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碳排放市场建设对河南省的启示
2019-03-28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河南 郑州 450000)
一、碳排放权交易的背景与意义
根据国际环保组织“全球碳计划”公布的碳排放量数据,2013年,中国人均碳排放量首次超越欧盟。2014年,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接近355亿吨,其中,中国碳排放量高达97.6亿吨,位居世界第一。2015年国家主席习近平与美国总统奥巴马共同签署了《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国政府承诺到2030年我国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面对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我国积极引入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节能低碳发展目标。
河南省在全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作为新兴工业大省和资源、能源消费大省,碳排放量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十分之一左右,面临着巨大的减排压力。“十三五”期间,国家下达河南省能耗增量控制在3540万吨标准煤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的目标。因此,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开展碳排放交易,加快河南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低碳发展的整体需要,有助于河南省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双赢局面。河南省作为非试点省份,前期开展了部分碳交易支撑体系相关工作,但碳交易基础薄弱,纳入企业碳市场意识、基础能力建设、履约监管等方面与试点地区仍存在着较大差距,面对即将开展的全国碳排放交易将处于不利地位。
二、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展情况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及《“十三五”规划纲要》再次强调要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做好碳市场准备工作,尽快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作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2011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确定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目前7个省市碳市场试点工作进展顺利。2017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就落实《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推动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全国碳市场建设完成总体设计,正式启动。
我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分为三个阶段:清洁发展机制阶段(约2002-2011年)、试点交易阶段(2011-2017年)和全国交易阶段(2017-至今)。2002年,我国因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开启碳交易市场。在我国政府正式批准《京都议定书》后,国家发改委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司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等专职机构,专门研究、制定和协调有关气候变化的政策等,为中央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提供指导。2005年国家发改委颁布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从CDM项目的管理体制、申请和实施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与界定。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为落实“十二五”规划关于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要求,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4年全部启动上线交易。2016年,非试点省份四川和福建先后成立碳交易机构并在国家备案,正式启动碳交易市场;2017年,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兑现了我国对国际社会的承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推动全国体系运行所需的各项建设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在国家以及地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七个试点和四川、福建充分借鉴国外相关体系设计和运行的经验教训,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各自体系的设计工作,包括制定地方法律法规,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和覆盖范围,建立温室气体测量、报告和核查(MRV)制度,对纳入体系重点排放单位的历史数据进行核查,制定配额分配方法、开发碳排放权交易支撑系统,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建立市场监管体系,开展能力建设等,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碳交易试点制度框架。
三、经验启示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配额分配方案
首先根据河南省“十三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碳排放下降目标和经济增长预期,确定年度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其次,明确配额总量结构,碳排放配额总量包括年度初始配额、新增预留配额和政府预留配额。年度初始配额等于纳入企业初始配额之和,新增预留配额用于企业新增产能和产量变化,政府预留配额用于市场调节。在碳交易市场建设初期,政府部门采用免费分配为主,有偿分配为辅的配额分配模式,并逐步扩大有偿分配的比例;然后,为加大企业减排力度,综合考虑行业减排成本、减排潜力和行业竞争力等因素,在基准线法和历史强度法的计算公式中引入市场调节因子和行业控排系数。
(二)完善河南省温室气体报送平台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借助“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加快建设并投入使用河南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平台,依托“平台”,建立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电子化报送工作体系,制定颁布《河南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平台使用手册》,为河南省重点企(事)业温室气体报告电子化报送工作提供指导依据,实现电子报送和纸质报送的同步递交。加快制定出台河南省《重点企(事)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细则》,着重运用好该报送平台系统,为碳交易企业名单的确定及动态化管理、MRV体系完善、CCER项目筛选申报、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核算等相关碳交易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并完善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体系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碳排放情况,按行业来区分重点排放单位,掌握企业的历史排放数据,加强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控,为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行业碳排放数据“基准线”的研究提供依据,为企业配额的分配,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提供基础保障。
(三)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建立省级监管和专业执法力量,逐步完善碳市场监管体系,做好对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机构、交易机构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的监管工作。配合国家做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价格、交易行情等的监管,确保碳市场公正、有效、平稳运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新型的市场形式,包含的参与主体较多,包括纳入碳交易企业、核查咨询机构、交易机构和政府部门等,有必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构建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参与碳交易各个主体的监督和管理是保障碳市场有效运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