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视阈下网络内容传播特征及监管模式初探
2019-04-16赵爱维
赵爱维
摘 要 我国正逐步形成“万物皆媒”的互联网舆论场,智能硬件技术的更新迭代和自媒体平台的崛起,推动着互联网信息内容传播走向碎片化、快捷化、自主化。文章辩证分析新媒体时代网络内容传播特征,重点对信息传播监管模式进行探究,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理论指导,旨在提高新媒体传播的内容与质量。
关键词 新媒体;移动端;网络内容;传播;监管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9)231-0105-02
在新媒体时代,由于“把关人”效应弱化而衍生的“新知沟”现象、新“黄色新闻”现象等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对于政府和主流媒体而言,新媒体视阈下网络内容传播体现出的特征是一把“双刃剑”:越来越多的“草根群体”参与到新媒体舆论场中,并成为强劲的新生力量,同时由于技术的革新,网民获取高质量影像信息也更为廉价和便捷,这些都给不良信息监管带来了挑战。
1 新媒体视阈下网络内容传播的新特征
1.1 新媒体信息传播驶入“快车道”
网络媒体相对于传统大众传播平台(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的迅捷性已无需赘言,而基于新技术、新思维、新模式的新媒体(自媒体)平台更是将信息传播推入了“快车道”。同时,在目前网络信息管理制度并不完善的情况下,网络媒介“把关人”缺失的特征在新媒体视阈下被放大,尤其是在涉及重要政策发布、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关键节点,个别媒体和自媒体(非新闻机构)为了“抢头条”,过分追求速度,对信息源真实性核实不够,造成了新闻失实的恶劣影响,负面类内容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迅速传播。2018年10月28日,重庆万州区发生公交车坠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件初期媒体报道,事故系公交车避让一辆逆行的“女司机”所驾驶的小轿车所致(后被证实为不实报道),引发了社会对于小轿车驾驶员乃至“女司机”的攻击。由于信息网络交互性强与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一个小的错误很可能被放大并且迅速传播,新媒体中的“蝴蝶效应”现象时有发生,可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社会安全问题。
1.2 反沉默的螺旋自媒体信息真伪难辨
在传统的大众传播环境下,公众害怕孤立,个体发表意见之前会看大多数人的意见,发现自己和大多数人意见不同时选择沉默,20世纪80年代《沉默的螺旋:舆论-我们的社会皮肤》一书就定义了“沉默的螺旋”一词,而在新媒体视阈下,自媒体平台给了全民分享“认知盈余”的机会,于是一大批“平民意见领袖”脱颖而出,相对于“官媒”,他们在某个领域的专业度更高,解读方式更亲民,通过分享自己在各自领域上的信息红利,在一些重大事件中成为了“反沉默的螺旋”,对政府、主流媒体的信息传播半径进行了有效的补充。但由于自媒体内容创作者往往缺乏基本的媒介素养,对一些非其专业领域的内容解读较为偏颇;而部分“大V”出于个人虚荣心、营利性目的甚至是敏感性原因(如境外势力意识形态渗透)故意制造哗众取宠、猎奇的所谓“黄色新闻”,甚至是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普世价值。对于平台监管者而言,由于“平民意见领袖”缺乏组织性,监管难度较高。信息接收者在缺乏理性思考的情况下,以讹传讹,最终导致传播失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3 新媒体时代可视化内容监管难度高
新媒体时代,网民逐渐摆脱了“两线”(电线、网线)的束缚,尤其是各大电信运营商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提速降费”后,网民获取高质量信息(如视频、音频、高质量图片)更为廉价和便捷,也给不良信息监管增加了难度。虽然新媒体模式下信息获取门槛降低,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大众传播中的“知沟效应”,但是相应地衍生出了“受众获取信息的‘沟壑被填平,但辨别信息真伪的‘沟壑依然存在”的问题,在移动端环境的推动下,互联网不良信息由曾经的“标题党”转化为“图党”“视频党”。
在社交、直播等网络平台充斥着大量遮蔽关键部位、马赛克遮挡、配以挑逗文字的“擦边”图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这些图片视频很难被认定为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他们不像毒品,可以客观量化,如何认定其传播行为构成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个人的主观感受,不同的成长环境、年龄段或是知识背景都存在差异,因此很难有相应的鉴定程序。
如在2018年由境外传入的“邪典系列”小视频,以大众耳熟能详的动画内容如“白雪公主”“小猪佩奇”做“掩护”,将软暴力、软色情元素隐藏在其中,较之曾经广为流传的《Happy?tree?friends》系列(英国知名的软暴力动画)更具迷惑性。虽然目前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之下,“邪典系列”被有效打击,但类似“邪典系列”的软暴力、软色情内容以及诸如“蓝鲸游戏”等亚文化内容暗流涌动,在各类新媒体平台中不断出现,对网民尤其是低龄群体网民造成不可逆转的身心损害。
2 新媒体时代网络内容管理初探
2.1 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
面对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模式,有关职能部门制定行之有效,且适用于新媒体环境的法律法规,是内容管理所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应当遵循“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困难要及时帮助,对不了解情况的要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的原则。首先,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不仅仅针对传统媒体,而是涵盖网络自媒体内容的制作企业和个人,明确责任主体;其次,细化罚则内容,重点针对自媒体平台违规、违法行为设定惩处标准和阈值,有效打击新媒体平台信息传播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点做好意识形态领域的防范工作。
2.2 政府、媒体、平台三方协作
新媒體时代的信息管理工作不是孤立的,应当建立起以政府职能部门、主流媒体、内容制作平台为中心的三方“强矩阵”:
各级政府应制定科学化的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由政府各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联合开展工作;通过系统化的培训方式,塑造具有政治性、专业性特征的,集网络内容审读监测、网络信息管理、环境研判、舆论引导功能于一身的综合管理力量;借助本土第三方技术力量,提升语义分析能力,建立健全样本库,同时在从传统的文本监测技术方式向图片、音频、视频等多媒体全面升级,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
主流媒体应当坚守“党媒姓党”的原则,恪守内容伦理,在重点监测及重大事件中积极主动发声,在公共安全和社会问题中传播正能量,以优质、快捷、权威的内容创作占领网络内容的制高点。
内容制作平台应当紧密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调整内容创作、审核、传播机制。举一个例子:监测管理部门在对微信的监测中会发现,有一些公众号时常用大众比较感兴趣的标题吸引浏览者点击阅览,但实际内容却是些低俗不堪、隐晦暗示两性关系的文字。受众在无意中浏览到这些内容时,一部分人会觉得内容低俗无意义,退出浏览并取消关注此公众号,但也不乏大部分浏览者将错就错继续阅览下去,这就是不良信息推送目标群体后达成的有效目标。这类公众号一旦被有关部门注意,就会迅速迁移内容,改变公众号名称,换汤不换药继续将不良信息推送给受众,这种情况对于监测管理者来说需要重新对公众号搜索查找锁定,无形中为此类平台中的不良信息监管工作增加困难。因此,内容平台管理公司查堵网络不良信息,自审自查是关键。要加强以网络实名制为前提,结合“人脸识别”等新技术手段,设定严格的内容制作者准入机制,尤其是针对“未成年群体”进行技术隔离;积极开展自查工作,从内容源头上确保信息传播的安全稳定;设定积极有效的奖励机制,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平台方对违法犯罪内容进行监督举报。
2.3 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应当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引导,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主流媒体平台的内容传播,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以國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8〕123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各级政府建立起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矩阵,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理念贯穿到整个新媒体工作中。抵制不良社会思潮的传播,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新媒体网络内容传播中的主导地位。
3 结论
新媒体是发展的潮流,正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改变我们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应当积极研究新媒体时代的网络内容传播特点,保持忧患意识,预见媒体形式的更新迭代,防患于未然,提前预警网络内容将会存在的问题,可能存在的漏洞,及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为新媒体时代互联网大环境中的网络内容正向传播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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