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透明度、财政分权与腐败
2019-03-29牛奎馥
牛奎馥
摘要:在我国财政分权和财政透明度较低的背景下,地方官员极易引发腐败行为。从财政透明度和财政分权的研究视角,以省级政府数据作为分析对象,基于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探讨了财政透明度、财政分权以及两者交互项对腐败的影响,得出:财政分权对地方腐败的产生有正向效应,而财政透明度对地方腐败有负向影响,随着财政透明度的提高财政分权对地方腐败的正向效削弱,并对此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腐败;财政透明度;财政分权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01.063
1引言
官员腐败问题不仅会对社会管理、国家治理产生负面影响,更影响着我国的民生发展,故研究官员腐败问题对社会和经济都有长远意义。部分学者认为财政支出效率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腐败这一现象的产生削弱了财政支出效率的正向效应,进而降低社会服务水平。因此如何治理腐败行为,成为社会民生与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任务,但考虑到腐败行为本身的隐蔽性和我国目前反腐机构不足,而且造成腐败的原因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不够透明、缺乏监督、财政体制存在漏洞、社会风俗等因素,如果仅靠政府官员教育与提升政府官员任务来防范腐败,那么腐败治理的效果必然不理想。应需从财政体制和制度上来根治,基于以上本文从财政透明度、财政分权以及两者结合的视角来研究它们对腐败的影响。
2理论分析与假设
2.1财政透明度与腐败
财政透明度内容包括政府财政相关信息的产生、公开披露,以及政府财政相关信息的公开机制,有学者认为我国财政透明大体可以包括预算透明、制度透明、指标透明,财政透明度对腐败的透明度作用分析可以从这三个方面分析。首先在整个预算过程中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使公众了解政府对公共资金和资源的配置方向和范围,从而可以动员更广泛的力量参与政府行为的监督,督促政府承担各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而约束政府官员行为;其次制度流程上的信息公开,可以让每一流程都规范,行使过程越是规范,权力越受到制约,廉洁程度越高;再次指标信息的公开,政府绩效的指标公开可以促进政府官员为达到指标而奋力工作,也使公众和中央政府也便于监督政府官员行为,而公开政府对公众、企业对某一项流程所要求的指标,也利于公众企业的公平,减少政府官员包庇行为,总之财政透明度是围绕财政解决公众与政府相关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1: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财政透明度与地方政府官员腐败行为负相关。
2.2财政分权与腐败
经济学家认为财政分权化程度与腐败行为负相关,因为财政分权程度增加了地方官员的政治责任,可是目前在我国情况却并非如此。首先,在中国的分权制下,中央和省级政府往往根据经济发展的成就来评价官员,官员个人晋升与地方经济发展状况的密切相关,进而导致地方保护主义,且使地方政府偏好发展基础设施项目,而基础设施项目往往有更多腐败的机会;其次转移支付制度缺乏规范性、公平性和透明性,给官员贪污腐败的机会。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2: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财政分权化程度与地方官员腐败行为正相关。
2.3财政透明度、财政分权与腐败
财政分权程度越高,地方政府越易不受中央政府控制,地方政府不良行为出现的概率越多。以绩效为导向的晋升激励机制很容易导致地方政府的自利性和机会主义行为,以及地方官员的贪污腐败。同时财政分权会使各级政府制度和部门信息更加庞大,政府分级越多,财权事权按各级政府分配越多,越降低财政透明度,但是提升财政透明度,能更好地监督和评价政府行为,减少财政分权导致的地方政府自利和投机行为,进而抑制腐败的滋生。故财政分权一方面本身会造成腐败贪污机会,一方面又会从降低财政透明度进而恶化腐败情况,反过来,财政透明度的提高又能减少财政分权所引致的腐败行为。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設3:财政透明度越高,财政分权对地方政府官员的正向影响效应越不显著。
3实证结果分析
3.1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1列示了不同变量的统计结果,财政透明度该项数据的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29.20和24.18,说明大部分地区的财政透明度低于平均水平。标准差为1233,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11.52和77.70,说明各地区的财政透明度差异较大。财政分权该项数据的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0.55和0.52,标准差为0.11,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0.20和0.89说明各地区的财政分权程度差别较大。
3.2回归结果分析
由于各变量数据计量单位不统一,故对各数据进行了指数标准化,但模型未进行对数化,这是本文的极大不足,其中FTD表示财政透明度与财政分权的交互项。
3.2.1对模型1回归结果进行分析
财政透明度与地方政府官员腐败行为的OLS 回归结果显示,FT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财政透明度每提高1%,职务犯罪件数减少约13.5件,这支持了假说1,即财政透明度的提高会带来地方政府官员腐败的显著减少。因此,假说1得到了验证。
3.2.2对模型2回归结果进行分析
财政分权与地方官员腐败行为的OLS 回归结果显示,FD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财政分权度每提高1%,职务犯罪将减少约2.8件,这支持了假说2,即财政分权度的提高会带来地方政府官员腐败行为的显著增加,因此,假说1得到了验证。
3.2.3对模型3回归结果进行分析
财政透明度、财政分权与地方官员腐败行为的OLS 回归结果显示,基于财政透明度的中间调和,财政分权变量的系数为2.925,在1%的水平上显著,而FTD 对于地方政府腐败行为的系数为-10.259,在5%水平上显著,说明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腐败行为正相关,但财政透明度降低了财政分权对地方政府腐败行为的正向效应,这支持了假设3。因此,假说3得到了验证。
3.2.4对各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进行分析
在三個模型中,各控制变量都对腐败的效应呈一致方向,首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所代表的政府规模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与其他控制变量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所表示的政府规模对腐败的抑制作用较大。政府规模越大,政府内部机构之间就 越复杂,各机构之间互相合作与监督,使监督能力与执行能力得到强化,想要实施贿赂的人就会难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其次,外贸依存度的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负,即外贸依存度显著抑制了腐败,外贸依存度一定程度代表了市场活力,而市场促进资源配置,从而抑制了腐败。再次,地方经济发展水平(EDL)的系数在10%的水平上为负,这个结果并不显著,即经济增长与腐败没有很强的相关性。最后,教育程度的系数在10%的水平上为负,表明公众监督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与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法律意识的提高可以抑制腐败的产生,但目前效果不显著,公务员工资薪酬的系数在10%的水平上为负,同样不显著,这是因为当工资水平较低时,会刺激腐败的产生,但过高提高工资,由于人的心理因素并不会过多削弱腐败行为,毕竟工资再高也不会是大数目。
4结论与对策
4.1基本结论
首先,财政透明度能削弱政府腐败行为。通过对两者进行数量检验,得出财政透明度与地方政府官员腐败行为之间负相关,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地区财政透明度越高,地方政府官员腐败行为越少,故应进一步从多方面提高财政透明度。
其次,财政透明度恶化了腐败行为。通过对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定量分析,得出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官员腐败行为之间正相关,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下,财政分权化越大,地方政府官员腐败行为越多,故应完善现有的财政分权体系,改善易产生腐败行为的漏洞。
再次,随着财政透明度的提高,财政分权对地方政府腐败行为的正向效应在削弱,而在既定财政分权背景下,应进一步提升财政透明度来缓冲财政分权对腐败的正向效应。
4.2对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与总结,本文主要从财政透明度的提升、财政分权的完善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提出了治理腐败的对策建议。
4.2.1提升财政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
(1)优化政府审计会计问责的法制环境,建立完善的政府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2) 完善财政绩效指标体系。
(3) 优化政府政绩和公务人员的考核机制。
(4) 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
4.2.2完善财政分权体系
(1)协调各级政府的财权与支出责任。
(2) 优化转移支付制度。
(3) 促进各级政府良性竞争,减少政府干预经济。
4.2.3提升公众和人大的监督水平
首先,应将清廉精神和宪法精神贯穿到教育内容中,以加强未来公职人员的思想和法律意识,其次,要提升高全民的教育水平,加强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意识,要让公众意识到财政透明度的重要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以此加强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同时,人大对各级政府要严格监督,包括对预算的整个过程、转移支付、财务信息、政府行为等都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遏制腐败的滋生。
参考文献
[1]杨灿明,赵福军.行政腐败的宏观经济学分析[J].经济研究,2004.
[2]唐朱昌,霍明,任品.腐败会抑制市场化程度吗?——基于省际面板经验分析[J].南方经济,2014,(04):9-23.
[3]刘勇政,冯海波.腐败、公共支出效率与长期经济增长[J].经济研究,2011,46(09):17-28.
[4]蔡定剑.“廉政”并非高薪养[J].招商周刊,2005,(47):53.
[5]周海彬.财政透明度与财政监督[J].财会研究,2010,(16):66-6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