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升级测定及对策研究
2019-04-08邱晓兰林伟明
邱晓兰,林伟明
(福建农林大学 金山学院, 福建 福州 350002)
一、问题提出及相关理论回顾
福建省是全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山多林多是福建的一大特色和优势。福建省也是我国木材加工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福建省现有人工林面积5 665万亩。根据《2016年林业统计年报(福建)》2016年全年全省商品材产量579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6.5%;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4 600亿元,达4 611亿元,同比增长7.8%(福建省林业厅计财处,2016)[1]。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在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山区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出口创汇等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资源驱动和劳动驱动特征。长期以来利用劳动力价格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走了一条高消耗、高产出的发展道路。然而近几年来,中国劳动力供给“刘易斯拐点”的出现,导致劳动力市场均衡价格不断提高,使得木材加工业的传统价格比较优势减弱。同时世界各国对于环境保护的呼吁和相关政策频繁发出,使得木材加工业面临着原材料供应紧张的发展瓶颈。劳动力成本上升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发展形势空前严峻,木材加工业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如何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福建省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是林业领域的企业家、政府部门和研究者们共同关注的焦点议题。
国内外学者对木材加工业的产业发展进行了不少研究。M.Vanhanen认为加快科技创新是发展木材加工业的关键[2]。许冰峰也认为技术创新是中国木材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3]。黄登良基于碳排放的基础上对13个国家木材加工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进行分析,认为技术进步是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主要动力[4]。杨红强、聂影论证了中国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及其条件,从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水平和建立投融资保障体系等角度提出对策建议[5]。吴国春、冯雪采用SWOT分析法研究黑龙江省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的宏微观环境,提出发挥内部优势和利用外部机遇相结合的政策促进木材加工业的转型升级[6]。现有文献关于木材加工业的研究侧重定性分析木材加工业的现状和发展对策,关于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程度进行定量测定的相关研究较欠缺。本研究对福建省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进行定量测定,并基于生态文明背景提出促进福建省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的对策。
二、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发展现状
根据《中国林业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可知,2015年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值为1 205.18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22倍之多。从图1的2001—2015年福建木材加工业总产值走势图可知近15年来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尤其是2009年以来,呈现迅猛发展趋势,说明在生态明文背景下,福建省木材加工业正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并成为福建省国民生产总值新的增长点。其中人造板一直是福建木材加工业的主要产业,稳居第一,直至2015年低于木制品业,并呈现平稳下滑现象。木制品业则增长最为迅速,2015年首次超过人造板制造业,说明生态文明背景下,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生产效率高,木制品的附加值在不断增加,竞争力逐步提升。竹藤棕草制品、锯材木片加工业都呈现稳步上升趋势,但是锯材木片加工业增长速度最慢。
从表1可知, 2015年福建省规模以上木材加工业企事业单位共8家,年末从业人员526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47万元。2001—2015年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的从业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个数逐渐减少,但是其产值却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说明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的工业水平不断提升,资源利用率提高。从图2可知,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的总产值占全国的比重呈现平稳上升趋势,而企事业单位数量占全国比重则呈现迅速下滑趋势,从业人员数量占全国从业人员比重也呈现震荡下滑。说明福建省木材加工业水平高于全国木材加工业水平,其发展速度明显快于全国整体情况。
木材加工业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能够更加直观地表明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的发达程度。由图3可知,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一直遥遥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直至2012年开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1—2006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7—2015年呈现震荡下滑趋势,直至2012年、2014年和2015年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说明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不容客观。
表1 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历年年产值、单位个数、从业人员及平均工资†
图2 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相关数据占全国的比重
图3 福建木材加工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占全国的比重
三、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升级的实证分析
通过前文全面梳理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现状,从企业数量、工业总产值、从业人员收入水平等方面分析了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的特色,及其在全国的地位。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凭借优越的自然资源、发达的配套措施和雄厚的科研实力,形成了种植、采伐、加工、物流、贸易一体化的产业体系。为了更好地揭示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的内在发展规律,本研究对福建省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速率、产业转型升级方向进行测定。
(一)模型与方法
本研究借鉴国内外学者以往研究的经验,采用Moore结构变化值和产业结构年均变动值来测量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的产业结构升级速率,并采用产业结构超前系数测算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
1.产业结构升级速率
(1)More值测算
Moore结构变化值测量方法的主要思路是:运用空间向量的原理,将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分为n个部门,构成一组n维向量,把两组向量在基期与报告期两个时期间的夹角,作为象征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变化程度的指标,该指标即为结构变化值,简称Moore值[7]。具体计算如公式(1):
式(1)中,表示More结构变化值,即为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基期向量与报告期向量夹角θ的余弦值;wi0表示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第i产业部门在基期所占比重;wit表示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第i产业在t期所占比重;N为木材加工业产业部门数。Moore值介于0到1之间,越接近1,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变动越小,反之越大。
根据公式(1)可以推出两组向量在基期和报告期之间的矢量夹角θ变化值的计算公式,如公式(2)所示。矢量夹角θ变化值揭示了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变化的过程与角度,矢量夹角θ值的大小反映了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变化速度的快慢,当θ值越大,表明报告期与基期相比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变化幅度越大。
(2)产业结构年均变动值
本研究采用产业结构年均变动值(K)来反映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的产业结构年均变动情况。产业结构年均变动值是反映一定时期内产业结构年均变化的绝对值(林晶,吴赐联)[7]。计算公式如公式(3)所示。
式中:k为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年均变动值;qi0、qit表示基期、报告期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第i产业的构成比例;n表示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的产业门类数;m表示基期到报告期之间的年份数。k值越大,表明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年均变动的幅度越大。
2.产业结构升级方向
本研究应用产业结构超前系数对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升级方向进行测算。产业结构超前系数是指某一产业增长相对于整个产业经济系统增长趋势的超前程度,可用来测定某产业结构的变动方向[8]。计算公式如公式(4)所示。
式中:Ei为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第i部门的的产业结构超前系数,ai表示第i部门报告期所占份额与基期所占份额之比,Rt表示同期部门所在经济系统平均增长率。Rt为报告期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各个子行业的工业总产值取自然对数除以基期的工业总产值取自然对数然后除以N,N为报告期与基期之间的间隔年份。Ei>1,说明第i产业发展超前,所占比例有上升趋势;当Ei<1 时,则表示其发展相对滞后,所占比例呈现下降趋势。
(二)研究对象及数据来源
1.研究对象
本研究的对象是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的转型升级,探讨的是福建省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的程度、影响因素以及解决之道。这里指的木材加工业是以《中国统计年鉴》中的“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制造业”为准。《中国统计年鉴》把木材加工业分为锯材、木片加工业、人造板制造业、木制品业和竹、藤、棕、草制品业等4个部门。
2.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所需数据来源于历年的《中国林业统计年鉴》。本研究根据研究需要选取2001-2015年之间的时间序列数据,以“十五”(2001—2005)、“十一五”(2006—2010)和“十二五”(2011—2015)为时间截面,2001、2005、2006和 2015 年为时间节点,以《中国林业统计年鉴》数据资料为依据。模型测算中主要利用了木材加工业数据及其四个子部门(锯材、木片加工业、人造板制造业、木制品业和竹、藤、棕、草制品业)的数据。数据处理借助Excel软件包完成。
(三)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升级进程和方向的测度
1.产业结构升级速率
(1)产业结构M值测度
由表2可知2001—2015年十五年间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Moore值为0.849 3,矢量夹角θ值=31.863 6,可见近15年来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有所调整,调整幅度较大。2001—2005年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变动最小,Moore值为0.992 2,矢量夹角θ值=7.154 6。这是因为2005年相比2001年来说,福建省锯材.木片加工业(仅增加了2.1%)、人造板制造业(仅增加了1.41%)、木制品业(仅增加了2.35%)、竹、藤、棕、草制品业(减少了5.87%)四大部门的产值占福建省整个木材加工业的比重并没有大幅度地变动。“十一五”期间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变动幅度高于“十五”期间,但是变动幅度不大。2011—2015年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变动最大,矢量夹角θ值=21.131 4,大约是“十一五”期间的两倍,是“十五”期间的三倍。这是因为,2015年相比2011年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各部门比重发生了加大的变化,尤其是人造板制造业和木制品业,其中人造板制造业占比从40.28%下降至23.97%,而木制品业则从32.50%提高至44.36%。
表2 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M值†
(2)产业结构年均变动值
从表3可知,2001—2015年15年间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年均变动值为2.97,说明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是变化幅度不大。其中“十五”期间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变动幅度最小,K值=2.349 7;2006—2010年变动幅度增大K值=3.618 15;而“十二五”期间产业结构变动幅度比“十一五”期间变动幅度明显提高,K值=6.525 47。
表3 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年均变动值†
2.产业结构升级方向
表4是2001—2015年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各行业的产业结构超前系数。从表4可知,2001—2015年只有木制品业的产业结构超前系数大于1,木制品业所占整个木材加工业的比例有上升趋势;锯材、木片加工业、人造板制造业、竹、藤、棕、草制品业均小于1,所占比例呈现下降趋势,说明福建省木质品业发展超前,而锯材、木片加工业、人造板制造业、竹、藤、棕、草制品业发展相对滞后。从各个时间段来看,福建省的木制品业的产业结构超前系数各个时间段都大于1,表明福建省木质品业的发展远远高于其他行业。2001—2005年福建省锯材、木片加工业、人造板制造业、木制品业发展超前,而竹、藤、棕、草制品业发展相对滞后;2006—2010年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各类产业都超前发展,2011—2015年除了人造板制造业发展滞后外,其他三大产业发展都超前,所占比例有上升趋势。
表4 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超前系数†
四、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对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发展状况进行研究不仅可以观察产业结构发展的绝对水平,还可以了解产业结构变动方向及其发展程度。从以上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发展整体呈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趋势,尽管从业人员减少、企事业单位数缩减,但其产值呈快速发展趋势。第二,2001—2015年间,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是变化幅度不大,说明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幅度潜力巨大。第三,从2001—2015年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各行业的产业结构超前系数看,只有木制品业发展超前,其他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说明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从人造板等初加工业转向产业附加值比较高的木制品行业。该研究结果可以为福建省进一步优化木材加工业产业结构及调整木材加工业产业布局提供合理依据及理论支持。
(二)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优化升级的对策建议
全球气候急剧变化引起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木材加工业是碳密集型产业,在全球节能减排的低碳背景下,木材加工企业环保投资和运行成本增加。然而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的发展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丰富的木材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主要生产和加工低附加值的林产品,属于传统的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全球低碳时代的木材市场的国际竞争环境,也不符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福建省木材工业转型升级。本研究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生态文明背景下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优化升级的对策。
1.以科技创新促进木材加工业的升级
2014年3月10日,国务院正式发文《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特别强调加快产业升级转型,强化科技支撑。林产品科技含量的提高是检验林业结构调整效果的标准[9],技术创新是现实福建省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的核心。生态文明背景下,福建省应该站在木材加工业的制高点,建立“互联网+生态文明建设”的开放式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生态技术攻关,为企业提供急需、实用、低成本的“接地气”的基础性、关键性和共性生态技术,提高木材利用率,实现木材资源循环再生。通过择商选优、加强研发力度、提高木材产品的质量和科技含量等方式来实现木材加工业的转型升级,发展成为更具有生态环保优势、更具有核心竞争力、更具有地方特色的木材产业结构。根据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木材加工业发展的需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开展关键技术的研究,重点开展木材加工业的产业升级、林木资源高效加工利用、木材加工业新兴产业等方面关键技术研究,大力开展林业标准化体系、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区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8展会)和“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9·8投洽会)等平台,积极开展科研机构与企业对接活动,促成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院校、企业的项目对接,推动木材加工业先进、成熟实用技术的转化应用,为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2.建立木材加工业服务体系
调整和优化木材加工产业结构就必须重视第三产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10]。福建省要结合区域特色,构建木材加工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资源、资本和技术的差别化优势,提升木材加工业全要素生产率,保障整体产业的转型升级。构建用材林基地——原料——生产加工(初级加工—精细加工)——产品销售(出口)一体化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和生产购销服务体系,形成全省一盘棋的产业链增值模式。完善物流配套,强化宣传营销,拓展木材加工业的市场。积极引进法律、投融资、知识产权、技术交易、资质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木材加工业服务体系。健全林业科技推广和运用、林业信息服务及林产品质量安全等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木材加工业的流通体系,推动林业电子商务发展,扩大木材加工业产品与销售商的对接规模,提高木材加工业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和信息化水平。
3.加大金融对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是实现福建省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条件。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其中特别强调要加大金融对传统产业(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福建省应该出台更加详细和明确的推动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政策,从金融角度建立和健全专项木材加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呼吁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提供金融信贷。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撑功能,通过设立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贷款等方式提供融资成本低、贷款期限长的稳定资金来源。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为木材加工业的产业技术更新和产业布局的优化提供融资保障;为木材加工企业产品导向或工艺导向的转型升级提供适用的金融信贷产品,优先为符合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的转型升级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
4.强化木材加工集群优势
福建省木材加工业发展历史悠久,但整体仍未摆脱“低、小、散、乱、弱”的局面,目前尚未建立一个统一的木材加工专业园区,难以形成规模集聚效应,阻碍了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木材加工业是资源密集型产业,具有产业集群优势。福建省应该强化木材加工业的产业集群优势,提升本省木材加工业产品的知名度提升,将丰富的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政府政策要加强扶持木材加工企业,打造木材加工业名优品牌。要立足木材加工业集群优势,整合和利用国际国内资源,努力实现产业升级。通过构建木材加工业的发展平台,集聚资源优势,引进一大批技术含量高、投资力度强、集聚效应大的木材加工项目纷纷落户福建省。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工作,创建自主品牌,提升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的地理标志价值,以成品进入合作领域和国内外市场。
提高行业准入标准促进转型升级。通过提高木材加工业的行业准入标准加快淘汰传统木材制品的生产工艺,结合改造生产方式加快木材加工产业的重组。重点淘汰低端人造板产业,逐步转向附加值大的木质品业。通过建立健全木材加工业企业准入标准,推动木材加工企业朝中高端规模化发展,推动木材加工业脱离低端资源消耗的传统发展模式,促进整体产业呈现数量控制,效率提高,资源节约的升级发展模式。
5.出台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的扶持政策
福建省应该出台福建省木材加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政策,明确木材加工企业享受各种扶持政策,以加快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的转型升级,打造福建省木材加工业集聚区,提升木材加工业的竞争优势。首先,给予大中型木材加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管理水平不完善,整个行业显得小而散,缺乏有带动力的大型企业和品牌龙头企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扶植一批行业标杆企业,在合并、分立、兼并等企业重组过程中发生的转让企业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行为,所缴纳的税金全额奖励给该企业。其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培育壮大本地企业的基础上,要建立木材加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努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服务,破解土地等要素制约,尽早引进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科技含量高、品牌响亮的龙头企业到福建省投资兴业。将通过招商企业自主申报,以及相关单位审核后,给予入园、供地、税收等政策优惠。第三,企业转型升级产品享受政府退税。鼓励企业向“精、深、细”加工提升发展,对原粗加工或半成品生产企业通过转型升级生产精细成品企业,新增税收的一部分直接给予奖励。当前福建省大部分木材加工企业技改投入少,生产装备落后,自主研发能力薄弱,基本以初加工为主,原材料消耗量大,产品质量差、附加值低,利润空间狭小;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少,企业文化和品牌意识不强,缺少有影响力、竞争力的大品牌。为了鼓励这些企业努力向“精、深、细”加工提升发展,政府需要加大企业转型升级的奖励力度。第四,对于企业自主研发高新技术项目给予相应的补助。通过落实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资金,增强福建省木材加工业的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