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大数据下的最“热”问题

2019-04-10励雪之间

中国社会保障 2019年1期
关键词:外交人员核定待遇

■文/励雪 图/之间

截至2018年12月,绝大多数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已启动养老保险费征缴和养老金发放工作。从目前的受理情况来看,很多参保单位对于养老保险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办理流程还存在一些疑问。我们收集汇总了退休申请及养老待遇计发方面的热点问题,并请社保“晓博士”为大家解惑——

待遇调整有“门槛”

单位经办人A: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中,我单位有退休人员反映未收到高龄倾斜项目的调整金额,而且我们也核实了该退休人员的出生日期,为1953年1月,到2018年1月已年满65周岁,为什么没有调整呢?

社保“晓博士”: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中,调整的时间和人员范围为:按规定参加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且2017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按照相应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该退休人员在2017年12月31日(含)前未满65周岁,所以没有高龄倾斜项目的调整金额。

单位经办人B:在2018年12月的支付计划中,我单位发现有些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有大幅增长,而有些退休人员没有变化,这和启用G2017工资增长率有关系吗?

社保“晓博士”:2018年12月正式启用G2017工资增长率,以准确核定2018年退休人员老办法待遇。其中,G2017工资增长率的调整范围仅限2018年退休的人员,

对于2018年1—10月退休的参保人员,启用G2017时会为其重新核定改革后老办法待遇,12月在准确发放其当月养老金的同时为其补发待遇享受起始月至11月的应发差额;对于2018年11月退休的参保人员,12月会使用G2017准确核发其老办法待遇。

而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发放前,由单位预发期间的养老金调整部分,将在准备期清算环节进行结算。此外,本次调整不包括2017年12月31日(含)前经批准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新老办法有区分

单位经办人C:我单位一名“退休中人”反映他的养老金待遇比同职务职级的“退休老人”还少一些,这是为什么?以后会调整吗?

社保“晓博士”:第一,“退休老人”采用的是原单位改革前待遇核定方法,与“退休中人”采用的过渡期老办法待遇核定方法不一样。第二,“退休老人”待遇已经准确发放,包含基本养老金和历年调待部分;而“退休中人”暂按改革后老办法待遇标准预发养老金。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部分逐年打开10%发放。因此,只有新、老办法同时准确核定,并加以对比后,才能准确计算“退休中人”待遇。

异地领取无障碍

单位经办人D:我单位有退休后离京或出境定居的人员,他们的养老金如何发放呢?

社保“晓博士”:对于离京定居人员,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跨统筹转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后不在北京居住的,可在异地领取。对于出境定居人员,原则上由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的养老金,由央保中心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发至退休人员本人指定的国内银行账户;或选择“单位卡领取”方式,央保中心将退休人员待遇发放至单位账户后,由单位发放给退休人员。

单位经办人E:如果驻外外交人员随任配偶在国(境)外陪同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我单位是否可以按照正常人员的标准为其办理人员退休申请呢?

社保“晓博士”:驻外外交人员随任配偶相关问题,应按照《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5〕112号)有关规定执行,驻外外交人员随任配偶属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参加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具体办法按《关于加强驻外外交人员随任配偶保障工作的通知》(外发〔2006〕35号)执行。驻外外交人员配偶出国随任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应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退休金,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未参保的由原单位负责发放。驻外外交人员配偶随任前已离退休的,随任期间的离退休金按规定继续发放;国家统一调整离退休金时,按规定予以调整。

调待金额看“身份”

单位经办人F:我单位发现2015年退休的人员与2016年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待遇有差异,同样是退休中人,同样的职务职级,退休年份不一样,待遇金额就变了吗?

社保“晓博士”:当月应发的老办法待遇金额是指在退休人员核定的退休时老办法待遇基础上增加相应的调待金额。

例如:

2015年退休的人员当期应发老办法待遇=(A×M+B+C)×(1+G2014)+2016年调待金额+2017年调待金额+2018年调待金额;

2016年退休的人员当期应发老办法待遇=(A×M+B+C)×(1+G2014)×(1+G2015)+2017年调待金额+2018年调待金额

也就是说,2015年的退休人员除了老办法计发待遇金额外,有三年的调待金额。而2016年的退休人员除了使用G2015核发其老办法计发待遇金额外,有2017、2018两年的调待金额。他们采用相同的核定办法,由于退休年度不一,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不可能完全一样。

单位经办人G:我单位有一部分退休老人,由于历史原因,退休时身份和职务认定困难,在历年的调待中,如何准确计发这部分退休人员的待遇金额呢?

社保“晓博士”:目前,为准确核定退休老人的调待金额,在退休人员信息确认中增加计发待遇参照的工作人员身份及计发待遇参照的职务层次(岗位)两项。在退休老人退休时身份和职务不明确的情况下,填写计发待遇参照的身份和职务层次,并以此作为当前及今后历年待遇调整的职务职级依据。每一个退休人员只能认定唯一的身份和职务,如果存在“双肩挑”人员,或基本工资与津补贴按照不同身份职务发放的情况,需要由单位认定唯一的身份及该身份对应的职务。■

(统筹: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待遇核定处)

猜你喜欢

外交人员核定待遇
不讲待遇 不计得失
HAVAL F5 “帝王”般的待遇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思考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核定征收
优先待遇
国王的待遇 ———原载“伊朗漫画网” ▲
水库移民无法核定人口分布的调查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