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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样态:问题与策略

2019-04-12陈江

高教探索 2019年2期
关键词:样态高职院校分类

陈江

摘 要:分类考试招生是当前高职院校选拔人才的主要路径,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统考统招、单考单招、自主招生、中高职融通招生、注册入学、免试入学六种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样态。目前,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缺乏足够的前瞻性、招生方式选择缺乏足够的合理性、招生计划分配缺乏足够的科学性、招生考试内容缺乏足够的全面性、录取标准设置缺乏足够的明确性。针对这些问题,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策略应着力推行免试注册入学、优化选择考试招生方式、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加大职业技能考查比率、合理采用考试录取標准,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不断走向科学化。

关键词: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样态;问题;策略

2014年9月,影响重大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颁布,对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提出了改革指导意见,指明了改革具体路径:“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要求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1]《实施意见》颁布对于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正式启动。《实施意见》确定了上海市和浙江省为全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统筹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在内的各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其他省(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经过几年调研筹备,2016年底之前各省份基本确立了各自新高考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全面推进,2018年开始全国大部分省份进入了高考新时代。

开启新征程,研究需先行。相较于普通高考话题的热议与研究的热门,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改革研究备显冷寂,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问题与策略方面着墨甚少,仅有学者袁潇等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研究》[2]、田建荣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制度设计与推进策略》[3]、雷炜的《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模式改革的思考——以浙江省为例》[4]和董照星等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途径、问题和对策研究》[5]对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内涵、主要模式与改革路径作了相应的探讨和研究。笔者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试图继续推进这一问题的研究与讨论,梳理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的实践探索与现实问题,聚焦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路径与推进策略,抛砖引玉,希冀引发学界对高职院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更多的关注与思考。

一、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基本样态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按照分类分层原则进行,招生对象主要为普高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两大类别,招生层次分为高职专科和应用技术本科两大层次,从2016年开始,很多省份高职院校进行了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在改革实践中已逐步形成了统考统招、单考单招、自主招生、中高职融通招生、注册入学、免试入学“六模式十二类型”的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基本样态(表1)。

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存在的问题

回顾近几年高考的改革实践,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卓有成效,但在分类招生改革、分类招生方式、分类招生计划、分类招生考试内容、分类录取标准设置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分类招生改革缺乏足够的前瞻性

尽管很多高职院校高度重视招生宣传环节,加强招生力度,但与同区域的本科院校的综合评价等招生改革相比,高职院校招生改革处于劣势。究其因,除了高职院校本身实力因素,还有高职院校对招生改革的前瞻性认识不足的原因。新高考志愿填报模式在考生价值判断方式上实现了高考志愿从“总分匹配“到“专业导向”的转变,并且符合Gale-Shapley机制,具有公平和抗策略性[9]。“专业+学校”的新高考改革投档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学生的自主选择权、驱动了高职院校优化专业布局、提升专业内涵、增强专业竞争力,但有可能间接导致区域、城乡教育不公平会进一步拉大,生源不均衡矛盾会进一步凸显等问题发生。

一些高职院校缺乏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前瞻性认知,主动应对招生改革的积极性不高,存在观望意识。这种现实情况,表明了高职院校在主观认知领域危机意识和招生改革中应对举措不足。这使部分高职院校在未来发展中面临更大挑战,这部分高职院校尤其是综合办学实力不强且缺乏足够办学特色的高职院校,将面临严峻生源压力。注册入学被普遍认为是代表未来我国高职教育招生发展的主要趋势,我国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起步晚,目前以民办高职院校为招生主体,可选择专业较少,缺少政策支撑,难以满足当前考生的需求。

(二)分类招生方式选择缺乏足够的合理性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方式选择上存在一些问题。就五年制招生方式而言,一方面,出于提升招生吸引力和储备生源的考虑,部分中、高职院校无视选拔目标不明确等现实问题,采取了不利于高职教育自身发展的措施,如对专业培养特点缺乏足够研究,一味扩大五年制招生计划等;另一方面,一部分有“3+2”和“五年一贯制”的高职院校存在生源流失的不利现象。究其原因,是面向中职段的招生计划在不断扩大,部分“3+2”和“五年一贯制”成绩较好的学生参加单考单招后考上了本科院校,导致本应在高职院校入学的考生生源不断流失。此外,由于中职学校一般为本地区属地招生,对于参加全省统考的中职学生而言,与优质高职院校挂钩的同一地区生源相对容易获得升学机会,导致区域不公平竞争。

关于单考单招的选拔方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考试时间安排过长,各类别考试时间都不相同,这是由于每所中职学校都有多个专业类别的学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给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带来较大冲击,过长的年度考试总时间以及被分为三段的整个单考单招考试时间,中职学校及学生疲于应付;二是各类别之间的考生人数相差较大,考试方式及过程分类过细,也过于复杂,有的类别即使分若干个考点也需要多天才能完成考试;三是由于实践操作所需的设备往往各校不完全一样,考生若不熟悉场地和设备,成绩可能会受到影响。

(三)分类招生计划分配缺乏足够科学性

不同选拔学生的考试招生方式拓宽了高素质人才培养渠道,也为不同生源背景的学生提供了入学机会,但还是无法满足学生升学需要,这是由于不同生源背景下各种考试招生方式计划招生比例分配不均。从计划分配情况来看,面向普通高中生的招生计划人数相对较多,面向“三校生”的招生计划人数相对较少,面向中职生的单考单招计划就更少。以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为例,该校2018年总招生计划为5291人,统招计划是3185人,其中普高统招计划为1906人,提前招生计划为640人,单考单招计划为595人,省外招生计划为44人,对口招生计划为2106人;其中“3+2”计划数为1300人,五年一贯制计划数为806人。单考单招计划仅占2018年统招计划的18.68%,普高统招计划占2018年总招生计划的59.84%,普高统招计划招生人数超过总计划招生人数的50%,而对口单考单招计划招生人数不到总计划招生人数的30%。[10]

从省外计划的分配情况来看,各省均存在省外招生计划难以完成的现实问题,而且无论是计划完成情况还是学生报到率,省外招生均不如省内,尤其是部分民办高职院校和一些地理位置不占优势的地市高职院校,省外计划形同虚设,其总报到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部分省外招生计划完成不到一半,有的甚至不到10%。省外招生计划难以完成原因在于招生计划分配和安排上不够科学,这种状况既不利于高职教育整体形象的提升,也浪费了高职教育资源,省教育考试院要各高职院校需根据自身情况要科学地分配和招生计划,达到计划资源有效配置。

(四)分类考试内容缺乏足够的全面性

高职院校的考生来源较为庞杂,既有中职生和普高生,也有部分在职从业人员与退役军人等,导致命题存在一定难度。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是考试科目与考试内容改革,特别是要求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内容要有足够全面性。一是面向普高生考试科目与内容需要足够全面,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办法,这就需要提升普高生职业适应性的测试内容。职业教育的职业性等本质属性决定着高职院校在人才选拔时要有职业技能的测试,虽然普高生在自控能力、文化素养、思维水平等方面较为优秀,但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他们来说难度仍然较大,因为普高生在高中阶段没有接受过相关的职业科目教育。二是面向中职生考试内容需要足够全面,当前“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办法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比较低。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要由操作性考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操作性考试各高职院校采用不同的测试办法,面试环节主要是进行一些特长与才艺展示。由于招生专业复杂多样,大部分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很难达到考核预定效果。就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内容而言,不管是普通生和中职生,当前占据考查内容主体的仍是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理论考试,这不符合高职院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另外,在操作性考试中,组织统一测试难度较大,这是由于本身存在差异性,部分高职院校缺失足够的文化素质教育氛围,忽视文化素质教育在职业技能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认知片面。

(五)分类录取标准设置缺乏足够的明确性

高职院校采用多种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不同录取标准,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录取。但在招生实践中,录取标准缺乏特色,录取的公平、公正性也不足。一方面,高职院校在录取考生时的主要标准仍是文化素质考试分数。浙江省通过对口招生招收中职生的录取标准是技能测试成绩与文化素质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在其他较多省份还存在重文化素质考试、弱技能测试的情况。另一方面,在提前招生中,考生在中职阶段的学业表现、技能水平证书或资格证书等材料中,各高职院校在招生简章中表述模糊、要求不一,如特长的评定要求并未做出具体说明,如“具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作为优先录取标准,具体优先录取标准难以量化。

此外,个别类别的职业技能操作考试考点之间存在评判标准掌握不一。职业技能操作考试考点一般会在多个高职院校进行,由于个别类型考试时间长,考试人数多,受设备、场地限制,工量具标准难以统一,就很难保证各考点之间评判尺度的一致性,参与考核人员的专业水平也参差不齐,考试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会受到影响。

三、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策略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大力推行免试注册入学、优化选择考试招生方式、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加大对职业技能的考查比重、采用合理考试錄取标准五个方面入手,深化和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建立科学、高效、公平的新时代中国特色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一)前瞻与积极探索,大力推行免试注册入学

作为舶来品,“注册入学”是一种与“选拔入学”并行的入学机制,这种招生制度最早出现在美国的社区学院,其特点是入学门槛较低、上课时间和教学方式灵活、教学内容多样,申请社区学院时无需托福和SAT成绩,不需要入学考试,对所有人开放,学生一旦注册入学,社区学院就要为学生提供学业辅导和经济援助等服务。注册入学是考生提交注册申请后,高职院校根据考生提交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注册入学申请时间先后等条件进行审核录取,国内注册入学起步较晚,没有统一模式,江苏省于2011年率先改革试行注册入学,当前在部分省市试点的注册入学专业都是该校重点建设及特色专业。

在高职院校日趋激烈的生源竞争压力背景下,学界普遍认为注册入学代表着高职教育招生发展主要趋势。高职院校应大力探索注册入学、申请入学的招生方式。在探索注册入学、申请入学招生方式,要妥善处理“短期”办学效益与“长远”内涵发展的内在逻辑关系。当前,部分高职院校社会吸引力和认可度不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发展前期我国高职院校办学发展路径主要是依赖于学生的数量和规模扩张。由于部分高职院校过于重视“短期”办学效益,再加上近年来高职院校生源危机的加剧,即使在有些省份试行注册入学考试招生制度后,部分高职院校还是不能完成当年的招生计划。因此,高职院校应专注于解决自身人才培养模式局限和办学特色缺失的“长远”问题,提升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这样才能吸引考生主动进行注册入学,高职院校应向所有意向生源开门办学,进一步推进免试注册入学制度。

(二)整体与长远发展,优化选择分类考试招生方式

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人才培养是高职教育的主要任务,选拔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也要依赖于分类考试招生方式。区域内高职院校应努力建立共生发展的考试招生机制,相互推荐生源、相互合作。分类考试招生方式有助于进一步推动高职院校多元化的生源人才选拔,使选拔目标更为明确。为更好满足学生、学校双方的主体利益,高职院校需进一步考虑如何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人制宜,做到整体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优化选择考试招生方式。

一是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要统筹安排分类考试招生方式,同一区域内的高职院校在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环节要制订不同的考试方案。高职院校一些省重点专业在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要有清晰的报考标准,提升录取率。二是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方式选择要有利于提升学生升学率,保证生源质量,要进一步优化选择考试招生方式。例如对会计、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等培养时间长、技术要求高的专业,建议采用对口招生或中高职贯通培养等考试招生形式;对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培养时间短、理论知识要求高的专业,可采取注册入学的考试招生方式。随着考试招生制度的发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发展的新方向在于选择若干考试招生方式进行组合。

(三)公平与效率优先,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进一步改进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分配方式,省外招生计划分配要合理化、五年制计划安排要注意差异化和单考单招计划分配要注意精细化,既要公平合理,又要注重效率。

首先,省外招生计划分配要合理化。教育考试主管部门要合理分配好高职院校省外招生计划,对于高职院校属地招生来说,省外生源普遍存在报到率低、收费难、招生难等现实问题,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加大统筹力度,对于示范性高职院校和省外招生情况较好的高职院校采用奖励性措施,并扩大这些高职院校的省外招生规模,增强其在全国高职院校中影响力,这对招生计划控制越来越严格和省际生源竞争越来越激烈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五年制计划安排要注意差异化。除普高生生源外,中职生已成为高职院校生源主力军。结合当前计划分配情况看,五年制计划安排上应针对性地向地市高职院校倾斜,这样有利于减少当地人才流失,增强地市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地市高职院校与当地中职学校的良性联动。同时,为增加高职院校招生过程中的公平性,可将示范性高职院校和省属优质高职院校的招生计划更多的分配在统考统招中,适当降低示范性高职院校和省属优质高职院校五年制招生计划比例。再者,对单考单招计划进行精细化安排。针对生源分布不均、单考单招类别多等实际情况,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一是要减少计划与生源的倒挂;一是力求各类别间本科与高职专科比例的基本平衡;三是同类别之间招生计划要尽量满足班级建制的需求。最后,为中高职贯通培养提供便利,增加中职学生招生比例,高职院校应提前调研,根据中职生和普高生升学意愿确定招生计划,尽量细化招生计划拟定中的未知因素,减少生源流失。

(四)适应与结构调整,加大职业技能考查比重

职业教育属性和特征要求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素养)”的考试招生模式。尽管各高职院校积极探索职业技能考试办法,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重理论、轻实践”等问题仍然存在。

2012 年,教育部委托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了首批18大类、10个高职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国家职业标准对高职院校提出了“重构以就业为导向的能力本位式人才培养机制新要求”。[11]因此,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要提升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国家职业标准和高职人才选拔的匹配度,加大对学生技能考查力度。其次,形成专业技能、专业理论、文化课分值5∶3∶2的比例分布,以达到中职学生专业技能和文化考查各占一半的标。另一方面,高职院校根据普高生报考专业情况进行拔高性考查,要科学设置普高生的职业素养的考核内容。在面试环节考察内容要与所选专业相关,对普高生专业素养的考查限定范围。如文秘专业的学生可制订出行计划,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可即兴描述一个场景,教育学专业学生可写板书、做PPT等,通过这种方式对文科专业考生进行职业素养测试。

(五)顺应与质量提升,采用合理的录取标准

采用合理的录取标准是提升生源质量的前提条件。高职院校要把普高生的职业素养、中职生的职业技能与文化课都纳入录取总分的“双上线”录取原则,凸显职业教育的特色。

一是对于高职提前招生的普高生生源特点,面试和职业素养测试占40%,文化课考试录取分数应占总分的60%,这比较符合普高生的考核录取标准。二是对于单考单招的中职生生源特点,将职业技能测试的录取分值设为“不得低于总分的50%”,特别是理论知识测试,优先录取专业理论考分高于文化课考分的学生。三是对于“3+2”和“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的生源特点,在申请转段升学时,高职院校要重点关注中职阶段专业理论、文化素质、实践操作的表现,在中职阶段建立学生电子检测档案,将学生的课堂测验、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录取分数,量化测验分数,学生升学转段到到高职院校时,平时成绩不低于70%。四是对于注册入学和免试入学生源人數较少特点,高职院校可调整录取标准,在招生计划缺额较小情况下择优录取。

四、结语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是我国考试招生中一次重大改革与突破,打破了传统唯分数论的录取模式,合理有效地回应了教育考试过程中所存在的良性内在张力,具有重要意义。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凸显了考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扩大了高职院校与考生双向的选择权,推进了高职院校人才选拔方式从单一选拔向综合评价的转变,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应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自身发展特点与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核心任务,进一步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注释:

①独立结构类型是指高职教育和中职教育相对独立,可各自设定教育年限,只要根据自己的办学目标。升学考试是高职院校从中职院校选拔优秀人才进入高职再培养的主要方式。独立结构类型中的“3+2”模式,是把学生3年中职和2年高职各作为一个独立的培养周期,前3年以中职学校为主培养,后2年由高职院校为主培养。学生前3年在完成中职专业学习任务,经考核通过后升入事先确定的高职院校。进入高职院校后,学生可在相近专业大类中选择学习的专业。这种方式主要用于培养一定范围的复合型技能技术人才。

②一体化结构类型是指高职与中职整体设计和统筹安排所形成的一种衔接模式及学制结构。一体化结构类型中的“五年一贯制”模式,由牵头高职院校,会同合作的中职学校,统筹制订和实施5年培养方案,学生前3年在中职学校就读,后2年在高职院校就读,五年间所学专业不得变换,在校五年实行大专收费标准、一贯制教学。这种方式主要用于培养长周期且学习和训练需较早介入的技能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EB/OL].[2014-09-30].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1778/201409/174543.html.

[2]袁潇,高松.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研究[J].高教探索,2018(10):72-78.

[3]田建荣.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制度设计与推进策略[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版),2017(4):20-26.

[4][8]雷炜.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模式改革的思考——以浙江省为例[J].中国高教研究,2016(10):98-103.

[5][7][11]董照,袁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途径、问题和对策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育,2018(2):5-9.

[6]冯成火.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模式改革的思考和探索[J].教育研究,2014(10):151-157.

[9]王存宽,吕慈仙,杨桂珍.从“总分匹配”到“专业导向”——高考志愿模式的转变对高校专业建设的驱动作用分析[J].教育研究,2016(6):81-87.

[10]紹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EB/OL].[2018-05-29].http://zsw.sxvtc.com/a/2018529/270.htm.

(责任编辑 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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