你(白嘉轩)把书念到狗肚里去了?咱们白家几辈财旺人不旺。

(18)鹿兆鹏又亲自到胡县长的办公室:“你怎么把田福贤放了”,胡县长不失幽默地说:“金书手全部翻供了。”

例句(17)是秉德老汉对白嘉轩的责怪,白嘉轩不愿娶妻,父亲就怪他“把书念到狗肚里去了”;例句(18)表达了鹿兆鹏对胡县长的不满。

2.愤怒

“把”字句也可以用来表达说话者的愤怒情绪,如:

(19)鹿三顺手抽了黑娃一个抹脖子,骂道:“我把你这慌慌鬼……”

(20)嘉轩说给母亲,母亲当即说:“今黑就去请法官,把狗日的一个一个都捉了。”

以上两句通过“把”字句表达说话者的愤怒情绪,例句(19)是鹿三对黑娃的愤怒,例句(20)是母亲对白嘉轩房中夜里“闹鬼”事件的愤怒。

3.不如意事件

“把”字句还可以用来表述不如意事件。有不太如意的事件发生或产生不好的结果时,通常使用“把”字句。如:

(21)鹿家父子心里庆幸,娘儿俩闹得好!闹得整个白鹿原的人都知道白家把天字号水地卖给鹿家那就更好了。

(22)频频发生的灾祸不下百次把这个村庄毁灭殆尽,后来的人或许是原有的幸存者重新聚合继续繁衍。

上面两句“把”字后面都是不如意事件,在大多数人看来不是好事,例句(21)白氏母子吵架,虽然是鹿家父子愿意看到,但却不是整个白鹿原都认为的好事;例句(22)“把这个村庄毁灭殆尽”就更不是什么好事了。

(三)表示出乎意料

“把”字句还可以表达令人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它后面接的可以是人们没有做好准备的事情。如:

(23)他(黑娃)咬一咬牙却把那水晶饼扔到路边的草丛里去了。

(24)咋哩?人都不愿意到世上来,世上太苦情了,不及在天上清静悠闲,天爷就一脚把人蹬下来……

例句(23)中黑娃将水晶饼扔到草丛里是鹿兆鹏没有想到的,所以后来才会“一把抓住黑娃的衣襟”;例句(24)“一脚把人蹬下来”虽不是真实存在的,但也可以间接说明不在被蹬者的意料之内。

本文对《白鹿原》文本中的“把”字句进行提取,首先用语用学的言语行为理论进行具体论述,表明“把”字句除了表达一般句面意义外,还存在语用功能,可以通过“把”字句来阐述事实、发出指令和进行许诺,它是人们进行交际时不可缺少的语用手段。与此同时,“把”字句还可以表达说话人的主观情绪,人们在使用“把”字句时可能会或多或少带入自己的主观性情绪,这也是作者或说话者表达观点时可以选择的有效方法。

参考文献:

[1]郭燕妮.致使义把字句的句法语义语用分析[J].汉语学报,2008,(1):89-94.

[2]王红旗.“把”字句的意义究竟是什么[J].语文研究,2003,(2):35-40.

[3]刘培玉.把字句的句法、语义和语用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5):134-139.

[4]李宁,王小珊.“把”字句的语用功能调查[J].汉语学习,2001,(1):55-62.

[5]沈家煊.如何处置“处置式”?——论把字句的主观性[J].中国语文,2002,(5):387-399+478.

[6]何自然,冉永平.新编语用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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