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2019-03-28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 100089)
现代金融体系的运转,离不开信用生态的支撑。征信和信用评级是社会信用体系两个重要方面。相比于成熟的欧美体系,征信事业在我国起步较晚。1999年,为推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我国开启了征信试点,率先成立了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此后,深圳、大连、北京等地的个人征信试点建设被陆续批准。2004年至2006年,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建成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2013年互联网金融参与人数成井喷式增长,个人征信和信用评级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难题,为了覆盖到这些新型个人的金融业务,2013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将征信系统官方名称定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评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新阶段。2015年年初,央行首批允许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等八家机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2018年2月,央行官网发布的“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许可信息公示表”显示,已正式通过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从此民间的各种信用行为都将被统一记录。2019年1月,百行征信已经正式推出了个人信用报告等3项征信服务产品,接入3500多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数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未来将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人无信不立”,短短4年时间,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社会的个人征信与信用评级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推动百行征信的内在原因和动力是什么,而百行征信的出现如何推进了个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未来个人社会信用体系又将如何发展,是本文主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
2013年开始,互联网金融机构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2016到2018年,互联网巨头以及领先P2P网贷平台所占份额由0.5%快速提升至5.5%。其迅猛发展得益于供需的共同刺激,一方面,消费贷款需求旺盛,市场空间大。主要原因是缺乏传统金融服务的人群消费升级需求爆发,超前消费理念接受程度提高。另一方面,供给侧的原因在于传统金融机构不提供小额无抵押金融服务,造成了金融供给缺口。互联网金融平台在金融服务方面发挥长尾效应,弥补了传统金融服务的缺失。
与互联网金融服务发展相对应的是,2015年到2017年之间,各种个人征信机构纷纷建立。大量的新兴机构涌入征信行业寻找商机。原因之一是新金融机构需要征信服务,央行征信中心因覆盖人群不足而导致提供的信用服务不全面。原因之二是由于互联网经济发展迅速,越来越多“先用后买”的消费场景出现,需要有信用评分、信用决策工具等征信相关的服务。相较于央行征信和评级系统,新型征信机构获客成本较低,例如花呗主要从淘宝、天猫、闲鱼等阿里系电商平台“0成本”获客;用户规模大、可快速扩大贷款规模;数据来源广,算法模型有效性高,风控成本低;向其他金融产品的渗透性强等等优点。
二、个人征信与信用评级互联网化
互联网金融需求的爆发式增长促进了新的征信和信用评级现象出现——个人征信和信用评级互联网化。个人征信和评级互联网化是指通过采集个人或企业在互联网交易或使用互联网各类服务过程中留下的信息数据,并结合线下渠道采集的信息数据,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进行信用评估的活动。不同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基于新型的技术手段,生发出个人信用业务。2015年央行首批允许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等八家机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作为201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社会机构之一,芝麻信用颇具代表性。
蚂蚁金服集团旗下的芝麻信用是独立的第三方信用机构,是蚂蚁金服生态体系内的重要组成部分。芝麻信用通过云计算、机器学习等技术客观呈现个人和企业的信用状况,已经形成芝麻信用评分、芝麻信用元素表、行业关注名单、反欺诈等全产品线。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创新技术,连接商业、民生等多维场景,为消费者提供普惠平等的信用服务,与此同时帮助商家重构体验、提高效率、降低风险、扩大销量。芝麻信用的产品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反欺诈产品,包含了人脸识别、身份核实、信息验证、网络关联等产品。第二类是信用评估产品,除了芝麻分,还有芝麻报告(包含联系信息的稳定性,消费的整体能力等),以及用户在各类生活和金融场景下的违约信息组成的风险名单库。2015年7月芝麻信用表示数据已和最高人民法院实现专线连接,实时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数据。
虽然互联网金融以及互联网个人信用机构的发展取得的一定的成绩,但是仍旧存在许多问题,其中包括严重的“数据孤岛”现象,缺乏互联网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共享机制;有些互联网金融机构无消费金融牌照经营,缺乏有效监管;信息泄露导致业务,欺诈频繁发生等等。这些问题表明了一个监管下的共享性个人信用体系建立的重要性。
三、百行征信促成个人信用体系新格局
2018年5月23日,由央行主导、中国互金协会与包括芝麻信用在内的8家市场机构共同发起组建的市场化个人信用机构——百行征信举行了揭牌仪式,宣布正式挂牌。百行征信的建立使得中国个人信用体系形成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互联网个人征信和信用评级新格局。
百行征信的成立有望解决互联网征信面临的数据孤岛、信息滥用、信用白户等问题。百行征信数据部分来自金融机构、参股的各大互联网平台,包括网贷平台、互联网公司等。百行征信的成立,意味着不同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之间可以互查用户的信贷记录,如果用户一旦逾期,那其他平台将不会再向该用户贷款。
百行征信的出现推动了民间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形成盖全社会的、“政府+市场”双支柱征信格局。相较于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百行征信不仅仅有金融数据,包括生活的数据、电商的数据、其他交易的数据。百行征信还将与网贷平台、网络小贷、互联网金融机构联结,作为部分金融机构、网贷平台、互联网公司等借贷业务风险评估的一个依据。从数据结构上看,央行征信中心更多是结构化数据,百行征信可能包括非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包括网络图片、视频、聊天记录等,而不仅仅是数字信息。未来百行征信的受众将会更为广泛。腾讯征信,依托腾讯庞大的用户群体和大数据优势,或将能够囊括央行征信系统中的“信用白户”(未成年,或未与金融机构有过业务往来的部分人群),为他们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从产品上看,除征信报告外,八家征信机构都有自己的评分,还有更深层次的模型、精准营销、大数据的服务。
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数据采集和评估标准不一致。如阿里参考FICO信用模型,腾讯利用TDBANK大数据平台得出信用分。各征信机构在数据来源和评价方法上不一致,信息采集维度不完整、信用评分结构难以真实反映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因此,在数据的共享和运用上存在难度。
缺乏明确统一和协调有效的监管机制。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基础设施逐步建立,监管无序、多头监管、监管冲突等问题日益突出。监管标准的不统一,导致无法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也降低了征信监管的公信力,个人征信市场实质上的监管真空和无章可循,严重影响个人信用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社会信用意识较为淡薄。我国目前的信用惩戒机制尚不健全,不论在立法还是执法上,都不足以将失信成本提高到无利可图的程度,当失信者得不到严惩,守信者得不到保护,失信成本过低的时候,失信就成为社会不良风气的诱因。
个人信用体系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2013年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征信业法律依据的问题。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大量的法律空白。有关个人征信的法律规范数量少,并且缺乏相关的配套措施,在制定过程中,多数还是针对传统经济领域,对于互联网这一大背景并没有予以充分的考虑,传统经济领域与互联网经济还是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因此法律法规的缺位也导致了当前的征信体系构建的不完善,信息的滥用、过度使用等问题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方向
加强个人征信机构之间交流合作。百行征信相当是中国构建的一个全新的信用体系,将以阿里、腾讯为主的1000多家网贷平台的数据全部收集起来,与人民银行的信用体系形成互补。各个机构之间要加强技术优势互补,弥补信息资源采集不足,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健全采集与信息分类标准制度,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筛选处理后,再进一步整合加工,最终为用户提供兼具高效性与适用性的个人征信及评级产品,从而为各行各业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提供技术基础。可以借鉴英美等国家的经验,注册借款人账号或在注册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同时注册其社保账号、关联银行卡号,进而提高信用信息共享程度。此外,信用信息标准还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个人征信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与修正,保障信用信息标准的高效性与适用性,从而促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征信立法是个人信用评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保障,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健康有序发展依赖于适合我国国情的征信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目前,我国有关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阻碍了个人信用体系的发展,因此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势在必行。一要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界定个人信息范畴,如网上消费记录、网络痕迹等,保护个人隐私,防止个人信用信息受到侵害。二要根据现行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及配套管理制定大数据征信的监管细则,明确大数据征信的信息采集范围、使用范围和信息披露要求。三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于严重失信者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建立互联网黑名单平台,曝光失信者,以对失信行为进行有效的强制约束。
提高数据质量。将大数据运用到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中是对个人信用评级业务的创新,但由于大数据本身的特点,数据失真现象经常发生。一要建立大数据个人征信信息数据基础,通过数据清洗与交叉验证等技术,确保数据的完整、真实和有效。二要不断完善、检验并修正信用评估模型,提高模型设定的准确性,使得模型检验更具有说服力。三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强体制创新,着重研发核心关键技术,培养创新型人才,不断完善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
加强监管保障信用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不仅要制定并实施相关监管措施,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有效防范互联网欺诈、不法分子利用大数据技术洗钱、贩卖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还要建立个人信息多渠道保护机制,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信用信息安全。与此同时,要强化信息安全管理,通过网站认证,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等技术,加大我国互联网个人征信数据库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对数据信息安全的保障水平,严防信息泄露。此外,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还应借鉴个人征信比较发达的国家的经验,建立相应的行业协会,提供专业教育培训,加强行业自律,一方面有助于规范运营、保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可以推动个人信用体系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