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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律探秘

2019-03-25周毓华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9年3期
关键词:先秦

周毓华

摘 要:先秦律管早已失传,玉律更是难得一见。历代典籍记载的先秦律管形制并不详细,后世尺度又多有改变,黄钟律管的长短、大小无从知道。作者通过对一支无射玉律的研究,推算出先秦黄钟律管长九寸,外径一寸,孔径三分,并用铜管复原了一支长23.085厘米、外径2.565厘米、孔径0.77厘米的黄钟律管进行了研究。文章论述了黄钟律管与度量衡之间的关系,阐述了黄钟律管的各种属性。

关键词:先秦;玉律;黄钟律管;形制;度量衡

1 律管溯源

中国关于律管的记载,最早见于《吕氏春秋》一书。《吕氏春秋·古乐》云: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吹曰“舍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听凤皇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钟之宫适合,黄钟之宫皆可以生之。故曰黄钟之宫,律吕之本。

按照《吕氏春秋》的说法,律管是黄帝命伶伦创造的,则中国最早制作律管是在5000年前,与中华文明史的起点大致相当。

如以材质区分,中国古代律管的种类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分别为竹律管、铜律管和玉律管。从传世品来看,竹律管多见,铜律管少见,而玉律管则十分罕见。然而从今日博物馆的收藏品来看,则先秦时期的竹律管也属于罕见之物。

先秦律管传世稀少,迄今所见仅有江陵雨台山21号战国楚墓出土的两支竹律管。它们是以刮去表皮的无节异径细竹管组成,因其残损严重,故未能知道它们的确切形制。除了这两支竹律管之外,先秦时期的铜律管与玉律管一直未被发现。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铜律管与竹律管容易锈蚀腐烂,而玉律管又十分稀少,在经过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之后,先秦律管已经寥若晨星,更由于其形制不为后人所了解,也就更加难以被发现和被认知。

2 玉律考证

中国关于玉律的记载,始见于《尚书大传》:“舜之时,西王母来献其白玉琯。”其后东汉应劭《风俗通义》云:“昔章帝时,零陵文学奚景于泠道舜祠下得生白玉管。后乃易之以竹耳。夫以玉作音,故神人以和,凤皇仪也。”《晋书·律历志》亦云:“及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奚景于泠道舜祠下得白玉琯。又武帝太康元年,汲郡盗发六国时魏襄王冢,亦得玉律。则古者又以玉为管矣。”

明代朱载堉在《造律第七》一文中寫道:

古人之律凡有三品,上品以玉,中品以铜,下品以竹。《王子年拾遗记》曰:黄帝吹玉律,正璇衡。晋志曰:黄帝作律,以玉为琯。舜时有玉律,曰昭华之琯。汉章帝时泠道舜祠下得白玉琯。晋武帝时汲郡魏襄王冢中得古玉律,荀勖依姑洗玉律、小吕玉律以造尺。隋志引梁武帝《钟律纬》曰:从上相承有古玉律八枚,惟夹钟有昔题刻。刘贶曰:书传言舜有白玉琯,汉时舜祠下实得之。晋汲冢亦获玉律,则古用玉律明矣。

由此可知,先秦时期以玉为律确有其事,并非古人的无稽之谈。先秦玉律最后一次出现的时间是在南朝梁武帝时期,距今也有1500年左右了,此后一直未有玉律传世的记录。先秦玉律的珍稀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适逢盛世,玉律重光。两年前笔者在一位朋友家中偶然见到了一支祖传的白玉管,通过将近一年的时间研究考证,最终发现是一支先秦时期的无射玉律。白玉管为和田玉质,单孔贯穿,管孔系从两端向中间磨砂钻孔而成,管外壁刻双螭穿云纹。经使用游标卡尺精确测量,白玉管长12.81厘米,外径2.6厘米,孔径0.77厘米。从纹饰风格看,白玉管为先秦时期之物,以手指掩其一端,用嘴从另一端管口吹气发声。

白玉管外壁的螭虎纹饰具有鲜明的先秦时代特点,双螭共用一个躯干,躯干前身钻入云中。两个螭头及前足自云中穿出,一个螭头朝上,一个螭头朝下。在螭脑与颈部之间,有一长且分叉的独角,状如鹿角。螭虎面部如猫脸,双耳向下弯曲,四爪足如虎足,刚劲有力,单尾上扬,末端向内卷曲。地子留空处刻有典型的先秦时期特有的仙人掌状云雷纹和带状勾云纹。

笔者初见白玉管时亦不知其为何物。直至2017年3月的一天,笔者在网上看到了一篇关于江西南昌海昏侯墓的文章,里面说到海昏侯墓出土了两支和田玉管,考古学者王金中研究后认为可能是汉代的玉律管。受此启发,笔者想到这支白玉管会不会也是一支玉律管呢?于是遍查古代有关律管的文献,最后发现白玉管的确是一支先秦时期的无射玉律。

2018年11月3日,笔者与朋友一起将白玉管拿给原中国考古学会会员、岳阳博物馆副研究员张中一先生鉴定。张先生经过仔细观察之后,做出如下评判:螭虎纹最早见于商周青铜器上,是和龙纹非常接近的一种纹饰,故又有“螭虎龙”之称。图案比龙纹有更大的自由,用螭纹来装饰长边,充填方块,蜷转圆弧,皆可熨贴成章。螭虎纹是春秋时期及战国之后玉器中常见的异兽图案,战国时期玉器中就有螭虎纹饰的出现。汉代以后,螭虎纹饰使用得更为广泛。综观它们的形态,虽每一螭虎图像各有差异,但均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和艺术风格。战国时期螭虎的整体造型皆作扁平形,而未见有立雕、半立浮雕或透雕器。形虽如虎或龙,但均无虎斑和龙体鳞纹。此时期玉螭虎上各有外露于体外的器官之末端及身上的饰纹等,皆呈C字形尖卷,此时期玉螭虎纹皆作玉器之形或作玉器辅助纹用。而两汉和魏晋时期与战国时期的螭虎纹存在一些明显差别:此时期螭虎形状除个别外,螭虎形脑后的角一般较战国的短。有的独角饰为扭丝形,多不分叉,而尾部多见分叉。螭虎四足均分布于躯体的两侧,而不像战国时期那样四足都在身下,作爬行状。螭虎纹的尾饰为扭丝形者,多为西汉之物,耳两侧有毛发,目上有眉毛。东汉以后进而在身上和足间的局部都有毛纹,所饰毛纹,皆用短细且平等的成组阴线表示。白玉管上的螭虎纹为平铺浅浮雕,纹饰简朴,呈现出刚从商周龙纹图案中蜕变出来的螭虎纹的原始形态,因此其年代可以早到春秋晚期至战国时期。从器物的功用上分析,白玉管可以定名为“玉律”。它不但是一件极其珍贵的艺术品,还是先秦时期管乐器的原型,是定音的标准器物,对研究先秦音乐定律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2018年11月13日,笔者与朋友又将白玉管拿给中国文物学会书画雕塑专业委员会会长刘人岛先生鉴定。刘先生仔细观察后认为,白玉管系采用优质和田白玉雕琢而成,采用的是磨砂琢刻工艺。这种工艺是用砣具带动解玉砂对玉器进行雕琢,效率低下,耗时费工,光打通白玉管的管孔可能就得费时三个月以上。从白玉管的纹饰来看,其外壁的螭虎纹具有鲜明的先秦时代特点,属于一种原始粗犷的螭虎形态。从白玉管的沁色来看,其制作年代应在两千年以前,在地下埋藏的时间也有2000年左右了。由于受地气及侵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白玉管呈现出一种白中泛灰的颜色。再从白玉管的包浆来看,白玉管的出土时间已在百年以上,由于长时间的抚摸把玩,在管外壁形成了一层深厚的包浆,使白玉管看起来晶莹通透、宝光十足。

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有一件战国时期的螭纹玉觿,长6.7厘米,宽6厘米,厚0.6厘米,刻成转首侧身的形态。通过比较不难发现,战国螭纹玉觿上的螭虎面部如猫脸,长眉、大眼、短吻,与白玉管上的螭虎面部特征如出一辙。由此可以判断二者的制作年代应该十分接近,同为战国时期。

有先贤提出先秦黄钟律管的长度是夏尺的九寸,但夏尺究竟合今多少厘米至今尚无定论。相传西汉一尺之长也是夏尺的九寸,民国年间刘复测算新莽铜嘉量得出西汉一尺合今23.08864厘米。由此可以得出夏尺之长为23.08864÷0.9≈25.65厘米。一寸长为25.65×0.1≈2.565厘米。

东汉蔡邕《月令章句》云:“黄钟之管长九寸,孔径三分,围九分。其余皆稍短,唯大小无增减。”《礼记正义》郑玄注曰:“无射者,夹钟之所生,三分去一,律长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约等于四寸九分九厘四毫,由此可以得出黄钟律管的长度为25.65×0.9≈23.085厘米,无射律管的长度为25.65×0.4994≈12.81厘米,孔径大小为25.65×0.03≈0.77厘米。

通过比较不难发现,白玉管的长度与孔径大小与无射律管完全相同。再从白玉管的功用来分析,可以肯定白玉管就是一支先秦时期的无射玉律。

自古以来,玉律一经发现,都被视作天降祥瑞的征兆,由皇家秘藏于内府之中,即便王公大臣也难得一见。秦代之后的上百位皇帝当中,有幸见过先秦玉律的也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位。史官身份卑微,就更加難以见到了。因此,历代有关玉律的记载都是一笔带过,从未详细描述玉律的形状大小、纹饰、题刻,以至于今人对玉律几近一无所知,唯一的认知大概还是来自于“金科玉律”这个成语。

3 黄钟律管的形制

通过测量得知,无射玉律的外径是2.6厘米,与前文推算得出夏尺一寸长2.565厘米的结果相比仅仅长了不到0.04厘米。如果先秦无射律管的外径是夏尺一寸的话,那么无射玉律外径的误差在当时也可以说是非常小的了。再根据《月令章句》的相关记载,可以得知黄钟律管的外径与无射律管一样,也是一寸。这样就可以得出先秦时期黄钟律管的形制:长九寸,外径一寸,孔径三分。

中国古代的圆形铜钱最早产生于春秋时期。那个时候的铜是可以直接当作货币来使用的。钟鼎铭文上的“金”,大多数指铜,因此青铜又名“吉金”。最初的圆形铜钱今人称之为“圜钱”,中间是一个圆孔,后来才变成了方孔。根据考古发现,先秦圜钱有大钱和小钱两种,小钱的外径为2.5厘米左右,孔径为0.8厘米左右,与律管的横截面形状大小相近,分别相当于夏尺的一寸和三分。这种外径的方孔圆形铜钱,此后历代还在使用,一直沿用到清代。凑巧的是,我们现在使用的一元镍币,它的直径也是2.5厘米。今人一直没弄清楚圜钱的来历,只是猜测可能是来自于玉璧的形状。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说法,还是因为先秦的律管早已失传,无人知道律管的形状,也就无法发现圜钱与律管的相似之处,只好对圜钱的来历臆测附会。事实上,圜钱就是依据青铜律管的形状大小来铸造的,只是把管状变成了环状而已。

其实先秦律管的形制,古书上已经讲得很清楚,只是被后人忽视了。《吕氏春秋·古乐》中的“以生空窍厚钧者”的意思,本来是“把管孔与厚度生得均等的竹子”之意,却被生生误解成“把管孔与厚度生得均匀的竹子”之意,甚至还有人把原文改成“以生空窍厚薄钧者”。还好《汉书·律历志》中尚有记载:“黄帝使伶伦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嶰谷生,其窍厚钧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说的就是伶伦采用的是孔径与壁厚均等的竹子,这种竹子与其他地方的不同,所以伶伦还得长途跋涉,在昆仑山的脚下才找到。如果只是寻找一种孔径与管壁生得均匀的竹子,应该不算难事,其他的地方也能够找到。而孔径与壁厚均等的竹子,即使今天去找恐怕也是不容易的吧!

关于先秦律管的外径,至今没有发现文献记载,而考古发现的战国竹律,外径并不统一。楚辞《九歌·云中君》蒋骥注曰:“龠,以竹为之,长尺四寸,围三寸。”《五经要义》曰:“篪,乐器,以竹为之,长尺四寸,围三寸。”围三寸,即指围径一寸,当时的圆周率取值为三。朱载堉在《律吕精义》一书中记载,其在友人处发现一支三代古铜篪,上有“黄钟?(chi)”三字,也是长尺四寸,外径一寸,与开元通宝铜钱直径相同。以上管状乐器均与律管形状相似,因此先秦律管的外径极有可能也是一寸。

如上所述,先秦时期的黄钟律管长九寸,外径一寸,孔径三分,换算成今天的长度单位,它的长度是23.085厘米,外径是2.565厘米,孔径是0.77厘米。先秦律管的孔径与壁厚相差不多,分别为0.8厘米左右与0.9厘米左右,单凭目测,说成“窍厚钧者”也不算错。今人多以为律管的壁厚与孔径均等不太可能,认为管壁太厚难以吹响,吹起来也不方便,却不知古人造物皆有规制。黄钟律管形制里的一、三、九之数都是符合古人的天文观的,一而三,三而九,九为极数。再者古人以律候气要将律管置于案上,外径一寸的律管是可以直接竖立在案上的,而不需要用其他的物品来支撑。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就是管壁较厚的律管在吹奏时不容易出现超吹音,从而保证了律管在吹奏时能够获得稳定的音高。

笔者据此复制了一支长23.085厘米、外径2.565厘米、孔径0.77厘米的铜质黄钟律管,两端贯通为开管。以手指掩其一端管孔吹奏,经使用半音调谐器测音软件测试,黄钟律管的吹奏音频率为360赫兹,音高为#F4-47音分。一般人未经专业训练,男声音域大概在F3与F5之间,#F4-47音分的音高正好居于中间的位置,也符合古书记载的“人之中声”一说。因此笔者以为,先秦律管形制上为开管,吹奏时却要作为闭管使用。

4 黄钟律管与度的关系

《淮南子·天文训》云:“黄钟之长九寸,一寸九分,计八十一分。”《淮南子》一书是西汉淮南王刘安与门客们一起编撰的,记述的多为先秦典故,故其中记载的先秦典章制度有一定的可信度。

以常理推测,既然以某物作为标准,一定是以该物的某种属性作为一个基本单位,数目应该是一。因此笔者以为,后世极有可能把黄钟律管的九寸之长作为一尺的长度。

《汉书·律历志》云:“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若汉代是以尺作为度量的基本单位,则这段话的基本意思就是说一尺的长度来源于黄钟律管的长度。笔者的观点与此不谋而合。

考古研究表明,战国时期各諸侯国一尺的长度相差不大,合今23.1厘米左右[1]。根据无射玉律推算得出的黄钟律管的长度为12.81÷0.4994×0.9≈23.085厘米,与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一尺之长十分接近,相差还不到0.02厘米。刘复先生通过实测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的新莽铜嘉量推算出西汉一尺合今约23.08864厘米,与笔者根据无射玉律推算出的黄钟律管长度就更加接近了,二者相差不到0.004厘米。

由此笔者得出一个结论:最迟到了战国时期,古人就已经把黄钟律管的长度作为一尺,合今23.085厘米左右。

5 黄钟律管与量的关系

《汉书·律历志》云:“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黄钟律管之容为一龠,历代学者均以为是。然而一龠的容积到底是多少,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黄钟律管长九寸合今约23.085厘米,一寸合今约2.565厘米,孔径三分合今约0.77厘米。根据圆柱体的体积计算公式:体积=圆周率×半径×半径×高,则黄钟之龠的容积为3.14159×0.77/2×0.77/2×23.085≈10.75毫升,这个结果比实测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的新莽铜嘉量一龠为10.65毫升[2]的结果仅仅多了0.1毫升。根据《汉书·律历志》的记载,1升=10合=20龠,则一升合今215毫升左右。这个结果与测量上海博物馆收藏的秦代始皇诏铜方升容积为215.65毫升[3]的结果少了还不到1毫升。

由此笔者得出一个结论:最迟在秦代,古人就已经把黄钟律管管孔的容积作为一龠,合今10.75毫升左右。

6 黄钟律管与衡的关系

《汉书·律历志》云:“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汉书》成书于秦始皇统一度量衡之后,秦代之前各诸侯国的权衡单位并不一致,《汉书·律历志》里面记载的权衡单位应该是在秦代才得以确定和完善的。

根据考古发现,中国古代的权衡单位以见于彝器上的锊和匀为最早,但一锊是多少以及锊和匀的关系都无法知道。这两个单位在战国时期显然还在使用,还有人说锊是战国时期权衡的通用单位。锊虽有轻、重两种说法,大概通行的是重的一种,即三锊重二十两。西周晚期的毛公鼎铭文中就有“取三十锊”的说法。战国时期常见的权衡单位有两种,即斤和镒,一斤为十六两,一镒为二十两,则1斤=0.8镒=2.4锊。

同理黄钟律管制成以后,一定是以黄钟律管的重量来作为权衡的基本单位,而《汉书·律历志》记载以黄钟律管所容秬黍重量作为权衡单位的说法未免过于牵强,且其单位数量也不是一铢,而是十二铢,殊为可疑。笔者在此假设以锊作为先秦时期的基本权衡单位。按照《汉书·律历志》中“(权者)本起于黄钟之重”的说法,则锊的重量应该是来源于黄钟律管的重量。参照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的解字方法,中国文字的本义主要由音、形、义三方面构成。“锊”字形从金,与金属有关,当时的金属主要是铜,因此“锊”字应与铜有关。“锊”字义同寸,与寸有关,应是指某物一寸的质量,所以“锊”字应与某物一寸有关。“锊”字音同律,与律有关,律指的就是黄钟律管,故“锊”字应与黄钟律管有关。结合起来看,“锊”字所表达的意思就是寸铜律之意。因此笔者在此大胆推测,一锊,就是一寸长的黄钟铜律的质量。换言之,黄钟铜律的九分之一,重一锊。

根据前文的推论,黄钟律管长九寸合今约23.085厘米,外径一寸合今约2.565厘米,孔径三分合今约0.77厘米。根据圆柱体的体积计算公式:体积=圆周率×半径×半径×高,则黄钟律管的体积为3.14159×2.565/2×2.565/2×23.085-3.14159×0.77/2×0.77/2×23.085≈108.55立方厘米。再用黄钟律管的体积乘以它的密度,就可以得到黄钟铜律的质量。100%铜的密度为8.96克/立方厘米,100%锡的密度为7.28克/立方厘米。按照《周礼·考工记》中钟鼎之剂“六分其金,而锡居一”的记载,可以求得黄钟铜律的密度为8.96×5/6+7.28×1/6≈8.68克/立方厘米。考古研究表明先秦青铜中还含有少量的铅,则黄钟铜律的密度可以达到8.70克/立方厘米左右,因此黄钟铜律的质量为108.55×8.70≈944.4克。如果以黄钟铜律的九分之一作为一锊,则一锊合今约105克。

丘光明先生对先秦的权衡单位进行了研究,确定战国时期魏国的一镒合今315克[4]。笔者惊奇地发现,战国时期魏国的一镒恰好是一锊的三倍。根据史书的记载,一镒为二十两,一锊为六又三分之二两,换算起来也是一镒等于三锊。笔者的发现与史书记载完全相符。再根据1斤=0.8镒=2.4锊的换算公式,可以换算出一斤合今252克。这个结果与实测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的秦代始皇诏铜权、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的秦代始皇诏铜权、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的秦代两诏铜权以及天津市历史博物馆收藏的秦代旬邑铜权一斤均合今252克的结果完全一样[5],也与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一斤均合今250克左右的实测结果十分接近[6]。

由此笔者得出一个结论:最迟到了战国时期,古人就已經把黄钟铜律质量的九分之一作为一锊,合今105克左右。

7 律管的历史传承

上古时期,黄帝命伶伦用竹管制作了十三支律管,夏、商、周三代又用铜管和玉管来制作律管。至迟到了战国时期,古人就已经把黄钟律管的长度作为一尺的长度标准。秦灭六国以后,秦始皇统一天下,一同度量衡,焚书坑儒。秦末农民起义,天下大乱,高祖刘邦兴汉,继承国祚。此时先秦律管已不见于世,制律之法亦已失传。到了西晋初年,荀勖校订音乐,发现音律与古律不合,因为不知道先秦律管的制作方法,荀勖根据古书复制出了周代的尺子,制作出来的黄钟律管音高还是高于先秦黄钟三律,但与汉代的黄钟音高相符。后世如后周王朴、北宋蔡元定等人制作出来的黄钟律管音高亦比先秦黄钟高三律,而北宋李照、明代冷谦等人制作出来的黄钟律管,则比先秦黄钟音高低二至三律。故明代朱载堉在《律吕精义》中说:“黄钟无所改,而尺有不同。”意思是说黄钟律管长九寸的说法自古至今都没有改变,只是各代的尺度不同,制作出来的黄钟律管长度也就不同了。

8 结语

长期以来,国人对先秦律管的认识模糊不清,根本原因还在于缺少实物发现,只能根据有限的历史记载来分析推测。黄钟律管的形制,除了《月令章句》记载的“长九寸,孔径三分”略微详细之外,其他的记载都过于简单,且历代文献均未提及黄钟律管的外径的大小。本文通过对一支无射玉律进行研究,确认了先秦律管依据夏尺制作一说所言非虚,并推算出黄钟律管长九寸,外径一寸,孔径三分,从而进一步发现了黄钟律管与度量衡之间的关系,对“度量衡本起黄钟”一说进行了验证。在黄钟律管被发明创造以后,后人才根据黄钟律管的长度,把它定为后世的一尺,合今约23.085厘米;根据黄钟律管管孔的容积,把它定为一龠,合今约10.75毫升;根据黄钟铜律的质量,把它的九分之一定为一锊,合今约105克。而《汉书·律历志》记载的累黍定尺、积黍定容、衡黍定重的做法,则已经本末倒置了。如以秬黍为定,则当说秬黍为黄钟之本了,又何来度量衡皆本于黄钟一说?累黍九十等于黄钟之长,不过是巧合罢了。以秬黍结合黄钟来定度量衡,虽为附会,也有其积极意义:一是因为秬黍常见,随手可得,而度尺并非家家都有,律管更是难得一见;二是可将当时的度量衡单位与先秦的度量衡单位联系在一起,便于换算。

参考文献

[1][2][3][4][5][6]丘光明.中国历代度量衡考[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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