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背景下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对策的研究*
——以安徽省蚌埠市为例
2019-04-14李凡曹婧肖洋沈运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 李凡 曹婧 肖洋 沈运(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供给侧改革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重大举措。推进供给侧改革,就是更好地发挥好企业和个人的作用。给企业和市场相对稳定的预期,提高其积极性和创造性。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有利于切实降低企业的成本,极大减轻了企业负担,有效支持了企业发展。所以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是当前我国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力度,治本性综合举措不断出台,蚌埠市经过努力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存在的行政性事业收费仍然存在弊端,因此进行下一步改革至关重要。1
一、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现状
(一)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效果显著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蚌埠市于2012年和2014年分别公布《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和《蚌埠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蚌埠成为全省首个公布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地市,其中涉及企业行政性事业收费从2015年的39项降为2018年的19项。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建立不仅有效地推进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的进程,也起到了为本省其他地市提供经验的作用。它有效地减轻企业负担、从而成为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
2014年对蚌埠市、区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实行免收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决定,同期省内地市仅头一年免收,而蚌埠市不论入园时间长短,均可长期享受这一惠民惠企的政策。
(二)注重公众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参与权
根据《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蚌埠市的实际情况,遵循自愿、公开的原则,蚌埠市物价局主持召开了一系列的价格听证会,对进一步规范蚌埠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2010年蚌埠市召开了居民小区供暖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2013年11月18日蚌埠市物价局举行了城市生活垃圾费征收听证会2015年10月20日蚌埠市物价局举行了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2015年12月30日蚌埠市物价局举办了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2019年3月13日蚌埠市物价局召开了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实践证明,价格听证会不仅极大地保障了社会群众的监督权,还有力地促进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合理性、有效性。
二、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涉及的收费系统多元、种类繁多
就目前蚌埠市的情况来看,收费种类繁多已成为主要的问题,收费的项目涉及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出行到住房,从读书到创业,收费管理渗透到公众行为的每一个角落,并且收费的合理性和标准都有待商榷。《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中收录的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涉及26个系统204大类收费项目(详见表1)。
表1 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缺乏严格有效的价格监督机制
关于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受理价格举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等工作的开展由蚌埠市物价局担任主要角色;物价局在监督机制中同时担任了裁判员和运动员,对同级其他部门的收费没有形成有效制约,在处理同级其他部门的乱收费行为时的限制较多,价格监督机制流于形式,公众说服力不足。
(三)在动态管理后没有及时跟进反馈结果
在公布动态调整的相关文件后,行政事业性收费程序便随之停止,对于调整的目录是否达到相关部门的事前预期,产生了哪些实际效果,对企业以及个人的实际效用等结果都没有进行后续的跟进,缺乏及时的反馈结果,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脱离了现实情况,容易造成政策的盲目调整,实际效果不佳的局面,不利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进一步优化,不利于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有效降低企业和个人的负担,营造“积极性”和“创造性”双高的市场环境。
三、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对策的建议
(一)加大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投入力度
蚌埠市在一系列的相关文件的指导下,积极加大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投入力度,对于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收费的项目要进行及时的清理,对于收费标准不合理的项目也要进行有效调整,对于收费对象的范围要进行明确划分,避免收费范围被恶意扩大;同时为了保证上述条件,不仅要求蚌埠市要坚持积极执行上级文件,对于本级制定的相关文件也要给予公开透明。这一目标的形成不仅依赖国家政策的支持,蚌埠市自身意识的提高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追求所谓涉企“零收费”或者预算外的一律不收,相反,能够反映成本的费用要合理征收,及时征收。
(二)进一步完善收费价格监督机制
整合部门力量,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机制,对于价格清单的执行情况,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积极开展定期检查,要将责任细分落实到个人,对于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降低服务质量等一系列行为,市监察局要加大对其的惩罚力度,依法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在相关网站开设专题,为公众提供平台,对于社会公众的相关疑问、举报、建议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建立收费政策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的一体化机制
作为蚌埠市的价格收费管理的主体部门蚌埠市物价局要在坚持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制度,化“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
蚌埠市物价局应建立专门的收费政策评估小组,对公布的收费政策进行后续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评估,形成有效的评价报告,将其向社会公众给予公开;据此,评价报告不仅是加大社会公众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力度的桥梁,也为有关部门在制定下次价格收费政策时提供了宝贵意见,同时鼓励中介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加大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可与中介机构进行协商,探讨评估结果的差异性,从而有效地保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科学合理。
(四)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
尽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法律还没有制定出台,《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在调节各地收费管理制度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中提到的收费公示制度是当前蚌埠市可以加强利用的部分,尤其要强化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收费公示。以社区公示栏、网站公示等方式让社会公众明明白白缴费,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这一收费管理制度的完善不仅是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的重要举措,它也进一步加大了社会公众的监督权。
四、结论
为了进一步促进蚌埠市的深化改革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的解决,本文提出以下的建议措施: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建立收费政策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的一体化机制、进一步完善收费价格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收费价格监督机制。其中,“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效清理”和“保证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和参与权”成为下一步改革的主要内容,这样才能推动蚌埠市经济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