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成立
2019-03-27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定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是也带来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我国人口政策的变迁,可以对我国社会发展有更深刻的理解。
1 计划生育的初步探索阶段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一切百废待兴。政府为了享有人口红利的优势,采取的是宣传鼓励多生子女的口号,一时间“英雄妈妈”的名号响遍神州大地,中国经济发展欣欣向荣,劳动力充足。但随着资源紧缺等弊端不断显露出来,以马寅初为代表的中国学者从资源的角度建议实行计划生育,自1954年起,党和政府开始支持群众避孕节育。此时的避孕与节育主要是以宣传倡导为主,并且符合年轻人现实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的需求。此外,党和政府提倡晚婚,试图通过推迟结婚年龄来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
2 “一胎政策”的基本形成
1980年,中共中央明确指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对后续的计划生育政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标志着延续了数十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出台。定型为刚性计生的政策也与之前的倡导为主的宣传教育有了一定差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下至基层上至中央都建立起了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对各家庭的生育指标的任务进行监督核查。足见政府将计划生育当成一项重要的工作在抓。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将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宪法对于计划生育上升到了义务的层面上,表达了计划生育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我国人民需要切实遵循的一项义务。
3 “单独二孩”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成立
2011年,国家的“十二五”规划明文表达了希望实现“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这也意味着由数量取胜转变为了质量为上,“规划”还进一步指出,要“适度调整生育政策”,这意味着国家已经有意识地开始防范人口风险,政策拐点即将到来。经过多年公共议程的讨论酝酿,无数次的专家调研、讨论、测算,2013年3月,国家进行大部制改革,取消了计生委,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一政策也可以被视为对原有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与完善。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也被陆续地修改,为“单独二孩”提供法理支撑。这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出台,人口生育的政策有了调整的实际行为。“单独二孩”的政策为我国生育政策打开了缺口,体现了强制性生育政策的终结,成为变迁过程中一个重大意义的拐点,使得“全面二孩”的实行成为可能。
4 全面二孩”政策颁布
政府谨慎推行的“单独二孩”的政策在全国推广的情况并不如想象中乐观,申请者小于预期,政策明显“遇冷”,2014年,中科院在《经济蓝皮书》中提及我国自然生育率逼近“超低生育率陷阱”,建议尽快向“全面二孩”过渡。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并规定2016年1月1日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根据公报,主要是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不管怎样,这标志着以“一胎化”为主的时代告一段落。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6年年初全面实行该政策后,全年出生人口1786万,同比增加131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同比提高0.9个千分点,对于提升生育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至此,我国政策变迁的历程告一段落,由“一胎化”到“单独二孩”再到“全面二孩”的政策变迁过程,也标志着“人口控制”到“人口优化”的过渡。
5 “人口监测预警职能”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成立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从1964年国务院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到2018年国家卫健委更名为国家卫健委,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目前计生职能正在逐步弱化,人口监测预警职能正在逐步被强化,主要是为了监测和预警低生育率和老龄化趋势。
我国人口政策经历了数十年的变迁,充分保证了观察区间可以包含政策议程的启动、政策制定以及政策终结整个政策环节,一方面能够从宏观的角度全面完整地还原整个政策变迁过程的全貌,另一方面足够长的时间也能够比较不同时间段的社会环境变化等因素对政策影响,对于政策输出的反馈也会更为精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