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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9-03-26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20期
关键词:河湖河长管理

(青铜峡市水务局 宁夏 青铜峡 751600)

一、基本情况

自2017年推行河长制以来,青铜峡市按照自治区、吴忠市的要求和部署,建立完善水系档案和河湖名录,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建立河长责任制,搭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平台;将黄河(青铜峡段)、罗家河、反帝沟、中干沟、南干沟(青铜峡段)、第一排水沟、红旗沟、三道湖、库区、红卫沟、胜利沟、团结沟、永涵沟13条重点河湖沟道纳入市级保护体系,建立市级河长的责任体系,全市设立市级河长11名;将96条河湖水库沟道纳入镇、村级保护体系,建立镇级河长责任体系,全市确定镇级河长82人,村级河长135人;成立了市镇两级河长办组织体系,调配人员上岗履职并对外挂牌办公。通过建立水系管护长效机制,促使全市河湖沟道管理进入了新阶段,推动了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靓丽景象逐步显现。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电视台、广播电台广泛宣传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重要性。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在学校、广场、社区发放河长制宣传图册,在市电视台每天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宣传片宁夏河流湖泊有“河长”啦专题片。举办以宣传河长制为主要内容的广场文艺节目。通过广泛宣传,切实增加广大群众参与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为推进河长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各镇(场)主要领导任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村委会负责人任村河长的“三级河长制”管理运行体制。印发了《青铜峡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青铜峡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青铜峡市河长制考核管理办法》,细化了目标任务,明确了工作要求。建立完善了《青铜峡市河长制河长会议制度》、《青铜峡市河长制信息报送公开制度》、《青铜峡市河长制河湖沟道巡查制度》、《青铜峡市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

(三)完善河湖名录,实施“一河(湖)一策”

严格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核实完善河长制河湖名录的通知》,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的六项任务为重点,联系专业测绘部门对辖区内天然河道、排水沟道、人工水道、行洪蓄洪滞洪区、湖泊及分布于河道上的水库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重点就水域岸线存在的非法破坏侵占、采砂,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水政执法等问题,对管理保护产生较大影响的河湖进行全面调查,以问题为导向,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制定“一河(湖)一策”治理方案,切实增强河湖保护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日常监管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按照党政同责、首长负责、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责任制;二是强抓责任落实。各级河长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所管辖的河段、水域基本情况,熟悉掌握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提高了河长制工作的执行力;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在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中坚持多部门、多行业携手,实施工业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农业生活垃圾及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四是认真开展河湖日常巡查,及时掌握河湖环境动态,通过市镇村三级河长及巡河员巡河,确保了河湖沟道既存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河湖沟道水质逐步改善,环境日渐整洁。

(五)开展综合整治

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入河直排口执法检查,加强河流水质监测,强制关停4家污染较大的皮革厂,其他企业水质不达标排水口全部封闭;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加强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划定养殖规划区和禁养区,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等行为;生活污染源治理方面,全面做好城区污水收集和处理工作,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同时,对城区主次干道及新增路段实行路段长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农村综合环境整治方面,认真贯彻吴忠市决策部署,及时启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彻底清理,实行动态监管,着力改善镇村人居环境。

(六)强化督导检查,倒逼工作任务逐项落实

以明察暗访方式,针对全市河湖沟道环境卫生及各镇(场)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组织召开全市总河湖长会议及河长联席会议,探讨重点难点问题,商议整治措施;开展河湖长制专题培训,指导信息平台使用,交流优秀做法及经验,提升镇村工作推进效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于前期建章立制阶段,个别镇(场)、部门对此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较为迟缓,未成立河长制办公室运行管理机构,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基层工作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整体工作的推进速度。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狠抓责任落实,逐步完善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等各项制度;协调解决河湖沟道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二)强化考核问责

根据不同河湖沟渠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沟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落实经费保障

落实河湖管理与保护专项经费,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对河长制办公经费、督导检查、法规标准制定、水质水量检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确权划界、执法管理、市(县)级河湖巡查保洁、岸线维养、技术服务等费用由市财政给予支持保障。

(四)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河湖沟渠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沟渠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沟渠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提高全社会对河湖沟渠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沟渠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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