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钦州市食品安全监管“互联网+”体系建设
2019-03-28
(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3)
食品监管部门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调整了部分职能,这为食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面对广阔的食品市场,如何解决因监管面广、信息不畅、协管员效能低下、监管力量不足、责任风险大、成本高等因素带来的监管难题?加强对钦州市四百多万人口的广阔食品市场的监管,确保无食品安全事故,是亟待解决的艰难课题。因此,笔者想就构建钦州市食品监管“互联网+”体系方面作一浅探。
一、钦州市食品“互联网+”监管的现状
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体现了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原则,但这也意味着更加注重事前监管和关键环节的把控,而不是事后的处罚和追责。随着“互联网+”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移动互联网正以铺天盖地的阵势,改变着各行各业的工作方式和服务模式。钦州市因地制宜,创新监管理念和工作思路,开启了“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的模式,推进互联网在食品监管领域的广泛应用,取得了很大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互联网+电子监控”,实现“点对点”远程监管。钦州市积极筹措资金,向第三方社会力量购买大数据资源和第三方服务,设立远程视频监控中心,内置大型显示屏幕6块,对全市56家学校食堂、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的操作车间、生产工艺与流程、检验检测等环节实行24小时、360度全天候无死角远程视频实时监控,进一步强化事前监管、提前介入,深入了解、观察企业生产经营状态,通过远程喊话或电话通知等方式,第一时间发现并提醒、纠正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互联网+网格化”,实现“四级”网格化管理。在“市—县—镇—村”行政划分区域内,以街道、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划分网格,严格落实“四有两责”,按网格确定监管责任人,依托互联网建立食品安全QQ群、“食安钦州”微信公众号、食品监管短信发布等平台,定期通报各网格食品监管及宣传工作的动态,接受广大市民投诉举报。借助“互联网+”技术支撑,全市建成了一个“定片定区、定岗定责、定人定位”的网格化监管机制,实现了“责任网”越抓越实,“监管网”越织越密,“防控网”越结越紧。
(三)“互联网+追溯系统”,实现质量安全可溯可控。为强化“菜篮子”的源头治理,在食用农产品基地探索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将商户食品进、销、存等追溯台账信息纳入监管平台管理,将农产品的制造/生产日期、食用期限、原产地、生产者等信息录入到二维码中并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标签,进入流通环节后,消费者即可通过扫二维码获取所购产品的来源和流转情况,实现多部门资源共享,构建“来源可溯、质量可查、去向可追”的追溯体系。
(四)“互联网+电子政务”,实现无纸化办公。钦州市借助“互联网+电子政务”模式,建立起部门内部新型OA办公系统,集移动办公、行政执法、监管数据、审批事项、投诉举报等功能于一体,使日常监管与办公无缝衔接。
二、对钦州市食品“互联网+”监管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食品监管信息化制度的顶层设计不足。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是提高监管效率的一项新的监管模式,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但对于监测系统或数据平台来说,仍然存在缺乏统一性或者系统不兼容等问题,造成数据共享困难。从国家层面到自治区一级,对于食品监管的制度建设信息化、数据化、规范化还存在大范围的空白,在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对食品监管信息化制度的顶层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互联网+”大数据应用容易造成信息孤岛现象。近几年,钦州市在食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方面发展迅速,建立了电子监管网、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数据中心,但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共享较难,存在信息孤岛现象,比如说同一问题食品在钦州市钦南区被查处,而因为信息壁垒,没有进行该问题食品的信息共享,导致同种问题食品在钦州市其他地方却安然无恙。
(三)“互联网+”大数据存在安全隐患。尽管利用大数据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有众多好处,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大数据存在的安全隐患。比如食品生产在移动终端监管过程中上传数据的操作人员将过程数据泄露给不法分子,因为生产过程数据中的关键工艺参数是企业生产工艺的核心机密,一旦泄露必将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三、推进“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建设数据中心。在推广建设大数据中心和新系统之前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强化制度建设方面的顶层设计,加强统一指导,确保全市上下一盘棋。顶层设计的核心在于建设数据中心,应由自治区单位牵头,科学规划,按照统一的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加快整合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全系统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加强各数据中心的整合,实现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为科学决策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消除数据安全隐患。建设“互联网+”体系,数据是基础,数据采集质量的好坏是关键。建立数据采集者和使用者责任制,严惩数据泄露者,从而在保护企业利益的前提下,发挥电子追溯功能,促进监管部门对食品的有效监管。依托电子监管软件,监管部门通过互联网远程监控这些大数据,实时管理经营主体、食品质量与流向。在组建监管大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加强各数据中心的串联力度,进行综合分析,及时管控风险。
(三)加强大数据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从科学监管出发,进一步加强大数据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强化包括数据的采集、储存、分析等的培训,同时注重食品类学科知识的培养,建立相关学科为基础的大数据技术人才队伍。
四、总结与展望
近几年,钦州市在食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方面进步明显,通过推进“互联网+”体系建设,让食品安全监管不同阶段的数据能够无缝衔接,并让系统自动提醒食品安全风险,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管控的精细化、全程化、常态化。但在利用大数据推进食品监管的进程中仍面临诸多问题,如涉及“互联网+”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不足,数据采集质量不高,数据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大数据技能型人才的缺乏等。
随着钦州市大数据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数据中心的建立理念的深入发展和平台的不断改进,整合各类数据中心和监管数据库,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对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形成统一、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与评价体系,相信能够让食品安全管控做到无缝衔接、不留死角,全面开启钦州市“互联网+”时代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