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司法适用初探
2019-03-29徐娜
徐娜
【摘要】诚实信用不单单只是约束人们道德行为的一项标准,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原则,若能将其有效的应用在民事诉讼之中,能够更好地体现出法律的公正,而本文也是基于这一目的对民事诉讼城市信用原则的司法适用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司法适用
民事诉讼之中本身就有确立诚实信用这一原则,而这一原则的存在能够有效地规范民事诉讼行为,让法律体系实现良性运作。但是,诚实信用原则本身具有双向性特征,所以在司法中的适用性还是有待分析,也进一步加大了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难度,而本文也是从城市守信原则含义与本质出发,对其适用范围以及行为进行了具体的分析,详情如下:
一、诚实信用原则相关概述
诚实信用原则若要从含义上来分析的话,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首先,要求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的当事人具备诚实、善良等品质;其次,所有参与到民事诉讼之中的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需要合法、合理;再次,民事诉讼行为最后结果一定要具有公正、公平性;最后,在缺少法律依据的时候,法官应该在不违背民事法律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使用诚实信用来作为指导,以此来进行自由裁量与判决。诚实信用这一原则是我国民事法之中较为重要的构成,如果从本质上来分析的话,其能够指导案件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保持守信、诚实、合法办事等心态,也突出了道德层次里面的诚实与守信,并且还能很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司法适用分析
(一)适用范围
学术界对于诚实信用原则适用范围依然还是存在争议,其究竟是否适用于法院依然还是存在质疑声。其中持否定观点的人认为,司法实践之中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之间经常会出现不诚信等情况,再加上法院职责规定本身就高于诚实信用这一原则,所以如果是存在不诚信现象的话,也就是违反了法定职责;另外,民事诉讼前提本就是在道德之上,虽然有时候也会出现法官道德滑坡等情况,但是从整体层面来分析的话,依然还是在道德基础之上,毕竟民事诉讼本身就有着正当性。而持否定观点的人则认为,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代理人、当事人与法院,民事诉讼之中法院是整个关系的主体,诚实信用原则也应该要贯穿到民事诉讼整个过程之中,再加上其本身就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与教化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法院回报社会的能力,具有较高的政治意义。
(二)适用行为
1.当事人行为
(1)利用手段形成利己的诉讼行为。这种行为本身就存在一定的不正当性,很容易将之前不利于自身的诉讼条件借助于不正当的手段进行变化,不利于对方的诉讼状态。常见的手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在有利于管辖法院展开民事诉讼;借助于不正当的理由申请提前执行亦或者是财产保全;具有证据却不存在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等。对于不正当行为的认定,通常情况下都是借助于风俗、法律、行为目标、公共秩序等多方面之间的关系进行认定,法院在发展过程中可以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当事人行为进行认定,同时还可以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诉讼费用。
(2)行为之间存在矛盾。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诉讼期间的言行产生差异,亦或者是和之前的言行相违背、有矛盾,同时还会对对方当事人造成侵害。对于这一种行为,法院就可以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来否定其法律效力,而在这一过程中,其关键还是需要法官对纠纷解决目标是否合理进行判断,不能超出界限也不能不符合情理。但是法官个体之间差异性较为显著,这个时候也就只能借助于诚实信用原则来进行判断。
2.法院行为
(1)滥用诉讼指挥权。在民事诉讼案件之中,法院可谓是审判机关,在整个过程中都占据着主导地位,能够直接对相关进程进行调节与控制,以此来保障民事诉讼程序的有序实施。但是,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法官自身也很有可能会出现滥用权力的现象,像是常见的有随意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没有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反应的机会,而诚实信用原则的存在就是让法官一定要时刻保持公正、诚信、合理、合法且善良等诉讼程序开展工作,这样才能确保当事人利益得到保障。
(2)滥用事实认定权利。这一权利主要指的是需要法官按照实施情况来进行合理调整,以此來帮助其作出认定的判决,这也是法官的权利。在社会不断发展中,社会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发的复杂,生活以及工作中的纠纷也在不断的增加,而法院是无法及时准确对各种现实情况进行预测的,法律表达在这一过程中也就很有可能会出现其一。诚实信用这一原则则需要法官在发展过程中,充分收集证据,尽可能寻找出能够保障判决公平公正的证据,这样才能真正促使双方当事人权益得以保障。
三、结语
综上所述,诚实守信这一原则本身就会受到较多外界因素所影响,所以在使用过程中适用性也就受到了制约,而本文主要是对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范围与行为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进一步强化诚实信用原则适用力度,促进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健全,也能为这一原则的有效应用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