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仲勋与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土地改革
2019-04-04朱凤强
朱凤强
摘 要:解放战争时期,习仲勋力排土地改革中“左”倾思想的影响,通过调查研究和整顿党的领导,结合边区现状,探索出一条适合陕甘宁边区实际的土改路线。同时习仲勋又把边区土改的经验教训汇报于党中央,为其他各解放区和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关键词:习仲勋;土地改革;陕甘宁边区
抗战胜利后,为满足“农民迫切地要求土地”[1]的愿望,中共开始调整土地政策。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将抗日战争时期的地主减租减息和农民交租交息变为“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1947年7月至9月,中共中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主要规定:废除封建性、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分土地。显然,这是一份“新的更开明的土地纲领”,对于“人口百分之八十是农民,这样做,一定引起巨大的反响”。[2]
而随着西北战事的趋缓,1947年7月小河会议后,习仲勋奉命由西北战场转到后方主持工作,便以“极大精力投入对陕甘宁边区土地改革的调查研究和组织领导之中”[3]。
一、“要注意克服土地改革中‘左的情绪”
主持西北局后方工作后,习仲勋首先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就是在声势浩大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如何认識和处理“左”倾错误,推动土地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进行。
在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召开前,“左”的错误已经在晋绥地区出现。晋绥地区为土地改革专门制定了划分阶级的《怎样划分农村阶级成分》,康生、陈伯达对制定阶级标准进行重新修改,提出了划分地主富农的四个具体条件:一是现在的土地和财产;二是土地财产历史上的根源;三是过去和现在的经营方式;四是群众对他的态度。这种“左”倾之风也快速地刮到陕甘宁边区。
1947年11月1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在绥德地区东部的义合镇召开会议,传达《中国土地法大纲》精神,纠正土改中存在的右倾偏向,然而,会议不仅没有将老区和新区的差异区分开来,没有划清一般地主和恶霸地主的界限,没有解释清楚中农、工商业及“三三制”等政策,而且还“潜伏一种‘左的情绪”。[4]譬如,会议上讲了许多“左”的东西;提出“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口号;把晋绥地区五台山大庙被炸了个稀烂作为典型事例加以宣扬;会议气氛也异常紧张,一批分区党政军领导干部在台上遭到批判。对于这些“左”的苗头,习仲勋疑窦顿生,忧心如焚。
事实上,在义合会议上习仲勋对“左”倾错误问题的担忧是正确的,在随后的土地改革中“左”的错误不断蔓延,“土改一到农村,就发生极‘左偏向”。[5]许多地区并未根据边区的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没有制定划分阶级的标准,亦未禁止用肉刑。受康生、陈伯达“左倾”土改思想的影响,让贫雇农打天下坐天下,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左”的做法在陕甘宁边区广泛流传,后来习仲勋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汇报到:凡动起来的地区,多去强调“贫雇农路线”,反对所谓“中农路线”,都是少数群众起来乱斗,乱扣,乱打,乱没收财物,乱扫地出门。最严重的是葭县,有几个村庄,连贫农、中农的东西都一律没收。干部家属,幸免被斗者很少。张达志家中也被斗,弟弟也被吊打。有的烈士家属也被列入土改对象,扫地出门。葭县乱搞不到五天,便一塌糊涂。在机关学校中,也发生“左”的事件,边保的马夫起来斗马夫班长,被称为贫雇农翻身;绥德干小把地主出身的校长夫妇(老党员)赶走,整出的十几名却是八九岁的干部子弟。[6]
这些“左”倾错误造成当地农村社会秩序混乱,一些农村党支部瘫痪,广大中农及其他许多应当团结争取的人民受到侵犯和打击,解放区的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破坏,同时也使人们对正在进行的土地改革产生重重疑虑。
二、“到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习仲勋认真分析了陕甘宁边区地土改产生“左”倾错误的原因,认为这是由于干部在工作中脱离实际,主观地决定自己的方针所造成的,“不是群众原来就有的,而是干部带去的。”[7]为此,习仲勋和西北局要求各分区和县负责同志“到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对坐在机关里发号施令”,[8]并亲自调查研究边区农村土地改革实际状况。
义合会议后,习仲勋于1947年11月底来到农村调研,发现老区的阶级成分发生显著变化,经过土改后的老区,农村的阶级成分是中农多,贫雇农少。有些乡村无一地主和旧富农存在,真正少地或无地的贫雇农,最多尚不足总户数的百分之二十;地主、旧富农也比新区少许多。然而有些老区仍然按照新区的地主、富农划分标准进行土改,如:“(1)把新升富农评成旧富农,(2)把没收过土地的地主、富农,而当真转化,并参加劳动最少在八年以上的,又定成地主、富农,再去斗争,(3)把富裕一点的农民,定成地主、富农。或把在我方任职之公教人员,其家中缺乏劳动力者,也定成为地主、富农”。[9]
习仲勋敏锐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指出,必须认真区分老区和新区的差异,慎重处理老区的阶级成分,对于老区的地主,应分析其剥削关系并依据是否参加劳动及参加劳动时间长短来决定。在老区发动群众运动,要坚决反对“左”倾形式主义。因此,习仲勋一再强调:老区的群众运动,绝不能与新区一样要求,应制定出适合当地具体情况的土改方针和方式。[10]
1948年1月5日,在传达完杨家岭会议精神以后,习仲勋从绥德到子洲县对农村的阶级状况进行了调研,7、8日分别同延属负责同志李景膺、李景林谈话,9日又向三边分区的同志了解土改运动的情况,还参加了子洲县召开的土改检讨会,经过9天的调研,习仲勋发现农村土改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问题:一是把中农甚至把贫农定成富农进行斗争;二是地主富农不加区别地一律拷打和斗争,用刑很惨;三是凡定为地主富农者,个个必斗,斗必打,打必拷;四是不艰苦地深入发动群众,而是被搞所谓斗争冲昏了头脑;五是在贫农和中农之间划了一道鸿沟,把贫农团神秘化;六是不能正确对待老党员老干部;七是曲解土地法关于暴力手段没收土地的含义,认为就是要多吊拷人,多打死人,多用肉刑来贯彻土地法令;八是凡搞斗争的地方,大吃大喝成风,既不利于救灾,又浪费了胜利果实;九是在土改运动中干部包办代替多,没有形成群众自觉的行动。[11]针对调研中发现这些的问题,习仲勋制定出相应对策:避免使用肉刑;对劳动英雄与干部家庭在处理前必须经过超一级的批准;将地、富还保留的多量底财或浮财分配给农民,其成份,应按现在情形改变,既不脱离群众,又不多数敌人;明确定义恶霸,防止打击扩大化。
1月19日,为了慎重对待党外人士,保护民主人士,防止遭受打击,习仲勋与马明方联名向各分区发出通知,要求:在土改过程中,对参加三三制的党外人士,应慎重处理,县以上非党人士的处理,必须由地委提出意见,经西北局批准。县以下非党人士,须经地委批准后,才可处理。
习仲勋和西北局干部在调查研究中坚持有错必纠,有误必改,既推动了土改的顺利进行,又教育了干部,赢得了民心,老百姓激动地说:“共产党办啥事都认真,错了还赔不是。”[12]
三、土地改革要“加强党的政治和组织领导”
土地改革关系到边区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我党政军取得广大农民拥护的关键”。[13]在调查研究中,习仲勋发现“党和政府组织内存在着作风不纯和某种程度上成份不纯,许多领导机关存在着严重的自由主义与官僚主义倾向”[14],这严重地影响着土改的顺利进行。为迅速扭转该不良倾向,习仲勋认为必须“加强党的政治和组织领导。”[15]
在义合会议上,西北局在部署土改工作的同时,严肃批评和纠正了领导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会议作出了关于彻底完成土地改革和开展整党工作的决定。这次整党的特点非常鲜明,土改和整党同时进行,以整党促土改。在组织整顿方面,着重解决放弃领导,不按政策原则办事和阶级成份不纯的问题。
首先,开展整党运动,提高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194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了《1948年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指示,为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习仲勋提出从五个方面开展整党工作:(1)整顿党的农村支部;(2)对每个支部、党员都要做历史分析,掌握充分调查材料,听取各方面群众意见,反复研究,得出正确结论;(3)发展党的组织,加强对新党员的思想教育;(4)建立强有力的支干会,由农村支部中最好的党员组成,使之成为全支部的领导核心;(5)改进和加强支部的领导。根据这五个方面,陕甘宁边区制定了这次整党的步骤:首先阐释整党的意义、政策和方法,公开党的组织;然后党内开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再由群众选派代表参加党的会议,提出批评意见;根据群众意见,在党内作进一步的检讨,决定对犯错误的人的处理办法;最后与群众代表共同开会,由干部和党员作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宣布对犯有错误的人的处理办法,征求群众意见,同时表扬好的同志和吸收优秀分子入党。
其次,整顿贫农团,确保土改基层执行机关的革命性。根据《中国土地法大纲》的规定和 1947 年 12 月会议“必须把贫雇农的利益和贫农团的领导放在第一位”[16]的要求,贫农团成为乡村土地改革的唯一合法的执行机关。然而土改后的地区,贫雇农所占比例较小,且这些贫雇农大部分因自己好吃懒做、抽赌等不良习惯所致。习仲勋认为,这部分人成份复杂,由他们组成的贫农团在群众中毫无威望,若让他们领导土改,无异于把领导权交给坏人,因此习仲勋明确指出: “老区贫农团,不能尽其领导一切的作用”,应该根据各地阶级构成来确定是否需要贫农团。提出“老区就不要怕中农当道,真正的、基本的好群众在中农阶层及一部分贫农中”,“贫农少的地方(在陕甘宁边区老区,有很多乡村,就很少有贫雇农),不组织贫农团。多的地方组织贫农小组,在乡农会之下,起其保护农村少数贫农利益的作用,不能使其起新区或半老区那样领导一切的作用”[17]。由于习仲勋清醒地认识到农村贫雇农成份的变化带来的贫农团性质的变异,坚决整顿贫农团,保证了执行机关的革命性质,保护了广大中农的利益,推动了土地改革的有序开展。
第三,派遣得力干部,指导群众运动。随着土改的进行,陕甘宁边区出现了许多群众自发运动。而这些群众自发运动,多由为数不多的、盲目的、而为各种动机不纯的分子所鼓动起来的群众斗争(大部是旧干部和地主、富农领导的),若任其发展,必将造成许多脱离群众的恶果。故对此种自发运动,习仲勋要求派得力干部参加进去,改造领导,以至完全掌握领导,使自发运动变为群众的自觉运动,从而引向正确的发展。如无力顾及,就坚决制止。这种制止,是打击不良分子的破坏,而不是给群众泼冷水。这对将来继续发动正确的群众运动,毫无妨碍。[18]
在习仲勋和西北局的正确领导下,陕甘宁边区的整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经过整党运动,不仅端正了党员干部的思想和作風,纯洁了党的队伍,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密切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而且推动了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
四、“使党的领导机关随时了解运动发展的情况”
习仲勋不仅注重调查研究,解决陕甘宁边区土地改革中的实际问题,还及时向党中央、毛泽东汇报陕甘宁地区土改实情和经验,“使党的领导机关随时了解运动发展的情况,抓住当前运动的每一重要环节,有效地把运动推动前进”。[19]
根据绥德地区的纠“左”工作情况,1月4日习仲勋给毛泽东写信汇报陕甘边区土改中存在的三个问题:一是新老解放区的地主富农划分标准不能相同,否则“势必犯严重错误”[20];二是“左”倾现象十分严重;三是党员干部对群众运动走极端,扭曲了土改的意义。习仲勋的报告引起毛泽东的高度重视,1月9日,毛泽东回电同意习仲勋关于老区土改工作的意见,并作出批语:“望照这些意见密切指导各分区及各县的土改工作,务使边区土改工作循正规进行,少犯错误。”[21]不仅如此,毛泽东还将习仲勋的这份报告转发给华北各老区,告诫各老区土改要引以为戒。习仲勋的这一报告,切中土改中存在的问题,为党中央最终下定决心彻底纠“左”决策起到了关键作用。
针对贫农团领导土改造成严重“左”倾的状况,1月19日,习仲勋向毛泽东发了一份电报, 他分析了晋绥土改“左”的影响和义合会议潜伏的不良情绪,指出边区土改强调“贫雇农路线”,反对“中农路线”,搞得人心惶惶,关系极度紧张。对于贫农团的危害,他一针见血地指出:“由他们起来领导土改,就等于把领导权交给了坏人”。[22]习仲勋的这份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土改运动的情况,毛泽东在接到报告后第二天,即复电习仲勋,表示:“完全同意习仲勋同志这些意见”。同时又向全国其他解放区转发了习仲勋的这个报告,要求立即纠正土改中的“左”倾错误:华北、华中各老解放区有同样情形者,务须密切注意改正‘左的错误,凡犯有‘左的错误的地方,只要领导机关处理得法,几个星期即可纠正过来,不要拖延很久才去纠正。不要使下面因为纠正“左”而误解为不要动。[23]显然,习仲勋的实地调查报告为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及时指导土地改革,纠正错误提供了参考依据,推动了土地改革在其他解放区的顺利进行。
习仲勋对土地改革的调查研究和真知灼见引起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高度重视,2月6日,毛泽东向习仲勋等人就在老解放区、半老解放区及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法的内容、步骤及农会的组织形式等问题征求意见,“以上各点究应如何才算适宜,请井泉、仲勋于数日内电告”。[24]8日,习仲勋向毛泽东作了汇报,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他首先认为中央关于三类土改区的分法非常正确,即日本投降以前解放的地方为老解放区,日本投降以后至全国大反攻时两年内所占地方为半老解放区,大反攻以后所占地方为新解放区。之后他重点谈及了贫农团的问题,他认为老区贫农团的工作效率不高,不能领导一切,而且成份复杂,容易产生“左”的偏向;老区的土地改革只能是调剂平补,不能实行平分;老区的农会及政府委员会必须有贫农地位,以三分之一为适宜;老区的村支部经过整党以后仍是领导一切的组织;边区的老区,地主、富农可一般的不扫地出门;把必须民主与土改生产作为边区群众运动的主要内容。[25]
习仲勋的汇报再次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毛泽东亲笔修改了习仲勋发来的电报稿,并批示:转发晋绥、中工委、邯郸局、华东局、华东工委、东北局。周恩来参考习仲勋等人的意见起草了《关于老区半老区土改问题的决定》,颁发至各个解放区,成为指导全国土改的纲领性文件。
在领导土地改革工作中,习仲勋还善于总结并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工作。绥德县义合区黄家川村工作组,深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动各阶层群众共同进行调查研究,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采取以抽肥补瘦、填平补齐方式调剂土地,这既满足了贫雇农的要求,又团结了中农,全村各阶层均表满意,农村生产也热火朝天。习仲勋即以西北局名义将该村土改经验在边区推广并上报中央。中共中央肯定了黄家川经验的普遍意义。3月12日,毛泽东将黄家川经验同晋察冀平山县经验、晋绥区崞县经验向全国推广,希望“向群众迅速传播这些经验,使正确的获得推广,错误的不致重犯”[26]。
解放战争时期,习仲勋从陕甘宁边区实际出发,摸实情,探新路,及时发现并纠正“左”倾错误,指导陕甘宁边区土地改革走出困境,至1948年4月,在492个乡近60万人口(约占老区、半老区总人口的一半)的地区中,调剂土地90万亩,[27]彻底消灭了这些地区的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发展了边区经济,调动了广大民众支援解放战争的积极性,推动了解放战争的顺利进行。同时,习仲勋又着眼全局,把在调查研究中掌握的真实情况以及自己对土改的真知灼见,适时上报中央,及时指出了党中央在土改认识上的盲点,纠正了老区、半老区、新区土改工作中的一些失误,促进了全国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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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习仲勋文集(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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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习仲勋传》编委会.习仲勋传(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551.
[25]习仲勋文集(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76-78.
[26]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294.
[27]《习仲勋在陕甘宁边区》编委会.习仲勋在陕甘宁边区[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4,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