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有关南苑开发的清代档案
2016-11-16李丙鑫
李丙鑫
南苑即南海子,位于北京永定门南10公里。它东西长约17公里,南北宽约12公里,总面积约210平方公里。原是元、明、清三代封建王朝著名的皇家苑囿。据史籍记载,明代“曾籍海户千余,守视南海子里的麋鹿雉兔”;清代“设海户一千六百人,各给地二十四亩”。但海户地大部分划在南苑围墙以外,南苑围墙以里“植柳为限”,沿海子墙划出部分耕地作为苑户地、瓜户地、果户地及寺庙香火地等。清康熙年间在南苑内设五所粮庄、五所果园以供帝王巡幸之需,此可视为南苑开发之始。
“南苑本肄武地,例禁开田。”清道光年间,清宣宗曾发上谕,责令“前已开者并须荒弃”。清咸丰年间至同治年间,为了缓和日益尖锐的阶级矛盾,一些大臣曾恳请允许百姓们在南海子垦荒造田,均遭“严旨诘斥”。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南苑毁于八国联军侵略北京之役。庚子赔款使清政府国库空虚,内外交困,已无力经营和修复南海子这座有600多年历史的皇家苑囿。光绪二十八年(1902)六月二十三日,清政府下令成立南苑督办垦务局,出售“龙票”,拍卖南苑里的荒地。宫廷太监、官僚手持“龙票”蜂拥而至,乘机圈占了大片土地,在南海子里相继建起数十座地主庄园。他们又雇佣大批河北、山东的贫苦农民为他们耕耘播种,从此,南海子才得以开发。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南海子已由原来的十余处粮庄、果园,迅速发展到有230个自然村镇。
清初到清末,奉宸苑南苑官署设在北大红门内迤东。官署呈南向,前后四重,房十有八楹。南苑官署内设有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委署主事一人,苑丞七人,苑副十三人,笔帖式五人,掌征收南苑地赋及管理行宫、寺庙等事。并设防御、骁骑校及门军、马甲等,掌南苑之门禁。据调查,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所设南苑督办垦务局,有说设在团河行宫。笔者以为,团河行宫位于南海子西南隅,而奉宸苑南苑署地近京师,且房舍设施、管理人员齐备,当是南苑督办垦务局所在地。1935年3月,国民党大兴县政府由北平城内大兴县胡同迁此,将南苑官署房改建成县署驻地。1949年后改建为南苑区大红门小学。为了研究南苑地区的村镇发展史,笔者在中国科学院图书馆馆藏资料中查到一件“南苑督办垦务局执照”,对于研究南苑地区开发史、村镇发展史等实在是一件不可多得的珍贵历史档案。根据这份执照的内容,我们可以确定,这是在清宣统元年(1909)十二月十九日(奉宸苑篆字印章)颁发给大兴县人佃户敦叙堂的地契。敦叙堂是到南海子里“招佃认垦之人”。也许因囊中羞涩,或因无权无势,当时他认垦的是“下地叁拾亩”。这30亩下地“座落在大红门南,东至鲁姓,西至岳姓,南至官道,北至王姓地界止,”大红门即今丰台区北大红门,这30亩下地大约应该在北大红门南部不远的地方。按照招佃章程规定:“地利本有肥瘠之分,应缴押荒等银厘。定上、中、下三等。”笔者曾住在北大红门南部的南苑镇,记得小时候常和小伙伴们到北大红门南部的苇塘里摸鱼、捉鸟。那里的芦苇特别茂密,盘根错节,在那里认垦开荒应该很艰苦的。开垦条件艰苦,也是这块地为“下地”的原因。时隔多年,如今南海子地区变化太大,已经找不到这张执照的主人了。
现将“南苑督办垦务局执照”全文抄录如下,供研究南苑地区历史的同志们参考。
执照
第壹千贰百玖拾染号
南苑督办垦务局为发给执照事照得本苑,奏准苑内闲旷地亩招佃垦荒认种以广生计等因,于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具奏。奉旨:依议。钦此。钦遵在案。当经本苑拟定招佃章程开列于后:
计开
所有招佃认垦之人,即以八旗内务府以及顺直绅商仕民人等,旗人取具图片,绅民取具切实具结,始准领地,均以十顷为制,不得逾数。地利本有肥瘠之分,应缴押荒等银厘。定上、中、下三等,至将来升科亦按三等分上下忙开征,倘有顽劣之户拖欠钱粮,即将地亩收回,另行招佃认种。招募佃户宜有栖身之所,准其自盖土房,不准营建高阁大厦及洋式楼房。亦不准私立坟墓,违者究办。苑内一经开荒,人烟稠密,不免有贸易经营,惟须禀明听候指示空闲地址,不准毗连结成市镇,亦不准开设烟馆、赌局,违者定行究办。垦户如有不愿承种者,即将地亩交还,应俟升科后体查情形办理。如有更佃等情,务须呈明换给执照,倘有私相租典、借端影射,一经查出,定按原交押荒加倍科罚。认垦之户各宜循规导矩安分农业,其雇觅佣工亦宜慎选良善者,倘有不法之徒寻衅生事搅扰,立即严拿惩办。
以上各节俟三年后再行换给新照,各宜恪遵,不得稍有违误,致干咎戾须至执照者。
右给佃户敦叙堂大兴县人下地叁拾亩收执
宣统元年拾贰月拾玖日(奉宸苑篆字印章)
苑计开地邻四至列后:坐落在大红门南。东至鲁姓,西至岳姓,南至官道,北至王姓地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