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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现状及完善

2019-04-10郄芳

中国德育 2019年2期
关键词:法治道德青少年

摘    要: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中小学法治教育近年来取得了重要进展,然而,在当前中小学法治教育开展的进程中,困扰和阻碍其深入发展的因素仍旧很多。因此,中小学法治教育要取得实效,需要完成三个方面的转向:由注重法律知识的获得转向注重法治观念和法律精神的培育;由注重傳授、讲座、报告转向注重活动、项目、实践;由注重师资配备转向注重师资培养。

关 键 词: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培养

作者简介:郄芳,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教育标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在中小学推进法治教育是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与依法治校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专门指出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中小学校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一直承担着普法工作的光荣使命。

一、当前中小学法治教育取得的重大进展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中,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置法治知识课程以来,中小学法治教育在近五年里取得了重大进展,突出表现为立足于法治教育的顶层设计、赋予法治教育的课程地位以及编写和使用统一教材。

(一)法治教育拥有指导性纲要文件作重要统领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绘就了全面依法治国具体的“路线图”。为了将中小学法治教育落到实处,2016年,教育部与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该大纲经过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它明确了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原则要求、系统规划和实施途径。该大纲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以基础性的行为规则和法律常识为主,侧重法治意识、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高中阶段则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首次系统明确了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为发挥学校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及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作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德育课程正式更名,法治教育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从2016年起,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2017年秋季开学,全国各地义务教育一年级和七年级的道德与法治全部采用教育部统一组织编写的教材。这标志着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正式更名为道德与法治课程。课程名称的改变,不仅是课程对新时代培养什么样的人的直接回应,而且也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教育决策行动的具体体现。它意味着法治教育正式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法治教育有了独立的课程地位,与德育摆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从学科本质上讲,“道德与法治”从以往以道德为主线转向道德和法治相融合的本质内涵上来,真正鲜明地体现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用道德滋养法律,用法律支撑道德”的道德与法律有机统一的主体思想。

(三)法治教育教材从零散走向统一

教材质量直接关系课程质量。2017年之前,法治教育教材呈现“一纲多本”的特点。2016年,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2016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材。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1—6年级),共计16个版本;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7—9年级),共计11个版本,全国各地中小学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自由选择使用不同版本的教材。这些教材由于编写者的素质、利益博弈等因素,编写质量参差不齐。为了提升教材质量,规范教材使用,从2012年起,教育部统一组织编写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等三科教材,历时五年,于2017年完成了编审工作。至2017年,教育部公布新的规定,即自9月起,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道德与法治》作为统一教材。该教材版本重视“法”,以宪法精神为主线,在小学阶段涉及30多部法律法规,初中涉及50多部法律法规。新版教材从生活实际出发,有机融合知识、行为和价值观于一体。因此,这次教材改革也被认为是一场为中国学生打下“中国底色”的筑基工程。[1]

二、中小学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当前我国中小学法治教育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困扰和阻碍其深入发展的因素仍旧很多,矛盾突出。其面临的最大困境在于宏观与微观之间的不协调、不匹配,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国家重视程度高与学校重视程度低

国家近年来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文件,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为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切实推进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2016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这一系列重要文件,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纳入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加强了顶层设计、系统部署和整理规划。

然而,作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学校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则相对较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课时安排普遍不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规定是每周3个课时,然而实际上,很多学校每周只安排2个课时,甚至减少到1个课时,教师普遍反映课时数量不能够满足正常的教学需要,导致教学进度过快,教学效果大打折扣。二是人员配备不足。学校没有形成法治副校长、法治教师以及法治辅导员三级责任分工机制。法治副校长通常“有名无实”,没有明确的职责,未能切实负责制订学校年度法治课程教育计划,带头开设法治教育课程。法治教师则通常“人手不够”,承担着多年级的教学任务,甚至还兼任其他工作,如学校的行政工作或者心理咨询工作。同时,学校也大都尚未设立法治辅导员,负责协助法治副校长、法治教师的工作,并开展学校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教研活动开展不足。由于道德与法治不属于学校的“重点科目”,学校对其教研活动的开展也时常会忽略。教师普遍反映教研活动没有形成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组内教研活动存在随意化、经验化的现象。四是课外法治教育资源开发不足。学校较少开展“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活动,一方面,学校主动聘请法律工作者走进校园、走进课堂开展法治教育的意愿不高,另一方面,学生走进法律工作者的部门、单位以及通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去接受法治教育的机会太少。

(二)政策要求高与课堂实效低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作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重要指导性纲领,明确了法治教育的总目标,概括有三:一是普及法治知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尊法、守法;二是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徑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然而,当前道德与法治的课堂实效却普遍没有达到大纲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生的法律知识基础还不够扎实。有研究发现,如果用“1”代表理想状态下中小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将参与问卷调查的中小学生选择的正确答案或最优态度选项进行统计、整合与计算,得出中小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仅为0.6。[2]由此可见,大部分中小学生虽已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但在法律知识的整体深度上,仍需继续挖掘与积累。二是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情感体验培养不足。道德与法治课作为一门贴近生活、贴近社会的课程,对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培养尤为重要。然而由于目前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形式主要是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自主学习、案例分析讨论、课堂模拟法庭、角色扮演、分组辩论等新型教学方式运用不足,不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对法治学习的积极性,不能激发学生的法治思维,无法为他们在潜移默化的法治教育过程中树立法治信仰、形成良好的法治素养奠定扎实的基础。三是学生尚未拥有较好地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法治教育最根本的目标是在完成基础性目标(教育学生遵守日常生活中的法律,不触犯法律)的基础上,实现保障性目标和发展性目标,使青少年明白自己所享有的隐私权等基本权利,知道如何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成为能够独立思考、自主行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个体,这才是法治教育的根本宗旨。然而,目前大多数中小学生在明辨是非以及将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维权的能力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法治教师需求高与法治教师专业化程度低

《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开展法治教育,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教能力。《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指出:通过多种途径,要保证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建设稳定的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建立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完善对法治教育教学成果的支持和奖励制度。

然而,在现实的教学实践中,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配备与师资质量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教师配备不足,教学压力巨大。目前,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师大都承担着较为繁重的教学任务,一个教师教授一个年级的现象非常普遍,甚至很多教师一人承担两到三个年级的教学任务。同时,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师兼任其他科目的现象也较为普遍。二是教师学科背景较杂,专业化水平偏低。法治教育是一门专业性比较强的学科,而我国中小学很少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专职教师。由于教师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基础和法律实践经验,在课堂上时常出现无法完全解答或解决学生提出的具体法律问题的现象。受自身专业限制,教师对某项法律制定的目的、依据、具体要求一知半解,甚至知之甚少,教师教材拓展能力不足,驾驭法治教育课堂教学的能力不能够满足法治教育目标的需要。三是校外法治师资力量缺乏。目前,许多中小学没有稳定的、长期的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未能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法律院系教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力量为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支持。

三、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的三个转向

学校作为实施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起着引领法治教育开展和实施的导向作用。面对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现实困局,亟须在观念定位、课程设计以及师资培养上下功夫,以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走向纵深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一)由注重法律知识的获得转向注重法治观念和法律精神的培育

目前,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开展的内容更多的是注重法律知识的获得,许多学校都将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的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的重头戏。在课堂上,教师也更愿意传授具体的法律知识,让学生懂法、知法,尤其在中学阶段,以熟知考试内容为教授目的。日本的《法教育指导纲要》提出能用于法教育的时间不多,不能网罗法教育的全部概念,不希望学生强记一些术语,更重要的是要学生理解为什么需要这样的制度及其背后的价值观。[3]因此,懂法和知法是必要的,但法治观念和法律精神的培育更加重要。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要努力让中小学生懂得“法”的巨大意义,树立法律信仰,具备法律品格和法律思维,关注法律规范承载的价值理念,增强他们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践行法治理念,参与法治实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由注重传授、讲座、报告转向注重活动、项目、实践

开展多元化、活动式、体验式的教育实践是法治教育的生命力所在。传授、讲座、报告仍旧是强调教师为中心的教育模式,不能有效激发法治教育的活力,而强调活动、项目、实践就是强调要以学生为中心设计教学,活动设计的价值不在于形式(如何活动),而在于如何通过活动,作用于学生的发展。活动教学要以培养学生独立思维的品质、独立表达自己的观点为基本目标。活动中要有评价与引导,通过聚焦法律议题来引导学生关注其中最重要的法治观念。适合法治教育的活动或项目有:热点探究、案例研讨、话题辩论、角色模拟、调研汇报、价值辨析等。同时,贴近生活实际,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合理确定教学重点和方法,注重知行统一,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与法治事件、现实案例、常见法律问题紧密结合,注重内容的鲜活,注重学生的参与、互动、思辨,创新形式,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高中,每年都会举行模拟审判比赛,由8个学生在一个虚拟的案件情景里担任法官、律师、当事人和证人的角色,各方都有5个月的准备时间,这是为高中生提供的最实际的、深入学习审判过程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方法。[4]此外,要积极支持学生组建法治兴趣小组、法治实践社团等,引导、支持学生自主制定规则、公约等,逐步培养学生参与群体生活、自主管理、民主协商的能力,引导学生在学校生活的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使学生以适当方式研究法治问题、参与法治实践。另外,有条件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外法治教育资源,将多种法治教育资源、形式予以整合、提升,形成以活动、项目、实践为中心的法治教育环境。

(三)由注重师资配备转向注重师资培养

校内法治教育的落实最终还要依靠教师,教师的专业水平直接决定和影响了法治教育的质量。法治教育教师自身的法律知识基础以及开展的自主教学研究,都是至关重要的。学校要切实重视法治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问题,而不是仅仅满足于配备了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师,要逐步解决道德与法治任课教师兼任其他科目或其他行政工作的现象,切实保证任课教师的教学时间、教学质量及专业化水平。同时,学校要完善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形成系统的法治教师培训计划,开展骨干教师法治教育专题培训等,提高法治教师课堂讲授、组织法律实践活动的专业能力,并尽可能地为教师提供校外的机会和资源以加强他们的专业发展。同时,法治副校长要切实承担起重视师资培养的责任,加强对法治教师的激励机制建设。另外,教师也起到了联系家庭、其他学校以及社会其他资源的纽带作用,在开展校外法治教育活动上,要加强校际教师协作,注重教师与法院、社区等机构的合作,让法治教师在丰富的教学实践活动中快速成长起来。与此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的教学工作量,确定辖区各学校专职法治教师编制,向社会招考适量法律专业人才到中小学专门从事法治教育课的教学,并对专职法治教师实行岗前培训、定期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法治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

参考文献:

[1]刘博智.擦亮“中国底色”的统编三科教材[N].中国教育报,2018-01-13(4).

[2]高源.中小学生法治素养的现状与培育策略研究[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8.

[3]沈晓敏,刘晓萍.法教育指导纲要(方案)[J].全球教育展望,2016(2):60-73.

[4]徐茜.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管窥—以佛罗里达州教育概况为例[J].社科纵横(新理论版),2010(4):216-217.

责任编辑︱李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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