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南苑的开垦
2019-03-27刘仲华
文 刘仲华
从严禁垦种到私垦泛滥,再到最后开放垦种,南苑在清后期命运的走向既反映了清朝由盛而衰的发展趋势,也反映了清中期以后人口大量增长背景下日益凸显的人地矛盾,以及清廷在“例禁开田”之下的政治诉求与“为民谋食”经济需求之间的主观选择与此消彼长。
位于京城南中轴线永定门外二十里、方圆约一百六十里的南苑,是元、明、清时期供皇帝行围校猎的重要苑囿,也是阅视八旗,讲武习勤,操练弓马之地。此外,南苑设有马圈,牧养供奉内廷和京营使用的马匹;设有牛圈、羊圈,向内廷供应鲜乳、奶酪等乳制品;设果园,每年交纳各种桃李;又放养鹿只,供太常寺祭祀使用。南苑地广,周长约一百五六十余里,除了很小一部分配给护苑的苑户、海户及庄头垦种外,“例禁开田”。乾嘉时期,由于内部管理懈怠及贪腐,私垦逐日增多,至道光朝因苑内牲兽锐减,道光帝曾下令将浮开地亩全部抛荒。咸丰、同治两朝先后有人奏请开垦南苑,均被朝廷依“祖宗旧制”驳回,但私垦情形日甚一日。至光绪末年,设南苑督办垦务局,最终全面开放垦种。
嘉道时期的私垦
南苑私垦地亩的现象自乾隆朝就已出现“招佃垦种”。进入嘉庆朝后,私垦加剧。在奉宸苑管理大臣丰绅殷德、英和等任内,先后奏请开垦地亩共计近七百顷,其规模几乎相当于苑户、海户等垦种的额定地亩。如此大量的私垦现象在乾隆、嘉庆两朝也并未引起多少关注,直到道光十八年闰四月,因道光帝围猎时发现苑内牲兽过于稀少而下令彻查南苑私垦情形时,才得以暴露。当时道光皇帝还只是将苑内牲兽稀少的原因归结为对外来“盗贼偷窃”防范不严之类的“管理不善之故”,是由于“翦伐过甚”“影射偷打”所致,并没有将其归咎于垦种,也没有认识到其内部管理人员的贪腐滥权。
道光十八年四月,定亲王载铨奉旨上奏“京师南苑管理章程”,在分析南苑牲兽大量减少的原因时,除指出有“影射偷打”的原因外,重点挑明了长期以来因管理混乱而导致的私垦问题。在所拟章程的解决办法中,除提出限制扈从官员携带鸟枪,令南苑庄头随时补种树木之外,重点提出了彻查私垦,以保证苑内有足够草地的建议。面对南苑已浮开五百余顷地亩的现状以及御前大臣关于南苑应禁止嗣后再开垦种地的建议,道光帝谕令要求彻查原先所有垦种地亩,并要求将浮开地亩全行予以陆续抛荒,不得再继续耕种。同时,整顿了对南苑负有管理之责的奉宸苑,批评管理奉宸苑大臣禧恩“漫不经心,废弛疏懈,咎实难辞”。禧恩被革职后,以定郡王载铨、内务府大臣裕诚管奉宸苑事。载铨到任后,立即前往南苑查看开荒地亩、草甸、牲只,并清查南苑各项钱粮。
道光帝颁布的南苑抛荒令,以二年为限,即从十八年四月底到道光二十年四月底,到期后所有垦种地亩一律抛荒,租种佃户亦退出南苑。然而,以抛荒来保护南苑“培植草木,豢养牲畜”的效果并不明显,二十二年三月,道光帝在一次南苑行围过程中“登楼眺望”仍发现有不少垦种地亩,而且苑内牲畜稀少。更为严重的是,查禁私垦地亩并予以抛荒的政策虽然一直在实行,但始终是禁而未绝。这里面,除了管理松懈、有关人员朦混腐败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现实的变局,即社会生产与人口激增的矛盾。
晚清时期在乡间耕种的农民
咸同两朝的奏请开垦
当时也并非没有稍识时务者。咸丰元年正月十三日,掌四川道监察御史嵩龄便奏请开垦南苑闲地以裕国课。嵩龄在上奏中,不仅从经济民生的角度提出将“置为荒闲,殊为可惜”的南苑进行招佃垦种有助于“征粮于帑课,亦不无少有裨益”,而且强调开垦南苑有助于“弥盗贼事”,有利于京畿社会治安与政权稳定。咸丰帝尽管认可南苑招佃垦种有助于“畿甸肃清”,但在“南苑为我朝肄武之地”的“祖制昭垂”之下,依旧选择了掩耳盗铃式的固守旧制。刚刚继位的咸丰帝如此处理,并没有阻止后来者继续疏请开垦南苑的努力。咸丰四年五月,内阁侍读学士德奎再次奏请南苑开垦屯田。德奎认为南苑禁垦抛荒已经是名存实亡,与其如此,还不如公开放垦,而且南苑放垦有助于“办理团练”,加强军队建设,以增加国力。咸丰帝看到德奎的奏折后,再次强调“南苑为讲武重地”,不得开垦,并将德奎奏折掷还。
咸丰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即咸丰帝刚刚去世的四个月后,掌浙江道监察御史刘有铭再次奏请开垦南苑闲地。刘有铭认为,南苑的大量土地与其任由民间私种,地方官侵蚀其利,隐匿未报,还不如一律查办升科,获无穷之利。他说:“今昔时势不同,筹食实当今之亟务,况围场牲所仍可酌留,将来有事搜,亦无碍于举行,何必阖闾日切呼庚,坐视数千顷沃壤徒就荒芜为也?”刘有铭的奏请可谓苦口婆心,而且将表面上看起来只是经济民生问题的南苑开垦上升到了“于京师大局殊有关系”的政治高度。
同治七年十二月,翰林院侍读铁祺再次奏请开垦南苑。事隔七年之后的铁祺所奏基本袭用了刘有铭的言辞,不过他更为突显“重民食”“足食为国家大政,亟宜讲求”,以解决京畿日益严重的“流离失所,道相望,以致枭匪马贼乘机滋扰”的困扰。在他看来,“民鲜盖藏,一遇饥荒,易于蠢动”,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裕民食”,而“欲裕民食在开足食之源,为今之计,莫如广筹开垦”。如果垦种南苑,以五千顷计算,每年可征银一万五千两,能增粮百万余石。更重要的是,南苑附近大量贫民“争趋工作”,不但得以“糊口”,“于生民大有裨益”,而且“畿辅近省一律肃清”,“佃户栖止其间,渐见庐舍村庄星罗棋布,凡宵小之徒亦可无地潜藏”,大量贫民也就不再“易于蠢动”了。
同治年间,正值太平天国起义如火如荼之际,加之天灾人祸,各地民众起义不断,京畿贫民盗抢事件日甚一日。同治二年四月二十日,南苑团河行宫迤南地方发生四五十人的盗抢,持械肆扰,当巡夜官兵上前查问时,他们不但没有逃跑,而是“直前拒捕”,甚至与官兵搏斗。这些民众全部来自南苑附近居住的贫民,其中刘家村23名、北店村6人。同治二年七月,地方官员又奏报大兴、宛平、通州、固安等处境内,骑马贼纵横出没,肆行抢掠,甚至在京城以南四十里的黄村地方,发生一日之内连劫十四起的案件。此外,通州马驹桥一带,有骑马贼团伙抢劫过往商民;良乡境内骑马贼匪十余人,拦截客商,戕害民众。可见,此时被朝廷视为“匪徒”的贫民与嘉道时期还只是进入苑内偷盗财物“以换钱花用”的情形已完全不同,从先前的“偷采私挖”变为公然抢劫,根本不回避官兵的巡查,甚至直接与官兵冲突,“轻身触法,甘陷死刑”。这反映了清末贫困民众在走投无路情形下的暴力反抗。由此亦见,铁祺开垦南苑“足食为国家大政,亟宜讲求”的理由完全是针对时势而言。然而,如此为朝廷安危着想的建言献策所得到的答复还是“所奏实为纰缪”。同治七年十二月初十日,内阁奉上谕再次驳回了铁祺的奏请。
晚清时期北京南郊在城墙下拾粪的农民
光绪朝的放垦
进入光绪朝,南苑一带已成为畿辅动荡的重点地域,“贼匪丛生”,动荡不已。光绪末年,南苑一带甚至有“青苗会”“仓匪”等秘密会社性质的组织在活动。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宛平、良乡地面劫案叠出,“尤以左安门外之青苗会及迤东一带之仓匪为最,青苗会以械斗争雄,在南苑附近科敛把持,窝盗拒捕,无所不至;仓匪在各门大路,招聚游匪,执持洋枪,抢掠孤客,奸淫妇女,种种凶残,不可枚举。”(《清德宗实录》卷三百九十三)这些被清政府描述为“匪徒”的群体,实际上多是南苑附近长期以来因战乱、水灾而流离失所的饥贫民众,他们进入南苑“偷砍御路树株”“私贩私宰”“偷打牲兽”“抢掠孤客”等“种种违法”甚至“种种凶残”的行为,从根本上都只有一个目的,即“谋食”。清末京畿“阖闾日且呼庚”的经济民生需求与“坐视数千顷沃壤徒就荒芜”(咸丰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掌浙江道监察御史刘有铭“奏为京城民食维艰请开垦南苑闲地筹济京食等事”)的“祖宗旧制”的冲突已到了无可调和的地步。
光绪一朝,内忧外患进一步加剧,尤其八国联军抢掠北京后,南苑惨遭破坏,再加上光绪年间大水频发,致使南苑大水后围墙多半倾圮,新旧衙门和南红门行宫等各处殿宇坍塌情形严重。至于南苑作为“祖宗旧制”的“行围校猎”和“大阅八旗”也久已荒废。困局之下,清廷已无力再修缮和维护南苑的运转,南苑全面放垦的命运已经注定。《辛丑条约》签订后,国库空虚日甚,东北、内蒙垦务迭兴。光绪二十八年,南苑也终于比照口外垦荒,章程由顺天府尹经理,按亩缴价,招民佃种。当年六月二十三日,设立了“南苑督办垦务局”。其章程如下:一、所有招募认垦之人,即以八旗内务府以及顺直绅商仕民人等,旗人取具图片,绅民取具切实甘结,始准领地;均以十顷为制,不得逾数。二、地利本有肥瘠之分,应缴押荒等银,厘定上、中、下三等,至将来升科,亦按三等分上下忙开征;倘有顽劣之户拖欠钱粮,即将地亩收回,另行招佃认种。三、招募佃户宜有栖身之所,准其自盖土房,不准营建高阁大厦及洋式楼房;亦不准私立坟墓,违者究办。四、苑内一经开荒,人烟稠密,不免有贸易经营,惟须禀明,听候指示,空闲地址不准毗连结成市镇,亦不准开设烟馆、赌局,违者定行究办。五、垦户如有不愿承种者,即将地亩交还,应俟升科后体查情形办理。如有更佃等情,务须呈明换给执照,倘有私相租佃、借端影射,一经查出,定按原交押荒加倍科罚。六、认垦之户各宜循规蹈矩,安分农业,其雇觅佣工亦宜慎选良善者,倘有不法之徒寻衅生事搅扰,立即严惩办。以上各节俟三年后再行换给新照。各宜恪遵,不得稍有违误,致干咎戾。(李丙鑫《宣统元年南苑督办垦务局执照》,《北京档案史料》1986年第4期)至光绪三十一年,南苑已垦成两万余亩。
晚清时期北京南郊,农舍前的马匹和马车
光绪末年,在南苑实行“招民佃种”的同时,又因驻军之需,进行驻兵屯垦,期间段祺瑞经理其事,侵夺佃民垦地六千余亩,而且都是成熟膏腴之地,供陆军屯驻。可见,南苑招垦以来,不仅其中“良莠混杂,时有抢劫械斗之事”,而且出现反复,即因陆军屯驻,又将大片已垦种的地亩改为驻兵营地。除了商人“包揽官地”,更有不少官员从中牟利。无论南苑垦种过程之反复与驳杂,还是改作驻兵营地等其他用途,终归南苑作为“例禁垦种”的皇家苑囿已经面目全非,其被“开发”的命运已无可阻挡。
综上,清朝历代统治者视“围猎”“骑射”为立国之本,且自始至终维护之不遗余力。南苑作为皇家苑囿,不同于畅春园、圆明园等以“避喧听政”为主要功能的苑囿,因其承担着“讲武习勤,操练弓马”的“祖宗旧制”,而一直被历代皇帝所强调和坚守。这是嘉道以后,尽管南苑私垦泛滥,禁而不止,且不断有嵩龄、德奎、刘有铭和铁祺等人先后奏请开垦南苑,但道光、咸丰等皇帝始终坚持南苑“例禁开田”,而拒绝将南苑“招佃垦种”的根本原因。
从严禁垦种到私垦泛滥,再到最后开放垦种,南苑在清后期命运的走向既反映了清朝由盛而衰的发展趋势,也反映了清中期以后人口大量增长背景下日益凸显的人地矛盾,以及清廷在“例禁开田”之下的政治诉求与“为民谋食”经济需求之间的主观选择与此消彼长。
随着晚清政治统治力的衰落,尤其是清末内忧外患、水灾兵燹之下的南苑日趋残破,加之国库空虚,贫民谋食维艰,继而铤而走险的情境下,南苑终于在清亡之际“招佃垦种”,所谓“祖宗旧制”的政治诉求也最终屈服于“阖闾日切呼庚”的经济民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