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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齐家文化玉器与龙山文化玉器的对比研究

2019-03-25公保吉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9年3期
关键词:器形制作工艺

公保吉

摘 要:齐家文化和龙山文化之间紧密的关系早已被越来越多的考古发掘所证实。这种紧密的关系不仅表现在两种文化同类器物在器形、制作工艺等方面的互相影响,同时也表现在各自的丧葬习俗中。齐家文化玉器作为齐家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代表性器物,在形成独立的玉文化体系过程中同样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龙山文化因素的影响。但齐家文化玉器的器形和制作工艺的形成和发展不只受到外来文化因素影响,更多的是继承和发展了仰韶文化和马家窑文化玉石器的制作工艺。

关键词:齐家玉器;龙山玉器;器形;制作工艺;丧葬习俗

近年来,随着黄河流域众多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考古发掘的进行,特别是在这些遗址中出土大量造型精美、做工细致的玉器制品,如青海民和喇家、甘肃武威皇娘娘台等齐家文化遗址和神木石峁、神木新华以及延安芦山峁等龙山文化遗址。笔者试从齐家文化和龙山文化出土墓葬中玉器随葬情况出发作一些有益的探索,并就齐家文化玉器源流谈谈自己的看法。

1 墓葬、祭祀遗址中的齐家玉器与龙山玉器

在墓葬中随葬玉器是古人重要的丧葬习俗之一,至少在新石器时代这一丧葬习俗即已非常普遍。从齐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发掘资料看,这一丧葬习俗同样普遍存在。下文中笔者对齐家文化和龙山文化墓葬以及祭祀遗址中的玉器进行简单介绍和对比,从而对玉器在两种不同文化丧葬习俗中的异同作一些有益的探索。

1.1 青海民和喇家

2002—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甘青工作队和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青海民和喇家遗址发掘中,发现人工堆筑的土台及特殊墓葬,后经分析认定土台是一座祭台。土台位于遗址中小广场的北边,高出广场地面约2米,土台顶部5~6平方米,中间有一座规格比较高的墓葬(M17)。墓口呈“回”字形双重开,即在长方形土坑墓口上还套有一个接近方形的更大浅口。该墓出土大量随葬玉器,在套口的填土中出土6件玉器,包括三璜合璧、锛、玉料、璧芯、三角形玉片和小璧芯各1件,且摆放位置讲究。在长方形竖穴墓口的填土中也发现三璜合璧及璧芯各1件。在墓主身上也发现7件玉器,包括玉璧2件、玉管2件、玉环1件、玉纺纶1件,均堆置在头颈部,另在右侧足端发现凿1件[1]。

1.2 山西襄汾陶寺遺址

山西襄汾陶寺文化遗址属龙山文化范畴。出土玉器有玉琮2件、玉瑗2件,玉梳1件。其中玉梳位于墓主头顶位置,玉琮在右侧尺骨、挠骨之上。玉梳和玉琮皆出土于深墓,墓深2.4~3.3米,同时有其他随葬品共存[2]。根据对出土玉铲的观察,除M202一件玉铲有使用痕迹外,其余玉、石铲都不像是实用品,刃部多钝,也无使用痕迹。

1.3 山西临汾下靳墓地

由于资料有限,只对其中个别有玉器随葬的墓葬做一简单介绍。

①M47长1.95米,宽0.4~0.5米,深0.2米。墓主为一老年男性,仰身直肢。头骨两侧散置有管状、璜状及璧状玉串饰,头骨和左肩胛骨上有镶嵌着绿松石的饰物,右臂上套一件断裂后联缀的扁平玉瑗,右股骨上横置一件玉钺[3]。

②M70长1.5米,宽0.45~0.52米,深0.16米。墓主为一中年女性,侧身葬,右臂上套一件白色玉瑗,颈部散落有石贝状串饰[4]。

③M136长1.8米,宽0.55~0.65米,深0.55米。墓主为一老年女性,仰身直肢。头顶有玉环和圆柱状玉饰各1件,左手1件黑色底上贴附绿松石的手镯[5]。

2 两种文化随葬玉器的异同

通过对以上随葬玉器墓葬和祭祀遗址的简单介绍,我们至少可以对齐家文化和龙山文化玉器在丧葬习俗中的作用做出如下几个结论或推测:

首先,无论是齐家文化还是龙山文化,有随葬玉器出土的墓葬大都是规格比较高的墓葬,且都伴有其他随葬器物的出土。如民和喇家遗址M17、武威皇娘娘台M48、山西襄汾陶寺遗址M3015。可见,只有那些生前地位比较高的氏族首领或巫师在死后才能够随葬玉器。

其次,两种文化墓葬中随葬的玉器大都集中放置在墓主的头顶和上半身,尤其是玉璧和玉琮,只有少量的工具类器物有时放在墓主的脚底或下半身。如民和喇家遗址M17,在墓主脚底就放有一件玉凿。

3 齐家文化玉器源流

特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在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基础之上形成的,而在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基础之上形成的特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同样也会影响到当时的物质文化。作为特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产物,玉器是产生它的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产生它的特定社会的社会意识形态的体现。所以要了解齐家文化玉器,探寻齐家文化玉器的源流,必须首先要了解齐家文化。关于齐家文化的渊源虽有不同说法,但笔者以为,关于齐家文化玉器和龙山文化玉器之间的关系,起码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

第一,齐家文化玉器在器形、制作工艺等方面肯定是受到了龙山文化玉器的影响,尽管这种影响可能是微弱的、间断的,但肯定是有的。上文中笔者所做的随葬齐家文化玉器和龙山文化玉器的对比研究就是很好的证明。

首先,龙山文化墓葬中随葬石璧的葬俗和齐家文化十分接近,且从出土玉器在墓葬中的摆放位置来看,不同的器物在齐家文化和龙山文化墓葬中的摆放位置几乎一样,如玉璧主要放在死者胸部以及头部,玉环大都戴在死者臂骨上,玉璜大都作为一种挂饰主要集中在死者胸部和颈部附近。

其次,齐家文化和龙山文化出土玉器都以生产类工具为主,说明在这两种文化中生产性农业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的社会经济形态使处在两种不同文化下的居民有了更多交流的必要,这种交流不仅停留在器物层面上,同样深入到了彼此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和丧葬习俗中。

第二,玉器器形和制作工艺都源于石器。在玉、石分离前,石器是最早被先民们用于制作器物,不仅是生产工具,礼器类器物也是如此,都是石器。早期的玉器在器形和制作工艺上继承了石器的器形和制作工艺,所以虽然齐家文化玉器在器形的多样性和制作工艺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并未完全脱离早期的石器造型和制作工艺,与早期石器在造型上具有很多的相似性。如师赵村第五期文化遗存(马家窑类型)中,出土的石器与齐家文化遗址出土的玉器在器形上就极为相似[6]。

因此,笔者以为齐家文化首先是在继承和发展了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的基础上成长和发展起来的,是马家窑文化在甘青地区的延续和发展。但也不能否认和包括龙山文化在内的周边文化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与交流。这种联系和交流并不是表现在居民的大规模迁徙或者是文化之间的剧烈碰撞上,而只是各文化在自身的上升发展过程中,由于地域的扩大而与周边文化发生的接触,并进而在器物的种类、形状、制作工艺、社会功用等方面的相互影响与融合[7]。因而笔者以为,作为齐家文化特征和发展演变的重要载体之一的齐家文化玉器,其产生和发展演变的过程中既不只是单纯受到了马家窑文化甚至是更早的仰韶文化的影响,也不全是受外来的龙山文化的影响。而是本地早期土著文化(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和外来文化(龙山文化)共同影响和作用的结果,并不断发展和形成了不同于马家窑文化和龙山文化玉文化的独立自主的玉文化体系,从而达到其发展的高峰。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甘青工作队,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青海民和喇家遗址发现齐家文化祭坛和干栏式建筑[J].考古,2004(6).

[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临汾地区文化局.山西襄汾县陶寺遗址发掘简报[J].考古,1980(1).

[3][4][5]宋建忠,薛新民.山西临汾下靳墓地发掘简报[J].文物,1998(12).

[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师赵村与西山坪[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

[7]谢晓燕.齐家文化玉器的发展演变[J].文物鉴定与鉴赏,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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