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网络时代背景下微商市场的现状分析与改进建议
2019-04-15方靖雯
方靖雯
摘 要:微信营销已成为时下非常流行的一种销售模式,它作为现阶段大数据网络时代下与社交结合形成的一种新型的电商模式,以其物美价廉,种类丰富,高效便捷,宣传速度快,范围广等优点迅猛发展,现在已占领了一部分电商平台的资源。但微商作为大数据网络时代发展诞生出现的新兴势力,微商市场发展中还存在着很多运营方面的不足,本文将对大数据网络时代背景下微商市场的现状进行探究,并对于促进微商未来的发展提出改进建议,为微商行业发展前景提供管理层面的指导。
关键词:微商;大数据时代;管理;电子商务
随着近十年来互联网如火如荼的发展,大数据一词越来越多地被人提及,人们用它来描述和定义目前数据爆炸状态下的互联网环境。如今,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互联网的存在,社交媒体的端口也大部分由PC断转向移动端,传统的电商模式正在发生转变。就在这个过程中,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微商”迅速發展。人们通过微信可以寻找到货源丰富,价格实惠,交易方便的购物渠道,这种以“消费者+传播者+服务者+创业者”为运营模式的新兴商业正逐渐普及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但作为新兴势力,微商也具有一定的缺陷和不足,尤其是在管理方面存在的若干问题严重制约了微商的进一步发展。
一、微商的定义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微商大多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app,进行产品的展示推广、营销等。
中国电子商会微商秘书长冯凌凛去年对微商的概念进行了说明——“微商=消费者+传播者+服务者+创业者”。它展现了区别于传统电商许多不同的特性。微商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厂商直销,通过个人端口进行商品分享,例如熟人推荐、微信朋友圈转发对产品进行推广。所以微商是建立在社交关系之上的营销活动,最终目的不仅仅是销售,还包括销售市场的进一步拓展。所以,微商市场的大或小取决于卖家的人际圈的大小。
二、微商运营的现状及优劣势分析
近几年,微商行业在我国的经济贡献都处于爆发式增长状态,显示出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随着消费升级,人们的消费观念也逐渐改变,微商市场迎来快速发展期,2013-2017年,我国微商市场规模从245.8亿元增长至5225.5亿元,翻了20倍以上;2016年中国微商行业市场交易规模为3287.7亿元,预计到2019年这个数字将扩大到1万亿元,微商行业经历了野蛮式增长和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微商的发展也暴露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退换货渠道不方便,容易陷入商业骗局等。在法律层面,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标志了国家正式对微商等类似的网络销售行为进行了法律规范。
微商相比于其他的电商平台的优势在于:微商的准入门槛较低, 所以微商面向的是全体社会人员, 同时容纳全职和兼职人员。其次相比于其他行业来讲,微商创业所需资金数额也相对较低,足够吸引低消费群体例如大学生的加入。同时微商的营销平台借助微信等社交软件便可打开世界范围内的销售渠道,市场易于拓展,运营成本低,这也是微信区别于其他电商行业的最大优势。微商的市场拓展难度也较低,借助社交平台进行产品推广,潜在市场便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同事同学,与熟人间的信任感容易建立,所以微商市场的拓展难度也就降低了。
而微商的劣势主要是:准入门槛低既是微商发展的一大优势同时也是一大劣势,正因为入行准入门槛低,就会吸引大量人员,各行各业,各种学历,各个年龄段的人从商。但事实上,大部分从商者缺乏进行销售的基本常识,行业规划意识,避免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有一部分经营者只顾追逐利益,忽视消费者的需求反馈,最终就会导致行业纠纷甚至微商市场的混乱。同时,微商的发展借助于网络社交平台,那它的售后渠道必然是缺失的,由于进货渠道的限制大部分微商不接受消费者退换货的要求,所以很多消费者购买到的产品存在任何问题也无从控诉,消费者在微商的市场里没有安全感,渐渐地微商也就会失去消费者们的信任。
三、目前微商运营存在的问题
(一)针对微商的法律体系未完善,缺乏法律约束
自2010年起,国家工商总局接连出台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但这类法规对于传统电商的规范效果明显,对微商这种新型电商模式却作用甚微。此外,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办法》对互联网的经济活动做出规范,可这些规定也忽视了对微商管理的针对性,对于事故承担的责任主体划分存在模糊性。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将微商纳入调整范围,但也存在不明确微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界定标准等问题,由此看出我国针对微商行业的法律体系处于正在搭建且尚未完善的阶段,对于微商的法律约束机制的建成任重而道远。
(二)从事者大多为非职业兼职人员,缺乏信用体系
微商的运行平台是社交软件微信,比较大众化,受众面较广而且操作容易上手,没有较高的技术要求,从而没有存在什么较高的从业门槛和资质。重点在于不用花费经商者太多的时间,所以卖家可以在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完成销售。换言之,对于许多从事微商的经营者来讲,微商只是他们的副业,即第二赚钱渠道,入行并不用签立劳动合同,经营失败也不用承担税务及法律责任。在微商的市场环境里,并没有一个行业信用体系来约束经营者。
另外,微商平台是通过社交平台进行营销,必须通过不断发表商品信息也称“刷屏的”方式进行推广,这样导致的结果可能引起亲朋好友的反感,甚至会被拉进黑名单,影响从业者的社交互信关系。
(三)产品质量缺乏保证,缺乏监管体系
微商借助平台为社交软件,门槛低成本低,这是一个优势,同时也是一个管理层面的缺陷。由于从业门槛低,微商的货源真假货品质量如何无从鉴别,也没有第三方监督机构帮忙审核,这就导致了微商市场现在频频出现的“卖假货”、“欺骗消费者”等现象的出现。同时,在微商的经营环境里,没有第三方监督机构监管,一些经营者就会只顾利益,不顾及消费者的反应,由于诚信度无法保证,微商带给消费者的安全感不够,微商市场的发展必然面临瓶颈期或形成一种混乱的市场态势。
(四)信息不对称,从业者也可能陷入骗局
微商产品的来源多样,有海外代购,也有分销商分销,很多从事微商的卖家其实对产品来源并不十分了解也无从查清,当商品出现问题的时候消费者不仅是受害者,微商卖家也会沦为牺牲者。由于商品真伪的信息不对称,货源信息从业者并不知情,卖家的信誉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销售业绩,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再者大部分微商经营者的潜在客户是自己的同事同学、亲戚朋友,如果欺骗了身边的好友,这还会影响到正常的人际交往。
(五)售后无保障,影响消费者权益
由于微商销售的大部分产品不属于市面上的热销品牌,大多是本地市场无法购买到的海外进口的货源。这种销售模式没有售后渠道,所以大多数微商实行“概不退换”的原则。最终,即使消费者发现是假货,經销商也可以选择逃跑走人,卖家也可以中途放弃从事微商,最后消费者找不到售后理赔渠道,属于“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四、微商市场管理的改进建议
(一)政府加强监管,完善立法
政府目前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应政策对微商进行管制,除了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的正式实施,近年出台的其他法律法规《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主要针对的是淘宝、京东等普通电商经营行为的规范,对于微商市场并不适用。同时由于市场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微商市场的混乱并没有得到迅速解决。政府作为管理主体,理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加大对微商市场的管理力度,尤其是对微商货源渠道的管理。适当情况下笔者建议成立专门的监察小组形成有针对性的监督体制,形成新型监督网络,防止“骗局”、“中途跑路”这种恶劣情况出现。
(二)完善信用评价机制,约束市场行为
信用是每个行业经营者的立足之本,目前的微商市场面临着严重的“信任危机”,建议可建立微商产品信用评价制度。以产品等级,服务质量,售后保障等指数为评价指标,对外公开微商的信用等级,并将其信用等级与他们的信用指数挂钩,如银行贷款,信用卡办理等。消费者在下单前可参考微商的信用等级作为是否消费的依据。若交易途中出现任何问题,消费者可利用评价机制对微商进行投诉举报;交易结束时,消费者必须对微商进行信用评价,以增加微商信用等级的真实度,并作为其他消费者在此消费的参考依据。
(三)进行创业知识普及,加强规避风险的意识
由于微商依靠载体是社交软件,所以大部分从事微商的人都是年轻人,尤其以大学生为主。建议大学教育中可以给学生进行创业常识的讲座,开设创业指导课,加以对大学生创业的引导,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防范风险的意识。也可以开展关于微商的选修课供学生更加了解微商市场的现状,进行规划和学会规避风险。同时大学生也是微商市场中消费者,也应学会保证权益不受侵害,各高校也可开设相关消费维权意识的指导课,引导学生们不要轻信社交平台上的广告,消费之前有权要求微商提供信用证明,若遇到骗局懂得如何维权,以此也避免更多人上当。
(四)进行微商运营的合理规划,防止风险
这里的合理规划指微商的从事者和经销商需要对自己的职业前景和经销前景做出合理的规划。无论何种行业,风险在所难免。微商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电商领域固然存在很多不可控制的风险,可能随时发生谁也无法预测。所以作为创业者和投资人,需要对未来做出合理的规划,避免面对市场失灵,行业市值下滑等问题时手足无措,经营者能有事先考虑好的对策加以应对,将可能面临的损失降到最低。
(五)设立专项资金,增加创业热情
微商作为新型电商,在互联网时代的进程中将会继续如火如荼得发展壮大,虽市场尚未成熟,但政府也应对这种推动消费增加的市场模式进行扶持。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微商从业基金,让有兴趣从业的年轻人尤其是尚未有稳定经济实力的学生去申请,一方面增加大学生微商创业的热情,鼓励微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同时从人力资源就业的角度分析,微商的前景从发展市场经济的层面来看可以说是相当乐观的。
结语
现阶段,微商市场的运营相比其他电商行业具有很大的优势,同时也有一定的劣势。但作为大数据网络时代背景下的产物,微商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电商模式创新的要求,迎合了市场对于产品多样性和购买方式便捷性的渴望,所以微商必然成为电商中不可小觑的势力。笔者相信通过管理主体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引导和监督,同时第三方及从业当事人做好职业规划,当事人经营者与消费者增强抗风险和维权意识,微商作为电商行业发展的新势力终会迎来进步、成熟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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